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龙江简志》(试写稿)的几点建议
2011-08-15陈怡
陈 怡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编纂《黑龙江简志》是省政府交给我们省志办的一项政治任务,因此也成为省志办近期的重要工作之一。编纂处的同志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调研论证、篇目设计和初稿试写等项工作,实属不易,尤其值得我学习。
学习了试写稿后,收获很大,也深受启发。总体上感到志稿篇目设计科学,记述比较规范,尤其是在原有省志基础上,资料取舍比较得当,突出了简志的特点,为下一步编纂工作奠定很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试写稿谈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关于篇幅问题
简志共设5篇21章。试写稿共5章,35万字,平均每章7万字,按此计算,21章就是147万字,加上总述、人物传、大事记、附录等部分,估计要超过200万字,再考虑随文图表和印刷字号不易过小等因素,成书之后恐怕分量过重。我觉得简志重在简、重在精、重在轻,这样才易于阅读、适于馈赠、便于收藏。所以,建议简志文字量控制在100万字至150万字为宜。这样看来,试写稿文字过多,应当进一步压缩。
二、关于体裁问题
简志虽简,也是志书。志书就要符合志体。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从目前设计的篇目看,可能是考虑到简志的篇幅有限,文字又在原有省志的基础上大大压缩,所以没有设置总述和附录。我想是否把这两部分补充进来,文字量也和其它篇目一样,做好相应的压缩。这样一来,既可以更好地发挥总述反映全貌、揭示规律、引导阅读的作用,也可以在附录中进一步存史留实和补充引证,这样以来“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基本体裁就会更加完整了。
三、关于篇目问题
试写稿中章节问题不多,目和子目有些需要做些调整。一是分类问题,如第79页“农作物”中的“大豆”,应该是子目“粮食作物”中的一种,不应单独列子目。二是准确性问题,如第86页第五个子目“粮食”改为“粮食经济”似乎更好一些。三是顺序问题,如上面提到的“粮食经济”可否放到“农业生产”之后,列为第二个子目。四是增设子目问题,如第373页第四节“残疾人生活”下面的一段文字应设一“历史沿革”子目,否则就变成节下序了。五是减少层次问题,为突出简志特色,应该减少子目下的层次,除特殊情况外,子目应当尽可能成为最小竖写单元。
四、关于记述问题
(一)篇下序、章下序应当统一。如试写稿中,第一、第三篇有篇下序,其它三篇没有篇下序。应当统一设篇下序。章下序第一、第五篇有,其它三篇没有章下序。鉴于简志的特殊性,可以都不设章下序。当然节以下更不能设序。
(二)标题和内文应当相符。如第五篇第一章第一节中的第四目“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写到第361页第二行就可以了,以下部分文字与标题不符,可以放到将来要编写的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城建”中。
(三)应当注重图文并茂。试写稿第三篇“党政团体”中,共标注使用了21个图表,虽由于印刷原因没有具体列出,但可以感觉到图表信息量大、简明扼要、精确直观、便于阅读、实用性强等特点,其它四篇可能有所考虑,但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建议简志通篇采用图随文走的办法,使可读性更强。
(四)行文要更加规范。试写稿文字比较严谨、规范,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差错。如第13页“土地资源”中的百分数合计超出百分之一百,第71页最后一个自然段“党中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应为“中共中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其它地方也有);290页多写了一句“二人转(包括拉场戏、单出头);361页“从1953~1978年”,应为“1953~1978年”;同一页第三自然段第二行“~”应为“,”;第368页第三个自然段结尾“;”应为“。”等,还应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错误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