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思想成就新探
2011-04-13陈冬冬
陈冬冬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献研究所,湖北 武汉430079)
孔广森(1752-1786),山东曲阜人,孔子七十代孙,官至翰林检讨。曾受业于戴震,精通公羊学、大戴礼学及测算学,工于骈俪文,在当时富有盛名。孔氏《公羊春秋经传通义》(以下简称《通义》)是其公羊学代表作。学术界对该书是否有思想成就存在争议。
清代朴学常被认为长于名物训诂、短于思想建设。胡适曾说:“清朝的二百七十年中,只有学问,而没有哲学;只有学者,而没有哲学家。”他认为清代试图建设哲学思想的只有颜元、李塨和戴震三人,其中唯一的朴学家戴震,门下“传他哲学的,竟没有人”[1]。孔广森作为戴震的弟子,也被排除在有思想的学者之外。有学者认为,“孔广森本来擅长朴学,义理非其所长”[2]337,他“抛弃了……《公羊》学的政治性等项特点,孔广森对《公羊传》所作的解释就失去了活泼的生命力,变成了一般朴学家训诂考订文字,公羊学家应有的思想上、哲理上的启发力量骤失”[3]84。依据这些说法,孔广森及其《通义》被判定仅具考订价值,没有思想成就。
其实,孔广森在《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中强调了《春秋》及《公羊传》的思想价值。他认为《春秋》是孔子托付了“因衰世之宜,定新国之典,宽于劝贤而峻于治不肖,庶几风俗可渐更,仁义可渐明,政教可渐兴”等政治理想的经书,并指出“《左氏》之事详,《公羊》之义长,《春秋》重义不重事,斯《公羊》尤不可废”,认为长于义理的《公羊传》价值高于《左传》[4]180,185。我们认为,《通义》重视义理的思想贯穿全书,继承发展了戴震的义理学,取得了一定的思想成就。
一、强调“人情”,呼唤亲情
戴震哲学反对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提法,用“人情”、“人欲”与“天理”相对抗。孔广森继承了戴震肯定“人情”的做法,在《通义》中提出:“《春秋》之为书也,上本天道,而下理人情。不奉天道,王法不正;不合人情,王法不行。”[4]180为《公羊》学加入了“人情”概念,肯定了鲜活的“人情”相对于冰冷的“天道”“王法”具有同等价值。
在《通义》对经传的具体解释中,孔广森也贯穿了对“人情”的重视。例如,文公十五年“齐人来归子叔姬”经下,孔广森提出:“《春秋》有以义治,有以恩治。恩不本义,私恩也;义不本恩,则亦非公义也。虽有法度,不足以一天下。天下唯情出于一,故义者必因人情而为之,制君臣以义合也。”[4]101认为“人情”是实行“义”和“法度”的基础,将其提到了“一天下”“制君臣”的高度。
如何发扬“人情”?孔广森认为应当重视家庭伦理,肯定“孝”作为与生俱来的亲情天伦的作用。例如,前述文公十五年经下,《公羊传》认为“言‘来’”是“闵之”,“父母之于子也,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何休《解诂》认为是“所以崇父子之亲也”。《通义》发挥了《公羊传》与《解诂》的说法,认为叔姬是文公母妹,文公“当缘父母义,思闵之也”,“父子天性,犹不致其爱,朋友等夷,犹不得其睦,将于君乎何有?”[4]101认为“父子天性”是实现“君臣之忠”的前提。又如哀公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率师围戚”传下,《通义》认为“传言可者,谓卫人可以王命立辄,非辄可以仇雠其父”,又认为“经若恶蒯聩,则似与辄,与辄,是亲亲之意不著也;恶辄,即似与蒯聩,与蒯聩,是尊尊之意不著也”[4]173。虽然肯定辄继位在“王法”上的正当性,却对其“仇雠其父”的行为持保留态度,赋予“亲亲”“尊尊”同等重要的地位。
孔广森之所以抬高“人情”,对“天理”“王法”有所保留,一方面是因为自身经历。广森之父继汾在广森五岁时,就因预备接驾事宜而与曲阜地方官发生矛盾,被乾隆帝斥为“凭借家世,把持生事”而革职[5]。后虽得以捐复,也是“谢客杜门,以赎罪过”[6]437。广森从幼年到辞世,都生活在此事的阴影当中。相对于空洞的“天理”,具体可感的父慈子孝、家庭和睦的“人情”对他才更具有吸引力,也促使他对“忠”“孝”以及“人情”“王法”“人情”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
另一方面,则是对时代的回应。广森在隐公七年“齐侯使其弟年来聘”经文下解释了《春秋》提倡“亲亲”的原因:“《春秋》承衰周之弊,文胜而离,人知贵贵,莫知亲亲。开端首见郑段之祸,将大矫其失。非因人情所易亲者,而先示之亲,则其教不易成。盖由君父言之,凡我兄弟,岂有同异,由母言之,虽爱无差等,亦施由亲始,特拨乱之渐不得已之志耳”[4]16。儒家本提倡由人向善的本能出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明清以后的程朱理学,已基本成为“文胜而离”的统治哲学,忽略“人情所易亲”的家庭伦理,成为脱离社会的“其教不易成”的口号。孔广森大力提倡“人情”,号召恢复作为本能的家庭伦理,未尝不是“拨乱渐不得已之志”。有学者认为,孔广森批评辄“以子据父”等观点,是宣扬“封建伦理”,“毫无进步意义”[3]93,没有体谅孔广森“拨乱”的苦心,并不公允。
