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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情小说中的婚姻伦理

2011-04-13孙琳琳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小说

孙琳琳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4)

世情小说中的婚姻伦理

孙琳琳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4)

描摹世相人情百态的世情小说,可以见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一些伦理道德规范和约束。中国古代社会以“三从四德”规范女子的言行举止德性,将女子一生鲜明地划为三个阶段,即未嫁、既嫁、寡居。本文以这三阶段的分期为出发点,以女子之“从”为侧重点,分析世情小说中所展现出的,古代未婚男女、已婚夫妇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循的相关婚姻伦理和道德规范。

男尊女卑;婚姻伦理;道德;“三从四德”

中国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以男子为中心,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关系各方面男子地位都高于女子的制度和思想”[1]572,并建立起一整套以男尊女卑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中国古代是男尊女卑的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对未婚男女及已婚夫妇的规约,主要是就女子而言。女子需要履行生养子女、侍奉公婆和丈夫、操持家务等多种“义务”,其思想行为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在诸多制约女子言行的伦理规范当中,最普遍的就是“三从四德”,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言行和思想品德的要求。“从”即服从、顺从;“德”既指社会规范,也包含个人品性修养之义,是社会意义上的范畴。就女子而言,“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仪礼·表服·子夏传》),“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宫·九嫔》),二者相联相融,成为衡量和规范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和条目。

“三从”把一个女子的一生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时期都要依从于不同男性,严格遵守伦理规范:未出嫁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夫君先去后,要谨守本分,抚养幼子,顺从儿子。“四德”则对女子生活言行各个方面的严苛要求,贯穿于女子“从”的一生。这里,可以将女子之“从”作为出发点,把日常生活对未婚男女及已婚夫妇的伦理规约划分为三个阶段论述:未嫁、既嫁、寡居。中国古代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要“门当户对”;成婚以后,新的家庭要“以夫为天”;丈夫去世以后,家庭的主宰者就变成了“儿子”,这名女子的主要身份也由妻子变成了母亲,母亲要跟随、顺从儿子。“三从四德”在世情小说中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封建社会缔结婚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唯一的合法依据,无视男女双方的意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父母为儿女定亲。如《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拍案惊奇·卷三十三》)中,刘安住与李社长之女定奴,从未生时,就已指腹为婚。刘安住二岁时,其父天瑞已与他聘定李家之女了。《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拍案惊奇·卷二十三》)中,扬州富人吴防御,其长女兴娘,襁褓之中便已聘于邻居崔氏为子妇。《金瓶梅》第四十一回中,西门庆与乔大户结亲,为不到一岁的官哥儿定下娃娃亲。《陈多寿生死夫妻》(《醒世恒言·第九卷》)中,陈父与朱父原为棋友,在王三老的撮合下,复请王三老做媒,为陈多寿和朱多福定下亲事,结为儿女亲家。《施润泽滩阙遇友》(《醒世恒言·第十八卷》)中,施润泽与朱恩八拜为交,结为兄弟以后,欢欢喜喜,又乘兴为双方儿女定下亲,联了姻事。从指腹为婚到娃娃亲,这一系列的定亲行为,都鲜明地显示出父母在儿女婚姻中的绝对权威。

父母为子女定下亲事后,若想改动,为子女另行缔结姻缘,子女也无权反抗,结果常常使儿女爱情婚姻充满坎坷,甚至酿成悲剧。如《张廷秀逃生救父》(《醒世恒言·第二十卷》)中,王员外因喜爱张廷秀眉清目秀、聪明勤谨,央族弟王三叔作媒,招赘挺秀为婿。后来王员外听信大女婿赵昂谗言,将廷秀逐出家门,并意欲把玉娘另配人家,玉娘自缢以守节明志,幸而被救。又如《宣徽院仕女秋千会 清安寺夫妇笑啼缘》(《拍案惊奇·卷之九》)中,宣徽为女儿速哥失里定下拜住为夫婿,后拜住家败人亡,成了遗孤,宣徽无奈于三夫人撒娇撒痴,不管女儿肯不肯,别许了平章阔阔出之子僧家奴。成亲当日,速哥失里大哭不肯上轿,后来就在轿中缢颈而死。

