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1921
2011-08-15江苏诸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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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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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为那时他虽已在海外漂泊三年,但对于自己将来究竟要干什么,究竟能干什么等问题,似乎还昏头昏脑:他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经济,但对此并无多少兴趣,最后虽然获得了个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题目却是《论中国妇女之地位》;此时他空前高涨的是对政治的热情,主要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对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上;正当他被一些中国同学称为“鲍雪微克”,即布尔什维克时,他又突然要做哲学家,突发奇想要跟“二十世纪的伏尔泰”——罗素学哲学,并且真的为追随罗素放弃了哥伦比亚大学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从美国来到英国;来到英国后,他交往最密切的人物却是作家狄更生;在狄更生的推荐下他可以随便选修科目,这让他“有机会接近真正的康桥生活……同时我也慢慢地‘发现’康桥,我不曾知道过的更大的愉快”,而这“更大的愉快”则又不是政治或哲学了,而是文学。但此时作为一个文学青年的他,已“创作”出的最成功“作品”便是一个三岁的儿子,离写出成名诗作的那一天还早着哩——谁知道他能不能写得出来呵?因此他平时生活中那些有些异常的举止,在许多人的眼里并非是一种诗情的冲动,而实在只是一种疯疯癫癫,他的同学温源宁就曾将一件与他有关的事情当做笑话说给自己的妻妹听:
有一天,正下着大雨,浑身湿淋淋的徐志摩突然从雨中冲进宿舍,拉着正在看书的同学温源宁就要往外跑,说:“我们快到桥上去等着!”温源宁一时没头没脑,问:“这么大的雨,等什么呵?”徐志摩眼睛瞪得大大地说:“等雨后彩虹呵!”温源宁表示,这么大的雨他不愿去,并劝他将湿衣裳换下,穿上雨衣再去。可没等他将话说完,徐志摩已一溜烟地又冲进了雨帘中。
(丁昭言:《在现代与传统中挣扎的女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温源宁的妻妹听过后果然笑得很开心,并且还追问道:“那下文呢?他真的等到了彩虹了吗?”
“我哪能知道呵?这要问他哩!”
“是的,有机会一定要问问他!还要看看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
温源宁的妻妹不是别人,正是林徽因。不要以为林徽因在见到徐志摩前对他就有这样的好奇便以为她就是徐志摩的同类或知己,其实那时他们的情趣恰恰相反,我们不妨看看林徽因给朋友信中的一段话:
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的不断的雨。我爸爸到瑞士国联开会去,我能在楼上嗅到顶下层楼下厨房里炸牛腰子同洋咸肉,到晚上又是在顶大的饭厅里(点着一盏顶暗的灯)独自坐着(垂着两条不着地的腿同刚刚垂肩的发辫),一个人吃饭一面咬着手指头哭——闷到实在不能不哭!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的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而聪明的人走来同我玩——实际生活上所认识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像我想象的浪漫人物,却还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纷纠。
(张洁宇:《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爱与被爱的故事》,《历史》2000年4月)
明明是一样的雨,在徐志摩那儿是点燃激情的催化剂,而在她那里是只会带来孤独与寂寞的无尽愁绪。
林徽因出生在杭州,在江南长大,骨子里透出的不但是让人无法忽略的才情,还有一种让人无法抵抗的美丽,而且这种美丽又带着一种让人心碎的忧伤。此时,她漂泊异乡,青春的生命正经受着一场孤独的洗礼。如果说此时的徐志摩是一团火,那么此时的林徽因似乎是一块冰,冰火本是很难相融的。但是同时我们又不难看出,林徽因冰冷的外表下其实掩藏着一颗火热的心,这颗心充满着对爱的渴望——这一点与徐志摩是相同的——有了这一点相同,便注定了火有一天将会把冰融化,而由冰融成的水,也注定将会把火浇灭。
均为“第三者”
林徽因渴望爱情,徐志摩也渴望爱情!
