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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在城市拆迁中的双刃剑作用

2011-06-22谭启首

活力 2011年8期
关键词:新闻报道

谭启首

[关键词]城市拆迁;新闻报道;及时性;政策引导

随着城市发展,城市拆迁已成为一种常态新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拆迁成为几乎所有工程都需面对的问题,新闻报道在关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需要面对这一敏感问题。对于城建报道,无论是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还是企业商业开发项目,其本身都是新闻源,越是重大的城建项目,越成为各媒体“必争之地”。但是新闻报道对于拆迁来说成为一把双刃剑。

有效利用新闻报道,良好的舆论氛围,拆迁工作可以省去大量辅助工作,得到被拆迁对象的理解;新闻报道中对于工程拆迁问题没有慎重对待,极易造成被拆迁者提前准备,私建滥建行为增多,增加拆迁难度。

所以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应更加谨慎的态度对待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掌握好报道时机,让新闻报道尽可能对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增加其有利因素。

一、良好舆论氛围的引导示范

在哈尔滨道里区群力新区的启动过程中,除政府决策外,新闻报道对于城市建设拆迁工作的舆论支持,成为新闻报道与城市拆迁良好互动的典型样板。

道里区群力新区拆迁工作是哈尔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集中拆迁,其难度可想而知。媒体对于该区域私建滥建也曾经集中进行报道,但私建滥建之风并未因之而减少。

群力新区集中拆迁时间正逢“五一”长假期间,哈尔滨市政府集中对该区域进行拆迁。大多数私建滥建者对于政府的集中拆迁采取观望态度。个别私建滥建者也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准备对抗拆迁。作为新闻媒体,在拆迁开始后,采取了大量篇幅的报道,从群力新区发展历史到未来该地区对于哈尔滨市发展的影响,全面进行了报道。之后,对于此次拆迁政府的决心、力度、政策进行了全面详细解读。并在拆迁前两日对于配合政府拆迁及对抗政府拆迁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报道。通过良好的舆论氛围,打消了很多私建滥建者的侥幸心理。使整个群力新区拆迁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成为新闻报道作为政府工作与城市拆迁舆论氛围引导的典范。

现在看来,群力新区拆迁过程中的新闻报道起到了良性引导示范作用。作为媒体,良好的配合了政府的拆迁工作,警示了个别非法私建滥建者的侥幸心理。积极宣传拆迁政策,确保政府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增加了媒体的公信力。

二、慎重对待暴力个案防止恶性示范效应

在新闻报道中,客观公正应该是始终如一。对于拆迁类报道,更应慎之又慎。“能够引起广泛报道的,只有少数几起暴力极端事件,如自焚、埋人之类。”一位编辑朋友无奈地表示。说得难听点,媒体有时候是需要闻着血腥味去报道的。这时候,你会说媒体很冷血,要闹出人命才有报道的“价值”。但这也是媒体很无奈的事情。

事实上,媒体在拆迁上面临着一种尴尬处境:一方面,媒体要在事态恶化之后才报道,是否给民众提供了一种误导性的预期——只有把事情搞大才会有解决问题的可能?这面临着一个新闻伦理问题。另一方面,媒体的缺席无疑会使媒体的公信力受损。

阳光,和谐,文明,公正,是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应监督所有开发者的根本,既要让拆迁工作得到被拆迁者的配合,又要保证广大基本群众利益不受侵犯。同时,还要杜绝害群之马侵害国家利益行为发生。

這就需要媒体监督采取公正、慎重的态度。这需要翔实调查得出结论才能保证报道的客观公正,面对是恶意拆迁还是恶意骗取补偿款的基本事实。对于两种不同情况在报道过程中应慎重选择,既保证媒体的公信力不受损,保证恶意拆迁对象受到社会舆论压力,又要确保舆论引导作用的正确方向,如果极端案例得到社会肯定,对于正常城市建设将是毁灭性的干扰。

三、新闻及时性与社会后果的取舍

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第一时间得到了新闻源,就在媒体影响力上取得了绝对优势。政府会议、城建主管部门的决策,都能够成为新闻工作者第一时间获得新闻线索的源头。

特别是对于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城市开发、棚户改造、地铁建设、路网改造、路桥规划。这些无疑会成为读者关注度焦点。但同时也会成为工程涉及拆迁对象获得消息的来源。这成为对新闻工作者的报道时机判断的考验。过早公布详细工程涉及范围,无疑将为私建滥建者骗取补偿“通风报信”,例如我市地铁工程中,仅仅一个案例,就涉及骗取补偿金1.2亿元。这对于整个城市建设来说,增加了成本,这些代价是历史应该吸取的教训。

以哈尔滨市目前城市建设来说,城市中心区棚户改造、地铁工程建设,路桥改造都是新闻工作者关注的新闻源,但同时也必然成为拆迁工作的难点重点。

所以,在新闻工作中,应该把握住几点原则,保证新闻及时性,又不产生严重社会后果。首先,对于长远规划报道避免过细。其次,对于意向性开发建设避免报道意向性开发、拆迁时间。最后,对于重点工程未确定前期拆迁摸底前,避免将开发范围报道过细。

四、重点城市建设拆迁中新闻的政策引导作用

在重点城市建设拆迁中,媒体应起到良好的政策引导作用。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掌握几点基本报道倾向。首先,小市民获利心理。按照规定,拆迁补偿价应该是有一定等级评估的。但很多人“拆迁致富”心理造成对拆迁户和开发商都是不利的。但是目前国内的拆迁却造就了一批所谓的“钉子户”,这些人好似在城市的拆迁中看见了无限商机,开始在拆迁补偿上漫天要价。我们承认城市边缘存在弱势群体,但是当所有小市民都开始打着“弱势群体”的幌子,摇旗呐喊的时候,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我们又该保留谁的利益,舍弃谁的利益?

其次,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强加给开发商就能解决的。像没有房屋产权的一些商铺,这些本来就是以前国家计划安排的,并没有产权,所以不能够按照产权赔偿来解决的,但是他们不愿意接受拆迁补偿费。这些遗留下来的模糊不清的问题,都归结在拆迁中,变成由开发商来承担社会矛盾。

对于这类问题,新闻工作者必须掌握相关政策,才能正确把握。应该对拆迁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拿出政府权威部门的政策,让所有人了解应得利益,既防止了“漫天要价”,又保障了正常市民利益不受侵犯。房屋拆迁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课题,扎实做好拆迁中的宣传思想工作,才能有利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应继续坚持正确的引导方向和管理规章制度,抑制歪风邪气,让更多的群众关心城市,让城市更加亮丽。□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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