可见,父母在儿女婚姻中拥有全部决定权,事实上,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是不允许见面的,直至结婚当晚才能相见。如《莺莺传》中,崔莺莺母女得张生相救,崔母唤莺莺出来当面谢恩,莺莺推脱有病,许久不愿出来,后来遭到母亲怒斥,良久方才走出。这于《好逑传》中表现得尤为鲜明,水冰心在大厅为铁中玉治酒起病,但二人都未有家室,正是嫌疑之际,碍于礼法,不能见面。故水冰心在大厅中间设下一珠帘,自己居于帘后,与铁中玉饮酒谈天,二人始终未见面。铁中玉、水冰心共处一室,却能自觉遵守礼教,并非因为不动心,“所以然者,爱伦常甚于爱美色,重廉耻过于重婚姻”[2]841,故《好逑传叙》评其“尽人伦之乐而无愧者也”[2]840。

未婚男女在婚前尚且不能相见,其意愿更不会被遵从,尤其是女子的意见,鲜被提及,婚姻完全由父母决定、媒人牵线。父母在为儿女操持婚姻时,依据的主要条件是“门当户对”,即要求男女两家的地位、财产相当。门当户对的观念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深处,如《宣徽院仕女秋千会 清安寺夫妇笑啼缘》(《拍案惊奇·卷之九》)中,枢密院同佥帖木儿不花的公子同佥拜住,看到宣徽院使的女儿个个绝色,心向往之,归家对母亲说起此事,其母便道:“你我正是门当户对,只消遣媒求亲,自然应允”[3]93。宣徽果然同意考虑,后又见拜住才貌皆美,当即定下婚事。又如《金瓶梅》第四十一回中,西门庆虽与乔大户结亲,却又嫌乔大户“只是个县中大户,白衣人”[4]487,自己则“居着这官,又在衙门中管着事”[4]487,两家“有些不搬陪些”,“到明日会亲,酒席间他戴着小帽,与俺这官户怎生相处?甚不雅相”[4]487。可见,门第观是父母考究婚姻合适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总是被人们提及。《礼记·昏义》中对婚礼的定义为:“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谓“合二姓之好”,也即表明婚姻的缔结主要考虑的是两个家庭间的结合,而结合的前提就是彼此的经济状况。

然而,讲究门当户对往往不能带来美满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甚至会造成儿女婚姻和人生的不幸。如《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醒世恒言·第十四卷》)中,周胜仙与范二郎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却碍于礼法,不能直接表达,只得共同上演了一出戏弄卖水人的有趣戏码,互通款曲。后王婆充当媒人,奔波其间,最终将二人亲事确立下来。故事至此,一直是圆满的,直至周父归家,以门当户对为由,反对胜仙的婚事,称对方“高杀也只是个开酒店的。我女儿怕没大户人家对亲,却许着他”[5]255,在胜仙气倒在地后,又阻止周母和丫环前去相救,并说“辱门败户的小贱人,死便教他死,救他则甚”[5]255。周父腐旧的门第观和封建的大家长意识,已经完全抹杀了他和胜仙之间的父女温情。这种门第观念和家长意识是导致周胜仙爱情、人生悲剧的最根本原因。此处,周父的不近人情或许是特殊的,但故事所表现出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儿女婚姻和未来幸福的决定性作用却是普遍的。

二、以夫为天,夫义妇节

在封建男权社会中,夫妇伦理强调的是夫妇的主次、尊卑差异。“夫为妻纲”,妻子要以夫为天,绝对服从丈夫,百依百顺,逆来顺受。丈夫可以一妻多妾,妻子则必须从一而终,保持贞操,以“三从四德”严格要求自己。夫妇伦理是很不合理的伦理规范,其中的糟粕不胜枚举,极为鲜明的就是“七出”之条。当然,夫妇伦理中也有合理成分,如夫妇之道“受之以恒”(《周易·序卦传》)、糟糠之妻不下堂、赞美夫义妇节等。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是封建社会男子休妻的七种理由。《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 ,五也;妒忌 ,六也;恶疾,七也。”又《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从伦理道德和法律上规定了种种束缚压抑妇女的条文,表现出传统封建道德对妇女的不公。

