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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色目诗人泰不华诗歌的壮美与柔美

2011-08-15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

名作欣赏 2011年32期

⊙刘 季[南开大学文学院, 天津 300071]

中国古典美学把和谐之美感以阴阳区分,分成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清代桐城派作家姚鼐在《惜抱轩文集》卷六的《复鲁 非书》中说,文可以刚柔分之,“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则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 铁;其于人也,如凭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则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寥廓”,这段话生动地说明了刚与柔的区别,也就是壮美和柔美的不同。壮美偏重于刚健、气势和风骨,能给人以激越的美感;柔美则侧重于柔和、婉丽和妩媚,给人以宁静的感召。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美各有其偏重,相辅相成。即使在同一位作者的不同作品中,也能够兼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元末色目诗人泰不华的诗作就是如此。

泰不华(1304—1352),原名达普化,字兼善,因原籍白野山,又自号白野。其家族本是西域波斯人,属于中亚伯牙吾台氏,其先祖随蒙古西征军进入中国。初居丽水(今浙江省西南),后为台州录司判官,举家迁居台州,入籍浙江临海。泰不华从小就表现出过人的聪颖,入台州名儒周仁荣门下,又曾师事李孝光。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赴乡试,中江浙乡试第一名,英宗至治元年(1321)殿试右榜又中第一名。初授集贤院修撰,文宗天历二年(1329),擢为奎章阁学士院典签,拜中台监察御史。顺帝初,受命同修宋、辽、金三史,擢礼部尚书,后任佥河南廉访司事,转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授礼部侍郎,江东廉访使,台州路达鲁花赤。至正十二年(1352),与方国珍集团作战败绩,不屈而死,终年四十九岁。

泰不华出身武将家庭,以色目人在科举中得状元,成为台州历史上的“三状元”之一。以诗文、书画成就为时人所称道。钱惟善曾做《送著作兼善赴奎章典签》以赠,诗云“龙飞天子中兴年,使者弓旌集俊贤。阊阖早朝班玉笋,瀛洲夜直赐金莲。五经同异须刘向,三绝才名数郑虔。黼黻当时遗老在,长歌《黄鹄》送楼船”①。赞泰不华有刘向之学、郑虔之才。吴克恭也说他是“几年海内龙头客,蚤负词场一世豪”②(《达兼善除秘书监未上而有侍郎之命赋诗奉送》)。清人顾嗣立对泰不华的诗文和为人评价很高,他在《元诗选》中说:

迨至正用兵,勋旧重臣与有封疆之责者,往往望风奔溃,败衄遁逃之不暇。而挺然抗节秉志不回,乃出于一二科目之士如达兼善、余廷心者,其死事为最烈。然后知爵禄豢养之恩,不如礼义渐摩之泽也。故论诗至元季,诸臣以兼善为首,廷心次之,亦足见二人之不负科名矣。

顾嗣立在高度地赞扬了泰不华和余阙死节之时,也慨叹于“爵禄豢养之恩”终不及“礼义渐摩之则”,且表达了因其人而重其诗。

泰不华诗有《顾北集》,已佚。《元诗选》中存诗24首,内容多是唱和、迎送和题画,诗风清雅俊爽。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云:“凡民函五常之情,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③泰不华祖上来自于骏马秋风之地,跟随蒙古军征讨,因武功起家;泰不华本人则长于杏花春雨江南,师从浙西名儒,以状元入朝。两种异质文化在他身上交汇融合、共同作用,使他的诗风呈现出一种兼容性,即有峻拔苍健的壮美又有清新浏亮的柔美。

