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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农业的生态—文化功能恶化与修复:以 S市为例

2011-08-15王俊敏

关键词:生态农业传统生态

王俊敏

长三角农业的生态—文化功能恶化与修复:以 S市为例

王俊敏

长三角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的“三农”问题主要是农业问题,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恶化问题,而两种功能之间又是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以 S市为例来看,优化农业生态功能的主要措施是发展生态农业,但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中存在着轻视嫁接传统生态农业经验的盲区;优化农业文化功能的主要措施是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而这恰恰是传统文化保护的软肋。要优化农业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需要努力促成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与传统自然农业文化(其中首要的是传统生态农业经验)修复的有机结合,以达至现代生态农业建设、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自然生态重塑等多重功效。

现代生态农业;自然农业文化;修复;生态民

一、问题诊断和基本观点

长江三角洲地区 (简称“长三角”)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具有较高的同构性,相应地,其“三农”状况也具有较高的同质性。那么,像长三角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还有没有“三农”问题呢?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如果拆分开来说的话,“农民”和“农村”问题表面看来并不突出,突出的主要是“农业”问题。农业问题并不在于它的经济效益相对低下,而在于它的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恶化。因为农业经济的产值在长三角经济总产值中已经无足轻重,来自农业经济的收入在长三角地区大部分农民的总收入中已经无关宏旨。对于全国来说,农业无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对于现在的长三角地区来说则似乎不必是。但农业的功能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还表现在文化和生态上,这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另类基础”;对于今天的长三角地区来说,农业的文化和生态功能更显重要,而它这两个功能非但未能很好地发挥,而且还发生了严重的问题。

所谓农业的文化功能问题是指,由稻作、渔捞、蚕桑、棉植等文化样式组成的自然农业文化,本来是长三角地区传统文化的基层和主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瑰宝,但随着稻作、渔捞、蚕桑、棉植等自然农业的日益萎缩,蕴含其中的自然农业文化从农业经济活动中被抛离出来而丧失根基,逐渐衰落;而各地各级政府,尤其是文化行政部门,还未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还未真正将自然农业文化纳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范围。所谓农业的生态功能问题是指,长三角地区的耕地急剧减少,土壤和水域普遍遭到污染并持续恶化,文化、生物与环境之间的有机循环基本被割断,农业生态以至整个生态已经明显退化和失衡;各地各级政府虽然开始认识到保护农业生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总的来说未从根源抓起,大多未能落到实处,至今仍未形成普遍有效的模式。而农业的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是相互嵌合、相互影响的,因而,长三角农业的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恶化问题,其实就是农业经济从农业文化和农业生态中脱离出来,经济、文化、环境相互割裂,失去了内在有机联系。导致长三角农业的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恶化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对耕地和水域的严重侵蚀,二是自然农业基本上被改造成了商品-化学农业。

农业一头连着文化,一头连着环境,文化和环境显然关系密切,二者正是由生态农业这一中介统一起来并融为一体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有什么样的农业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农业生态,反之亦然。所以,农业要发挥良性的生态功能就不能不依赖其正常的文化功能,同样,农业发挥正常的文化功能也必以其良性的生态功能为前提。进而言之,优化农业生态功能的主要措施应是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优化农业文化功能的主要措施应是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 (其中首要的是传统生态农业文化),但长三角地区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中存在着轻视嫁接传统生态农业文化的盲区,修复优秀传统自然农业文化又是长三角传统文化保护的软肋。而要真正实现优化长三角农业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的目标,就必须努力促成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的有机结合,因为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离不开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也少不了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只有通过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以成就现代生态农业,才能达至现代生态农业建设、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自然生态重塑等多重之功效。

这是把“三农”问题拆分开来所作的初步诊断,而在实际中“三农”是不好分开的。“三农”问题是指同一个问题包含着几个不同的侧面,这几个不同侧面是互相勾连着的,只是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地区,其具体内容及其重点、性质及其表现有所差异。不过,在当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长三角的“三农”问题侧重在“农业”问题,其他侧面的问题可以由“农业”问题来统领,所以这里还是侧重就“农业”问题进行讨论。考虑到长三角各地区的同构性,为了方便调查,也为了使问题的探讨更加具体和深入,这里主要以 S市为例展开讨论。

二、研究现状和探索路径

一方面,现代意义上的生态农业自 1970年代末从西方引入我国以来,经过近 30年的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取得了明显进展。由于生态农业强调要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而因地制宜,因此出现了一些适应各地情况的生态农业模式。[1]另一方面,我国对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保护和开发的研究虽然势单力薄但也在勉力推进着,尤其是近年来这方面的呼声正日渐响亮[2-3],文化界联合有关地方政府也已经开始有所行动①借助“2004中国·怀化国际杂交水稻与世界粮食安全论坛”的召开,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稻作文化专业委员会在中国最早的农耕祭祀之地 (距今约 7 400年的高庙文化遗址)以及袁隆平院士工作了 30多年的湖南怀化举行成立大会。稻委会随后成功举办了“2005中国·黎平原生态稻作民俗文化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参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稻作文化专业委员会,2006。稻委会的成立及其开展的工作,可以被看做发展现代农业与保护自然农业文化相结合的象征性事件。但目前该组织在这方面缺乏足够的自觉,工作重点还是习惯于偏向自然农业文化的“保护”,而不是我们所强调的自然农业文化“修复”并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结合”。所以说这一事件也还只具有更多的象征性意义。。但是,不论现代生态农业建设,还是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保护,都显得困难重重,收效甚微。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这两个方面各自单兵突进而未能合力作战,也许是症结所在;当然,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以 S市为例来说,尽管近年来日益重视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出台和实施了许多政策和措施①S市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政策和措施至少在理念上是领先的,其内容包括:加强“三品”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建设的稳步提高;加强化肥农药投入量控制,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秸秆禁烧,促进农业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促进水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绿化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加强湿地保护工作,促进生物多样性;大力压缩水面网围养殖规模,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推广渔业生态养殖技术,促进水域环境质量提高;探索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的形成。参见 S市农林局《“建设生态文明”与 S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2008。,做出了有益的探索[4],也尽管一直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并做出了可圈可点举世瞩目的成就②S市古城是中国保存下来的最古老 (距今至少 2 500年)最完整的古城,由此可见一斑。其他方面的措施和成绩,可参见中共 S市委 S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S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发[2007]13号。,但由于还未充分认识到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更未认识到需要对自然农业文化进行“修复”并与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相“结合”,所以,不要说自然农业文化修复,就是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也是措施远多于实效。

