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
2011-04-13孙舜保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811100
孙舜保 (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 811100)
循化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
孙舜保 (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 811100)
1 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近年来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国内外越来越重视畜产品安全,欧洲各国对畜产品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国内一些大城市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严防有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要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就必须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对发展畜牧业、保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性,克服重养轻防的思想,坚持抓畜牧业发展不动摇,抓动物防疫工作不放松,以防疫促发展,用法律保防疫,把动物防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法防疫,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养殖、经营等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依法防疫、科学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2 强化执法主体监督检查职能
要对现有的动物防疫队伍进行整合,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防疫技术支撑机构,尽快把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健全起来。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畜牧部门职能转变,强化执法监督职能,积极进行乡镇兽医站的改革,把经营性和公益性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3 建立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
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和保障畜牧部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一是依法把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监督管理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4 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诊疗、控制扑灭等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严格执法、依法防疫的长效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确保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5 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法规
作为《动物防疫法》授权执法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执法人员身着便装进行执法,影响执法形象、执法效果和力度,有时导致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应把侮辱、谩骂检疫员和暴力抗法所承担责任写入动物防疫法中。
6 提高基层村级兽医防疫员待遇
村级兽医防疫员承担着本村的动物免疫、防疫、疫病治疗、疫情监测等工作,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工作环境差,风吹雨晒,爬猪圈钻牛棚,平均每个村级兽医防疫员每年需完成1万针(次)以上的动物免疫工作,集“脏、苦、累、臭”于一身。应适当提高其待遇和其它一些优惠政策,以吸引具有奉献精神、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扎根基层动物防疫第一线,提升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素质,确保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2011–04–12)
S851.33
C
1007-1733(2011)06-00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