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公务员的那些“房事”
2011-06-08连宗
连宗
“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面临两大拦路虎,一是制度缺失,二是现实难题。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东省政协委员江龙在其提案中称,要解决低收入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应当仿效欧美国家建设“政府公屋”。省住建厅日前答复他: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已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
提起房子,似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然而,低收入公务员们,却常常会被舆论忽略——轮收入,他们的工资和很多普通老百姓一样,不吃不喝一个月也买不起商品房的一平方;轮福利,单位新时期各种形式的低价房遥遥无期,怎么也排不上号;轮身份,却又是民众眼里的“既得利益者”,保障房、经适房也沾不上边。
他们的房子,在哪里?
一个低收入公务员的自白
打开搜索引擎,关于低收入公务员们在网上倒关于房子苦水的贴子,大多被淹没在了抨击公务员分房的舆论声潮下。下面这篇自白可能代表了这个群体大多数人的心声:
我是一个小小的公务员。尽管我不在北京,尽管我所在的省会城市是号称房价平稳健康的,可是我没有房子住。我一个月工资就三千块。上班几年,涨了一百零几块。加上所有所有的奖金和福利,我的收入应该略高于这个城市的平均工资。而这个城市最普通位置的房子,相当于北京四环位置的,是六七千。
我们单位这几年前后来了好几个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有本科生有研究生,全部是外地人。我们这里没有什么两限房之类的,也没有团购。有个别要结婚买了房子的,也是两家咬咬牙凑的。剩下的都在租房子。
我想把父母接来养老,却不能够。我现在租的房子是我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我家在家乡有房子,可是那个房子连这里一个单间都买不下来。
是的,除了我们几个新来的,这个单位的所有人几乎都有不止一套的房子。可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的收入在这五六年不是增加而是减少了。因为很多事情越来越规范。
你们只看到了某些既得利益的人。可是我和你们所有想买房子的人一样,都需要一点点的攒钱,一点点的还贷款。我同样会觉得没有希望。
这就是體制内。好么?
被遗忘和被抨击的群体
据资料显示,1998年房改之后,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公务员的住房从“单位分”变成了“市场买”。在房改之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在最初几年认购了政府分配的公租房,那时,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房改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公务员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较早参加工作的都已进入结婚生子的年龄,买房需求开始显现。在四川,大部分基层普通公务员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两三千块,面对不断提高的商品房价格,很难靠自己的收入购买商品房。如何解决这部分公务员的住房成为一道现实的难题。
在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况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中央到各地的党政机关和团体自发采取了一些办法。除了把公务员列入可以购买社会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还有“集资建房”、“自有土地建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委托开发商定向开发进行团购”等多种名目,都是由政府提供低价或免费土地,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公务员。
然而,这些办法虽然解决了一部分公务员的住房问题,但也出现了一些超标建房、以权谋房、黑箱操作等腐败现象,引起了媒体关注和社会各界的不满。出于社会舆论等多方面的考虑,中央政府对解决公务员的住房办法作了限制,如在国务院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分房福利的抨击从未停止。而低收入公务员被裹挟其中,有苦难言。曾有低收入公务员表示:“百姓和舆论所仇视的,应该叫做‘公务官,他们才有诸多利益可享。一般公职人员工资真的很平常,无非图个稳定。我们这些‘小虾米是无辜的。”
这一次,江龙在其提案《创新制度,构建公职人员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中谈到,“自国家规定1998年7月停止实物福利分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新进年轻公职人员只能从市场购买或租住商品住宅来满足基本的住房需求。现状是,很多公职人员尤其是新进年轻公职人员无法靠正常工资收入购买住房或租住商品房,成了名副其实的‘夹心层。”他的意见很快就成为网上和媒体批评的矛头所指。
同时,舆论的批评像以往一样,大多引向了“公务员没钱买房可以分房”、“贪官谁会没几套房子”等方面,而甚少有人关注“夹心层”的情况是否属实、怎样解决。网友“Jennifer”则表示,作为文中的“公职人员中的低收入者”,看到这则新闻相当纠结,一方面很想拍手叫好,一方面却知道又要面临被群起而攻之的尴尬局面。
现实中的低收入公务员们,继续背着骂名,奔波在奋斗买房的路上。
抹去偏见 一视同仁
除了由政府专门建房和自己筹资买房这两条路外,低收入公务员们的房子还有没有别的着落?其实广东省住建厅的答复就不失为一条明路: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纳入到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内。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一段时间来,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但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而应将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公务员群体。为公务员建保障房,必须合法、合规、合理。
广东省委宣传部一名公务员感慨地说,实际上广东省直单位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一般,没有家人支持买房比较困难。“公职人员也是人,也需要生活,还是希望能申请到政府公屋,那样生活压力要小得多。”
公务员只是一个职业,因其是受社会委托维护公共利益的职业群体,因此不应享受显然超出社会其他群体的超国民待遇;但也因其中一部分和千千万万老百姓一样,是普通挣工资的上班族,因此也不应将这部分人群从政府保障中抹去。对于低收入公务员们来说,抹去社会对他们的偏见色彩,给予其与普通百姓一样的权利,值得尝试。
链接:
国外怎么解决低收入公务员住房
英国:建经济住房
多年来,英国一直实行市场化住房政策。目前大约有70%的人和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除了向穷人提供低价租住房和实行优惠销售之外,国家公务员和普通居民一样基本上都由自己购买住房。不过,政府也建了经济住房提供给低收入的公共部门职员。
德国:工资低的补贴多
德国人一般三分之一的人居住在祖传的老屋中,三分之一的人靠租房住,三分之一的人靠贷款买房。不过公务员在买房时国家会给予适当补贴,但与我们按职务高低依次降低补贴数额刚好相反:他们是工资高的补贴少,工资低的补贴多。
法国:工资与工人持平
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工资大致相等,是最低工资的两倍。公务员每年可领13个月的工资。法国普通公务员和工人用3年零1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购买到一套4居室使用面积约为85平米的独立房屋。
韩国:小户型为主
韩国组建了专门针对公务员的建房机构,由公务员通过“公务员基金”等金融组织集资建房。但这种“集资建房”通常仍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付地价,而且仍以满足中低端公务员的需求和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小户型”为主。
美国:享受优惠房屋贷款
美国政府的普通公务员享受公务员信贷联盟提供的优惠房屋贷款。公务员信贷联盟为公务员提供优惠的购房置业贷款,是公务员信贷联盟信贷服务的重要内容。所有入会的政府公务员均可向公务员信贷联盟申请最长为15年、最大额度为12万美元的低利率贷款,用于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