应该说,把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与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修复有机结合起来的观点和思路,不论在国家和地方的战略谋划和政策引导中,还是在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实践中,抑或是主流学界——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研究中,都很难找到痕迹和线索。不过这一观点和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潜藏在农民的意识和习惯中,因为环境-农业-文化有机结合的“整体化生存”本来就是他们的存在状态,尽管这种存在状态正在遭到现代意义的“金钱第一”和“技术至上”价值观的侵害。以此为基础,新兴的生态人类学则自觉地把生态重塑、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与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修复的有机结合作为自己的研究主题和学科使命。

人们一般把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所说的环境和生态,理解为把与其他生物共同生存的人类生活排除在外的“自然环境”,或虽把人类包括在内但只把人类作为生物界中的一个物种来看待的“自然生态”。而生态人类学强调的生态则是包含人类生活在内的生态,是把人类、文化与环境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是由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耦合在一起的“大生态”。生态人类学研究的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与自然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它相信,作为人类学主要研究对象的狩猎 -采集民、农耕民、游牧民、渔民,他们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适应环境的生存方式或文化模式,能够为我们提供某些与环境共生的智慧和经验。

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西方和日本的人类学者对于世界一些区域-民族的生态-文化进行了大量研究,积累了丰硕的成果[5-6]。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从我国各区域-民族的生态-文化实际出发,以生态人类学的视域展开理论探讨的当首推杨庭硕等人的研究[7-9],经验研究则以尹绍亭的云南刀耕火种民族志和杨圣敏的新疆绿洲农业文化研究较为典型[10-12]。近年来这方面的经验研究逐渐活跃,成果明显增多[13]。笔者从 1998年开始,也先后对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的狩猎-采集经济文化类型的变迁与森林生态系统、(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的驯鹿经济文化类型的变迁与森林生态系统、内蒙古地区蒙古族的游牧经济文化类型的变迁与草原生态系统的关系进行了系列调查研究,试图寻找民族文化修复与区域生态重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14-17]

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生态复杂、民族众多、文化多样的大国,汉族地区的农业文化类型及其所处的生态系统,历来举足轻重,至少也是半壁江山,而上述研究还大多限于或侧重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狩猎 -采集、刀耕火种、草原游牧文化类型及其与特定生态系统的关系。本文以 S市为例,探究太湖流域汉族的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修复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及农田-水域生态系统重塑的关系,既作为笔者以往研究序列的一个延续,也希望对该领域研究有所拓展和推进。

三、两条线索的分立和整合

可以分别按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两条线索对上述观点展开阐述。

(一)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线索

如果以人对自然的关系为标准对农业形态进行划分,农业大致经历了 (着)这样几个发展阶段:适应大于改造的自然农业、改造大于适应的人工农业、适应和改造平衡的生态农业。①这样来区分农业的不同形态和阶段,显得有些粗糙,但却简易明了,便于把握。只是对近年在我国流行开来的生态农业概念,学界多有定义,本文择取其中一说:“在现代化装备的基础上,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原理为指导,节约使用资源,减少能量输入,适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加环增链,多层次利用生物有机质,做到废弃物资源化,物质循环再生,使农业不对环境产生污染。在为人民生产出健康、安全的农产品的同时,还能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见文献[18]33)其中人工农业以使用化学物质并进行商品生产为普遍的和主要的特征,所以在这里可称为商品-化学农业。当人们把这三种农业形态与现代农业和传统农业相对应时,常有模糊和有歧义之感。在此可以这样加以限定,现代农业指的是生态农业;传统农业则包括自然农业和商品-化学农业,自然农业是老传统,商品-化学农业是新传统。作为老传统的自然农业历史悠久,虽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生态农业,但肯定不意味着反生态农业,准确地说是与生态农业有实质的相通之处,而且在特定时期的特定地区还曾发展到了(传统)生态农业阶段。②中国的传统自然农业是否已发展为生态农业,农史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仅就江南农业来说,李伯重充分证明,包括 S市在内的太湖流域,自明代中期以来已建成生态农业,并得到相当程度的普及。(见文献 [19]203-212)本文采用此说,但需进一步说明:传统自然农业虽然在特定时期的特定地区曾发展为生态农业,但并不完全是现代意义上的生态农业,所以不仅要将 (传统)自然农业与 (现代)生态农业相区别,而且也要将传统自然农业中的生态农业称为传统生态农业,以与现代生态农业相区别。作为新传统的商品-化学农业则历史短暂,不仅属于非生态农业,而且也是反生态农业。现代生态农业是针对传统农业的弊端而发展起来的,但它并不是直接针对传统自然农业,而是直接针对传统商品 -化学农业这一反生态农业的弊端发展起来的。

