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对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的理论贡献
2011-08-15杨肖
杨 肖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2488)
改革开放后,陈云在领导党的纪检工作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纪检工作的重要理论观点,为形成我党纪检工作的一整套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为开创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的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陈云关于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思想做一探讨。
一、提出并确立了新时期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中心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新成立的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认为,首先要抓的事情是整顿党风。1979年1月初,当黄克诚、王鹤寿向陈云请示关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方针问题时,他当即答复:“抓党风。中央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1]P233-234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新时期纪检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陈云关于党的纪检工作基本任务的论述,是在认真思考、总结了党的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文化大革命”后党纪、党性、党风存在的严重问题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恢复好的党风。1979年1月4日,陈云在中纪委第一次全会上指出,要充分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并强调:“这是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对于党的工作重点从今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于党内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P239在此基础上,他明确提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2]P240陈云强调:“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的基本任务认真地负担起来,也就是在这个伟大事业中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力量。”[2]P243在陈云的主持下,会议讨论通过的中纪委《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也明确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3]P81
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展开,党的纪检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陈云经过缜密思考,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著名论断。这个论断,指明了新形势下党的纪检工作的中心任务,并成为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1980年11月,中央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认为,一段时间以来,虽然许多地方和部门为纠正不正之风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总的来说,与建国初期相比,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在不少地区和部门中,一些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相当严重。还有部分同志,对搞好党风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以为这个工作可有可无。[4]P1718针对这种情况,陈云严肃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2]P273陈云的这个论断将党风建设的重要性提到了“有关党生死存亡”的高度,凸显了党风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这个论断,一经提出就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党的纪检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1981年2月至3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根据陈云的意见进一步讨论了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问题。会议指出:“去年十一月,陈云同志根据历史经验和党的现状,严肃地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向全党敲响了警钟。这样提出问题,对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加重了各级纪委维护党纪、搞好党风的责任。应当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造成社会舆论,把陈云同志的意见化为搞好党风的强大物质力量。”[5]P193这准确表述了陈云关于党风问题的重要论断对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著名论断,是对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理论贡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后,陈云又多次强调,党的纪检工作的中心工作是抓好党风。1982年9月13日,他在中共十二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上讲话强调:“要在十年内乱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任务还非常重。中纪委和各级纪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整顿。”[1]P3051985 年 9 月 24 日,陈云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各级纪委应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之下,始终围绕搞好党风这一中心任务,作艰苦的努力。”[2]P357
二、强调纪检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为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贡献力量
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开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纪检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更加复杂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陈云经过深入思考,提出了党的纪检工作重点转移的问题。他认为,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要为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贡献力量。
1980年1月,由陈云主持召开的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指出:今后纪检工作将进一步围绕四化建设搞好党风、严肃党纪,同当前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同时,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把党的纪检工作的重点,由根据党的三中全会方针处理历史遗留的问题和重建党规党法,进一步转移到保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四化建设上来。[5]P170-173这样,在陈云等中纪委领导的指导下,党的纪检工作实现了新时期工作重点的转移,由此,党的纪检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陈云认为,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成为促进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陈云的意见,1981年2至3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三次会议提出:各级纪委应当“把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保证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列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议强调:“当前,特别要抓紧检查和严肃处理经济领域中的违法乱纪案件。”[4]P1719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当时突出表现为走私贩私活动。这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管理,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中纪委第三次会议精神,中纪委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并取得了重要成果,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20世纪80年代中期,正当改革开放进一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时候,社会上出现了像“不吃不喝,经济不活”,“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之类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认为纪检部门是改革的“顶门杠”。这些错误思想的流行,不仅对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造成了消极影响,也严重干扰了党的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面对严峻形势,1984年10月,在陈云的提议下,中纪委召开第四次全会集中研究、讨论了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端正党风同搞好改革的关系。17日,陈云在中纪委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批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陈云强调:“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1]P36429日,中纪委第四次全会通过了这个文件,并指出:“陈云最近的批示,是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4]P1732
此后,陈云又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的纪检工作要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1985年6月29日,陈云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指出,促进党风进一步好转对于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是非常必要的。他还指出,党的纪检部门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全党的重要任务负有重大责任,并要求纪检部门的“同志们要坚决地刹歪风、正党风,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从精神文明建设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2]P348陈云希望“纪检部门的同志和全党同志,要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认真抓精神文明的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2]P3481986年10月4日,陈云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上又讲话指出:“全党纪检部门,要从纪检工作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党的各级纪检工作部门不仅要对妨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反对和纠正,而且要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1]P397
陈云关于党的纪检工作要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论述,成为后来指导党的纪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思想。他的这个重要论述,将党的纪检工作同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凸显了党的纪检工作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纪检工作成为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三、围绕纪检工作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方法和措施
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纪检工作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之后,纪检部门的主要任务虽然还是抓党风,但其内涵已有所改变。纪检部门在新形势下搞好党风,不仅要恢复和发扬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还要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陈云围绕新形势下党的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理论思考,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方法和举措。