但问题是,你徐志摩不是早已是一个有妇之夫了吗?你不是正写信要妻子不远万里地从国内来英国吗?你还有渴望爱情的资格吗?
是的,自从四年前徐志摩接受了父亲为他安排的婚姻后,他便失去了爱的资格,对此他比谁都明白。他初到林家,“一见钟情”的并不是林徽因,而是林长民,且他们的“一见钟情”只是一场游戏。1925年12月24日,林长民在郭松龄军中为流弹所击而阵亡,为了纪念他,徐志摩在自己编辑的1926年2月6日的《晨报》副刊上刊出了林长民的《一封情书》,并加编者按说:
分明是写给他情人的,怎么会给我呢?我的答话是我就是他的情人。听我说这段逸话。四年前我在康桥时,宗孟在伦敦,有一次我们说着玩,商量我们彼此装假通情书,我们设想一个情节,我算是女的,一个有夫之妇,他装男的,也是有妇之夫,在这双方不自由的境遇下彼此虚设的讲恋爱。
此时的徐志摩只能在一种虚拟的游戏中享受着爱与被爱。
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两个大男人实在有点无聊甚至变态。然而细想一想,徐志摩既然将它作为对亡友的纪念而公诸报端,在他看来一定是能感动许许多多的读者的吧,因为那时在“不自由的境遇下”挣扎的人何止他们二人呵?因此,与其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无聊”和“变态”,还不如说是一种挣扎和自慰,一种因渴望而做出的无奈挣扎和绝望自慰。
那位与徐志摩互写“情书”的林长民不是别人,正是林徽因的父亲。正因为林徽因有着这样一位父亲,所以徐志摩后来出入林家时才敢于越来越“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而林长民呢,也似乎一直能容忍,甚至有时还推波助澜。渐渐地,林徽因也从最初时的“差一点把志摩叫了叔叔”,到后来把他当做了那个“浪漫聪明”、肯同她谈话并愿意爱她的人,而最终二人终于携手走进了康河美丽的夜色中:他们踩着美丽的月色,听着远处教堂里传来的悠长钟声,默默地走着。忽然林徽因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因为她想起了姐夫说过的那个有关徐志摩的笑话。
徐志摩问她笑什么,林徽因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看到彩虹了吗?”
徐志摩说:“当然看到了呵!”
如此没头没脑的答问,一切全凭心有灵犀。
“那么你等了多久才看到呵?”
“记不清了,反正是等了好久,不过很值!那真是太美了……”
林徽因打断他对彩虹美丽的描述,更加好奇地问:“你凭什么就知道准会有彩虹呢?”
徐志摩得意地笑着说:“全凭诗意的信仰呵!”
……
也正是凭着这种“诗意的信仰”,徐志摩与林徽因越走越近,他们相依着出入舞厅、剧场,相偎着谈论艺术、人生……而这一切被林长民看在眼里,他不仅对徐志摩没有丝毫的责备,反而还在林徽因表现得有些犹豫和不安时主动写信给志摩给加以解说:“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嘲笑,想足下误解耳。”信末附言:“徽徽问候。”
一段时间里,徐林之恋似乎天时、地利、人和全得了,但实际上其中正酝酿着一种危机,因为无论是徐志摩还是林徽因,他们事实上是互相做了“第三者”:徐志摩自不必说,就说林徽因,她在来英国之前,父亲林长民已口头上与梁启超有过婚姻之约,将她许配给了梁家大公子梁思成,实际上林徽因此时也早已是“罗敷自有夫”了。因此,康河上的那一个个夜晚虽然美丽,但注定脱不掉忧伤的底子,这从十年后林徽因那首题为“那一夜”的追忆性诗作中不难读出: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而对于徐志摩来说,康河边只有美丽没有忧伤,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觉察这份美丽忧伤的时间与心力,此时他心头越来越急切的痛苦是,从国内载着妻子张幼仪的船正越来越近地驶来,他不能脚踩两只船!