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生态修复至今未有足够的经验,而传统自然农业则曾经创造过成功的 (传统)生态农业模式,其中蕴含着大量的生态农业知识和生态维护智慧。因此,解决当前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生态维护的难题,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已经展开的、初见成效的各项工作,加强科技创新,探求更加切实可行的新的生态化农业技术和生态农业模式;另一方面则需要拓宽思路,把农民作为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主动的主体,重新修复传统自然农业,尤其是修复传统生态农业,使之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相契合。

那么,当我们说 S市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时,发展的重点在哪里呢?显而易见,除了有利于自然生态和人体健康的各种新技术和新模式而外,无疑应该是与现代农业相容的、有利于自然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传统稻作、渔捞、蚕桑各业。这些丰富多彩的自然农业样式,毕竟是世居此地的 S市人民长期适应和改造自然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不能任其衰落甚至消逝而无动于衷;在现代生态农业建设还缺乏足够经验的情况下,不能无视自然农业 (尤其是其中的传统生态农业)这一份珍贵的宝藏而不去挖掘和利用。

(二)修复自然农业文化的线索

如前所述,自然农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还发挥着文化-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而且各种功能相互嵌合,融为一体。进而言之,在自然农业社会,其经济功能并未独立出来,更未居于其他功能之上,使其他功能屈从于己;相反,倒是其文化 -社会功能往往更具优先性和支配性,经济功能往往要服从其文化意义和社会规制。自然农业的经济功能与其他功能分离开来并凌驾于其他功能之上,只是在市场原则逐渐成为经济的主导性原则 (即所谓市场经济)、同时也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性原则 (即所谓市场社会)之后发生的。[20]37-58这在西方不过是 19世纪以后、在中国也不过是近几十年的新鲜事,只是今人的习惯思维和价值观念并非是传统农民的主导性思维习惯和价值观念。

换句话说,自然农业不仅仅是一种产业或一种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文化,是总体自然农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①在社会与文化人类学的主导性理念和知识脉络中,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自然农业不能被视为带有商品生产和利润取向性质的“产业”或“经济”,而只是被当作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生计 (方式)”。非但如此,自然农业还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的传统文化的基层和主体。然而,学界一直在大声疾呼,各级政府也已开始重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却几乎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已经在把自然农业当作一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重点保护和开发,似乎自然农业只是经济门类中的一种产业,对它的保护和开发只是农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而与文化保护事业无关。

从 S市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规划和措施中,我们看到涉及传统农业文化保护的重点在生活层面,其中侧重于物质生活层面的主要涉及古建筑,侧重于精神生活层面的主要涉及节庆习俗和民间艺术。对于农业生产层面的文化保护则几乎缺失,似乎民间“工艺”就是值得保护的文化,而民间“农艺”则不是。带有区域性整体文化保护的措施,主要是开展对环太湖地区古镇、古村落、古遗址等人文资源调查以及太湖申报“双遗产”的可行性研究,保护太湖流域的人文景观,整治古村落环境风貌。对村镇和景区的整体文化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强市域内古镇、古村落基本格局和整体风貌的保护,以及文化休闲旅游景区的开发。不过,我们应该清楚,对一定区域整体文化的保护总是离不开其所处的整体环境的保护,而 S市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规划和措施并未体现这一原则,或者这已经超出了文化部门对整体文化保护的职责范围。②参见中共 S市委 S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S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发 [2007]13号。

当我们用“鱼米之乡”来概括 S市自然农业的面貌和特征,当我们把这“鱼米之乡”分解为渔捞文化、稻作文化、蚕桑文化、棉植文化这诸多的样式,再把每种样式分解为一系列特定的人生理念和行为方式、生产工具和技术、生活知识和经验、社交礼仪和习俗、田园风光和人文景观,我们就能越来越生动具体地感受到味道十足的 S市传统文化。③S市自然农业文化的面貌和特征主要见于民俗学角度的研究和描述。(见文献[21])只是这些传统文化还没有悲壮地“死掉”,还在虚弱而顽强地“活着”,还没有完全成为“文物”和“遗存”。但是,不能因此就不对它们进行重点保护和开发。正像有的学者提醒的那样,如果我们不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对传统自然农业文化着力加以保护和修复,那么这一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将遭致前所未有的重创,后果不堪设想。[2]

“鱼米之乡”上连“丝绸之府”、“工艺之市”、“园林之城”、“文物之都”,下接广阔肥沃的田野、纵横交错的河道、星罗棋布的湖泊,浑然一体,难以分割,形成了以自然农业生产为中介和中心的、以水乡为主要景观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相互内在关联的传统 S市文化。其中自然生态是基础和条件,而对自然生态依赖最直接最强烈,反过来对自然生态影响也最直接最深远者,当属自然农业文化中生产层面的文化。当前 S地区的生态退化,似乎只是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内在关联的关键链在形貌上被更换,而实际上则被割裂,整个生态系统发生了严重的紊乱和失调。在此暂且把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土地财政和腐败等原因悬置起来不管,那么当我们再说保护 S市传统文化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深深根植于 S市这片土地上的自然农业文化,其中包括稻作、渔捞、蚕桑、棉植、茶果等各种文化样式。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传统文化“保护”的理念和实践有一个前提,即传统文化是有价值的,它基本上没有变样或改性,但正在或即将被破坏或消失,因而需要保护甚至抢救。其实,在我们要保护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已经变样或改性,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传统文化,或者对其施加的保护并不仅仅是保护,而是包含保护在内的修复。S市的自然农业文化正是这个意义上的传统文化,它已经被现代工业、化学农业和商品农业侵蚀和破坏,并与后者相互渗透和交叠,已经基本变样和改性。因此,对 S市自然农业文化不是要原封不动、笼而统之地加以保护,而是要加以仔细的甄别和剥离,并使之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相衔接、相嵌合。概而言之,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对自然农业文化进行“修复”。

