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支出都应该公开透明
2011-08-15刘敏
近日有媒体指出,由发改委负责审批和分配的3826亿元财政预算有欠透明。据报道,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卫生、公检法司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自主创新等领域。可以想见,每个地方都想从这笔中央投资中分一杯羹。
最近,国务院就中央和地方的预算公开事宜连续作出安排,显示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切。事实上,政府使用的每一笔公共资金,都应该公开。对于高达3826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来说,其预算公开某种程度上就是政策公开。这笔钱投向哪些地方,投向哪些行业,投了多少钱,实际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家政策倾斜或政策扶持,这应该让人们看得到。
现代社会条件下,约束政府行为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约束政府支出。通过约束政府支出,才能使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乃至国家治理方向,等等,置于人民监管之下。而约束政府支出的前提就是,预算要公开,财政要透明。
据报道,鉴于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不透明情况,全国人大去年要求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预算在审查时要提供项目表,然而国家发改委因未收到各地各部门的项目申请报告,无法提供具体项目表,最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们无法了解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安排使用情况。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在批准当年预算案时,却不清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具体支出去向,这是比投资体制、项目审批制度等问题更重大也更需要正视的问题。在我国,全国人大是公共资金分配的决定者,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只是经全国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执行机构。而类似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情况则显示,有一些财政资金的决定权、使用权实际上握在部门手上,某种程度上人大难以监督。
公共财政应是服务公共利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倘若人民无法有效监管财政支出情况,公共利益很可能因之受到损害。我们可以看到,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往往不足,另一些领域的资金却总是能得到充足保证,而且它并不仅限于“三公”消费。
我们认为,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公共财政支出,都应该公开透明,更应该避免发生人大代表无从知情、全国人大难以有效监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