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中国“三农”问题的几点认识
2011-04-13伍旭中
伍旭中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芜湖 241003)
对当前中国“三农”问题的几点认识
伍旭中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芜湖 241003)
中国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及其所处的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发展阶段和产业化内容决定了农村改革的主体、地权制度和乡村管理制度,也同时决定了中国现代农业的道路选择。
中国;三农;认识
本文主要谈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当前中国农业发展现状问题的认识,包括农业基础地位、农业发展阶段和农业产业化;二是关于中国农村制度改革问题,包括制度改革主体、地权制度、乡村组织管理制度和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实际上就是2006年中央提出的农村综合改革;三是中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问题。
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现状的认识
(一)农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基础地位?经济贡献最小的产业?无效而贫穷的产业?
基础地位的认识偏差。马克思指出:“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必须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顾及其他的事情。”“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的条件。”“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1]885表明农业不仅是人类生存而且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一基本规律。农业是第一产业,是母亲产业,所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实践上,我们对这一规律的理解存在偏差:把农业看作是“工业经济”的基础,看作是一个供给性产业,一个国家在国内获得原始积累的源泉。实际上,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包括农业自身发展和深化的基础;另外,农业还是一个需求性产业(农药、化肥、良种、机械、技术等生产资料需求),农民不仅是廉价劳动力、公余粮、农业税(现在取消了)的供给主体,而且是需求主体。中国是世界最大市场,而中国最大市场又是农村市场,也是潜力最大的市场,拉动内需,主要是农村需求。
应该说自西方产业革命后,农业对经济贡献越来越小,这种贡献如果按从业人员均算更小。但这只能说工业革命了,农业却未革命,还处在传统农业阶段,这才有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但农业若革命了,首先是技术革命,然后是制度革命,对经济贡献就大。随着农业产业链的延伸,这个贡献更多。“并不存在使任何国家的农业部门不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的基本原因。的确,仅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是无法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的,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2]5所以,要建设新农村,就要发展现代农业;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使农民现代化。因而必须加大对农民投资,提高其传统经营经验和现代科技的协整能力,培育新型农民。
农业是“有效贫穷”还是“无效贫穷”?人们经常说农业是低效率的,因而是贫穷的。但实际上,即使是传统农业效率都是高的,农民精耕细作、土地利用率高(房前屋后)、时间利用率高(起早摸晚)。也就是说在现有的农业生产资源和技术的条件下,资源耦合得很好,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资源组合效率高,用俗话说就是各种要素匹配得好!但农民为什么“穷”呢?自配第以来就说,土地是娘,劳动是爹(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如今是娘被征占爹外出,这就掉进了“贫穷的陷阱”,缺陷越深,无力自拔!实际上就是陷入了“布罗代尔钟罩”!如何打开这个钟罩呢?只有发展现代农业,首当其冲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革传统农业的命,让农民获得可得性、适用性、实用性技术,通过技术的不断升级换代,对钟罩产生离散式冲击!否则,只能穷,不是自己没进步,而是人家进了一大步。
(二)中国农业处在何阶段:传统或现代?过渡阶段?
现代农业是相对传统农业而言的。何谓传统农业?“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可以称为传统农业。”[2]27这里舒尔茨提出了判断传统农业的标准:还使用的要素标准。“农民用的农业生产要素是自己及其长辈长期以来使用的,而且在这一时期内,没有一种要素由于经验的积累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2]33这里要注意的是,要素是世代经验积累的要素而且没有明显的改变。传统农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均衡状态,即已有要素的配置和使用是有效率的,但它是有效且贫穷的,均衡不一定是怕累托最优的。我认为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的论断是绝对的且是一种静态分析,它很难作为我们今天划分农业社会是“传统”还是“现代”的标准。因为,目前中国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不完全”是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化肥、农药、良种、电力等广泛使用而且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中国现阶段正处于以工补农发展阶段,由于资金投入的连续性冲击和科技投入的离散型冲击,农业处于非均衡状态,农业经济不断成长。
何谓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就是以相对完善的生产条件和物质装备为基础,有效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等要素来组织生产和经营,并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农业。”[3]16
从上述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涵义和特征,我们可以说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阶段,既有现代农业的“缩影”,又有传统农业的“影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成员权均分土地,土地条块分割,插花式土地分布状态,很难实现农业的机械化、集约化,技术使用的边际成本较大,受土地规模和经营能力的限制农业机械的使用率较低且更多的还停留在提供社会性服务的层次上,尽管土地生产率较高(土地单产较高,实际上是科技的贡献),但土地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为负;农民的教育水平较低,“向农民投资”不够,农民传统经验与现代科技的协整能力低。由于受“零值农业劳动学说”和“跳农门”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有很多例子是农民受到更好的教育为年轻农民寻找非农业工作创造了条件…显然没有一个例子表明受到更好教育的农民继续留在农业中”[2]155。农业生产相当一部分依靠世代积累的精耕细作经验和传统生产要素的投入;长期以来为解决温饱或脱贫问题,人们重视农业技术的经济性能而忽视生态性能,农业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的现象较为普遍,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三)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工业化?农业产业市场化?
