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缩水 开发商“吹牛上税”
2011-05-14
开发商承诺小区绿化率高达50%以上,而业主入住后测量实际绿地面积只有10.37%。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构成违约。北京新天第小区业主状告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地缩水案”二审开庭,北京市二中院将法庭临时设在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内。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金泰公司向各位业主赔偿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违约金,金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金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售楼广告中提及的绿化范围不仅仅包括小区的绿化,还包括小区周边的绿地。小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覆盖率包括小区周边的市政绿化带,绿化率则是小区内的绿化面积与小区建筑面积的比例。混淆二者概念在当时房地产销售中乃至今年,都是广泛适用的。另外,对小区绿化率的描述也不可能对业主是否买房形成重大的影响。
而业主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如果按照对方的逻辑,应该把朝阳公园的绿化也算进来,开发商就可以在宣传资料中说绿化率有1000%。因此,将社区绿化包括了社区周边的绿化即城市公共绿化的提法不能成立。城市公共绿化应由小区的开发单位代建,是属于政府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的行政指令性指标,开发一个楼盘就应该在该楼盘红线外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不代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
法院认为,金泰公司在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中有关小区绿化率50%以上的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确有重大影响,该项允诺虽然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应视为合同内容。小区实际绿化率与金泰公司允诺的绿化率数值不符,金泰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小区共300余户,从2007年8月起,针对“绿地缩水”问题,两名业主率先起诉,随后数百名业主展开“车轮诉讼”,此次审理的10个案子是最后一批案件。此前,已有159份生效判决。金泰公司已支付了赔偿款约28万元。
(责编:蔡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