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欲望泯灭的人性:从《哈姆雷特》和《赵氏孤儿》的复仇情节窥视人性世界
2011-08-15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北京010000
⊙肖 凌 陈 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北京 010000]
《哈姆雷特》和《赵氏孤儿》分别是17世纪英国戏剧作家莎士比亚和中国元代纪君祥的复仇悲剧。前者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后者被王国维称为“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两部作品通过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曲折激烈的情节构造了宏大的悲剧效应。虽然情节不同,人物不同,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不同社会环境和民族主流思想孕育出的作品中仍然存在很多相似之处。
《哈姆雷特》这部作品诞生于17世纪初,宗教神学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步下降,文艺复兴时期所开启的人文主义思想要求“人是万物的尺度”,“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文艺复兴正式登上历史舞台。《赵氏孤儿》创作于元代,南宋王朝被外族所灭,刚刚发展起来的工商业,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残破和凋敝而一落千丈。蒙古族企图以自己的文化强势征服汉族,在等级森严的元代社会结构中,蒙古人居首,色目人次之,汉人又次之,而南人为最劣等。“凡是失去政治自由的人民,文学是唯一的讲坛,可以从这个讲坛上向公众诉说自己的愤怒的呐喊和良心的呼声。” (《赫尔岑论文学》)在这种情况下,在思想与言论上丧失自由的元初的剧作家们开始学着以“人”的姿态登上戏剧舞台。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将《哈姆雷特》与《赵氏孤儿》放在一起,就不难发现有很多关乎人性的情结穿越了时空在人的意识出现这一共同前提下,我们看到即使是不同社会文化和民族思想孕育下的产物,也能让人找到人之为人时,人性最初的光辉和污点。
一、掌握命运的神和天 两部作品中,尽管“人”的意识已经出现,但是命运之神 (中国人眼中的天)这一形象仍然处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天命观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其一,相信神灵经常关心并干预包括自然进程和社会人事在内的世界事务。其二,相信神灵具有必要的智慧,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显示他的意愿。其三,相信神灵具有实现其安排和意图的超自然力量和权能。
从《哈姆雷特》中可以看到,神的地位丝毫没有因为宗教力量的削弱而下降。“昔日罗马帝国在凯撒被刺前夕,坟冢均裂,而弃尸多叽喳乱语于街头,并有血红彗星出现于日,月因全蚀而不明于夜。此等种种不祥,乃天地与吾国民,国难之先兆也!”这里通过彗星、月蚀等自然现象推测国难之兆,便明确强调了“天地”对于人事活动的控制和影响。在中国文化中,也有“风雨不适,甘雨不降,霜雪不时,寒暑不当,阴阳失次,四时易节”等种种异象来暗示君王失德颓政,王朝江山更替。在《赵氏孤儿》中“【牧羊关】这孩儿未生时绝了亲戚,怀着时灭了祖宗,便长成人也则是少吉多凶。他父亲斩首在云阳,他娘呵死在冷宫,那里是有血腥的白衣相?则是个无恩念的黑头虫。〔程婴云〕赵氏一家全靠着这小舍人,要他报仇哩。〔正末唱〕你道他是个报父母的真男子;我道来则是个妨爷娘的小业种!”这里赵氏孤儿被视为是上天施予不祥预兆的“小野种”,也反映了作者认为上天和神明有实现其意愿的超自然力量。在两部悲剧的情节构造中,“天命观”的思想也极为突出。在《哈姆雷特》的复仇结局中,国王克劳地和雷尔提试图通过阴谋算计哈姆雷特,把剑上染了毒液,还给哈姆雷特准备了毒酒。然而毒酒却被王后误喝了,在比剑的过程中雷尔提竟然失手,导致哈姆雷特与他交换了剑,哈姆雷特虽然还没来得及规划报仇,但毒箭误杀雷尔提,最后他又一剑刺死了克劳地。而纪君祥在《赵氏孤儿》中也安排了类似的结局:屠案贾一手栽培的义子竟然是自己的仇人。赵氏孤儿长大后,杀了屠案贾,“袭父组列爵”,韩厥、程婴、公孙、弥明等为保住赵氏孤儿的仁人义士及后代都得到了封赏。“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中国俗语的天命观思想在这两部作品的情节构成中都得到了比较全面的体现。同样《圣经》中也提到:“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的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圣经·出埃及记》)也强调上帝在人事活动的掌控作用和权威地位。
