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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叙事的演绎者
——论余华小说中的重复叙事

2011-08-15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43

名作欣赏 2011年12期
关键词:聂绀弩三观余华

⊙姜 欣[河南城建学院, 河南 平顶山 467043]

重复叙事的演绎者
——论余华小说中的重复叙事

⊙姜 欣[河南城建学院, 河南 平顶山 467043]

重复叙事是余华小说创作的一种叙事策略,多种表现形式的重复叙事给余华的小说带来了简朴有力的表现力和富于乐感的旋律美,并成为了他小说的一种风格。

余华 重复叙事 表现形式 艺术魅力

法国著名叙事理论家热拉尔·热奈特曾说:“一件事不仅能够,而且可以再发生或者重复,‘重复’事实上是思想构筑,它除去每次出现的特点,保留它同类别其他次出现的共同点,一系列相类似的事件可以被称为‘相同事件’,或同一事件的复现。”①余华在二十多年的小说创作过程中,在叙述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叙述艺术,特别是在叙事上,余华对重复手法的娴熟运用,词语、话语和情节事件的重复,或使意义不断增值,或使“存在”消解,或是喻示人生的某种永恒形式。重复叙事给余华的小说带来了简朴有力的表现力和富于乐感的旋律美,并已成为他小说的一种风格,因此,也有人称他的小说是“重复的诗学”②。

一、重复叙事的表现形式

(一)词语重复。《死亡叙述》中写到司机“我”开车走上了“汽车跳公路”、“我坐在汽车里像只跳蚤似的直蹦跳”:

后来我迷迷糊糊地感到右侧是大海,海水黄黄的一大片,无边无际地在涨潮……我感到自己胃里也有那么黄黄的一片。我将头伸出窗外拼命地呕吐,吐出来的果然也是黄黄的一片。

这里用了三个“黄黄的一片”,通过三个词组的叠加,由人物心理上的幻觉到生理上的感觉再转向外部的视觉,生动表现了主人公晕车时的感觉状态,强化了“我”当时难受的惨状。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写到“我爹”与“我”的对话:

我想起来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常常坐在门槛上叫我:“来发,把茶壶给我端过来……来发,你今年五岁啦……来发,这是我给你的书包……来发,你都十岁了,还他妈的念一年级……来发,你别念书啦,就跟着爹去挑煤吧……来发,再过几年,你的力气就赶上我啦……来发,你爹快要死了,我快要死了,医生说我肺里长出了瘤子……来发,你别哭了,来发,我死了以后,你就没爹没妈了……来发,来,发,来,发……”

这里一连用了十几个“来发”,这是“我”的名字,对这个名字的强调正与“我”现实中的处境“没有自己的名字”形成反讽,来发爹一连串的呼唤于不动声色中勾勒出了来发前半生的悲惨身世和辛酸经历,同时与省略的合用,使故事的时间一下推进了十多年,可谓言简意赅,惜墨如金却又滴水不漏。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与许玉兰有这样一个对话:“你就去对他说,你结婚了,新郎叫许三观,新郎不叫何小勇。”在这里“新郎”一词前后两次出现,从表面上看,似乎显得累赘,但若删去,整句话在节奏和旋律上就缺乏美感,成了一句毫无光彩的复句了。这里词语手法的使用,并非是将同一段话原原本本地反复讲述,而是每一次重复讲述的角度、层次都有所不同,从而使一个事件的意义得到多层次、多方面的展示,一次次的重复产生出的是一种令人震惊同时又回味无穷的艺术效果。

(二)话语重复。话语重复是指一段相同或相近的话,不断被述说。叙述语句的一次次简单重复,回环复沓会使作品富有“诗味”,读罢还要在心里来回咀嚼,使得作品意蕴深长,颇有《诗经》回环往复之美。这种手法用得最突出,也最成功的当数《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年老后血卖不出去了,他失魂落魄地在街上走个不停,于是:

认识他的人就对他喊:

“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许三观……你为什么哭,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为什么不理睬我们?你为什么走个不停?你怎么会这样……”

有人去对一乐说:“许一乐,你快上街去看看,你爹在大街哭着走着……”

有人去对二乐说:“许二乐,有个老头在街上哭,很多人都围着看,你快去看看,那个老头是不是你爹……”

有人去对三乐说:“许三乐,你爹在街上哭,哭得那个伤心,像是家里死了人……”

