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设预工委监督政府“钱袋子”
2011-08-15本刊编辑部
浙江人大 2011年11期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财政预算审批监督方面又多了一项新举措:在原有3个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
“要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就必须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在今年初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吴翰提交了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提案。
他认为,现有的广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虽然也承担部分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但其无法像工作委员会那样不受人大换届的影响,真正做好预算监督工作,难以保障广东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与稳定性。
今年5月23日,广东省编办同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监督处,相应撤销广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监督室。新增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将主要承担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等工作。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成立预算工作委员会,能更专业地搞好预算审查和数据分析工作,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使审查工作更具合理性、效益性。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