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建设要多管齐下
2011-07-10朱立志
朱立志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能源消费变化较大,商品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农村商品能源以煤炭为主,占商品能源的60%左右,占总量的1/3左右,居首位。其次是电力,占商品能源的30%左右。第三位是液化石油气,占商品能源的10%左右。然而,这三类能源并不是农村能源的主要来源,我国农村能源消费主要以秸秆和薪柴为主,占到消费总量的1/2以上。
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不断加大,农村居民虽然告别了严重缺能的时代,摆脱了能源基本需求匮乏状态,却面临着能源消费成本增加,能源升级过程中商品能源有效消费不足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商品能源消费差异十分明显,而且呈现扩大趋势。目前,我国农村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不足150kg标准煤,城镇人均生活用能为近300kg标准煤,二者相差一倍左右。
总体来看,农村能源建设由于长期未予应有的关注,欠账太多,基础设施落后,能源的供给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低劣、价格过高等一系列问题。在农村建设的发展过程中,能源消费不断增加,但由于技术和设备以及政策和法规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农村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还很低,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越来越大。
这次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将生物质能源放到农村能源体系的重要地位,是十分正确的。农业是生物质能原料生产部门,在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中占有主要地位,因此,生物质能源开发应首先在农村能源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会议提出的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是可行的。例如,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 300kW/h,每年估计要消耗生物质原料接近1亿t,而我国目前有7亿t左右的秸秆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其中可供能源化利用的在3亿t左右,加上林业废弃物以及其他方面的生物质,可以保证生物质发电、气化、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源对农林废弃物的需求是没有问题的。至于300万t生物燃料乙醇和150万t生物柴油年的发展目标,如果根据农业部 《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推算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只是从资源利用的潜力上看,如果要变成现实还需要解决许多问题。
首先,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非常重要,这是影响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的关键因素。生物质能源开发牵涉许多利益相关者,有些人的行为需要法规约束,有些人的行为需要政策引导,有些人的行为需要经济激励。其次,管理机制要创新,如生物质原料比较分散,体积质量小且容易腐烂,其收集、运输和储存较为困难,加上从事搜集与储运的个人和组织行为不规范,使得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等方面得不到稳定的保障,从而导致搜集与储运的原材料物流环节成为生物质能源发展的瓶颈。基层政府应尽快引导农民以专业合作组织的形式参与秸秆原材料的物流环节,建立秸秆搜集与储运的规范机制,实现农民和企业的利益双赢。第三是要合理布局,要考虑生物质资源的分布、气候的特点以及经济发展状况和其他能源的供给与替代情况,另外还要考虑当地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习惯。例如,北方的取暖就需要特定的能源供给。第四是要加强科技投入和研究,改变我国生物质能源技术体系总体落后的状况。重视发挥企业的作用,从科研到集成应用等一系列方面落实人员和资金,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和模式。
总之,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跨系统、跨行业、跨学科的系统工程,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改变农村能源落后状况,实现城乡能源消费同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