(一)加强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
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党员素质以及思想政治水平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陈云对此认识十分深刻。他指出,搞好党风、反对腐败一定要重视和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要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1985年3月,陈云在听取中纪委有关同志汇报时,很有针对性地指出:“会议要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跟着跑,跟着干。这些党员的党性到哪里去了?”他还进一步分析指出:“从党的建设角度看,这是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由此想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检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党员的党性和党纪教育。”陈云强调:“提高党员素质,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1]P377这里,他阐明了加强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对于搞好党风的重要性,并将提高党员素质提到了党建根本问题的高度。1986年10月,陈云在会见中纪委常委时再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指出:由于“我们党处于全国执政的地位,再加上目前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纪检工作部门和全党各级党的组织,必须重视执政党条件下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1]397在此基础上,陈云还深刻认识到,党的高级党员的素质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尤为重要。他在1987年10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九次全会上强调指出:“端正党风的关键是提高党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高中级党员领导干部素质。”[6]P313在陈云的倡导和提议下,中央及各级纪委开展了一系列加强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他们的素质,增强了他们抗拒腐败的能力,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二)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老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老干部是干部和群众的榜样,他们的言行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陈云强调,在抓党风、反对腐败的过程中,要重点从党的领导干部抓起。他要求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老干部、高级干部要身体力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1985年9月23日,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闭幕会上讲话指出:“现在确有少数党员,特别是个别老党员、老干部,不能坚持党性原则,遇到歪风,跟着干。有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如造假药、假酒等,发生在整党中。对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作出榜样。”[1]P384他还强调指出,包括退居二线以及离休、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在内,都要重视整顿党风工作、关心党风党纪问题,都要在这个问题上发挥作用。1986年1月22日,陈云在中纪委办公厅反映中国科学院花费160余万元购买高级小轿车一事的简报批语中指出:“自己有车,还向下属单位要新的高级车,这样的事,在高级干部中,可能不仅这几位同志。中央要求北京的党政军机关,在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我建议,做表率首先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各位同志做起。”[1]P391事后,胡耀邦将陈云的批示批转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大军区,要求大家贯彻执行。
(三)大力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陈云认为,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搞好党风,必须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大力查处腐败案件,严肃惩处腐败分子。面对改革开放初期走私贩私活动异常猖獗的严峻形势,陈云主张,要严肃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和腐败分子。1982年1月5日,陈云在一个文件的批语中指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2]P273-274同年7月5日,陈云在一份批转的反映腐败问题的内部材料上又强调:“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1]P301陈云认为,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各级领导权都掌握在广大党员手里,党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事实上,这个问题也确实比较突出。他主张,对于以权谋私的人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他曾严肃指出:“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以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2]P331-3321986 年 1 月,针对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存在手软的情况,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严肃指出:“杀一儆百。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1]P390在陈云的直接领导下,党的纪检部门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要加强对制度和党法党规的建设
对于搞好党风、反对腐败,陈云认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制度和党法党规建设。他曾指出:“我们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那党就有保证了。”[6]P216陈云认为,党的制度和党法党规具有教育、惩处所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具根本性。他一贯强调党要有党规党法,并要求全体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这个思路出发,他提出了从健全各项制度入手,依靠建设党规党法来纠正和防止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思想。在陈云的关心和大力推动下,纪检部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以及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纠正党风、预防和惩处腐败的规章制度、条例和法规,使党风廉政制度法规建设得到大大加强,进一步推动了党的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四、重视加强对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
党的纪检部门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繁重任务。加强党的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对于做好纪检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陈云非常重视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问题。他认为,新形势下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重视对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二是要保证各级纪委严格依法办事,否则将追究责任。
党的纪检部门的性质和纪检工作的任务,决定了对纪检干部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党的纪检干部是否能够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对于党的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陈云对此认识非常深刻,多次强调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纪检干部。1979年1月,陈云等中纪委领导人在中纪委一次全会上提出,要选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敢于同任何违法乱纪的组织和个人作不调和斗争,时刻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上,严格按党章办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的干部,进入纪检机关工作。同年4月25日,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纪检机构的意见中又强调:“凡是怕字当头,回避矛盾,屈从压力,阿谀逢迎,不能坚持原则的人,不能做党的纪检工作。”[7]P2381982年9月13日,陈云在中纪委全会上再次讲话指出:“要把党的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他认为:“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果断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6]P279这里,陈云明确提出了选拔纪检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这次会议上,他还针对一些地方纪检组织没有建立的情况,提出了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的重要意见。此外,针对当时党的纪检队伍里存在“三种人”的情况,他多次强调,决不允许他们进入纪检干部队伍,已经发现的要坚决调离、清除出党。1982年9月23日,陈云在同王震谈话时指出:“对 ‘三种人’要注意,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三家是管干部的。只要这三个地方把好关,‘三种人’ ‘五种人’就上不来。”[1]P3061983年8月14日,陈云在中共中央信访局刊载群众来信反映一些地方纪律检查部门中仍有“三种人”的简报上批示指出:“纪检队伍中不能有三种人,已有的要调开。”[1]P336同年10月12日,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针对党内存在“三种人”的问题,再次严肃指出:“这次整党必须把 ‘三种人’清除出党。”[1]P339通过这次会后的全面整党,一大批党性不强的人被清除出党,党的纪检队伍得以纯洁。在陈云的重视和倡导下,经过各级党委和纪委的共同努力,纪检机构的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大大加强,为党的纪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党的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陈云还提出,各级纪委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否则将对相关纪委追究责任。早在1979年的中纪委一次全会上,他就强调,纪检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犯法、违反党纪的,要从严处理。1985年9月24日,陈云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再次讲话强调:“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的工作是:无论对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2]P356他还进一步分析指出:“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因此,“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2]P356
陈云关于党的纪检工作的理论观点,内容完备,思想深刻,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科学的思想体系。今天,我们回顾、学习陈云关于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于进一步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加强纪检部门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朱佳木.陈云年谱(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2000.
[2]陈云文选(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 8 卷)[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4]金冲及,陈群.陈云传(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 4 卷)[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6]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7]陈云与中央纪委编写组.陈云与中央纪委[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