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消费视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测算与评价——以江苏省为例
2011-06-04翔徐爱军
彭 翔徐爱军
(1.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210093;2.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江苏 210046)
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诸要素中,保障标准是一个核心问题。所谓保障标准,是经过测算而得出的一个金额。它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是否给予救助的标准线,人均收入低于此标准的城乡居民需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予以救助;二是对低保户补助程度的标准线,即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使得低保户的生活水平达到这一标准。由此可见,保障标准反映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
江苏省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是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农业、统计、物价等部门,按照维持当地居民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要,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柴)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等,同时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提出保障标准方案。2006年出台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137号),明确要求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农村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依据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综合确定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城市不得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农村不得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经过几年的运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是否达到了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要求是一个需要进行评价的问题。
一、模型选择与构建
(一)模型选择
对基本生活需要的衡量是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评价的前提。现有的测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市场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收入比例法、马丁法、数学模型法。市场菜篮子法是早期确定贫困线和保障标准的方法,但是在市场菜篮子法中,食品清单和非食品清单的确定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和争议,近年来已很少使用。恩格尔系数法操作比较简便,但由于受价格、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恩格尔系数的确定比较困难。生活形态法的缺点是“生活形态”是一种主观感受,用来作为保障标准的制定依据缺乏科学性。收入比例法的最大优点是简单易行,缺点是只考虑到收入水平而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具体需求,所以只能粗略估计贫困状态,计算的贫困线是不准确的。而“马丁法”需要大规模的住户调查资料,数据获取受到很大的限制,并且计算过程也相对复杂,耗费的成本比较高。
本文采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Extend 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ELES)来测算江苏省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进而对江苏省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行评价。扩展线性支出模型法是一种数学模型法,其优势在于:首先,把消费分为食品、衣着等八大类,通过划分大类的方式避免了市场菜篮子法等方法的食品和非食品清单代表性不足的缺点;其次,扩展线性支出模型在计算基本消费需求时,除了食品、衣着等维持基本生存的消费之外,还包括了医疗、教育等发展性的消费,涵盖了人的所有消费需求,同时把居民的各项消费支出看作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行为,从而能够全面地反映居民的消费状况;再次,模型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所选用的消费金额这一指标将价格因素包含在内,使所得结果更加客观准确;最后,扩展线性支出模型能够科学地确定不受收入影响的“基本消费需求”,计算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的依据。
正因为扩展线性支出模型在测算消费行为方面的优越性,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唐立健等(2005)利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测算农村居民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韩兆洲等(2007)运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来测算我国最低工资,陈丹等(2009)运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测算农村居民灌溉水价承受能力,李永才、梁江(2010)利用扩展线性支出模型来制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张文爱(2007)、张洁颖、厉英珍(2007)、吴薇(2010)等基于扩展线性支出模型研究了居民的消费结构问题。
(二)模型构建
扩展线性支出模型基于两个基本假定:首先,某一时期人们对各种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取决于这段时期人们的收入和各种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其次,人们对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都是由“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两部分构成,基本需求部分与收入水平无关,只是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非基本需求部分却取决于满足所有基本需求后的“剩余收入”和消费者的偏好。
假设将人们的消费支出可以划分成n类,则各类商品的消费支出的扩展线性支出模型的函数表达式为:
其中,Vi是第i类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支出,pi和ri分别为第i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基本需求量,bi为边际消费倾向,为总的基本需求支出,Y为收入水平是满足最低消费支出的剩余收入,这部分收入以固定比例bi用于各种商品或服务之间。对于截面数据,(piri与是常量,可以令
则(2)式可以化简为
在《江苏省统计年鉴》中,有不同收入组居民的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支出情况,即由于(4)式中的Vi以及Y已知,可以利用最小二乘法估计(4)式中的ai,bi(i=1,2,3,…,n,共估计n个方程)。
估计出aibi之后,将(3)式两边加总求和,可以得出总基本需求支出
各项基本需求支出的表达式为
通过模型构建过程可以看出,扩展线性支出模型通过分析商品消费额与收入的关系,得出与收入无关的基本消费需求,其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依据。
二、城乡居民基本消费需求的测算
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对家庭收支情况调查资料,将农村居民的收入分为五组: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高收入户;将城镇居民的收入分为七组: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分为食品支出、衣着支出、居住支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交通和通讯支出、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其它支出等八项。与城镇不同,农村居民的支出指标有总消费支出和现金支出两个统计指标,由于农村经济存在一定的自给自足的现象,农村居民的总消费支出和现金支出并不相等,本文采用总消费支出计算农村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总消费支出反映了农村居民真正的消费需求,能够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最真实的依据;二是低保户自给自足的消费部分可以算作农户的收入,在计算补差的时候去除①补差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的另一个要素,是指具体补贴给低保户的资金数额。因为低保户也有一定的收入,所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提供的补助资金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低保户的收入之间的差额部分。即:补差=保障标准-低保户收入。。本文选取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收入指标,具体数据来源于2007年-2010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其中2010年江苏省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情况如表1和表2所示。
根据2007年-2009年《江苏省统计年鉴》的数据,利用StataSE10对(4)式进行一元线性回归,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相应的参数值,如表3和表4所示。
根据表3和表4,可以看出作为边际消费倾向的bi的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而少数ai不显著,但是考虑到估计值是要起测算基本生活水平的作用,而不是用于检验,因此尽管少数ai不显著,仍接受。整体来看,模型还是合适的。由此,根据(5)式可以得出2006年-2009年江苏省城乡居民的人年均基本消费需求如表5所示。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评价
在测算出城乡居民的基本消费支出之后,本部分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评价。从表6中可以看出2006年-200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未能满足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基本消费支出。满足率,即保障标准占基本消费的比率在40%-70%之间。
由此,需要探讨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方法的合理性。江苏省自2007年以来实行的是依据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综合确定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一方法来源于国际上的收入比例法,收入比例法认为大多数国家的社会救助标准相当于社会中位收入或社会平均收入的1/2或2/3,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采纳其社会中位收入或社会平均收入的1/2或2/3作为保障标准。
如前文所述,该法简单易行。同时,由于受助者得到的救济金额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收入同步增长,可以建立起一种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使得低保户也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是该方法的缺点是只考虑到收入水平而没有考虑支出需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应当直接以居民的支出需求为参考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不是以人均收入这一间接的指标来计算。此外,就江苏省而言,采用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可支配收入的20%-25%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身也低于收入比例法的国际一般标准,采用这样一个比例,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以收入为依据所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因此,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应基于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通过扩展线性支出模型计算得出城乡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结合预期的通货膨胀率作为下一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预测值。假如下一年出现了物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可以采取价格补贴或者增发一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措施。尽管考虑到政府财政的限制,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为困难,但是应该认识到,满足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初衷,也应当作为保障标准制定的原则。在当前情况下,可以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直至保障标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的全部基本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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