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与读
2011-05-31
《让北京摇》
(2011年第1期)
那件疯狂的小事叫买车。笔者敢担保,日后一定会有电影把2010年底北京车市的疯狂拍进去,就像现在回看《顽主》中到处是80年代经典一样。《新民周刊》2011年第1期在2010年底出刊,封面专题《让北京摇——大限前夜全城车狂》记录了一个名叫蒂娜的京居外地人抢购第二部车的全过程,真可谓惊心动魄,处处拼命,电光火石,一波N折。据统计,12月23日一天里,北京就有16万辆车被抢购走;大众某4S店一夜就卖了2000台,直接完成了2011年的全年销售任务;有的车厂员工拿到了24个月的薪水。处在疯狂状态的购车者很多人已经没有时间用理性思考了,很多人根本无从选择车辆的各种细节,比如“一个大男人买了辆黄色的”,因为不买就真没货了。这种种戏剧,历练了我们的神经,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感谢政府主管部门神出鬼没的公共政策,以及中国人混世的必修课——内幕消息和潜规则。
网友 小声说
北京市对小客车的数量调控引人注目。道路拥堵久为社会关注,无偿摇号登记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之一。摇号意味着购买小客车机会,由市场决定转为了行政决定;由消费者自主转为了摇号程序主导。而且,购车门槛也提高了。摇号程序不仅面临行政是否顺畅的考验,也面临民意考验。
针对小客车的数量调控,是对于所有团体和个人消费者的有限限权。如同单双号出行制度,这种限权取得广泛支持的前提,是人们对于改善道路状况的公民义务具有高度认知,这种认知来自限权的平等性。如果摇号程序在透明度和细节把握上不够完善,那么将出现三种不应该出现的情况:其一,很難阻遏一些人利用摇号寻租牟利;其二,一些关系硬、路子野的潜在购车者抢夺指标;其三,号牌资源占有者如果不是消费者,号牌资源就会用来倒卖,形成地下市场。
这些忧虑,理应由摇号程序的完善加以消除。有关部门必须对于程序的各个环节加以检查并使之完善。程序真正透明化是压缩寻租空间的唯一途径。对于利用人脉优势抢夺号牌资源和黑市交易等,也须尽早制订预案。
调控小客车数量,不能仅仅依赖于行政手段,还必须引入法治手段。法治的作用,一是对行政加以监管,二是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防范和适用性的应对。
防患于未然,既是调控小客车数量的需要,也是让治堵方案获得民意支持的需要。只有当政府、法治和民意形成合力,拥堵这一结构性的城市治理难题,方可能获得解决。
北京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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