至此,农业发展和文化修复这两条线索可以交汇了,在生态和人体,在生产和生活中,二者合而为一了。当我们把农业看作文化时,农业就被赋予了丰富的意义和多样的功能,具有内在关联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共同构成的“大生态”就会立即浮现出来。只有对此真正从整体上来理解和运作,才能够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的生态、经济、社会 -文化三大效益。而农业与文化相互割裂,则既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民族民间文化繁荣,当然也不利于生态重塑和人体健康。

按照这样一种思路来运作,虽然兼顾了农业的经济效益,但是强化的还是农业的生态和文化功能;虽然转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还不能说成就了像一些人所希望的“鱼与熊掌兼得”那样的两全其美的好事。而如果经济效益不突出,就很难吸引农民及其自治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各种农业企业和旅游开发公司积极参加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和传统农业文化修复事业,即使参加进来,也难以支撑下去。为此,政府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把农民和渔民同时作为生态民①李昌平根据西南西北地区贫困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生态民”的概念:“对于恢复生态意义大于维持农业生产意义的地区,我认为就应该定义为生态区、而不是农业区,生态区的村民就是生态民、而不是农民。生态民恢复生态,国家应该支付生态民生产‘生态公共产品’的补贴——‘生态补偿金’,而不是用帮助发展农业生产——开放式扶贫的办法解决生态民的贫困问题。”(见文献[25])我们认为,尽管把 S市农业未来的主要功能定位为生态功能,但其经济功能仍然是重要的;而且更为主要的是,像 S市这样被冠以“鱼米之乡”美誉的地区,农业发挥良好的生态功能是与其发挥良好的经济功能互为前提的。因而这里的农民和渔民同时也应是生态民,或生态民同时也可是农民和渔民,二者完全可以而且必须统一起来。,通过经济高补贴和生态高补偿的方式,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经济反哺生态和文化,形成以当地农民为真正主体、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政府合理引导、企业积极融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格局。既然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与传统文化修复事业具有社会基础公益性质,这样做就是应该的,更是值得的。对已经率先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的 S市来说,这样做当然也是迫切而可行的,否则,其全面小康社会和即将率先建成的基本现代化将失去理据和意义。

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需要改变的观念

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首先需要走出认识上的误区,主要包括改变自然农业文化落后、自然农业经济效益低、重文化“遗存”保护、轻文化“活态”修复等观念。

(一)打破自然农业文化落后的观念

要想实现对自然农业文化的认同,澄清自然农业文化落后的观念是问题的关键。自然农业文化的实质,就是天人合一、循环利用和永续发展。它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巧用自然,几乎做到无本经营,成功地解决了农村地广人稀或人多地少等问题。它所使用的基本动力来自自然,在满足农村加工业和灌溉所需能量的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工业文化所带来的各种污染和巨大的能源消耗,从而实现了对自然界的零排放。因而,自然农业技术和文化,在当时所代表的就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而在现代化问题重重的今天,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而又不制造污染的自然农业文化,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我们的任务不是用现代技术取代自然农业技术,或是相反,用自然农业技术取代现代技术,而是在充分继承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改进自然农业技术,或利用自然农业技术修正现代技术,使之更加科学和合理,更加人性化和生态化。

自然农业文化总是裹挟着与农业有关的民间信仰,长期以来我们对民间信仰所持的不公正态度,也阻碍着我们对自然农业文化的正确认识。其实,民间信仰既有负面影响也有正面影响,从正面来讲,它对于维系社会秩序、净化人类心灵、保护大自然等都曾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在继承农业文化遗产时,必须将“俗信”与“迷信”区分开来[26],对于有益于生态农业建设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民间信仰,只要利大于弊,都应予以保护和修复。

(二)改变自然农业经济效益低的观念

人们之所以认为自然农业文化落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自然农业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偏见的蒙蔽。如果把农业与环境和资源的循环链割裂开来,仅就短期来看,不论是自然农业相对于商品-化学农业,还是自然农业相对于工业,说它的比较效益低,都不能被认为是错的。但如果把农业与环境和资源的循环链始终连接起来,从长期来看,这种看法就显得片面了。其实,包括 S市在内的长三角传统自然农业,尤其是传统生态农业,其经济效益并不低;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讲,其经济效益比商品-化学农业和工业还高。

在过去的几十年当中,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明清时期江南的经济并非“落后”或“停滞”,而是颇具活力。但在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这一点上,学者们的基本看法却大体相同。强调明清江南经济有发展的学者,大多将经济发展归功于城市工商业或农村工业的发展。这种观点的根据是相信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肯定高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其中,黄宗智关于长三角地区长期“没有发展的增长”或“过密型增长”的观点较有代表性。[27]而另一些学者近些年则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认为农村工业的劳动生产率甚至可能比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还要低些。[19]147-148

有农史学者分别通过对农夫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农妇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农户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的研究,对清代前中期农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以下概括:其一,水稻与春花作物相结合的一年二作制是增加耕地亩①一亩约等于 0.067公顷。产量的最佳途径;其二,在这种种植制度下,“一夫十亩”为最佳经营规模;其三,蚕桑和纺织业给妇女劳动提供了比大田农作更高的收入。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年二作”、“人耕十亩”、“男耕女织”三者结合在一起,组成了近代以前江南农民家庭经济的最佳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一个农户可达其劳动生产率和收入之最佳水平。这种具有高度经济合理性的农民家庭经济对抗了众多危机和挑战,直到 1850年以后很长时间还在延续。农民家庭经济“三位一体”模式的瓦解,是由于作为其三大支柱之一的纺织业遭到了近代工业的致命打击。尽管如此,这一模式还在顽强地苟延残喘,直到 1950年代中期才被铲除。②李伯重进一步认为,尽管江南传统生态农业一般使用劳力较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生产率的相应降低,在很多情况下反而提高了,而 1950年代后期开始规模经营并引进注重机械设备和化学物品投入的近代西方技术,却并未能带来劳动生产率的上升。为什么传统技术和小规模经营在江南水稻农业中更加有效呢?主要原因在水稻农业本身。(见文献[19]183-187)

