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面临的危机
2011-08-15王龙基
王龙基
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2011年7月14日,在环境保护部科技司老司长陈尚芹的主持下,在北京召开了《电子与半导体元器件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开题报告专家论证会,论证专家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提交的技术政策开题报告和技术政策初稿的汇报,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如下意见:
(1)该技术政策的制定符合我国电子与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发展;
(2)编制单位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可行,符合开题报告的编写要求。
论证委员会一致通过该技术政策开题报告。并建议:
(1)将题目修改为《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及半导体器件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增加相关内容;
(2)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行业基础情况的进一步了解,以助技术政策的制订;
(3)重点突出行业特征污染物的防治及相关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
我参加了此次会议,事前我们对文件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广泛征询了正副理事长和有关企业家的意见。会上进行了发言,得到陈司长的表扬。我感到会议非常重要,这将是我们印制电路行业污染防治在技术政策上的“纲”,是今后我们印制电路行业污染治理方面必须要学习和贯彻的技术政策。
制订这个文件的依据是:
(1)为有效防治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引导和规范本行业污染防治,推进国家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2)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国家统计局关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电子器件制造(405)类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业(4052)和集成电路制造业(4053)以及电子元件制造(406)类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4061)和印制电路板制造业(4062)的污染防治。其它相关的电子信息产业类制造业的污染防治,可参考本技术政策执行。
(3)本技术政策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排放标准为依据,根据国家关于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的污染现状、清洁生产水平而制定,对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生产全过程的实施污染防治、环境监督与管理,适应“十二五”发展目标的需要。
(4)本技术政策将随社会经济、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适时修订。
关于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污染防治应达到的目标,具体内容还在修订之中,但大体的原则是:
(1)按照工信部近期发布的企业规模界定:销售额在20亿人民币以上的为超大型企业,20亿至4亿的为大型企业,4亿至2000万的为中型企业,2000万至300万的为小型企业,3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到2012年底,我估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企业,如果仍然想在原地生产,就必须要满足排放污染物能够全面稳定达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排放口都要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工业用水循环回用率要达到很高的标准;否则必须依法实施关闭或搬迁到已审批的定点环保专业基地内。这就是说我们行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果不搬到工业园区里面,那么要单独承担严格的三废治理,是力所不能的。
(2)国家还要求到2013年底,主要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和最佳可行技术(BAT)。也就是说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制造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大幅下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建立起适用于我们行业的企业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和最佳可行性污染终端防治技术(BAT)为主体的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3)到2015年底,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和最佳可行技术(BAT),基本实现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工业用水循环回用率达到世界最高水平、消除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三废”处理处置无二次污染等目标,基本完成全行业的结构调整,形成适用于我国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半导体器件行业污染防治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
《清洁生产标准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已经公布,《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和印制电路板》即将公布,按照这两个标准的要求,我们许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包括一部分中型企业,目前的技术水平和企业实力都是难以全面达到的。
如果按照《电子元件、印制电路及半导体器件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那么我们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微型企业,包括一部分中型企业将会难以继续生存下去。
我们行业的发展,目前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部分企业将会通过上市等融资渠道,得到迅速的发展和提升,而另一部分(从数量上讲应该不算少数)将面临着严峻的三废治理标准。要么赶快的搬迁到工业园,要么赶快关停并转。时间已经不多了,千万不要等到罚款停产才考虑企业的生存,那时为时已晚。预计中国数以千计的PCB企业将会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