泰不华的诗有一种雄浑壮丽的美感和昂扬向上的精神,带有鲜明的北方诗歌特色,即使是在送别诗中也有所表现。汉人传统上安土重迁,不喜离别,这种民族心理也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从《诗经·燕燕》中的“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开始,送别诗就在审美倾向和抒情方式上给后世树立了典范,所谓“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前人笔下的送别诗即使不是悲切伤心,也总是充满着失落怅惘。虽然有王勃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和高适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别董大》)这样的壮别之语,但这并不是传统送别诗中的主流,表达行者的惆怅和送者的不舍才是这类诗的主题。如岑参的“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王维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送元二使安西》)等,少有豁达乐观的情绪。从送别诗中常见的意象来看,也多为“杨柳”、“夕阳”、“长亭”、“酒”等,它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融进了汉族文人的骨血。可谓闻者落泪,见之伤心,后世送别诗难出此范围。而泰不华的送别诗却与众不同,从情感到意象上都别具一格,磅礴大气。如他的《送琼州万户入京》一诗:

海气昏昏接蜃楼,飓风吹浪蹴天浮。旌旗昼卷蕉花落,弓剑朝悬瘴雨收。曾把乌号悲绝域,却乘赤拨上神州。男儿坠地四方志,须及生封万户侯。④

可以看出,诗从意境的建构到意象选择上都不受传统送别诗体例的限制。首先,整首诗意境雄浑,富有超迈健拔、气势宏大的壮美,充满了阳刚劲健之气,传达出他迥异于汉族文人的审美倾向。其次,他的诗在意象的选用上也体现了北方民族的尚武之风。诗中所用的意象是“旌旗”、“弓剑”、“乌号”、“赤拨”等,其中“乌号”指的是弓箭,“赤拨”指的是骏马,这些是在前代的送别诗中根本找不到的意象,因为这些意象通常是出现在边塞诗当中的。身为文人,能把送别诗写得如此慷慨爽朗,当然是与泰不华身上的流淌着的少数民族血液和出身武官家庭有关。

泰不华送别诗中的达观,表现了他作为少数民族文人的特殊气度。来自西域的少数民族原本就是迁徙性强,或逐水草而居,或以行商为业,何处都可以就地为家。“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区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⑤,这段话除了说他们乐于逐利之外,还说明在他们的人格中充满了乐于冒险、敢于远游的民族精神。泰不华送别诗中的这种积极乐观正是他本民族精神的表现。

泰不华的七古诗立意高远,有着峻拔苍健的诗风特色,表现出一种悲壮的美感。如他的《卫将军玉印歌》:

武皇雄略吞八荒,将军分道出朔方。甘泉论功谁第一,将军金印照白日。尚方宝玉将作匠,别刻姓名示殊赏。蟠螭交纽古篆文,太常钟鼎旌奇勋。君不见,祁连山下战骨深,中原父老泪满襟。卫后废殂太子死,茂陵落日秋风起。天荒地老故物存,摩挲断文吊英魂。

诗借咏古印述怀,以汉武开疆列土的气魄和汉将卫青力战匈奴成就功名为起兴,肯定了英雄的功业,开篇气势雄浑,涵括千古。而后从“君不见”一句转换视角,由千古功业挪至普通万民身上,揭示了战争给民众带来的痛苦。下一句又回到个人,作者在诗中叹息即使是作为成功者的卫青,能以其不败的战绩博得荫庇子孙,满门列侯,却始终难免其姐卫皇后以及外甥因朝廷斗争而死的厄运,展示了个人时运的无常和转换。作者在视角的不断转换中紧紧地把握住主题,展示命运的无常与历史的吊诡。诗纵横捭阖,有古歌行遗风。

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云:“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略语则阙,详说则繁。然屈平所以能洞监《风》《骚》之情者,抑亦江山之助乎?”可见,地理环境对创作个体的思维形成以及文学创作有很强的影响。对泰不华而言,江南是他生长的地方,也是他的故园,南国钟灵毓秀的山水浸润出了他柔美的诗风。泰不华宦游在外,并非一点也不留恋自己生长的江南,而是把对江南的思恋深藏在看似平淡的诗句中:“君向天台去,烦君过我庐。可于山下问,只在水边居。门外梅应老,窗前竹已疏。寄声诸弟侄,老健莫愁予。”(《送友还家》)乡思在我们的脑海中形成的,通常是有关故乡的形象性的画面,是和过去的生活中一些细节联系在一起的。泰不华诗中截取的是一张有山水、小庐、梅树和翠竹的画面,自然而真实,历历在目。诗如平常口语,徐徐道来,全无斧凿之痕,却如润物细雨。尤其是最后一句,让家人莫为自己担忧,态度乐观达然,而不是做泪下沾襟之状,情感表达看似疏淡实则深婉含蓄,表现出了一种柔美且有韧度的诗风。联系他前诗中“男儿坠地四方志,须及生封万户侯”之句,其作为少数民族诗人的豁达胸襟和作为儒者名臣积极面对人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气度立显。