正式离婚
张幼仪的船终于在法国的马赛靠岸了,徐志摩急匆匆地从英国伦敦乘飞机赶过去接她——他不去接谁去接呵?这既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总不能让一个第一次出远门又不懂法语的女人在异国他乡自己折腾买票、转机等事情吧?
马赛港的码头上挤满了来接亲朋好友的人,一个个脸上挂着期待和兴奋。徐志摩也挤在人群中,只是与众不同的是,徐志摩的脸上可没有一点期待与兴奋的表情,他身穿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脖子上搭了条白色的围巾,这将他本来就不白的脸衬得几乎与他的大衣一般的黑。
终于看到四年没见的妻子走上岸来,徐志摩不紧不慢地迎了过去,四眼相对时,他嘴里只吐出冷冷的两个字:“来啦!”见此情景,本是满脸欢喜的张幼仪突然间也似乎变得冷淡,只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就这样,他们的见面仪式便算结束了。
张幼仪乘坐的船在海上航行了近一个月,在这近一个月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她曾设想过无数种与丈夫见面时的情景,但就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
从法国去英国要乘飞机,张幼仪是第一次坐飞机,心里本来就有点害怕,再加上那种飞机又很小,飞行中只要一遇到一点点气流就会颠簸得厉害,这让她在途中出了洋相:起飞不久,飞机便剧烈地颠簸起来,张幼仪不禁朝窗外看了一眼,没想到不看还好,这一看,可把她给吓坏了!她看到弦窗外朵朵白云,再从云缝间向下看,只见一片茫茫大海,此时她心里真怕飞机会颠散了从天上掉下去——也许是过于紧张吧,此时她的胃里一阵痉挛,随即便“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看到张幼仪呕吐,徐志摩非但既不帮她处理秽物,也没有半句安慰的言词,反而将头扭向一边,还轻轻说了一句:“你真是个乡下土包子!”
其实这话徐志摩已不是第一次说了。早在结婚之前,当徐志摩第一次看见张幼仪的照片时,他就曾把嘴往下一撇,用一种充满鄙夷的口吻说道:“乡下土包子!”婚后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里,他更是动不动就将这句话甩给张幼仪。
其实徐志摩说这样的话实在没有道理:张家在上海松江县城,你徐家在浙江海宁硖石镇,如果说县城是“乡下”,那你徐志摩不也是“乡下人”吗?再说两家门第,张幼仪的爷爷做过多年县令,父亲是一方名医,尤其是张幼仪的两位兄长,可都是人物,二哥张君劢是民国政坛的风云人物,大哥张嘉敖曾留学日本,是著名的经济学家,担任过《国民公报》的编辑、《交通官报》的总编辑、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总裁等,同时还是“国民协进会”的发起人和领导者,他为妹妹选夫婿时身份是浙江都督府秘书。他之所以选中徐志摩,是因为徐志摩的才学——他那次去杭州府中视察,徐志摩的作文本上的文章和书法深深打动了他,他便决定将这个名叫徐志摩的学生选作自己的妹夫,至于他的出身、家境等根本就没作考虑;而相比之下,徐家充其量只是个土财主,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只是当地商会的会长,他之所以看中张家这门亲事,是因为他更看中张家的官场背景可以为自己在生意场上赢得更大的成功。因此,要说张幼仪是一个“土包子”,那你徐志摩不更是“土包子”一个吗?聪明的张幼仪一定在心里这样比较过。因此,当徐志摩在法国飞往英国的飞机上又这样无礼而又无理地说她时,她终于反击了——老天似乎也有意要帮她的忙——徐志摩说张幼仪“乡下土包子”的话音刚落,自己竟也突然间呕吐了起来,见此,张幼仪回敬道:“我看你也是个乡下土包子!”