农业产业化这个提法是有问题的,农业是本来就是一个产业,而且还是第一产业,这还要“化”吗?改革开放有不少类似提法,比如“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民经济按比例有计划的发展”等。实际上应该叫农业产业深化,即延伸农业产业链,把产前、产中和产后连接起来,发展前续和后续产业;或者叫农业产业市场化,中国农村是一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封闭社会,自然经济很浓,所以必须市场化。
能不能称为工业化?在实践上,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的,这是不妥的!国家的政策的是“工业反哺农业”!若如此,破坏了农业的自发展。要搞清楚,农业首先是一个自循环系统。马克思在描述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农业的影响有这么一段话:“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4]551又说,农业技术进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破坏就可想而知了。现在农村都很难见到朗朗星空了,蛙鸣世界也是儿时的回忆了!我们必须维系农业的自循环,比如发展沼气就很好!同时还要发展农业的体外循环,你生产的产品得有销路,你需要的生产资料得有来路!所以,我以为农业产业化实际上要求实现农业体内体外双循环,这是科学发展观,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关于中国农村制度改革问题的认识
(一)农村制度改革的主体:政府?农民?
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而农村改革实际上又是政府从最不经济的农业和农村领域相继退出的结果。但2006年全面免除农业税以后,政府又重新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再次进入农业和农村。
建国初,政府进入农村经济领域,一是“稳定”,无粮不稳;二是获取“三农”剩余以支持工业化,留给生产队的只是保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那部分产品,那当然只能先按人口分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导致的对制度热情的消退,于是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业普遍亏损,集体债务大量增加。根据政府经济学,“公司主义”的政府当然就会选择退出。这样,就出现了农民自发回到传统小农经济的大包干。上世纪90年代,政府“二次退出”农村经济领域。第一次政府只是退出了农业生产领域,并没有从其它涉农经济领域中退出,比如说供销社、粮食部门、农业金融、农机生产等。政府从农业退出之后全面恢复小农经济当然有交易费用陡然增加的制度成本,这些政府下属的涉农部门不得不承担,于是出现了很多地方的供销社不景气,信用社亏损等情况。在市场经济几乎成为意识形态的90年代,政府就从这些不经济的涉农领域中渐次退出,这就是“二次退出”。但是,有些部门是不能完全退出的,比如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部门还有一定行政职能,也就处于半退出状态。
政府过去渐次退出不经济的涉农领域,对于农村经济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因此,才有近几年的政府再次进入农村。这次政府重新进入农村,选择的方向和重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先解决农村的公共品问题。我们叫“公共财政阳光普照”。这恰好是2002年末胡锦涛总书记讲的:要把财政新增开支主要用于县以下,解决农村基层公共开支的问题;国家支农资金主要用到村以下,解决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小项目需求。因此,这个时期的农村新政,基本上可以归纳为政府重新介入“三农”。农村新政重新进入的,并不是生产领域,而是进入公共服务和基本建设领域,诸如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
在“公司主义”政府的假定下,政府进入与推出农村经济领域,实际上告诉我们农村改革和建设的主体仍是农民而不是政府,改革的目标还是要在农村完善市场经济。
(二)农村地权制度改革:私有化?股权化?通过科技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经济成长达到适度规模经营?