这里话语的重复构成了音乐般的节奏,推动了叙事的发展,又充分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使叙事有了很强的感染力。众多人的问话,一次次的重复,可以让人想见呼者之急切,痛哭者之忘情,强化了读者对许三观精神失落的印象。

许玉兰有了委屈,就要坐在门槛上哭,摸一把眼泪,像是甩鼻涕似的甩出去,哭声像一个预告,邻居们一听到哭声,就来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在一次次生活打击面前,许玉兰通过这种哭的途径,寻找到一个感情的宣泄口,或者说是泪水给了许玉兰帮助。也就是说人在哭泣中,在泪水中,在一次次的话语的重复中得到了倾诉,内心的辛酸在泪水中被淡化,许玉兰的每一次哭泣,每一次话语的重复,都是家里一次苦难的展示,这是对苦难的另一种表达。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还有大量的这种话语的重复,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好,你别哭了”等。这些话语的重复不仅反映了作者深刻的写作意图,同时也增添了小说叙事的旋律,使作品具有了音韵美。

(三)情节、事件及场景的重复。在这里是指相同的事件或行为不断被叙述。在《死亡叙述》中,卡车司机“我”在第一次将一个小孩撞进水库后逃之夭夭,巧合的是“我”第二次又将另一个小孩撞死,这是两起交通事故中将人撞死事件的重复。不同的是,第一次“我”除了良心的谴责之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其实这是与社会道德相悖的,结果是“我”逃跑了却平安无事。第二次撞死小孩后,“我”本可以关上车门逃跑,但“我”良心发现想主动承担责任,从社会良知的角度看,这是符合社会道德的,但结果是“我”被小孩的家人打死。这两个事件的重复意在告诉我们:类似“我”的矛盾或困顿其实面对的是一个事情的两难处境:我们如果不遵守社会道德的话,可以免去很多苦难或灾祸;相反,则有可能招致苦难甚至死亡。其实这个处境也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作者的意图是在告诉读者生活在本质上是荒诞的。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的十二次奇特的卖血经历与他的人生经历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结果用这个钱娶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是为了支付方铁匠儿子医药费,最终换回了家具;第三次卖血是看到阿方等人卖血也心里发痒,最后表达了自己对林芬芳的爱意;第四次卖血是为了饥荒之年让全家吃顿面条;第五次卖血是为了让一乐、二乐在农村与队长搞好关系;第六次卖血是因无钱招待二乐下放的村队长;第七次到第十一次,为了给一乐筹集医药费,他更是在前往上海的路途中先后卖血五次,差点送掉性命;退休后,许三观为自己卖血,但卖血未遂。在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经历中,前十一次虽然出于种种原因去卖血,但结果都是相同的:卖血成功。许三观没有因卖血而倒下,相反他以乐观的精神抗击了种种不幸,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许三观的生活显然是一种简单而重复的生活,在这种重复卖血中,隐含着丰富深刻的“重复性经验”,从而使作品形成了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曲线和回环激荡的主旋律。也正是在这曲折卖血的经历中,再现了一个普通人——许三观内心深处关于爱和牺牲,生存和苦难的真实表达,一个父亲在面对灾祸和劫难,面对厄运和困境时的优秀品质:爱、牺牲、无私……这些重复叙事很好地表现了普通小人物直面人类生存困境的许多优秀品质。

类似的事件重复在余华的作品中多次出现,有的强化了事物的本质;有的解构了事物的意义。因此,无论是《一九八六年》中历史教师每一次自残之前都要大喊一声古代刑罚名字的重复,《现实一种》中山岗和山峰的母亲一次次唠叨自己身体里的骨头要断了的重复,《河边的错误》中疯子一次次杀人的重复,还是《活着》里主要事件的重复——福贵亲人的一次次死亡,一直到《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一次次去医院卖血和许玉兰一次次坐在门槛上哭诉的情节、事件和场景的重复,实际上都是一个意义不断增值的过程。这些重复不仅作为叙事手段在余华的小说中出现,而且已经深入文本,成为结构之元。通过“重复”,余华将叙事结构层层推进,与此同时,又在极力地控制叙事,保持着小说叙事始终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来进行,从而使作品具有了某种强大的艺术张力,形成了某种独特的艺术样式。