从新中国成立到今天,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S市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先后反复实施了各种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以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和战术,如推行集体所有制和机械化生产,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增加和保护耕地,增加或调整化肥、杀虫剂、除草剂、饲料添加剂用量等,扩大灌溉面积,实施新兴的转基因工程……而如今再依靠诸如此类的措施来增加农业的产量和效益,已经十分困难了;非但如此,这些措施同时还在降低着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的品质,增加着农民和消费者因生产过程及农产品的不安全而产生的健康问题。最终,S市这个驰名天下的“鱼米之乡,人间天堂”,也许会因大量征地和严重污染而最终成为禁耕限耕区和禁渔休渔区。而这些负效应无疑应该从商品 -化学农业和工业的增长效益中减去。天人合一的传统自然农业持续发展几千年而世代不衰,精耕细作的传统生态农业持续发展至少几百年而效益不减,而商品 -化学农业在中国引领风骚不过几十年就已弊端丛生,难以为继。两相比较,哪一个更有效益,更具生命力,已是不言自明。

(三)改变重文化“遗存”保护轻文化“活态”修复的观念

俗话说:“活鱼还要水中看”。将某些作为成果形态的农业文化“遗存”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其实这方面的记述,尤其是关于江南自然农业文化的农史学、地方史志和民俗学记述,已经很多——或是将它们做成标本放进博物馆,把它们当作“文物”保护起来固然是重要的,但这并非我们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初衷和主旨。我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让我们的祖先所创造的具有丰富生态内涵的农业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生态环境下得到弘扬,以鲜活的状态继续传承于民间。否则,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意义。事实上,作为自然农业文化核心部分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有很多内容是以鲜活的状态存在并服务于民间社会的,即使有些已经从实践中淡出,但也还潜伏于中老年农民的记忆里和表述中,一经激活,便会重焕生机,再获传承。

五、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需要把握的重点

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已有可供参考的内容框架[2],对于其中最为重要的文化样式——稻作文化的遗产保护,也有了一些初步设想[28]。S市自然农业文化修复的内容十分丰富,任务相当繁重,其中首要的是各种自然农业文化样式——稻作、渔捞、蚕桑、棉植、茶果等——生产层面上的、具有丰富生态内涵的农田和水利灌溉设施、生产技术和经验、生产工具、本地土特农产品种、传统生态农业生产模式,以及自然农业文化所依存的整体自然环境的修复。

(一)农田和水利灌溉设施的抢救和修复

农田是农业的基础。即使现在已经实现无土栽培,但大面积生产仍然要依赖农田。包括 S市在内的江南一带的农田包括旱地、水田和池塘三种不同形态的资源,它们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微观生态环境,非常适宜于发展多种经营的生态农业。水利是农业的命脉。S市的水利灌溉设施与农田 (稻田)镶嵌交织,浑圆天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圩田系统,是生态农业扎实而精致的基础。这是 S市人民世世代代创造和积累的自然农业文化的基底和精华。然而,这一基底和精华正在遭到前所未有的损毁,十分令人痛心,必须首先全力抢救和修复。

(二)自然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的修复

稻作生产技术和经验有翻地整地、选种播种、移秧插秧、灌水排涝、罱淤沤肥、除草灭虫、收割掼稻、砻谷舂米以及圈囤堆藏等。

蚕桑生产技术和经验包括选置蚕室、选种浴种、暖种孵化、收蚁劈蚁、采桑饲蚕、上蔟防虫、摘茧贮茧和煮茧缫丝等。

渔业生产有捕捞(包括天然鱼类捕捞和人工放流鱼类捕捞)和养殖两个阶段或两种形态。天然鱼类捕捞生产技术和经验涉及渔船类别与渔具类别的配合,各种渔具渔法的使用,根据鱼类产卵规律形成的鱼汛期的知识,起捕停捕时间的确定等;人工放流技术和经验涉及各类饵料生物及其提供的鱼产潜力方面的知识,人工放流量的确定办法,放流种类的比例与规格,人工放流的方法等;水产养殖生产技术和经验涵盖养殖水域和网围地点的选择,网围的面积、结构和工艺,鱼种和蟹种的选择和放养,饲养管理 (主要是饵料投放和疫病防治),水质保持,捕捞和暂养等。

茶业生产技术和经验则体现在种植、采摘、炒制等环节上。

传统自然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的保护和修复,是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摸清家底,利用口述史、多媒体技术等方式,将流传了数千年之久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全面地记录下来、传承下去。这些传统智慧与经验主要保存在 60岁以上的老庄稼把式手中,这一社会群体应该成为我们调查和保护的重点。

(三)自然农业生产工具的保护和修复

稻作生产工具有:耕地用的犁杖耕耙、锄头铁搭,施肥用的瓢勺桶担,运肥用的箩筐畚箕,灌溉用的水车转盘,加工用的舂臼风箱等。

蚕桑生产工具,仅就饲蚕而言就有:养小蚕时室内加温用的火炉,挂于窗前为幼蚕遮蔽风寒的蒿荐,盛载饲养大蚕小蚕的蚕匾,换蚕沙的蚕网,快速挑挟小蚕的蚕筷,蚕小时用来布叶的叶筛,供蚕上蔟的叶簇等。