长期以来,人们都试图创新“改革”而不经营“改革”。改革初期,确实一改就灵,所以才有增量改革一说,那是因为那时候改革确实能带来收益;改革到今天主要就是存量改革了,在我看来主要是地权改革,如何进行地权改革?
私有化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选项。市场经济是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历史角度看,这勿庸置疑!西方学者认为,私有产权=效率。这是在西方经济学严格假定下的一个逻辑结论,但反过来,效率等于私有化吗?这是经不起实践和理论推敲的。其实,效率标准从来就是历史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效率标准,一致性的效率观点只是经济学抽象分析的结论。首先,效率标准包括宏观标准、中观标准和微观标准。比如,私有部门的最佳决策对于公共目标来说往往不是最佳的(比如对长期生态、文化价值观念等),竞争迫使其忽视外部性,追求私人收益而不顾社会收益,追求微观效率而导致宏观非效率。再比如俄罗斯,无论实行“大私有化”还是“小私有化”,伴随着政府放松管制,导致了权利集中到一些供应商手中,使其得以赢得太多的市场份额,导致消费者在获取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时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导致竞争不充分。这能有效率吗?其次,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效率标准不同。不同的社会生产和经济运行条件等,制约、影响了不同社会经济运行的特征和效率。[5]228例如资本主义社会,财产占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其效率标准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最后,私有化还有社会文化环境的适应性问题(即适应性效率)。“一种私有化形式在某些环境中可产生积极效果,而在其他环境下却可能导致失败。更为普遍的是,就私有化的范围来说,私有化有一个界限,超过了这个界限,私有化就会利大于弊,或者说得不偿失。”[6]14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集体主义,推进私有化必然带来更多的摩擦成本。许多人希望通过《物权法》的颁布,实现承包权的“物权化”,但从目前《物权法》的内容看,这种希望已落空。
产权正规化进而股份化是“资本的秘密”。“正规的所有权制度”[7]33是德·索托在《资本的秘密》一书中提出的概念,不同于私有化。所谓正规化实际上就是法律化、契约化,只有这样产权才能流动。索托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为期十几年的调查和亲身试验,认为穷人之所以穷,穷国之所以穷,就是产权没有正规化。实际上,中国农村地权是“正规化”的,关键是如何在此基础上推进股权化,从而以地入股,这方面我国有的地方在试点,比如海南省。
农业如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是“成长经济”,通过有效供给科技促进农业经济成长进而加快地权流转是农业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自然之路”。所谓“成长经济”。简单而言,可以认为是不同于“规模经济”的一种经济,即不是由市场经营主体达到的所谓“规模经济”而导致的“经济性”,而是由于其成长导致的原来没有利用好的资源更好地被利用的一种“经济性”。成长经济可以是规模经济,也可以不是规模经济,成长经济可以存在于任何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或农户中。因而存在一个有趣的悖论:成长经济与最有效地利用社会的资源是一致的,但过去成长的结果——任何时候所达到的规模——可能并不具有相应的优势。[8]120农业是“成长经济”,因而通过有效供给科技促进农业经济成长进而加快地权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经济发展的“自然之路”。选择性供给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增加不可分性技术投入,发挥规模效益,实现更大的“利差”诱导地权流转。就我国而言,对于能适合大型机械化耕作、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如城市郊县)的区域,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集中,规模增大,就可以获得不可分性科技产品的规模效益,降低因小规模经营而产生的成本,使净收益大于参与土地集中的农户单独生产的收益之和,并且使参与地权流动的农户能分的一份“剩余”,农业就会走上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对于能适合农业机械化耕作但经济水平不高的区域(一些平原地区等),我们要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扶持发展农机大户,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探索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农业机械大规模集中作业矛盾的解决机制。通过跨区作业,在生产方式上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最终将产生示范效应,诱使地权向农业机械等不可分性技术的所有者转移,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另外,由于农户风险意识和承担风险能力的差异、传统经验的惯性对农户影响力的差异、农户现代科技的接受动力和利用能力的差异以及农户目标函数和偏好的差异等。对农民投资,促进农业经济成长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农民“自我筛选”的过程,包括“自愿筛选”和“被迫筛选”。“自愿筛选”的农民主要是指那些认为其务农的机会成本更大的农民,这些农民的土地实际上处于一种撂荒状态;“被迫筛选”下的农民主要是一些传统意义上精耕细作的农民,其土地的生产率一般不高。但不管怎样,“筛选”下的农民只要所得的经济价值等于土地转让期内期望的总利润的现值,就愿意按有利原则将地权转让给“协整”能力高的农民,当“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时,这种愿意度越高。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由于农业经济不断成长、规模增大和资源整合带来的预期收益增加,可以也愿意以比农户单独经营获得的净利益更大的代价有偿获得土地的经营权,只要所付的地权转让成本低于规模不变而通过内部自我扩张所付的成本,从而地权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三)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思考