二、重复叙事的艺术魅力

(一)意蕴的融入。重复叙事使得余华的作品富有了“诗味”,常常令人读罢还要在心里来回咀嚼。这与余华作品中的意蕴通过重复植入文本,使文本呈现出特定的循环,从而具有了一种回环往复之美有关。特定循环可能是某些象征性的意义。在余华作品中,这种特定的叙事循环的形态之一表现为无生命节奏。即通过对一个有限过程的反复模拟,复制而得到的,不存在生长、展开与终止过程,可以在任何一个环节截断或继续。《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小说叙述了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我”的一次个人远游经历。这篇小说中的“我”出门远游既没有确定的路线,又没有预设的目标,字里行间弥漫着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漂泊感和不确定感。加上所受挫折的莫名其妙,都喻示着现在的遭遇在未来仍会发生,十八岁出门远游的故事将会一再重演。因此叙述的循环使得意蕴也同时生成。叙述循环的形态之二是有生命节奏。如果说无生命节奏表现的是对生命的逃避,是生命意识的麻木、停滞和消解,那么与之相对的生命节奏则体现出了一种移情倾向,即叙事者将生命感外化于叙事活动,使故事发展过程成为人的生命过程的象征。《活着》以“我”在夏日的阳光下听福贵老人讲述他的人生之旅开始,结尾以黄昏时老人的故事结束,这本身就是一个回环。小说在开篇写道:“我听到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他唱起了旧日的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③结尾又写道:“我听罢老人粗哑而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晚风一样飘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④这民歌也是福贵的父辈们唱过的,前后对应,形成了结构上的回环美,而更深层的意义在于福贵这个个体生命的流动成为一种恒久的、具有某种符号性的典型循环,这种循环使历史、现实重叠在一起,其中的韵味不言而喻。同样,《许三观卖血记》中循环叙述了许三观一生中十二次卖血的经历。无意识的第一次卖血经历看似可笑,却开启了卖血生涯。之后,从青年一直卖到壮年,在种种有意识、无意识念头的驱使下三番五次地卖血。老年时最后一次卖血,仅仅是想重温当年的经验,但生活却告诉他无需卖血,故事便在许三观无处卖血的哭声中收场。卖血意图从无意识经过多次有意图的重复最终回归为无意义,让人们深深感受到人不过是命运循环锁链中固定而僵硬的一环,在苦难的重压下踽踽独行。

(二)幽默、诙谐的审美趣味。余华善于营造幽默的效果,他把辛酸用笑的方式来表达,在《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里的三幅重复叙述的生动画面,就非常有趣。

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要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必定还要“温一温”,直到他人生的尽头,他最大的愿望也不会超过“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在大饥荒的年月,许三观用嘴巴给家人“炒菜”吃,充分调动了想象的功用,来安慰一家人饥饿难耐的胃,使苦难、饥饿和无望真正地获得一种戏剧性的着陆:“我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⑤

《兄弟》里李光头在十四岁那年偷看了刘镇第一美人林红的屁股,之后好奇好色的人们纷纷向他打听,他巧妙利用人家窥视漂亮女人隐私的心理,空手套白狼地骗取了人家一碗碗三鲜面,不折不扣地吃了五十六碗,吃得本来孱弱的他营养丰富,满面红光。

许三观是去卖掉自己的血才能吃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荒年里迫不得已饥不得食才要煮那嘴上“红烧肉”,李光头偷看屁股之后首先迎来的是上街示众,这些其实都是苦中之趣,其背后蕴藏的是作家博大的爱心,对国家、民族和人类浓厚的人道主义关怀,他的幽默诙谐是含泪的微笑,是可怜与可笑的有机相融。

(三)旋律节奏之美。“无穷无止的重复本身就是高度提纯的产物,它以向某一叙事方向的不断回归而实现对原叙述旨趣的强化。”⑥“修辞学上讲避免语言词句的重复是说给中学生们听的,作家行文中语言的重复则是一种风格,一种节奏,是形式、音响、意境情绪的再现。”⑦而余华自从习惯于他的先锋姿态的那一刻起,“重复叙事”已经成为他的一种风格,一种节奏。在余华的小说中,他以一种极其简单的手段,形成了小说的叙事节奏,时急时缓,张弛有致,小说叙述语句一次次的简单重复、回环复沓产生出了类似戏曲念白的重复效果,又像是《诗经》中回环复沓的手法。这些重复简洁明了,仿佛音乐中的曲调重复,给人以流畅跳跃的快感,增强了小说语言的音乐性和表现力,同时,在重复叙述的过程中重复叙述的作品在叙述上就颇有乐感,它们本身就有一定的叙述节奏和旋律,而重复叙述更是强化、突出了这种音乐表现,使作品成为优美动人的华彩乐章,并使作品增添了新的内涵和意义。重复叙事也改变了叙事惯常的节奏和逻辑,打破了小说的叙事常规,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重复这种叙事策略的表现力,给整个小说带来了一种简朴有力的表现力和富于乐感的旋律美。