其中,“妒忌”和“无子”两出尤为不合理。封建社会,男子三妻四妾非常正常,女子不仅不能嫉妒,还要把这些嫉妒、辛酸摒弃或隐藏起来,帮助丈夫治家,调节众妻妾之间的关系。如《金瓶梅》中吴月娘,举止温柔,持重寡言,看着西门庆连娶四房小妾,没有发出任何怨言,对待各房也足够温和公平。只因替西门庆着想,在他娶六房李瓶儿时表达了一些反对意见,就受潘金莲挑拨,被西门庆斥责为不贤良,好一阵不搭理。月娘虽恼恨西门庆轻信挑拨、寡情变心,仍然一心为他着想,“每月吃斋三次,逢七拜斗焚香,夜夜祝祷穹苍,保佑夫主早早回心,齐理家事,早生一子,以为终身之计”[4]235。作为西门庆的正妻,吴月娘不妒不怨,与众妾和平相处,从不挑拨是非,一心为西门家子嗣着想,实在可称为贤良淑德了。事实上,人都有私心,众女共侍一夫,嫉妒之情是不可能不产生的,否则也不会有妒妇、毒妇潘金莲这一人物形象。潘金莲尚且是西门庆比较宠爱的一位小妾,也常常嫉妒得“如同心上戳上几把刀子一般”[4]451,“由不得扑簌簌眼中流下泪来”[4]451,并且做出一系列恶毒之事,如挑拨是非、破坏家庭和睦,故意打骂丫环、指桑骂槐侮辱李瓶儿,训练黑猫吓死官哥儿,等等。这种只考虑传宗接代、放纵男子寻欢、禁止女子嫉妒的封建礼法规约,不但是不合理的,而且是违背人之常情的。

同时,封建社会把无子完全归咎于妇女,不能生子成为男子休妻的一个理由,妻子往往被迫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以求延续香火。如《白玉娘忍苦成夫》(《醒世恒言·第十九卷》)中,顾大郎买下白玉娘,是因为“夫妻两口,年纪将近四十,并无男女”[5]368。顾妻和氏多次劝丈夫讨个丫头服侍,生男育女,并且积极叮嘱牙婆为她寻觅合适的女子,后来又要和玉娘姐妹相称。故事结尾,白玉娘和程万里分离二十年后又重聚,白玉娘考虑到自己年长,难以生育,于是为丈夫广置姬妾。小说中顾妻和白玉娘二人,因为自己不能为丈夫生男育女,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为丈夫寻找侍女姬妾,显得十分“宽容大度”。她们这种“自觉”的行为,正体现了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和妇女“无子”可以被休的道德规范对于女子思想行为的严重荼毒。

“四德”之中“妇言”一德对女子谈吐提出了严格要求,故“口舌”也成为男子休妻的一个理由。女子“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班昭《女诫》),是谓妇言。在封建社会,人们往往认为,女子多言可能会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和睦,尤其是兄弟间的亲情。在世情小说中,不乏女子因为所谓“多言”被夫主嫌弃、驱逐,甚至不为俗世所容的例子。如《小夫人金钱赠年少》(《警世通言·第十六卷》)中,小夫人原是王招宣府里的,王招宣初娶时十分宠爱,后来“只为一句话破绽些,失了主人之心”[6]144,就被王招宣嫁于他人。《金瓶梅》中,李瓶儿守丧期未满,西门庆就要将她娶回家,吴月娘讥讽了一句,就被西门庆斥为不贤良。《快嘴李翠莲记》中,李翠莲勤劳能干,多才多艺,但却口快如刀,不为父母所喜,在兄嫂面前口无遮拦,惹得二人不如意。等到出嫁后,把先生、媒人、夫主、大伯、姆姆、小姑、公婆全部说尽,最后公公斥其为长舌妇人,说她日后必然败坏门风、玷辱上祖,逼儿子张狼把她休弃。虽然小说过多描述了翠莲之牙尖嘴利,但它主要表现的还是翠莲同封建礼教、礼法之间的激烈冲突。翠莲性格泼辣刚直,不懂委婉,一有不满,立刻就快嘴快语地说出来。所以,尽管她本性善良、多才多艺,却始终不能为世俗社会所容,最后落得个出家为尼的下场。从这些故事当中,都可以见出封建社会对妇女言论的限制已经到了极为严苛、不合情理的地步,妇女毫无自由可言。