在传统乡村社会,可以有“自治”,但不会有“民主自治”,真正的传统乡村社会不存在对民主政治的需求,存在的是血缘关系、家长作风。因而中国乡村民主自治是史无前例的事件,实际上也几乎没有现代国家的直接经验作为参照系来对这一事件进行评论,因为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从农村开始的,更没有在与中国相似的历史条件下从农村开始进行政治改革的经验。
如何推进民主?俞可平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提出推进民主的三步骤:基层到高层、地方到中央、党内到全国。实际上市场经济就是民主经济。但这存在三个问题:一,从政经关系来看,比如全球化带来的经济自由化与政治民主化的矛盾、货币选票与政治选票不对称等;二,从农民的文化程度看,“文盲是排斥在民主政治之外的”;三,农村大姓家族势力的影响。所以,当前在农村基层推进村民自治制度,我以为应建立财富——权威模式。乡村社会新崛起的富人阶层对民主政治有着最强烈的需求。一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使他们有可能过问政治;二是他们所从事的市场活动需要稳定的政治规则来降低不确定性,以保证投资获利的稳定预期,而民主政治是最可以降低不确定性的制度。当然,这种富人政治及其伴随的某些不良现象(如购买“党票”、进行贿选、组织帮派等),是与现代民主相悖的。所以,我觉得农村选举要指导,被选举人要展示能力,能力的一个突出标准就是“自己是否富有和如何富有”。这在经济学中叫“信号展示”,使投票者获得“被选举人产品”真实信息。
当然,这还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民主不是万能的,多数人规则容易滋生“多数人暴政”,一致性同意规则会产生“少数人暴政”,因而上级政府的引导甚至集中指导不无必要。从根本上说,乡村民主政治应该是全社会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于全社会的“自治民主”。乡村政治改革必须遵从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在中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家的技巧才能够驾驭政治改革进程。二,在目前条件下,中国乡村家族实际上就是一个很好的组织,熟人社会能节省交易成本并有监督功效。
(四)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均等化?扶持性?
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迅速铺开,农户失去人民公社时期那种全方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人民公社解体后,土地又一次承载起作为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集体组织保障制度几乎无存,在中国出现了以家庭和土地为依托的没有互济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的最后保障功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缺乏成为农村、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市场化改革导致与传统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土地和家庭保障模式的没落,要求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其相适应。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总体上还未有一个较为成型的制度和体系,抵御市场经济风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中。
学术界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有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城乡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改革的严重障碍,那么,打破这一僵化格局,建立一种城乡均等化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必要;另一种观点提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有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因而也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和“城乡衔接”理解的偏差所致。城乡统筹是城乡衔接的目的,没有城乡统筹,就没有衔接的必要;城乡衔接是城乡统筹的手段,没有衔接,就谈不上城乡统筹。[9]7“一体化”或“均等化”应该是我们的归宿,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农民“弱利益集团性”以及城乡衔接困难而长路漫漫。因而中国应在城乡统筹的宏观目标下,现阶段应发展农村扶持性社会保障,着眼于农民群体的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其主要项目应该包括三项:农民的养老保险、农民的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和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关于中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问题的认识
(一)现代农业道路选择及其理论依据
西方农业生产经济学从微观经济研究出发,把农业资源称作“农业生产资源”,认为一切农产品都是由各种生产资源耦合而成的,并把资源分为土地、劳动、资本和管理。其中,资本是指一切人类生产之物,如人工降雨等人类加工的自然物以及人造的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机械设备等,实际上就是本文所探讨的农业技术产品供给;管理是指人们组织经营的能力,其中包括农业技术的应用能力,实际上就是技术需求能力。而在农业中,技术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机械技术;二是生物(化学)技术。机械技术是用机械动力代替人力和畜力,“通常是土地替代劳动,因为由机械化带来的更高的人均产量要求劳动者耕种更大面积的土地。”[10]91机械技术属于“劳动节约型”技术,它的开发和发展,一般是由劳动资源不足和短缺引起;生物技术属于“节约资源型”技术。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对技术有不同的选择,一般来说都是根据人地比例状况进行选择。大体上有三种类型:[11]191-192一是人少地多国家,如美国,侧重用机械代替劳动;二是人多地少国家,如日本,侧重于采用生物技术,弥补土地不足的缺陷;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类型,人地比例中等,如法国,既重视生物机械技术,又重视生物技术。一般来说,人少地多的国家,劳动生产率高,农业人均产量大;而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化肥、灌溉、耕作制度、单位面积投资量和单产量均较高。从整体上看,由于这些国家大都资金充裕、技术雄厚,现代农业大都走上了以扩大固定资产、高耗能、高成本、高效率特点的无机农业道路。