在《送王奏差调福州》中,他这样写道:“春水溶溶满鉴湖,兰舟长护锦屠苏。可怜走马闽山道,榕叶阴中听鹧鸪。”诗中春意溶溶的湖水,富有南国特色的兰舟,幽静的山道安抚了行人的心绪,就连那声声叫着“行不得也哥哥”的鹧鸪,也显得没有那么哀怨,反而可爱俏皮了许多。这些南国风景都在泰不华记忆中,信手拈来、色声兼备。他用记忆中的南方景致来宽慰即将远行的朋友,以途中明媚的景致来冲淡友人的离愁。正是因为他对南方风物有着深深的眷恋,才能把江南写得如此生动可爱,柔媚动人。

泰不华的交游甚广,现存的24首诗中,交游唱和诗有16首,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当时朝野大臣名士如傅与砺、虞集、钱惟善、柯九思、吴克恭、顾瑛、郑元 、陈基、郯韶等皆与之唱和。泰不华曾在至元五年(1339)访顾瑛于其家,当有诗酒之乐。另外,顾瑛玉山佳处的“小桃源”、“雪巢”、“渔庄”“、拜石”“、寒翠”“、金粟影”等六处匾额是泰不华题写的。可以看出,这些与泰不华交往的人大部分是南士,在交往唱和的过程中,南方文人特有的清丽婉约的诗风和审美倾向也影响了泰不华的诗歌创作,使他的诗呈现出如《踏歌》般清新婉丽的南风,注重动与静的对比、声与色的配合、情与景的交融。如“:芙蓉粉暖玻璃匣,云蓝色映彤墀柳。玉堂退食春昼长,桃花纸透冰油光”(《桐花烟为吴国良赋》)中的色彩明艳,富丽堂皇“;春阴苑树合,日出见黄鹂。圆声度繁叶,流羽拂高枝”(《赋得上林莺送张兵曹二首》)中的动静相衬,活泼跳跃“;蜂粘落絮萦青幔,燕逐飞花避绿沉”(《春日宣则门书事简虞邵庵》)中的细腻灵动,工整巧丽。再如《送刘提举还江南》诗“,帝城三月花乱开,落红流水如天台。人间风日不可住,刘郎去后应重来”。一个“乱”字,惟妙惟肖地形容了春花的烂漫生命力,如点睛一般点亮了整首诗,传达了作者积极乐观的心态,是谓一字千金。

作为一代名臣的泰不华,他之于元诗的意义,不是因为创作了数量众多的作品而显得重要,而是因为其少数民族的出身、独特的身世背景,以及作为殉国名臣的象征意义和感召力而独具价值。正如同他的字是“兼善”一样,他既尚武又崇文,既重视汉文化的学习又保有自己的民族风格、他的诗歌作品也同时兼有壮美和柔美两种截然相反的美学特质,以其独特的风貌和审美情趣为元末诗坛注入了活力。像泰不华这样少数民族诗人和他的诗是只有在民族融合的前提条件下才会出现的,是构成元代多族士人圈文学风貌的一个重要的“细胞”,研究他和他的作品有助于我们把握元代文人的生存状态和心态。

① (元)顾嗣立.元诗选初集(下)[M].北京:中华书局,1987.

② (元)顾瑛辑.杨镰,祁学明,张颐青整理.草堂雅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8:452

③ (汉)班固撰,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1640.

④ (清)顾嗣立.元诗选初集[M].北京:中华书局,以下所引泰不华诗均见该书,不另标注.

⑤ (元)许有壬.至正集[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