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与读
2011-05-30
高晓松在其醉驾案审理前后主动道歉、积极配合、诚恳忏悔的表现,得到媒体和网友的极大关注和称赞,被称作危机公关的典范和高手,这与他受过高等教育的良好素质和嫉恶如仇的道德修养不无关系。他着实给明星、名人和成功人士如何面对危机、处理危机,如何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上了一课。
对于醉驾立即入刑,本人一直持反对态度,认为修法过于草率。理由有三:
第一,醉驾立即入刑将犯罪的标准扩大化。违法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一违法就立即处以刑罚,继而成为罪犯,过于严厉。毕竟醉驾不是洪水猛兽,教育、宣传、警示、警告、惩戒、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都可以采用。想从根本上解决酒驾、醉驾问题,一刀切的办法不可取,至少值得商榷、斟酌、谨慎。
第二,醉驾立即入刑使更多人走向对立面。可以预见的是,将有更多的人被处以刑罚、被送进监狱,走向社会对立面,增加了这个狂躁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有悖立法的初衷。
第三,醉驾被拘役,“会给相关当事人留下刑罚记录,可能会对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如对律师、公务员、国企员工而言,面临 的可能是丢掉工作的问题”。
以我之见,对醉驾初犯者,先给予罚金处理;二次再犯,给予罚金和行政拘留处理;三次再犯,再给予罚金和刑事处罚。给执法者预留一定空间,给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样才叫做“人性化”。另一方面,加大教育、宣传、警示、警告、训诫力度,利用媒体、教育、书刊等各种平台进行警示教育。我想,在不远的将来,当人们的认识上升到一定程度,酒驾、醉驾的恶习自然会被摒除。
北京昆仑山鹰
没有人可以随便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对所有人的保护,酒驾入刑的目的不是刑罚,是保护所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包括触犯刑律的人。争议酒驾入刑,天知道这帮家伙在争议什么?
四川绵阳mytangchun
高晓松在全国人民面前重新塑造了自己的形象。从鼓励积极认罪、积极赔偿的角度出发,应当判处低于6个月的拘役,否则,就是教唆死不认罪、消极赔偿。
河南郑州猜猜我是谁
欣赏高晓松的“对错分明”。法律和道德不是没有联系,但是并不统一,犯了法,不一定就是公敌。
北京macro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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