(二)中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
关于中国现代农业道路取向,国内外学者大体认同“人多地少”模式,强调技术、资金投入和规模化经营。如舒尔茨(1994)指出:“当欧洲还处在黑暗时代地时候,中国已经出现了当时的农业现代化。……中国有非常成功的历史,农业非常发达,靠劳力密集,但是没有发展成为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经济参考报》1994年3月28日)盖达尔·约翰逊(2005,中译本)认为:“为了使生产率继续提高……中国农业必须实现资本对劳动力的大量替代。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也必须不断扩大……从长远而言,中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实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个持续的现代化。”[12]85林毅夫(1994)认为:“家庭农场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增长的更为适当的制度,中国的未来改革应该加强刚刚建立起来的农户制度的地位。”[13]85
在我看来,对于一个传统农业所占比重大、传统农业的路径依赖强的中国而言,现代农业道路选择仅从技术或单纯的“资源比”视角来看是不全面,从某种角度来看,也不能发挥我国农业生产资源的比较优势——人多。依据彭罗斯的成长经济理论,资源是可以穷尽的,但资源提供的服务是无限,由此可以判断依靠技术、资金投入、规模化经营不是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唯一选项。
从中国过渡农业的位势和农业成长经济的理论出发,我认为中国特色现代农业道路取向,应该是双重的。一是走中国“式”现代农业道路。这一道路的选择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农业。饭沼二郎在批评日本农业现代化时,认为日本应向中国学习,中国是以传统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提出农业发展要重“式”的问题。中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要尊重中国传统农业的“式”——精耕细作的绿色农业;同样,中国省要尊重中国农业发展的“式”。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行农业的制度生存空间,也是现行农业存在的主体模式。在中国,“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因而片面的追求技术资金的投入和所谓规模化经营既不符合农业成长经济规律,也不符合现行的稳定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政策,更不符合农民的技术使用行为心理的差异性、传统习惯和现代技术的协整能力低下的现实。因而应从农业过渡阶段的发展位势和农业生产资源服务出发,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绿色农业。胡培兆指出,“按科学的种植和管理能培养出优质绿色农产品,就是农业现代化”,“中国农业的前途在于发展机械化大农业与劳动密集型的园艺小农业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业。”[14]474二是走世界现代农业道路。这一道路选择的主体主要现代农业因素占的比重较大的农业部门,比如国有农场以及规模化经营条件成熟的乡村农业。就技术投入而言,我国要走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并重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以确保中国粮食安全,实现经济效率与生态效益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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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standing of the Current“Three Rural Issues”in China
WU Xu-zhong(School of Econom ics and M anagement,A nhui N orm al University,W uhu 241003,China)
China’s agriculture’s basic position,its development stage from the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to modern agriculture and its industrialization determines the subject of the agricultural reform,the land p roperty system and the rural administrative system,aswell as the path choice of modern China’s agriculture.
China;“three rural issues”;understanding
F320
A
1674-2273(2011)05-0062-06
2011-07-16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过渡农业、成长经济与中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09YJA 79003)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安徽现代农业道路选择:基于资源贡献的分析”(A HSK07-08D83)
伍旭中(1970-),男,安徽潜山人,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
(责任编辑 陶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