或许是贤妻良母式的张幼仪很少这样“出言不逊”,也或许是徐志摩压根儿就没想到张幼仪会这样回敬自己,这让他感到十分狼狈。许多年后,他还与自己的学生一再说起这一次飞行中的狼狈。而对于张幼仪来说,许多年后我们再来品味她的这句话,分明能从中品味出她自尊、自爱和自强的个性,而对于后来她与徐志摩离婚时表现出的那份坦然,以及离婚后独自一人在事业上创造的一个又一个辉煌,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张幼仪来英国只半年多,徐志摩便与她一起登报宣布正式离婚了——此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宗西式离婚案——这让人很是怀疑徐志摩当初写信要家里将她送来英国的全部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要与她离婚。
而就在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办得紧锣密鼓时,林徽因、林长民却与徐志摩不辞而别,于1921年8月突然从伦敦回国了。
爱的弱者
对于林氏父女此举的原因,现在几乎成了一个历史之谜,无人确晓,但也正因如此,历来人们多有猜测。
有人说是因为政府给林长民欧游的时间已到限,他不能再逗留英国,林徽因也就不得不随行。但既是如此“光明正大”的事,打个招呼再走有何不能?为何要这样逃也似的不辞而别?
有人说是因为所谓徐林之恋本来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林徽因并没爱上过徐志摩,一切对于她来说只是因年幼无知的一次失足,她的抽身离去是一种突然之间的回头是岸。但若真是如此,且不说此前林徽因与徐志摩在火车经过隧道时的长吻等种种只有恋人间才有的行为将无法解释,更无法解释后来林徽因在对早年这段生活的追忆中所流露出的那份真情。
有人说是因为张幼仪的到来,引发了林徽因的醋意,因而抽身离开。但是林徽因也不是才知道徐志摩早有妻室呵,要吃醋也不该等到那时吧?
有人说是因为林长民不堪几个姊妹也就是林徽因几个姑姑的压力——她们不能容忍堂堂的林家大小姐做人家的“小”或“填房”,因而激烈反对徐林之恋,最终林氏父女都妥协了。但是林长民是何等人物呵?他曾任国务院参议、司法总长、国宪起草委员会委员长等,这样一位民国政坛的名人,岂能如此容易妥协?除非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愿意顺水推舟!若真是如此,我们不禁又要问,那“水”又是什么——只能是林徽因自己有了别的选择!
虽然所有的推断似乎都站不住脚,但善良的人们就是不能也不愿相信,林徽因的离去不为别的,仅仅是因为她此时有了新的选择。然而活生生的事实是林徽因的确是就这么走了,离开了徐志摩——她选择了梁思成做自己未来的丈夫,尽管此前她的确爱过徐志摩,但他只能做情人而不能做丈夫,这如同她选择自己的职业只能是建筑,而文学只能作为自己的爱好一样。
林徽因的这一选择在我们今天看来无疑是理性的,但这样的理性对于徐志摩来说又无疑是残酷的和不公平的:你怎么能做这种半路拆桥的勾当呢?要知道,诗人爱的火焰燃得正旺,你突然抽身,这不是将他往绝路上推吗?为此,善良的人们总不相信让徐志摩如此挚爱的女人会是这样一个绝情之人,他们进而猜想,林徽因在离开英国之前一定给过徐志摩某种承诺,其理由有二:一是林徽因离开英国是在1921年8月,而徐志摩离婚是在第二年春天,如果林徽因不给过徐志摩承诺,他会这样义无反顾地与张幼仪离婚吗?二是在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林徽因曾通过胡适千方百计地从作家凌叔华(徐志摩的朋友)那里取得了徐志摩生前存放在她那里的日记,而后来这些日记面世时,有关林徽因离开的那一段时间的恰恰缺掉了——人们怀疑那些缺掉的日记中恰恰记录了林徽因的承诺,它们最终都被林徽因销毁了。
然而,我常常想,前者只是我们一般人的逻辑,而徐志摩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浪漫的诗人,又是一个正被爱情的烈焰燃烧着的诗人,这样的人是断不会按我们一般人的逻辑行事的,这种“一头脱一头抹”的傻事由他做出来实属正常。更何况人们这种推断本身又犯了一个循环论证的错误,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徐志摩离婚并不一定能推断出林徽因就给过他承诺;至于后者,那仅仅只是一种猜测,是不是真如此,已是一个无法解开的历史之谜了。不过一个活生生的事实是,徐志摩成为一个爱的“孤家寡人”,并非因为他的离婚,而是因为林徽因的回国。
