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孝行角度简述《孝顺事实》

2011-08-15贺玉兰

飞天 2011年14期
关键词:孝子朱棣孝顺

贺玉兰

孝道作为中国一种传统文化,其起源于演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尤其是西周时代,孝道内涵由“善事父母”逐渐向“善事君王”转变,家庭伦理和政治伦理开始结合起来,产生了《孝经》一书。汉代时期,各个王朝无不标榜“孝治天下”,纷纷采取各式各样手段对孝进行普及和推广。这种推广促进了孝道社会化的进程。孝道作为传统中国的重要精神文化遗产的政治文化,在润湿政治、家庭和社会具有重大的合理性和积极性作用。这已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得以延续。随着封建帝王和儒家士人对孝道的宣传,一些劝孝书在民间得到流行与传播。《孝顺事实》一书选取历史上名垂青史的孝行故事作为教化孝道的工具。本文以此书为研究题材,从孝角度对其进行评述,力求更好地理解《孝顺事实》所包含的孝道文化,展示深刻的传统政治文化和精神财富。

《孝顺事实》是永乐皇帝朱棣在儒臣们帮助下亲自编写的一部劝孝书籍。此书取材以儒家经典和正史中的孝子传记为主,把儒家经典中的孝道观念与规范加以通话后传播给广大民众,同时修正了历史上流传的不符合儒家孝道的孝行。朱棣是住院长得第四子,被封为燕王。后夺取皇位,年号永乐。永乐明朝历史上第三个皇帝,被世人尊为成祖。永乐时代,是明朝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其思想文化得到了发展。如《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等书籍得到了永乐时的撰修,凡有发明经义者取之,悖于经旨者去之。因此,应当把《孝顺事实》的撰修与《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等书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永乐修书的目的即是借此树立自己圣君的形象,同时也是为帝国树立正统的政治文化。

《孝顺事实》不同于民间的劝孝书,它伴有政治的严肃性特点。朱棣在编辑《孝顺事实》时,他总是在每个故事后下下自己的权威性论断,这些论断是以评价为内容的道德表述,这些表述涉及到价值判断、情感和态度。因此,《孝顺事实》体现了王权视野中的孝道观。当这些道德规范被作为先天的原则的标志而发布于社会时,便具有一种外在的强制色彩,这一点是民间劝孝书所没有的。

从内容角度上分析,《孝顺事实》收集了二百零七个孝道故事,范围涉及上古至洪武。此书一共十卷,其中前就卷为男孝,后一卷为女孝。从孝者的身份要求上,上至帝王,下至贫民;从谈诗论道的文人,到樵夫山农。由此可见,从范围的广泛性上,说明了作为封建专制工具的“孝”,已不仅仅只是家庭道德,而是统治者处理上下尊卑关系的普遍准则,此准则无处不在。《孝顺事实》的取材以儒家和正史孝子传纪为主,如“曾参养志”。孟子提出“孝即无违”的思想,塑造了两个孝子的典型。其一是大舜,《孟子·万章上》讲述了舜父顽、母嚣、弟傲,皆欲杀舜,而舜却顺而不违。其二是曾子,《孟子·尽心下》:“曾皙嗜羊枣,而不忍食羊枣。”再如《孟子·离楼章上》说,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側,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也。而这两个记载故事分别构成了《孝顺事实》中“虞舜大孝”“曾参养志”的主干。再如,《孝顺事实·蔡顺桑椹》综合了《后汉书》的《蔡顺传》而成;《王祥剖冰》直接引用了《晋书·王祥传》。由于受《孝子传》《二十四孝》和《前后孝行录》等书籍影响,《孝顺事实》每个孝顺故事都有三个部分。这种结构是综合了历史上《孝子传》《劝孝歌》《劝孝诗》等书的表述方式。这便于记诵,有利于把儒家经典中的孝道观念和规范传播给广大民众,具有通俗化特点。