格非说过:“我认为,将一个作家所表现的内涵和形式分开来谈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因为,有什么样的内涵和意图,就会产生相应的形式。”⑧余华小说的重复叙事是一种叙事策略,也是一种叙事形式,余华在此投入的精力,可延伸至他探索的全过程。“一篇叙事作品的结构……超越了具体的文字,在文字所表述的叙事单元之间或叙事单元中蕴藏着作家对世界、人生以及艺术的理解。”⑨余华在小说中的重复叙事是有深刻意味的。重复叙事在技巧和内涵上既大大丰富了余华作品的可读性,又延伸了作品的内涵和意义,并形成了他作品的一种风格。

① [法]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②余弦:《重复的诗学——评〈许三观卖血记〉》,《当代作家评论》1996年第4期。

③④ 余华:《活着》,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⑤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⑥ [美]W.C.布斯:《小说修辞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⑦ 高行健:《现代小说技巧初探》,花城出版社1981年版。

⑧ 格非:《小说叙事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⑨ 杨义:《中国叙事学》,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关于聂绀弩,章诒和曾有如下见解:“聂绀弩敢想、敢怒、敢骂、敢笑、敢哭……聂绀弩种种特立独行的做派和一贯到底的反叛精神,使得自己的大半辈子在批判、撤职、监督、察看、戴帽、劳改、关押、冤屈、丧亲、疾病中度过。人生若以幸福快乐为标准去衡量,他是彻底的败者。”(转引自刘保昌:《聂绀弩传》,崇文书局2008年版,第337页)我以为,聂绀弩之想、怒、骂、笑、哭,其可钦可佩者,不仅仅在一个“敢”字,甚至主要不在“敢”字,而在想得深刻,怒得有理,骂得到位,笑得开怀,哭得伤心;更在其想、怒、骂、笑、哭均出之以诗:这才是聂绀弩作为诗人真正伟大之处。就“敢”字而言,他并非一味大胆、毫无顾忌;恰恰相反,他是有节制的,而且非常讲究艺术效果。聂绀弩也是有幸福快乐的,特别是写出了得意的作品时,其幸福快乐实难以言语形容,上文已经提到他是以诗为命的人。从经受批判、撤职、监督、察看、戴帽、劳改、关押、冤屈、丧亲、疾病的命运看,他确实是个“败者”,然而并不“彻底”。谭嗣同被慈禧给杀了,难道他就一定是败者,慈禧就一定是胜者?谭嗣同死得那么从容,在我看来,他才是真正的胜者。聂绀弩一生虽然饱受迫害,历尽磨难,但却留下了不朽的诗篇,历史地看,他是光荣的胜者。

《搓草绳》是《北荒草》的第一首,也是《散宜生诗》的第一首。正如党沛家所说,它是《北荒草》的代表作,也是诗人的得意之作:

冷水浸盆捣杵歌,掌心膝上正翻搓。

一双两好缠绵久,万转千回缱绻多。

缚得苍龙归北面,绾教红日莫西矬。

能将此草绳搓紧,泥里机车定可拖。

此诗,陈明强的评论最为精当:“此诗妙在想象奇特。由搓绳的普通活展现三种想象:恋境、壮境、实境,虚实并举,刚柔交错,创出完整的美好的劳动境界,表现了欢快的心情。”(侯井天:《聂绀弩旧体诗全编》,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但党沛家认为“也有‘遵命文学’的味道”(第16页)。于此,我要接着说的是,我认同两家的解读;但这首诗也是两个“我”博弈的结果,而且乍看起来是“小我”占了上风。它确实有“‘遵命文学’的味道”,而且也确实“表现了欢快的心情”,但不能到此为止。我从小接受了“劳动创造世界”、“劳动无上光荣”的教育,

/[浙江]王尚文

作 者:姜 欣,河南城建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

编 辑:钱 丛 E-mail:qiancong08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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