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文化遗产中了解黑龙江流域文明
2011-08-15姜占忠
姜占忠
(木兰县博物馆 黑龙江 木兰 151900)
从哈尔滨文化遗产中了解黑龙江流域文明
姜占忠
(木兰县博物馆 黑龙江 木兰 151900)
从遥远的古代起,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组成部分的黑龙江各族先民用智慧和勤劳开垦了这片热土,创建了令世人惊叹的黑龙江流域文明。奔腾不息的黑龙江水滋润、养育了肃慎、东胡、秽貊三大族系的先民及其后裔,以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为中心的广袤土地更是统治我国267年满清王朝的发源地。根据文物调查,截至2010年底哈尔滨地区已发现各类遗存约2 000余处,其中木兰县发现60余处。
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综述
黑龙江流域是古代东北亚各族繁衍、生息、发展的最理想的场所之一。但黑龙江地区何时开始有人类活动,一直没有发现足以证明其历史年代的遗址。1982年,考古工作者在哈尔滨市阎家岗发现了石制品和骨制品,并发现了人类的古营地遗址。出土的石器从形制和种类到加工技术,都和中原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有许多相似之处。1996年10月,黑龙江省考古所在阿城市交界镇发现交界洞遗址,发掘出的古动物化石和石制品。经北京大学考古系年代测定实验室对该洞穴出土的梅氏犀牛牙齿化石进行铀系法年代测定后证明,早在17.5万年哈尔滨地区就有远古人类生存活动遗迹。
2007年7月底,哈尔滨市民张树海(采砂船船长)在松花江哈尔滨段43号照太平庄附近水域挖沙时,前后两天分别在距水面15米处挖出两个人类头骨,出水时所附江砂为大粒青砂,头骨外观为黑色。2008年8月25日经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测试,这两个人类头骨:BA071519是距今5465±4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BA071520是距今2425±50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2008年12月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人类学实验室对头骨的性别、年龄、病理和人种等信息进行检测,证明这两个人类头骨均为成年,5 400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头骨,女性特征较明显,该头骨左侧眶上发现筛状样变,并有部分愈合痕迹,表明该个体生前存在造血机能减弱的疾病;2 400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的头骨,男性特征明显,鉴定结果为男性。观测未见病理现象,可能死于意外。这一发现为哈尔滨地区人居史提前至距今5 400年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到周属肃慎部时,哈尔滨先民开始由原始社会末期向文明时代过渡,创造了黑龙江古代文明。如宾县老山头遗址和宾县庆华遗址,其时间相当于我国历史上的春秋至秦汉之际。此时夫余国臣服于汉王朝,唐代属河北道黑水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女真铁骊部,以汉族为主的俘户大量迁入黑龙江地区也始于辽代,依兰的五国头城遗址是辽代五国部越里吉国的故城。
哈尔滨作为历史上勿吉-靺鞨的安车部和生女真人完颜部的发源地,在1115年以生女真完颜部为核心,建立了金朝,共立九帝119年,成为与南宋对峙的统一中国淮河以北的皇朝。金代前期汉人工匠大量迁入,促进了女真经济、文化的发展,据《金史》记载,金初上京会宁府有钱粮户31 370户,贵族、功臣都拥有众多的奴隶。人口的增多,使居民聚集地不断扩大。在阿城周边地区发现大量的金代村落遗址,印证了当时的人口密度超过以前任何一个时代。《三朝北盟会编》卷18引《神麓记》载:“随阔(即《金史》中的“绥可”)教人烧炭炼铁。”说明在四世献祖绥可时,女真人已开始有冶铁业。1980年在阿城阿什河乡双城村金墓区出土了随葬品101件,其中金代铁器有55件,除兵器、生产工具外,还有各种形制的锅、提梁罐等精美适用的生活用具。根据对阿城五道岭铁矿井和小岭东川炼铁炉遗址的发掘,印证了这些铁器大部分是由当地制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充分反映了金初冶铁业发展状况和社会生产力已达到相当的水平。为研究金代早期社会发展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元代属辽阳行省开元路,阿城出土的八思巴文“镇宁州诸军奥鲁之印”、“管水达达民户达鲁花赤印”和铜火铳等为元代重要文物。明属奴儿干都司塔山卫,依兰县发现的“囊哈儿卫指挥使司印”、阿城征集的铜权,均为明代的珍贵文物。