渔业生产工具有:各类渔船,各类渔具,网围器具等。

有的市、镇、村,正在通过兴办农具博物馆的方式,将这些农具保护起来。这种专题博物馆投资少,见效快,搜集容易,并能与旅游业结合起来,是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

(四)本地土特农产品种的保护和修复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优良品种的普及,农产品种呈现出明显的单一化趋势。一方面,优良品种的普及,为我们提高农产单位面积产量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农产品种的单一化,不但为农产病虫害的快速传播创造了条件,同时也限制了当代人对农产品口味的多重选择,更为重要的是还会减少全球物种的多样性,从而给人类带来更大灾难的隐患。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可以考虑在建立国家物种基因库保护农产品种的同时,各地还应建立土特农产品种原产地保护基地,同时鼓励农民和渔民有意识地保护某些农产品种,为日后农产品种的更新留下更多的种源。S市具有十分丰富的土特农业种质资源,需引起高度重视,加大保护和修复力度。

水产品种包括“太湖三白”即白鱼、银鱼、白虾,“长江八鲜”即刀鱼、银鱼、鲥鱼、鮰鱼、河豚、白虾、凤尾鱼、毛蟹 ,以及 (吴江)鲈鱼。

稻棉品种包括苏香粳、苏御糯、太湖糯、(常熟)鸭血糯,苏棉 4、6、8、12号。

畜禽品种则有湖羊,太湖猪、(太仓)梅山猪、(常熟、张家港)“二花脸”(猪),太湖鹅,太湖鸡、(张家港)鹿苑鸡、(太仓)鹿河鸡和 (昆山)大麻鸭。

果蔬品种更是丰富多样,蔬果类的诸如 (东山、西山)白沙枇杷、红沙枇杷,(太仓板桥、常熟王庄)西瓜;蔬菜类的诸如“水八仙”即太湖莼菜、芡实、莲藕、红菱、荸荠、水芹、茭白、慈姑 (茨菰),(太仓)芋艿、白蒜,(吴江)香青菜、大头菜、雪里红,苏州青。

茶叶品种当然是洞庭碧螺春茶和 (常熟)虞山绿茶。

蚕桑品种中土特桑种已无,好在还有蚕种苏菊明虎幸存。

(五)传统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的修复

主要是修复农业产业家族内部各产业之间,农业生产与非农生产之间,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之间,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与自然环境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 (部分地)资源和废物的循环利用模式。如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桑基鱼塘、茶果间作等。对此可以生态茶业诸生产模式为例来加以说明。著名的洞庭碧螺春茶,产于太湖洞庭东山和西山。而两山向有“花果山”之称,果木种植历史悠久。当地茶农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了“茶果间作”和“茶林间作”种植模式,茶农同时又是果农。“茶果间作”即茶树与果树杂植共生,枝桠相连,根脉相同,以致茶吸果香,花窨茶味,使碧螺春茶花香果味的天然品质不断得到陶冶。而且茶树在果树的覆盖下,还能催发茶芽,茶叶的持嫩性也得到加强,同时还能减少病虫对茶树的危害。“茶林间作”即在茶园中间栽植一些水杉、合欢、松树等树木,以吸引大量鸟类进入茶园捕食害虫,使鸟类与昆虫并存,制造并维护茶园的生物多样性。另外,还有“养禽植茶”生态种植法,即在茶园中大量散养太湖苗鸡,通过鸡粪的排放,增加茶园的磷肥和有机肥料,这样既减少了化肥的使用量,又大大提高了茶叶的内质。同时,茶园中的昆虫和杂草成为鸡的天然饲料,鸡通过捉虫除草,使茶树自然而然地免遭虫害的侵袭。[24]这些生态化生产模式正是自然农业文化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可以结合的地方,但因种种原因,尤其是商品-化学农业的侵蚀和支配,农民普遍重茶轻果,茶果间作等模式只在很有限的范围内和程度上存续,并未得到普遍传承和充分发展,因而需要积极有效的保护和修复。

(六)自然农业文化所依存的自然环境的整体修复

自然环境决定着自然农业文化的样式及其演进方向和内在品质。S市自然农业文化所依存的自然环境主要是水环境,其文化底色是水文化,所谓“水乡泽国”;S市的稻作文化、渔捞文化、蚕桑文化、棉植文化、茶业文化等自然农业文化样式无不由此孕育和滋润,所谓“鱼米之乡,人间天堂”。因此,首先要对水环境进行整体修复。具体到每种文化样式,其所依存的自然环境,如稻作文化、蚕桑文化、棉植文化、茶业文化所依存的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渔捞文化所依存的水域生态系统,可以结合“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①S市农林局在考虑生产力布局时,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和保障农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出发,注重按不同区域优化功能定位,结合产业特点,以空间规模适度、区域相对连片为原则,编制了以“四个百万亩”和“一个百万头”为主要内容的 S市农业布局规划,即百万亩优质水稻,百万亩园艺作物,百万亩生态林地,百万亩特色水产,百万头优质大中型家畜。参见 S市农林局编制《S市农业布局规划》,2006-10-13。、古村古镇保护工程、太湖和阳澄湖水环境治理和水源地保护工程等实施区域或连片整体修复。

六、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需要破解的难题

人们一般会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把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结合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应该承认,推进这项事业的确困难重重,其中主要有三道难题需要破解,即政府能否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能否确保农业发展足够的耕地和水域面积;能否通过高经济补贴和高生态补偿,使农民同时也成为生态民,赋予农民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的动力。

