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阳光选人
2011-04-18刘先宏
刘先宏
“请竞选开县农委主任职位的六名选手上台演讲!”
面对各种“长枪短炮”,一号选手落落大方走上前台:“我是一号选手,我的主要优势是……”
台下,由开县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其他县级领导组成的50人评委组,个个神情专注,不时用笔勾画着。
这是2010年4月21日开县进行“公开比选、差额票决”中的一幕。
按照程序,经过公开比选后,总成绩排前三名的选手要由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这意味着作为“一把手”的县委书记的权力大大“缩水”了。
自我限权
2009年3月,李殿勋走马上任开县县委书记。
在调研走访中,李殿勋发现,一些“一把手”在用人上一锤定音的现象比较普遍。“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导致腐败。”李殿勋意识到,“只有从制度入手,才能有效遏制这种现象。”
李殿勋将第一刀砍向了自己。
这一年,开县成为重庆市“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
在选任提拔重要部门领导时,一般的程序是:先由县委组织部提名,再由常委会票决干部。开这种会时,一般都是“一把手”先表态或定调,然后由常委们投票。
“这种由‘组织部提名,常委会票决的选拔制度,其实就是‘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规范选人用人权,最好的办法就是扩大民主。”李殿勋作了制度性改动,“改革初始提名权,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常委会票决改为差额票决,我最后一个发言。”
与此同时,开县县委先后出台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18”系列文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全委会、常委会全程差额票决程序,保证县委书记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用人权,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自愿报名
2009年12月22日,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光青自荐报名竞争县教委主任岗位。
“新的选拔制度给了我一个选择的机会。”张光青说,这次选拔干部,不再由组织部提名,而是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然后由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差额票决。
干部初始提名是选人用人的基础环节,也是干部工作的重点,更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干部选拔,是由组织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按1:1或1:2的比例将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决定。长期从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几乎没有一点教育行政管理经验的张光青,按这种选拔方式,很难有机会获得提名。
为此,开县出台了《开县县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干部本人是干部初始提名的主体,都有权向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干部人选。
2009年12月,开县公开比选县经委主任、民政局长等14个重要部门负责人,新的提名方式让县委组织部“打起了拥堂”,400余名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有131人报名参与竞选,竞争最激烈的是县人口与计生委主任,有33名干部参与竞争。
差额票决
从自愿报名到笔试、面试和公开演讲,再到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差额票决,余小艳一路“过关斩将”,从开县中学团委书记径直“飙升”到县妇联主席职位。
得知这一结果,余小艳深有感触地说:“如果不是公开比选,我连入围的可能性都不大。”
张兴富有着多年乡镇党委书记任职经历,2009年12月,他报名参加了县计生委主任职位竞争。县委常委会三轮票决之后,他以微弱劣势落选。2010年4月,已改任县交通局党组书记的他又报名参加县交通局局长的职务竞争,经过笔试后,在竞职演讲环节又被刷了下来。
落选后的张兴富心服口服:“票决结果虽然无情,但公开、公平、公正,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了‘小动作。”
按照开县出台的文件规定,对镇乡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任用全部实行县委全委扩大会、常委会差额票决制。与会常委逐个发表意见后,对拟任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最后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做到集体决策。
“对提任干部实行差额票决制,我与其他常委一样,也只有一票表决权。”李殿勋说。
“这样,县委委员人人都是‘组织部长,人人都当‘县委书记。”一名多年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