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案例点评
2011-05-01
争议焦点: 保质期内月饼霉变理应退货处理
案例回放:
消费者潘先生来电反映某品牌8只装铁盒月饼,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1日,保质期至2010年10月30日,在未拆封的情况下,可通过透明包装袋看见产品已经霉变。消费者联系厂家,工作人员却无故挂断消费者电话,导致消费者情绪激动向12365热线投诉。
12365质量热线接到来电后,立即联系厂家了解情况,经过调解,厂家最终给出赔偿潘先生78元现金及400元食品券的解决方案。
专家建议:
中秋过后,不少家庭都会堆积很多月饼,于是就把月饼放进冰箱保存。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月饼原料中的淀粉经过焙烤熟化后,变得柔软,但在低温下,熟化了的淀粉会析出水分,变得老化。那些含油脂、水分较少的月饼放入冰箱,不但会很快变硬,还容易发霉。在保质期内的月饼可以常温保存,放在通风、干燥处即可。
还有,存放时间不宜太长。在25℃的气温环境下,杏仁、百果等馅心月饼可存放15天左右;豆沙、莲蓉、枣泥等馅心月饼,含水分较多,通常只能保存5~7天;如果气温更高,月饼存放的时间还应适当缩短,一般不宜超过7天;至于鲜肉、鸡丝、火腿等月饼,应随买随吃。
争议焦点: 注意月饼外包装标注信息与产品是否符合
案例回放:
消费者吴小姐来电反映她在2010年9月13日购买的老大昌降龙本月系列月饼中,发现产品外包装印有盒内含有奶油椰蓉味月饼,但实际产品中并不包含此款月饼,于是吴小姐向12365热线投诉。
12365质量热线接到来电后,与被申诉单位进行了多次协商,厂家同意赔偿消费者300元。
专家建议:
根据已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牌名名称”应同时注明表明产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
标准要求,不得只标注代号名称、汉语拼音或外文缩写名称。莲蓉类月饼应标示“纯莲蓉月饼”或“莲蓉月饼”(纯莲蓉月饼是指包裹以莲子为主要原料加工成馅的月饼,除油、糖外的馅料原料中,莲籽含量为100%)。蔬菜类月饼应选择标示含量超过馅料总量25%或含量最高的蔬菜名称。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时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月饼的外包装上是否标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