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旗舰”饰品公司 收完加盟费就失踪
2011-05-14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1年8期
目击:公司人去楼空
2010年4月22日8时许,北恒大厦张姓保安告诉记者,这家名为“金旗舰”的饰品公司已于19日搬离这里,“他们从当天下午一直搬到晚上。因为在6层租了3个工作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所以才会搬得这样慢。这两天已有很多人来找过他们。”
在大厦6层,来金旗舰调货发现上当的加盟商陈小姐说:“我今天6点从山东潍坊赶到北京,没想到他们已人去楼空,他们在马连道附近的配货中心也不见了。”正中一间门旁仍然挂着“北京金旗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等字样的标牌。
加盟商:加盟费交了6000元
郑女士来自四川,2009年12月,她在网上看到金旗舰的广告。“经查询,其在北京市工商局有注册,我看其办公环境也不错,就与一名叫李凡的经理签了合同。”按合同约定,郑女士当即缴纳了1.2万元,其中6000元是品牌使用费,即加盟费,另外6000元是货款。
西站公安:20多加盟商已报警
北京西站公安分局的刘警官说,目前已陆续有20余名加盟商来到分局报警。
(责编:蔡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