“七出”之中反对淫佚、盗窃则具有合理因素。其中戒淫欲不仅是对妇女的要求,也是对男子、对夫妻的要求。如“夫妇之道,人丑之者,以淫欲为事也”(《胡宏集·知言·阴阳》),就是警戒男女不要放纵情欲。世情小说中常常通过宣扬因果报应思想,设置因果报应情节,利用夸张的文学描绘,表现情欲的可怕,对人们进行劝诫。如《新桥市韩五卖春情》(《古今小说·第三卷》)中,吴山迷恋韩五美色,整日和韩五厮混,不理生计,后大病一场,幸得人施救,才保住性命,从此痛改前非。小说以吴山的经历告诉人们纵欲会招致祸害。又如《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拍案惊奇·卷二十六》)中井庆之妻杜氏,生得有些姿色,颇慕风情,喜爱风月,和智圆和尚厮混,被智圆师傅嫉妒杀害。《金瓶梅》中,西门庆淫欲无度、霸占妇女仆妇,最终纵欲暴亡;潘金莲心肠歹毒,且与多人有染,最终被武松杀死;春梅与陈经济等淫乱而身亡;宋惠莲与西门庆私通,也落得个自缢而死的下场。这两部小说都宣扬了因果报应的思想,设置了纵欲招致丧命的因果报应情节,让纵欲的人没有好下场,从而给世人以警告。故廿公《金瓶梅跋》否定《金瓶梅》是淫书一说,认为该书处处埋伏因果情节,警戒世人,作者亦是大慈悲之人。弄珠客《金瓶梅序》中也赞同此书创作目的是在于:“奉劝后人,勿为西门之后车可也。”[2]620此外,夫妇伦理中较为合理的,还有提倡、赞美夫义妇节等。如与“七出”相对的,是“三不出”,这是封建社会三种不得休妻的理由,其中一条就是:结婚初期丈夫贫贱后来富贵的,不得休弃。这大概类似于通俗的“糟糠之妻不下堂”的说法,是对丈夫提出的忠义要求。

在世情小说中,不乏表现丈夫高义、誓不二娶,妻子忠心不二、刚烈贞洁的,如《白玉娘忍苦成夫》(《醒世恒言·第十九卷》)。小说以程万里的人生际遇为线索,讲述了程万里与白玉娘成亲六日、分离二十年,终得团圆的故事,赞美他们夫忠妇节、扶植纲常。作品在描绘程万里这个人物形象时,着重刻画他忠于糟糠之妻。程万里思念夫人玉娘之义,在与玉娘分离的二十年间,坚持不另娶,太平之后,又派人寻找玉娘踪迹,最终把玉娘接回家。这种不弃糟糠之妻的忠贞行为是值得赞扬的。和程万里相比,白玉娘之贞则显得尤为可贵。她被卖于顾大郎为妾,却誓不相从。面对顾妻和氏的好言相劝、威逼利诱,她一概不予理会,从容应对和氏的故意刁难;面对顾大郎几番调戏,她严声厉色、以死相抵,让顾大郎与妻子和氏放弃了纳她为妾的念头,最终得以出家。其性之烈、节之高,实在难得。又如《陈多寿生死夫妻》(《醒世恒言·第九卷》)中,陈多寿与朱多福少小定亲,后来陈多寿癞症缠身,多方求医不得治愈。刚开始,朱多寿怕耽误多福姻缘,坚持退亲,被多福以死拒绝;结婚以后,多寿因考虑到自己是“十死九生之人”,怕污损多福,坚持与多福两头各睡;之后,算得自己十年必死之运,怕连累多福受苦,又意欲自尽,幸而因祸得福,与多福尽老百年。陈多福则是一但订婚,誓不二嫁。面对两次退婚,先是哭诉“生为陈家妇,死为陈家鬼”[5]178,不移烈女心,后则坚持“妇道当从一”[5]179,见爹妈不容守节,就悬梁自缢,以求保全名节,被救以后终于得偿所愿,嫁于陈家。小说最后感叹道:“此乃是个义夫节妇一片心肠,感动天地,所以毒而不毒,死而不死,因祸得福,破泣为笑。”[5]186这两部小说都叙述了男女主人公遭遇坎坷而后团圆美满的故事,着力刻画了他们的义节行为,并给予了高度赞扬。