黑龙江地区是清朝的发祥之地。建立清王朝的满族先世——建州女真,曾居住在依兰一带。有清以来,清政府在此初置驻防旗营,设城守卫一员以辖之。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后,对“龙兴之地”实行封禁政策。1803年前后,由于连年灾荒,山东、河北等地大批无以为生的农民流亡到黑龙江开荒。到1807年12月,仅拉林河西岸就新增流民1 000户。随着“京旗移垦”和“开禁放荒”政策的实施,大量汉族人口逐渐迁入哈尔滨地区,使黑龙江的土地得到进一步开发,促进了黑龙江经济的发展,并为后人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文化遗存,阿城清真寺、巴彦德政坊、双城承旭门楼、双城堡火车站、依兰清真寺、五常市背阴河镇蓝旗村蓝旗石坊等均为清代建筑,这些文化遗存构成了哈尔滨地区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
二、木兰县文化遗产介绍
在木兰60余处文化遗产中古代遗存有50余处。木兰达河山城遗址是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古城址,1996年10月文物调查时发现。城址因山脚下的木兰达河而得名。这座古城遗址是目前木兰发现有人类居住历史最早的一座古城址。1998年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城位于木兰县柳河镇向山村新发屯东北部900米,木兰达河右岸二级台地边缘。东距县城约25公里,南距哈罗公路1.5公里,西北距文雅村1.6公里。城址坐落于靠近河岸最高的一座山丘上,平面呈不规则方形,周长约2 500米,文化层厚0.5~1.5米。城址附近分布有直径5~8米、深约0.5米的穴居坑址37个,包括城内2个,坑距约2~3米,深约1米,总面积约2 000平方米。山城所处的地质构造为黄粘土,由于常年受木兰达河与雨水的侵蚀,北侧形成陡峭的断崖,每年都有坍塌现象,故当地居民称其为“破山头”。城址现仅存西南一角,为直角形,残墙长约30米,内墙残高约0.5米,外墙高约3.5米,上宽1米,城墙表面平坦。从城北侧断层处可见红烧土、灰烬、烧骨、手制夹砂红衣陶片、黑陶片、木炭等。采集的遗物中,石器较多,主要有石斧、石叶、石刀等;还有少量的夹砂黄褐陶片等。2006年5月4日复查时,测海拔145米,发现城外东南角约50米处有一土阜,地面穴居址与残存城墙已无迹可寻,仅采集到灰陶片2块,现已开垦为耕地。
在古代黑龙江流域,无论发生多么不寻常的历史断裂,哪怕相隔几百年的荒凉,人们也总会想方设法在原来的文明废墟上重新构建新的文明,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因此,在哈尔滨地区所保留下来的许多古城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多次被历史上的王朝所沿用。如建于辽代后期的木兰县蒙古尔山城,该城依山势而筑,为金、元、明代沿用。这座城址是在木兰辽金时代的历史文化遗存中最具特点的。1999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蒙古尔山城位于木兰县柳河镇北利村常家屯北500米,蒙古尔山区南部,石头河西岸,南距松花江约8公里。城址处于一个较孤立的环形山丘之上,依山势而筑,平面略呈不规则圆形,周长约1 150米,文化层厚约0.5~1米。城墙为掘土堆筑,残高1~2.5米,基高3米,顶宽1米。正南有城门址,宽约4米,外有瓮城,长约30米。城南、北两侧约80米处依山势又各加筑一道城墙,长约100米,其中南侧加筑的城墙外有堑壕,深约1米。城内分布半地穴房址200余座,间距3~5米,深约0.5~1米,另有窑址1处。城外地势较低,城址东部是被石头河侵蚀成的断崖,地势险峻。城内一处被破坏的房址内曾出土手摇石磨、北宋铜钱、铁甲片、铁盔、铁刀、铁撅、铁犁铧、车马具及鸡腿瓶等遗物。目前仅在城内有小片开荒地,古城垣保存完好。
文化遗产承载和记录着时代赋予它的各种信息,保存到现在,无疑是对研究那个时代文化的最直接的重要物证。这些都是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哈尔滨先民创造黑龙江流域悠久文明的可靠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