二、“心”字头上总有一把刀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自我意识非常强烈的王子。他不断思考,不断自省;而程婴作为赵盾的门客,虽然一直背负着复仇意识,但是依然被奴性思想掌控。这样两个诞生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物,隐忍的个性却是相通的。哈姆雷特夜遇亡父的鬼魂,鬼魂命令他“为其狠毒及反极伦理之谋杀复仇!”哈姆雷特听到命令的第一反应是“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然而表达决心只用一句话,而报仇这一行动却不是一句话就能完成。当他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却告诫自己说“忍着吧,忍着吧,我的心”,并选择了装疯作为一种逃避。当克劳地一个人祈祷忏悔时,他本可以借机杀了仇人,思考一番却对自己说:“他现在正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不,还要考虑一下……不,收起我的剑……”哈姆雷特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特点错过了太多的复仇时机,致使复仇之前“波格涅斯被误杀,奥菲利亚溺水而死,莱蒂斯在决斗中受伤而死……”莎士比亚对其复仇延冗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隐忍个性的批判。而纪君祥笔下的程婴更是为了保住赵氏孤儿,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并被屠案贾收为门客,让程勃拜仇人为义父长达二十年之久。而在故事结尾,这种隐忍情结也得到了赞扬:“〔正末唱〕【小梁州】谁肯舍了亲儿把别姓藏?似你这恩德难忘。我待请个丹青妙手不寻常,传着你真容相,侍奉在俺家堂。”在古代中国,有一种英雄情结来源于隐忍,如勾践“卧薪尝胆”,韩信的“胯下之辱”。而“小不忍则乱大谋”、“怒中之言,必有泄漏”等也在提醒隐忍是成大事者必须具备的品质之一。因此,程婴在复仇过程中的忍辱负重也继承于这样的一种情结。然而西方观念并不提倡隐忍,从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装疯复仇过程过于延冗的批判可以看出。但是,由哈姆雷特和程婴的个性可见,即使被仇恨装备,人性中本来拥有的隐忍还是支配着他们的复仇意识和行为。
三、基本伦理观的约束作用 相较中国,西方社会是一个思想方面更为开放的社会,但约束人性的基本伦理观仍然保持了一致。这一点在两位作者分别对王后和庄姬夫人的态度可以看出。王后与克劳地结合后,哈姆雷特在其独白里对它的批判非常直接:“可是,一月之内……唉,不去想它了……软弱者,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短短一月,她跟随先父灵柩时所穿之鞋尚新呢!当时她哭成了个泪人,就像耐有比。为何现在她会变得如此呢?连她!老天呀,连一只不知羞耻的禽兽都会哀悼得更久。但她一月之内就下嫁我叔,也不等那哭红眼眶内之虚假眼泪干涸。”而在《赵氏孤儿》中庄姬夫人在赵朔死后自缢而死。《赵氏孤儿》中对于人物的忠奸划分非常鲜明,对于庄姬夫人的结局描述虽然非常简单,但对这一烈女守贞的肯定也不难看出。由此可见,17世纪,在人们的社会常态意识中,中西方对女性守贞的道德要求并没有因为时空阻隔和不同的社会思潮影响而变化。
四、妒忌和贪婪 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恶行属于原罪,即“七宗罪”。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而妒忌和贪婪在两部剧表现最为明显。从《哈姆雷特》中克劳地的独白“啊,我的罪行之恶臭,已贯冲云霄。它负带着远古最初之诅咒:一桩杀害兄弟之暴行。我无法祈祷,虽然我真心地想如此去做;我的强烈罪恶感已击溃了此心愿,就如一人面临两方抉择而犹豫,不知应先去做哪个较好,而忽略了双方”中,可见他“善”的人性。但对于王位的妒忌,对于权力的贪恋还是让他丧失了本性,用毒药暗算了自己的弟兄。《赵氏孤儿》中屠案贾自白:“灵公在位,文武千员,其信任的只有一文一武:文者是赵盾,武者即某矣。俺二人文武不和,常有伤害赵盾之心。”可见屠案贾之所以暗算赵盾一家三百余口,也是出于对独掌大权的渴望,对于一手遮天掌权的贪婪。
结 语
复仇是一个关乎伦理道德法律的问题,而复仇这个事件之所以能成为悲剧构成的核心元素,正是因为其本身就充满了矛盾性与复杂性,在复仇环节的情绪和行为纠结中,人无意识地暴露了自己的本性。在复仇过程的情节和独白中去看人,更能看到人性中本来就有的无法被抹去的光辉和污点。譬如隐忍、软弱、善良、贪婪、嫉妒等这些个性特点,使得人类拥有了释怀生命起伏的本能。但往往情感战胜了理智,于是非理性的复仇悲剧便上演了。其实看中西方的复仇悲剧,死亡人数或激烈情节固然让人感慨遗憾,但真正唤起人共鸣的却是复仇过程中人性的美丑被赤裸裸地揭露,人性的善良因仇恨而异化时所引发的我们对自己本性的思索和质疑。
[1]纪君祥.赵氏孤儿[M].见王季思.中国十大古典悲剧[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2]王国维.戏剧论集[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
[3]臧晋叔.元曲选[M].北京:中华书局,1989.
[4]朱生豪.莎士比亚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