封建礼法虽然高度赞扬夫之忠义、妇之贞节,但更为重视和推崇的还是女子之贞、节,世情小说中,或提及、或专门描述女子贞节行为的作品非常之多。如《谭意歌传》中,谭意歌初沦为娼妓,从良以后,就“掩户不出,虽比屋莫见其面”[7]284,“治家清肃,异议纤毫不可辱”[7]284,闭门教子,贞节自持,俨然成了一名遵守封建礼教的妇女。《刘小官雌雄兄弟》(《醒世恒言·第十卷》)中,刘方女扮男装,孝敬义父义母,与刘奇同榻数年,没有露出一毫圭角,被赞为“节孝兼全,女中丈夫”[5]205。又如《李师师外传》中,李师师被献金营后,大骂张邦昌,并拔下金簪自刺其喉,不死,又折而吞之,最终以死明节,被小说作者赞为“烈烈有侠风”[7]306。《蔡瑞虹忍辱报仇》(《醒世恒言·第三十六卷》)中,瑞虹最后见父仇已报,蔡氏有后,恶人遭到惩处,遂不愿以失节之身存世,自刺其喉而死。像这样的贞烈女子,世情小说中还有很多,包括前面提及的白玉娘和朱多福,其殉节行为无疑都表现了封建贞节观对她们的深刻影响。

三、夫死从子,子代夫爱

封建社会,丈夫去世以后,一名女子的主要身份就从妻子转变成母亲,这时候,她的“天”也从丈夫转变成儿子,所谓夫死从子,子代夫爱。首先,“夫死从子”,也即儿子成为新的家庭主宰者,母亲仍然处于附属地位,要跟随、顺从儿子。其次,“子代夫爱”,就是说,亲子之爱代替了夫妻间的恩情,母亲往往把全部的希望和爱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帮助儿子掌管家业、教养儿子。“夫死从子”是“三从”中最让人费解的一条,寡母要顺从儿子,但另一方面,封建社会又要求儿子孝敬母亲、顺从母亲,这大概是封建伦理道德中“孝”与“从”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体现。

在寡母与孤儿的家庭模式中,母亲地位发生了变化,开始拥有主持家庭的权利,这时候母亲起到的作用一般是掌管家业、教养儿子。如我们所熟知的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孟轲年幼丧父,孟母为教育儿子,三迁其居,终使孟轲成为一代大儒。孟子年幼之时,有一天产生厌学情绪,孟母便割断织机上的线,以形象的比喻,晓之以理,教导孟子持之以恒。世情小说中,也常常写到母亲掌管家业、教育抚养幼子。如《谭意歌传》中,谭意歌从良以后,掩户不出,“买郭外田百亩以自给”[7]284,“日与老农耕耨别穰,卧漏复毳,凿井灌园”[7]283,亲教稚子以诗书之训、礼义之重,期望他能够有所成,让自己老了以后能够有所依、有所养。《歧路灯》中,谭绍闻之母王氏则是教子无方的“典范”。王氏见识短浅,聘请品德不正的侯冠玉为西席,致使谭父气倒在床;谭父死后,王氏更加溺爱姑息绍闻,不加管束,致使绍闻渐渐丢了书本,耽于玩乐,结识一群酒肉朋友,走上歧途。后来王氏再力图劝阻,却为时已晚。这两部小说或从正面,或从反面,都体现了母亲在教养儿子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丈夫死后,“母亲”虽然拥有了主持家庭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儿子男权地位的丧失,母亲仍然要听从儿子的话,跟随、服从儿子,本质上仍然处于附属地位,其自身并不具备鲜明的性格特征,这大概也是世情小说很少专门描写“母亲”的一个原因。小说中“母亲”的出现往往转瞬即逝,笔墨不多;“母亲”的角色或许只是这一人物形象的一个侧面。如《张廷秀逃生救父》中张母陈氏在丈夫被冤入狱以后,无处可去,跟随儿子住到王家,后又被儿子安排到司狱司旁居住,儿子衣锦还乡之后,又随从儿子到任上居住,一直都是跟随者的形象。又如《谭意歌传》中,谭意歌虽然是一位母亲,从良以后,闭户不出,教养儿子,但小说主要表现的还是她与张生之间的情感纠葛,“母亲”这一形象只是她众多身份中的一种。