也许有人会说,你徐志摩不是早有妻室了吗?是的,他是早有婚姻了,但是在那个时代里,有婚姻就等于有爱情了吗?别忘了徐志摩在与张幼仪的新婚之夜始终没进洞房,他竟然是在奶奶的房里睡了一夜;也别忘了婚后他仅仅与张幼仪生活了几个月便一别数载,且天各一方;他写信给家里让父亲送张幼仪来英国时,或许确有要与妻子补上爱情一课的想法,但是当他遇到林徽因后,这种想法便显得多余了。正因此,他与阔别多年的妻子张幼仪见面时冷若冰霜也属情理之中,他们的离婚更在情理之中,因为他已将所有爱的希望和寄托都押在了林徽因一边了,他不会脚踩两条船,这是他的率性和认真之处,也是他的真男人之处。
徐志摩离婚了,林徽因却在他们爱的道路上抽身而退,这让他落入“两头不着实”的境地,成了爱的“孤家寡人”,也成了爱的弱者。同情弱者是人类普遍的一种心理规律,为此,善良的人们历来对林徽因颇多指责,包括一些与她相识的熟人与朋友,连钱锺书和冰心等一向说话、为文都很温和的文人,也都曾在文章中不无讥讽地说她是情场上的“风云人物”。然而,如果我们站在林徽因的立场上问一句:一个女人难道就没有退的权利吗?
你徐志摩是爱我,但你爱我,我就一定要爱你吗,一定要嫁给你吗?张幼仪不也爱你吗?你为什么就不爱她,要和她离婚?
我是爱过你,但现在不爱了,反悔了,这又怎么样呢?一个小女子难道连反悔的权利也没有吗?
不错,你与张幼仪最初的结合虽然并非出于爱情,但是后来你们不也“爱”了吗?不也生下了两个孩子了吗?你现在又不“爱”了,这不也是一种反悔吗?你能反悔,我就不能吗?
……
这些问题,我想聪明的林徽因一定在心里问过无数次,但就是一次也没有问过徐志摩,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她总得给徐志摩留下一点面子吧!即使在徐志摩死后,说起这一话题,她的话语间仍然十分含蓄而小心:
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这个人就是金岳霖)。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如果他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不大可能。也许这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林徽因:《1932年正月初一致胡适》)
这最后一句真是给足了徐志摩面子!只是林徽因明明给徐志摩的是“面子”,而在徐志摩那里又成了希望,于是徐志摩从英国追到了北京。虽然梁思成在他与林徽因的小屋门上挂了块写着“情人不愿打扰”的牌子,但他仍不死心。对此,怪林徽因欲断不断吗?不能!抑或怪徐志摩死皮赖脸吗?似乎也不能!好在林徽因与梁思成去了美国,不久正式订婚,且很快正式结婚,这才使这堆熄灭于1921年的爱的死灰此时没有真的复燃起来。
种瓜得豆
我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将林徽因与陆小曼放在一起比较,发现她们俩除了都美貌而多才外,性情方面差别很大。林徽因智慧而理性,陆小曼则大胆而感性,如果说林徽因是一块冰,那么陆小曼则是一团火。徐志摩既喜欢林徽因,又怎么会喜欢陆小曼呢?难道他真是一个见谁都爱、来者不拒的情种甚至好色之徒吗?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结合看起来属于偶然,但一切偶然实际上都是某种必然。
如果硬说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结合与林徽因也有关,或许许多人都不能同意,但是事实上人们只要一说到陆小曼与徐志摩的结合,就不能不说到林徽因。
是林徽因的抽身而退将徐志摩一下子扔进了爱的荒漠,他这才乐意为朋友王赓帮忙的,而他要帮的这个忙便是代王赓多陪陪自己新婚的妻子陆小曼。此时王赓在哈尔滨做警察厅长,而陆小曼由于不能忍受冰天雪地的生活而留守北京,王赓便托作为朋友的徐志摩代自己常陪陪陆小曼——如果徐志摩正与林徽因相爱着,徐志摩有这个心情去帮这样的忙吗?
