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矛盾:根源何在,出路何在
2011-08-13范必
煤电矛盾是影响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矛盾导致今年出现了7年来最严重的电荒。
很多研究者认为,煤电矛盾是煤炭与电力的价格冲突,通过加强生产调度和价格调节是可以解决的。多年来,有关方沿着这条思路进行了很多探索,但煤电矛盾仍反复出现且愈演愈烈,说明以行政干预为主的办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从表面上看,煤电矛盾是价格矛盾;究其本质,则是煤炭、运力、电力市场发育不完善、竞争不充分、管制不当的结果。
先从电煤说起。传统观点认为,煤电矛盾是“市场煤”遇上了“计划电”。虽然煤炭是我国生产资料领域最早开始市场化的行业之一,但时至今日,其生产流通并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而且非市场因素越来越多。我国电煤交易分为重点订货合同交易与市场采购两个不同的市场,重点合同煤可以拿到低价煤和低价铁路运力,约占全部电煤的三分之一。
市场煤主要靠公路和高价铁路运力进行运输,煤价也较高。近年来,一些产煤大省出台控制煤炭产量的“限产保价”措施,通过煤矿整合关停一部分中小煤矿,用“煤票”约束煤炭出省总量,减少了煤炭产能。由于煤炭价格和产量都受到控制,电煤市场竞争很不充分,煤价高企并没有促进煤炭产量的提高。所谓“市场煤”,其市场体系远未完善。
其次是运输环节,铁路运力高度垄断抬高了煤价。我国很多地方的电煤物流成本达到电煤价格一半以上,电力企业不堪重负。煤炭供需关系越紧张,运输中间环节对煤电矛盾的放大作用就越明显。
此外,为了获取资源收益,很多地方开征各种名目的收费。这其中有合理的收费,也有相当多的不合理收费。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促进煤炭涨价的内在动力,导致煤炭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负担增加,推动了电煤价格的上涨。
从这些分析来看,煤电矛盾不是价格矛盾这么简单,而是由于在“煤—运—电”这个产业链中,过度管制和行业垄断问题十分突出,价格机制未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这才是导致煤电矛盾的根本原因。
在解决煤电矛盾问题上可有两种不同选择。一种是按照既定的市场化方向改革,用“看不见的手”促进多种所有制煤炭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在铁路运力和电力行业推进市场化改革;另一种是行政配置资源为主,依靠“看得见的手”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和运输的集中度,加强电煤、电力价格的调整和管制力度。哪只“手”更有力,还需要时间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