(一)政府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再转变

改革开放 30年所结的一个硕果,就是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市场经济若没有适当的定位,被推崇太过,或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过于密切,也会生出许多祸患。就我们的论题而言,其危险在于政府所构建的市场主导着农业的发展变化,更加突出了农业的经济功能,而迫使其生态、社会和文化功能退隐。发挥着多种功能的传统农业,或通过化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改造而走向短期内更具经济效益的现代农业,或通过向短期内更具经济效益的非农领域转移剩余劳动力而被荒弃,农民被市场经济所俘虏,农业生产违背生态化原则,致使生态失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农业难以持续发展。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首先需要政府发挥正面主导作用,即政府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调整发展模式。

政府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调整发展模式,甚至不是要调转为环境保护、文化修复与经济建设相平衡的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而是要调转为包括诸多要素在内并相互配合的“大生态”重塑理念和模式。政府不能再继续引导、打造、追随、迁就农民和企业追求利润至上和富裕第一的“市场经济精神”,而应通过宏观调控把优惠政策和投资项目重点转向使环境保护融于经济建设和文化修复的领域。凡是有利于“大生态”重塑的事情就坚定不移地去做,而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正是值得这样去做的一项千秋伟业。

新的发展理念和模式要求农业建设、环境保护、文化修复三者优势互补,统筹结合,而不是各行其是,更不应是相互对立。现在三者相互对立的趋向正在受到遏制和纠正,但仍在各行其是,比如在适合于、甚至原本就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区域,大规模兴建没有农民和农业生产活动的生态景观带、湿地保护区和滨湖新城,就是典型表现。为此,国家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 (智力)、物力和财力,但其收效长期来看则很难预料。因为脱离了生态农业活动的生态建设和文化保护,需要新增太多的成本,常此以往,或许会成为沉重负担,难以为继;更主要的是,这样的生态建设和文化保护,运用的往往是一些新技术和新模式,不像传统生态农业文化的技术和模式那么有经验,那么靠得住。如果使自然农业文化修复与生态维持和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互相支援,有机结合,效果无疑会非常显著。但由于部门权力分割,职能互不统属,这样的项目和工程则难以论证和通过。这种理念和模式必须调整和改变,否则,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修复自然农业文化就无从谈起。正所谓“分则相害,合则多利”。

(二)确保农业发展足够的耕地和水域面积

这是从两个层面讲的:一个层面是指传统农业曾经赖以存在的土地和水域面积严重不足,并在继续缩减;一个层面是指传统农业裹存于其中的农业生态已经退化为一种不适合于它存续的新生态。对于后一个层面的问题,前面已经指出需要生态农业和农业生态两方面相互支援来改善和解决,兹不赘述;这里只针对前一个层面的问题,就此而言,S市农林局编制的“四个百万亩”农业发展规划值得重视。

毋庸讳言,S市的耕地及水域已经遭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严重侵蚀,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受到严重损毁,只有从现在起首先确保一定规模的耕地和水域不再被占用,才能确保一定规模的农业不再被挤压,进而才能实现通过传统自然农业文化修复以成就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和良性农业生态维护的目的。有人可能认为,对 S市来说,把土地用于农业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已无足轻重,而用于工业、交通、房地产、城市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则要大得多。这样的看法的确不错,但这显然属于习惯于侧重从经济效益角度看问题的陈旧思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农业及其生产环境无比重要的生态效益和文化-社会效益。如测算一下 S市这片乐土到底能承载多少人口,承载多大规模的工业,这一基础性工作就非常重要,但至今大概还没有相关部门和人士对此加以认真地探究,拿出令人信服的论证;当然,在缺乏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公认的研究标准的情况下,也许根本就测算和论证不出来。但至少 S市现有的人口规模、工业规模和城镇规模已经大大超过环境和资源的承受能力,则是不争的事实。由此来看,制定并真正落实“四个百万亩”规划,对 S市的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维护和自然农业文化传承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这决不只是一个中 (近)期的有关农业发展的布局规划,更是一个长期的事关生态安全运行和文化命脉存续的战略抉择,是一道非如此不能保证 S市可持续发展的底线。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落实“四个百万亩”规划,可以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控为契机,首先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投入品用量少、生态环保功能强的产业,巩固 S市水稻的多重功能,尤其是其生态功能。稻作文化是 S市作为鱼米之乡的主要象征之一,是 S市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和自然农业文化修复的主战场。且不说水稻生产对于保障当地粮食生产一定的自给率所具有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仅就其独特的生态功能来说,怎么估计也是不为过的。100多万亩水稻田就是一个庞大的人工湿地,具有很强的蓄水保土、净化水质、调节温度的作用。同时,水稻还有文化传承功能,S市富有深厚博大的农业文化底蕴,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闻名于世,保护水稻就是保护 S市的历史和文化。因此,要竭尽全力减缓水稻播种面积下降趋势,使 140万亩水稻在近年内基本保持稳定。

(三)把农民也视为生态民,对其实施高经济补贴和高生态补偿

如前所述,修复传统自然农业文化的障碍不是一般所说的由于自然农业缺乏经济效益,而在于它缺乏短期的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在于自然农业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关联一旦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农民的利益就很难再与生态维护结合起来。既然如此,谁还会来修复自然农业进而修复自然农业文化呢?