是林徽因的抽身退出让徐志摩对自己结婚太早多次表示后悔,而他的这种后悔实际上恰让他在林徽因面前不由产生一种自卑——而在陆小曼那里这种自卑是没有的,因为你陆小曼与我徐志摩一样,都是“过来人”。如果说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结合是徐志摩爱情的一次“务实”或“迁就”,那么教会他“务实”或“迁就”的人只能是林徽因。
林徽因是一个智慧而理性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固然有她的可爱,但这样的女人对于男人的杀伤力绝对是两方面的,正因此,有的男人会对这样的女人敬而远之,他们宁愿爱一个没心没肺的“傻大姐”。陆小曼当然不是一个“傻大姐”,但是她遇事大胆,为人感性,这一点正与林徽因相反。当受够了林徽因理性伤害的徐志摩遇到陆小曼时,她身上的这种大胆和感性不能不对徐志摩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再则,别忘了徐志摩原本也是一团火,一团火遇到另一团火,只会烧得更旺,于是两人很快便以感情重组的方式,将人生的快乐提高到了一个极致,此时,他们走向婚姻的殿堂已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了。看起来徐志摩的婚姻有点种瓜得豆——“豆”不是“瓜”,初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毕竟是当初的种“瓜”而得来的呵,而与徐志摩当初一起种“瓜”的那个人正是林徽因!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看起来似乎修成了正果,然而由此开始的却正是一段走向坟墓的过程。
又有俗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徐志摩终究没有得到林徽因,所以他一生挚爱着她。
林徽因到美洲和梁思成结婚后过得并不好,生活中他们经常发生矛盾,拌嘴、吵架也是家常便饭,甚至有时吵着吵着还有违中国传统的“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雅训。这一切,林徽因都曾写信告诉远在国内的徐志摩。今天,我们已很难确切地知道林徽因给徐志摩写这些信的原因和目的,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切地知道,徐志摩在收到这些信时,除了痛苦外,心灵深处一定又会燃起一丝爱的希望。
再后来,林徽因与梁思成一道学成归国任教于东北大学,不久因为林徽因身染肺病,独自来北京西山养病,当时正在北大任教的徐志摩便经常去西山看望她。然而此时的徐志摩已是陆小曼的丈夫了,对于这一切,陆小曼不可能一无所知。有一个事实可以为证,这就是她宁可一人住在上海也不愿来北京与徐志摩同住,这便直接造成了徐志摩只得在北京、上海、南京间飞来飞去。
徐志摩这样的生活状态终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1931年,徐志摩因飞机失事死了,一代诗哲就这样死于非命。追究其悲剧的原因时,陆小曼首先想到的便是指责林徽因,因为徐志摩是为了赶去北京参加林徽因的一个展览才坐免费的飞机的。但是似乎指责陆小曼的人更多,在他们看来,是因为她的挥金如土才迫使徐志摩不得不到处兼课,在北京、上海、南京间飞来飞去。但是指责陆小曼的人只看到了她的挥金如土、抽大烟和养情人等,并没太在意这一切的原因除了她本来养成的习性外,更有她对徐志摩与林徽因藕断丝连的不满——原来她只得到了徐志摩的人,而他的心早在1921年便给了林徽因,且事实上从来不曾收回过。
“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这是陆小曼的母亲说过的一句话,实在是意味深长!