儿子娶妻以后,“母亲”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由卑贱的儿媳变成了严厉的婆婆。在封建社会中,儿媳必须遵守封建礼教,屈从“夫权”和公婆。这时候,儿媳已经代替了“母亲”当年的角色,受到丈夫和婆婆的双重压迫。自古就有“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成了婆婆磨媳妇”的说法,婆婆可以责骂、支配甚至奴役媳妇,婆婆长久以来积压的委屈、辛酸和愤怒终于有了可以发泄的对象,在婆婆和媳妇之间,往往会上演新一轮的妇女压迫妇女的悲剧。当然,封建社会的婆婆也并非全部如此,她们大致可以分为两类:(1)通情达理型,如孟子之母。孟子的妻子在内室踞坐,被孟子看到,要以此休妻。孟母问明原因后,反批评孟子进内室前不打招呼,使妻子猝不及防,不是媳妇失礼,而是孟子无礼。可见孟母并非一位专横迂腐的婆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如果孟母不维护媳妇,媳妇就要被休。(2)专横跋扈型,如陆游之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婆婆对于媳妇的绝对权威。封建社会中媳妇如果忤逆婆婆,一般没有好下场,如《悍妇计去孀姑孝子生还老母》(《型世言·第三回》)中,周于伦之妻掌珠,十分不满婆婆盛氏,嫌弃她过于节省、太吝啬,并经常做出忤逆婆婆的事。最后竟然趁于伦不在家,将盛氏卖了嫁人。于伦发觉后,又设计将掌珠骗出,换回母亲。掌珠不堪凌辱,一年就死了。

总的来说,中国传统伦理对男女及其相互关系的制约是相当琐碎而严格的,贯穿了他们的一生。这种婚姻伦理道德强调父母对子女、男性对女性的绝对权威,对于维护其时社会稳定无疑是有利的,但当中体现出的对感情的漠视以及女性地位的丧失等,也使得这种婚姻伦理道德规范当中的糟粕多于精华。

[1] 徐少锦,温克勤.伦理百科辞典[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

[2] 朱一玄.明清小说资料选编[M].齐鲁书社,1990.

[3] 凌濛初.拍案惊奇[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4] 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5] 冯梦龙.醒世恒言(上)[M].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

[6] 冯梦龙.警世通言 [M].中华书局出版社,2009.

[7] 张友鹤.唐宋传奇选[M].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The Marital Ethics in the Worldly Novels

SUN Lin-lin(School of A rts,Anhui N orm al University,W uhu 241004,China)

From the novels that describes the world and human sentiments,especially excels to narrating and describing the realistic social life,wemay see some ethic and moral rulesw hich peop le followed in the daily life.In Chinese ancient times,the society restricted female’s wo rds,deeds and mo ralsw ith"three obediences and four virtues."The female life is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namely the stage befo remarriage,the stage after marriage and the stage that they lived in w idow hood.This article use these three stages as a starting point to take the female’s“obedience”as the emphasis in order to analyze some related marital ethics and moral rulesw hich the novels that describes the world and human sentiments has showed,unmarried men and women,married coup lesmust follow in the daily life.

patriarchal;marriage ethics;mo ral;“three obediences from the four virtues”

I206.2

A

1674-2273(2011)05-0087-05

2011-07-0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0BZX059)阶段性成果之一

孙琳琳(1988-),女,安徽宿州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2009级硕士生。

(责任编辑 何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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