我们的答案是:首先还是农民,其次是企业。前提是要赋予农民和企业以修复自然农业文化的动力。这动力就是有利于自然农业文化修复的优惠政策,是经济和文化-社会意义上的高补贴和生态意义上的高补偿。

现在既然 S市农业的生态功能已被提到首位,那么从事生态农业建设的主体——农民和渔民,同时就是当然的生态民。作为农民和渔民,他们在从事着农业和渔业,其目的在于经济效益;作为生态民,他们在从事着农田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的重塑和维护工作,其目的在于生态效益。他们之于农业和农田生态系统、渔业和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生态系统的作用,正相当于猎民、造林人和护林人之于猎业、林业和森林生态系统的作用。在 S市,我们需要像看待林业的生态功能那样来看待农业的生态功能。

而生态是公共用品,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生态民的经济利益损失理应得到补贴和补偿。前面已经指出,传统生态农业与商品-化学农业不同,其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并不低,但从短期来看则不一定高,尤其是在它遭到破坏后重新加以修复的初期,肯定要有经济损失,所以必须对其实行高经济补贴和高生态补偿。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转变以往对农业的补贴方式。国家金融资金不再以任何优惠政策补贴造成大量污染的高耗能农业,而应尽快补贴给零排放的兼业农户和小规模生态农业;政府应该将财政政策的重点从用于治理污染转变为支持零排放的生态小农,或者支持综合性农业合作社的循环农业,而不应该资助高排放的生产方式。以肥料补贴为例,目前国家对化肥的生产、销售等方面有许多优惠政策,而对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在政策方面缺少鼓励扶持。这显然是有碍于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机肥的生产、销售主要依靠市场拉动,有机肥价格偏高,农民使用的积极性不高。重塑一个区域内的营养物质循环链条,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畜禽养殖企业和农民是无法完成的,需要政府对有关企业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有机肥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第二,加大补贴和补偿力度。高经济补贴的力度要明显大于对现有农业的各种补贴,要相当于农民原来从事某种非生态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弥补农民放弃某种非生态农业产业的经济损失。高生态补偿的力度要相当于农民从事生态农业产业带来的生态改善的收益,或者相当于农民从事非生态农业产业带来的生态退化的损失。[29]

第三,实施高经济补贴和高生态补偿要与已有的农业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相统筹相统一,与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相挂钩相协调,使之形成强大合力,发挥整体优势。这也是符合WTO框架下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规则要求的现实做法。

概而言之,没有合理有力的补贴和补偿,传统生态农业就不可能修复,现代生态农业也就不可能建成,即使建成,也不可能持久。不过,有一种现象,就是在局部范围内,没有经济补贴和生态补偿,生态农业似乎也可以建成和持续。其中的道理何在?这样的生态农业建设主体往往是企业,它们一般都会得到政府的支持,享受到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企业是以其所经营的生态农业所具有的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前提的,它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又以少数富人和机构的需求和购买力为前提,它不可能惠及普通民众。既然如此,生态农业也不可能普及开来。

进一步的问题是,在商品—化学农业的包围中,在土壤、水、空气被普遍污染并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孤岛式的生态农业会是可能的吗?在区域生态系统未遭破坏的时候,像长三角传统的家户小型化生态农业尚是可行的,而在整个区域生态系统已遭破坏的情况下,不要说家户小型化生态农业已不再可能,就是现在被推崇的由园区和企业实施的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也名实难符。正像有的生态农业学家所说的那样,这最多是一种有机农业,而有机农业并不就是生态农业。因为有机农业仍旧是单一种植和原材料替代,与常规农业遵循着同一原理;而生态农业依靠的是农作物与动物相协作的结合关系,是对原材料没有依赖性的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有机农业供应的是上层社会市场 (实际上,大多数有机农业只是一种商标,一种说明没有使用有毒物质来生产这些产品的商标);而生态农业则是一种关注社会公正、粮食安全和消除贫困的替代发展模式。[30]

一些发达国家为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通过种养殖业的合理布局,在较大规模的家庭农场中配置一定数量的农田,在畜禽场建造具有一定容量和较好密封性的化粪池,来吸纳畜禽粪便。对于 S市来说,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土地面积,所以不可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但可以设想通过以乡镇为单元,统筹考虑人-畜禽-土地养分平衡,从养分资源综合管理的角度重塑农业生态系统中的养分循环链条。

总之,要想使生态农业普遍建成,持久存续,惠及万民,造福子孙,决不能完全将生态农业市场化,而必须以农民和渔民为主体,尝试以乡镇为单元,以行业协会和合作社为依托,通过合理有力的高经济补贴和高生态补偿措施,使农民 (渔民)及其组织充分发挥修复农业的生态—文化功能的主动精神和聪明才智。既然农业的生态—文化功能修复事业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这样做就是应该的,更是值得的。对已经率先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的 S市来说,这样做当然也是迫切而可行的,否则,其全面小康社会和即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将失去理据和意义。如果 S市在这方面摸索出经验,也将为长三角及其他同类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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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ter ior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the Agr icultural Ecological and Cultural Func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A Case Study of the City S

Wang Junmin

The agricultural issue is themost severe p roblem among the issuesof agriculture,farmer and rural area in Yangtze River Delta——awell developed area.Furthermore,the agricultural issue primarily refers to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and cultural function.These two functions closely interact to each other in the p ractice.Taking the City Sas an example,developing the ecological agriculture belongs to the main strategies of strengthening the ecological function.However,people easily tend to ignore the traditional ecological agriculture experiencewhile the implement of the modern ecological agriculture construction.Themain strategy of enforcing the cultural function is to restore the traditional natural agriculturewhich is exactly theweaknesspart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preservation in Suzhou.In order to enhance both these two functions,people need to take efforts to develop themodern ecological agriculture,to restore the traditional natural agriculture and to combine them together at the same time,so that the multi effects involv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thepreserv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folk culture and the restoration of the natural ecology be achieved successfully.

The modern ecological agriculture;The natural agriculture;Restore

2010-11-05

王俊敏,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城镇化研究中心教授,邮编:215006。

(责任编辑:谢元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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