告别“那一夜”
徐志摩的诗歌代表作无疑是那首著名的《再别康桥》,是这首诗帮徐志摩奠定了他在中国新诗史上无可动摇的崇高地位,甚至有人说,如果没有《再别康桥》,也就没有诗人徐志摩了。此话虽说得有点过,但足可以说明它对于徐志摩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在此之所以要将这首多数人在中学时代就曾读熟了的诗完整地引在这里,是为了读者更方便地将它与前面所引的林徽因的《那一夜》比读。我们中学时代的教科书上说,这首《再别康桥》是一首抒情诗,表达了徐志摩对母校的热爱之情,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首先凭感觉来判断下,对一所学校的告别之情哪能如此缠绵悱恻,这也太矫情了吧!其次,只要我们翻一翻有关史料便不难发现一个事实,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是在1928年春天,而同年秋天徐志摩在剑桥得到消息,并写下了这首《再别康桥》——这更让我们不能相信这首诗只是表达了诗人徐志摩对母校的热爱。果然,有专家如此指出:
《再别康桥》就是一首悼亡的抒情诗,也就是说,它是哀悼爱情的死亡与埋葬的挽歌,也许叫做Elegy更恰当。它的基调仍是凄美的、悲伤的,一如华兹华斯的“露西组诗”……隐藏在《再别康桥》一诗背后的深层结构里,是盟誓被背弃后的原先的美梦之破碎,与深入地下寻梦之不可能性。这个意旨,由诗中的“云彩”、“金柳”、“虹”、“彩虹似的梦”与“寻梦”等意象组成。最为关键之处,是对夕阳中的新娘的“金柳”之文学隐喻的理解。假如在这里把“金柳”理解为“欺骗”的话,那么,诗人徐志摩在这首诗里就不单只是“有怨言”而已,根本就是控诉云彩化身为金柳,对他的感情的欺骗以及背弃了他,也就是说,诗中使用了隐晦的方式指责林徽因欺骗了他的感情与背弃了婚约。
(廖钟庆:《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
我们或许并不能肯定诗论家的分析是否确是徐志摩的本意,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我们将《再别康桥》与林徽因《那一夜》放在一起来读一读,便能读出别样的滋味:徐志摩要挥手告别的其实并不是1928年金秋时节的某一夜,而是1921年春天的某一夜——那也是林徽因的“那一夜”。
在诗中徐志摩想“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与“那一夜”彻底告别,然而,事实上他并没有做到,他带走的东西太多,因而他终生也没能走出“那一夜”。而林徽因呢,她何时又曾走出过呢——她既想告别又想重回,所以注定了她更没有走出的可能,事实上她一生都生活在1921年的“那一夜”。
1955年4月,林徽因以仅五十一岁的盛年在北京死于肺结核——跟茶花女一样,这病使她的死似乎也不失风雅——只是直到死,她的卧室里一直挂着徐志摩失事飞机上的一块残片。我曾想,林徽因每天都要面对着这块残片,内心会是什么滋味,而梁思成的内心又是什么滋味呢……我们不难想象。
陆小曼于“文革”前一年的1965年4月去世,终年六十五岁。据说,她在徐志摩死后的三十多年里,每天都要在徐志摩的灵前献一束花——无疑这是一种小资情调的怀念方式。为此有人担心,她若再活下去,活到那个暴风骤雨的红色年代,这种小资情调的怀念方式一定会给她带来麻烦,因为徐志摩并不是什么红色诗人;但又有人说,她任职终生的上海文史馆馆员的职位是毛泽东为她谋得的,既是这样,她若能继续活下去,她的怀念恐怕也还会继续下去吧!
张幼仪于1988年1月逝世于美国,终年八十八岁,临终前她跟她的侄孙女,也即她的传记作者张邦梅说过这么一段话:
你总是问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的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来没跟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谭家瑜译,智库股份有限公司1966年版)
三个女人似乎终生都没能走出徐志摩的阴影,只是我真不知道这究竟是她们的崇高呢,还是她们的悲哀;而对于徐志摩来说,我更不知道这究竟是他的光荣呢,还是他的罪过!
作 者: 诸荣会,新语文学习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出版有散文集《最后的桃花源》《风生白下》《秋水蒹葭》《风景旧曾谙》,随笔集《我本教师》等。
编 辑:孙明亮 mzsul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