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的稿费
2011-08-15赖庆沅
□赖庆沅
“稿费”是现代新词。古代文人耻于言利,提到稿费,用的是雅称,叫“润笔”。《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大概的意思就是“不给钱的事,谁干得有劲啊?”从此,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现在给报纸副刊写文章,一篇能拿到约50元稿费。而古代的稿酬,不拿则已,一旦有拿,都很高。
当年司马相如,为失宠的陈皇后作《长门赋》,汉武帝读了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司马相如得黄金百斤。那时好像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便到司马相如老婆卓文君开的酒店去,以买酒的方式送了这笔黄金。所以人们只好说是“作文受贿”,这“贿”字分量可能没有如今这么重,否则司马相如也太不光彩了。
润笔之风至唐大盛,最出名的是韩愈,专为名公巨卿写碑铭,“一字之价,得金如山”。有一次,韩愈为大将军韩弘写《平淮西碑》,大赞他取得淮西大捷的功劳,韩弘喜出望外,拿出五百匹绢赠韩愈,作为“润笔”。按《中国物价史》所记唐朝开元盛世时物价,绢一匹值200文,米一斗值13文。韩弘寄给韩愈的500匹绢,大致相当于7690斗米。又按左光明《中国度量衡考》所记唐朝量器,当时一斗米约有13斤。现在买13斤普通大米,大概需要26元,买7690斗则需要199940元。也就是说,韩愈一篇文章就拿了近20万元稿费。韩愈的这篇碑文,全篇只有1505个字,换言之,每个字至少132元。
《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宋太宗为了奖励宫廷文人,以财政拨款的方式设立“润笔钱”,并下了诏书,把这项奖励制度刻在舍人院门前的石碑上,旨在专款专用。宋代官俸较薄,皇家设立了这笔创作基金,也算是对文人的人文关怀了。
古人作文受酬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为活人写寿序,给死者撰碑文。如唐代文坛大佬韩愈,写碑文拿了不知道多少稿费;北宋诗人王禹偁贬官外放商州时,也写过好些碑文,且自作诗云:“副使官闲莫惆怅,酒钱犹有撰碑钱”。也就是说,写稿子赚点银子,可能买不了120平米的房子,买二锅头的酒钱倒是不愁了。二是为皇帝大臣或朝廷官府起草公文。类似于做秘书,更像做“枪手”。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说:宋代王寓在公元1125年8月21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这可算得上是“天价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