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 影响 识别
2011-07-11李想
李想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间,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进步极大地助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博弈日益激烈,盈余管理手段也变得越发难以识别和控制。为了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个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并使之健康稳定发展,盈余管理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分析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导致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极大地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监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对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要想高效监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必须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动机分析开始。
一、取得上市资格动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欲发行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必须在财务数据方面同时满足净利润、现金流、股本总额等五大条件。我国股份制公司获得上市资格的要求很高,大多数公司是希望上市但条件不满足,这时他们就会产生通过盈余管理对财务数据进行包装上市的动机。这些通过盈余管理包装上市的公司会在取得上市资格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处于高水平,在取得上市资格之后一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开始显著下降。
二、取得配股资格动机。中国经济高速持续发展,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企业扩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融资来帮助企业成长。配股资格是上市公司发展融资能力的主力军,上市公司若想配股必须满足证监会规定配股条件的最低要求,最低条件在最近的二十年中一共发生了六次变更。每一次配股最低要求变更都会使上市公司为保持配股资格而产生强大的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利益驱动。
三、扭亏避免退市动机。虽然获得上市资格的公司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但它们并不会永久地有良好的表现。若表现不佳,就会有退市的威胁。证监会规定若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并允许其申请一年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仍无法扭亏为盈,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在连续亏损两年之后,会希望通过盈余管理以尽可能避免连续三年亏损带,来化解被退市的威胁。
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现行会计准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遏制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另一方面又给予上市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调整会计政策,促进了盈余管理行为。因此,笔者从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遏制和促进两个方面来进行具体分析。
一、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遏制。第一,存货发出计价。《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这样上市公司的存货流转更符合实际情况,也限制上市公司在存货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根据盈余任意改变计价方法,调节期末存货价值从而间接影响盈余。对于投资者来说,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范围的缩小有利于上市公司之间经营成果的分析与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第二,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此变化减小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平滑利润的可能性。第三,合并报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只要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而不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此变化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有效遏制了上市公司剥离若干小规模子公司、通过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差的子公司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达到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目的。第四,关联方交易。经过修订后的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关联方披露的要求关联交易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反映交易的实质,披露内容更加客观,并取消了关联方交易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重大交易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和交易额占该类总交易额的比例。这样增加了关联交易披露的透明性,可有效遏制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二、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促进。第一,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和调整;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上市公司只要可以提供预计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变更的证据,就可以用未来适用法对期末利润进行调整。第二,资产减值损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虽然规定部分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平滑利润的可能, 但应收账款、短期投资、贷款等流动性资产仍可以通过减值准备计提后再转回的处理方法调节利润。可见,现行会计准则还是给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第三,借款费用资本化。《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规定,将更多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来使期末利润增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操作改变构建或生产资产占用一般借款的金额来使本不符合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计入资产成本。因此,现行会计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修订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上市公司在此方面的盈余管理。第四,公允价值计量。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允价值概念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会计理论研究界重视。现行会计准则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在部分准则中谨慎采用公允价值,让企业能够更加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标准,评估机构的评估方式也不是很完善,所以导致公允价值难以可靠确定,这使上市公司可能对公允价值进行操控进一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现行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识别
一、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通常上市公司比较倾向于通过非经常性收益进行盈余管理。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可以将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性从企业利润总额中扣除,再和利润总额进行比较,来分析上市公司利润的分布情况以评价利润成分和稳定性。若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大,则说明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嫌疑利用盈余管理来调节利润。
二、利润和净现金流量。上市公司获取上市资格、获取配股资格和遭到退市威胁的标准都和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相关,所以在有动机时会尽可能地去利用盈余管理来调节利润。利润可以调节,现金流却难以造假,因此可以比较现金流量表的净现金流量和损益表的净利润来判断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的程度。如果净现金流量很小或者甚至为负数,但是损益表中的净利润却很大,这就说明净利润可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通过盈余管理或者会计造假调整数来的虚值。
三、关联方交易。现行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关联方披露的要求关联交易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反映交易的实质,取消了关联方交易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重大交易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和交易额占该类总交易额的比例。因此,上次公司按照原来的套路来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减小,投资者应特别关注一系列新方法,如将关联关系转化为非关联关系、利用中间交易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亏损、利用关联方成立时间差等,这些都要求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进行深层次了解,来进一步发现这些隐蔽的关联方交易行为。
四、公允价值运用。现行会计准则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理念,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等17个具体准则,只要涉及到公允价值就有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这要求审计人员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获取上市公司产品或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同行业相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关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公允价值的披露是否完整、合理和及时。
综上所述,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适度地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成熟的表现,但不当或者过度地使用盈余管理行为就会破坏会计信息质量。无论会计准则如何变更遏制盈余管理,盈余管理都能够随着会计准则的变更而不断地进化其手段,两者在越来越激烈的博弈中不断演进和发展。因此,为了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审计人员应当更加关注上市公司过度盈余管理的新手段和发展趋势,而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指标体系,避免单一指标是上市公司产生盈余管理的动机。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