《孝顺事实》不同于民间劝孝书。首先,《孝顺事实》取材呈现出某种尊重史事的严肃性,纠正了民间孝顺故事的随意。如《二十四孝》将《后汉书》上明确记载的东汉蔡顺“齿指心疼”的故事移植到了以孝而名天下但又无具体孝行记录的曾参身上。这在《孝顺事实》中得到了修正。其次,《孝顺事实》以儒教孝道精神为依归,修正了历史流传的不符合儒家孝道的孝行,如对“割股疗亲”的删除。这表明了《孝顺事实》坚持国家本位和儒家正统。

《孝顺事实》的内容是关于古代生活中人们如何事亲,它所描述的孝子都是历史上孝子的楷模,可颂可思。这些典范与现实生活中榜样相吻合,为个体提供了现实例子。比如,孟子说到:“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天下,可传万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也。”可见,他通过肯定理想人格具有现实性和崇高性的双重品格,论证了效法典范人格的可行性。与此同时,《孝顺事实》借鉴了历史上出现的有关孝方面书籍的通俗叙述方式,以事说理。正是通过叙事的方式,给世人展示了人物的人格魅力。其目的引导和说服人们从善的形象资源。这种叙事的方式更为接近现实的生活,社会成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朱棣在《孝顺事实》中说:“子之事亲,贵乎有孝爱之诚也。是故致其谨于起居饮食之间,顺其欲而不拂其志,致其忧于疾病昏迷之时,忘己所自养而尽诚以祈其安。此君子之孝也。”(卷七《顾祈天》)

孝首先是子女对父母的爱,人有了这种爱的感情才会从内心爱父母,也才能随时对父母关心和关怀。善事父母之行为就是出于爱之真情。同时,人有了这样的情感,在处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时,才有了“爱人”之心。对父母爱后可以推广到长辈要尊敬爱戴,包括必自己年龄、地位和身份高的人。这些爱需要人内心要有仁爱之心。爱是人之本性,是良知的表现。《孝顺事实》中,朱棣每每感叹:“夫人之爱其亲者,虽孩提之童莫不有是心也”(卷二《陆绩遗橘》)“为孝之道不自外至,亦非所使而为之者,一本于人心之自然。”(卷六《九龄相应》)于是,民入则孝悌,出则尊长敬老。

朱棣在《孝顺事实》中说:“夫孝,顺德也。”“尽事亲之礼以顺父母之心者,子道之当然也。”可见,顺时孝的精神本质之一,顺时对爱的贯彻于落实。顺不仅要对父母诚志无违,而且对兄长要敬顺。《孝经·士章》虽对顺这一精神强调,是以悌道作为补充的,然而其精神实质是同一的,人们常将孝顺和孝悌连用。孝是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当孝被规定为“顺从”“无违”,强调了子女对父母道德义务和绝对服从。朱棣说:“夫父母之恩,同乎天地。为人子者,遇亲友难,当捐躯以赴之,安敢顾畏而有所避乎。”(第八卷《樊渊代死》)很明显,这是一个权力与义务相分离的规范,上对下拥有了绝对的权利而没有相应的义务,下对上则只有绝对的义务而不与之相应的权利。从这一点看,孝道是一种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

敬,作为孝道伦理本质,旨在强调孝道的一切行为模式均要以敬为根本和宗旨。在传统伦理文化中,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孝经.天子章》中,爱敬尽于事亲。子女对父母的孝,除了爱,还应有敬。由此可见,敬在传统的孝道中,成为了伦理本质之一,敬是基于亲子地位的上下差异。子女对父母的爱必须通过敬来表现出来,否者就乱了伦份。只有表现敬意才能使行孝的忠心被父母所感受。《礼记.曾子立孝》中,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可谓孝也。可见,敬是根本,这在《孝顺事实》中体现得非常明确。

[1]刘泽华.中国王权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朱日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思考[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

[3]张坤.孝道的心理学研究现状[J].心理学探新,2005,(1).

猜你喜欢

孝子朱棣孝顺
朱棣“魂牵”建文帝
孝顺
孝顺的定义
孝顺的定义
怎么孝顺
孝顺的外婆
『影帝』朱棣
朱棣压顶,解缙“三字拨千斤”
久病床前无“孝子”
“孝顺”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