二、援引《孟子》,提倡民本
戴震极为推崇《孟子》,其思想成就集中体现在《孟子字义疏证》之中。作为戴震的弟子,孔广森也非常欣赏《孟子》,并援引《孟子》来解释《春秋》。他在《通义叙》中有言,“愚以为公羊家独有合于孟子”,“孟子最善言《春秋》”[4]180。
孔广森援引《孟子》最集中的体现就是重新提倡《孟子》中的民本思想。例如,隐公四年卫石碏平定内乱,立公子晋为君。《穀梁传》对此事的看法是“《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用礼法否定其正义性。孔广森则针锋相对地指出“得乎民者宜为君”,肯定“晋因民之所欲立,不辞让,虽非义之高者,未为大恶也”;石碏“讨贼有功,又顺舆志,定君安国,鲜复责其不当立”[4]13。认为民心所向就是最高的正义;相对于民意,“正”这样的名分问题并不重要。
如何实现民本?孔广森提出应当不违农时,减少损害民众利益的工程和战争。例如,对于庄公二十八年冬“筑微”、二十九年春“新延厩”两项灾年进行的大型工程,《通义》就大加贬斥,认为统治者应当“饬己勤民,内无色荒,外卑宫室,崇节俭应”,提醒统治者“于上农时而不违,人事尽,于下岂有饥馑荐臻之患矣”[4]55。又如,针对僖公十四年秦晋殽之战,《通义》指责秦国“乘威袭国,糜烂其师”,晋国“徼利要杀至尽”,指出“《春秋》之义,爱民重众而恶战”[4]85-86,反对争权夺利的战争。
孔广森援引《孟子》,提倡民本,除了因为《公羊传》《孟子》二书确有不少相通之处,也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明清二代专制统治空前加强,统治者表面上提倡儒家思想,却将其中妨碍统治的民本思想弃置一旁。遇到勤俭爱民的帝王,民众的利益还能稍被顾及;遇上好大喜功之辈,则民众难免遭受苦难。乾隆帝七下江南、十全武功,滥用民力并不在少数。广森五岁时,其父继汾因预备乾隆三下江南路经曲阜的接驾事宜,与地方官发生矛盾,就与官员滥支免役庙户有关。衍圣公孔昭焕上奏揭发地方官员有“额外派买派办”。清政府一面标榜“圣朝轻徭薄赋,深仁厚泽,固已洽髓沦肌”,“我皇上御极之初,即颁谕旨,严禁私派,偶有兴作,皆动正帑”,一方面却辩解征用免役庙户,如同“守夜、开渠、栽树、修堰等事,乃民间自为保护、相友相助之谊”,不能谓之差徭,反指责孔昭焕“武断滋事”。继汾受此牵连,被认为是“假公济私,把持生事”而革职[5]525。广森重提民本思想,并非无的放矢。
三、肯定发展,鼓励“行权”
杨向奎认为,“《公羊》是讲‘变’的书,原有的‘三科九旨’都在讲变,也就是说他们认为社会在发展,历史在前进,这是他们的可取处”,而孔广森“要求于《公羊》学中的思想是如何来巩固这世族地主的地位”[2]335。其实,孔广森在《通义》中未尝没有进步发展的历史观,只是相对于常州以降的《公羊》学者激进的变革观,比较渐进而已。
孔广森在《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一开头就指出,孔子“见夫周纲解弛,鲁道凌迟,攻战相寻,彝伦或熄,以为虽有继周王者,犹不能以三皇之象刑,二帝之干羽,议可坐而化也”。认为历史是发展变化的,面对不同的社会现实,必须采用相应的政策。而面对“衰世”,通过“宽于劝贤而峻于治不肖”,“风俗可渐更,仁义可渐明,政教可渐兴”[4]180,如此实现社会的改良。
面对春秋乱世,孔广森除了提倡“宽于劝贤而峻于治不肖”,还特别强调“行权”。何谓“行权”?《公羊传》有如下解释:“权者何?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即政治家面对多变的实际情况,可以随机变通,采取“反于经”的手段,以达到“善”的目的。孔氏大力发扬了《公羊传》的“行权”思想,对其中“行权”的两个代表性人物祭仲、季友都大加褒扬。他肯定郑祭仲面对宋国兵临城下的危局,选择拥立郑厉公,保全本国政权和公子忽的生命,称“《春秋》之于祭仲,取其诡辞从宋,以生忽而存郑,近乎于知权耳”[4]29,“祭仲权一时之计,抒宗庙之患,君子取之”[4]182。他又肯定鲁季友大义灭亲处死母兄、安定国家的行为。在僖公十六年三月“公子季友卒”经文下,孔氏引陆淳之说,称“杀叔牙、庆父”是“义也”,立闵公、僖公是“权”,肯定了季友“行权”的行为[4]74。
孔广森在《通义》中提倡发展变化的历史观,也有其时代背景。乾隆年间虽号称盛世,但社会并不太平。孔广森在世的三十五年间,民众反抗时有发生。如乾隆三十九年(1774)九月,山东寿张县民王伦起事;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甘肃循化回民苏四十三起事。外患也频发,如征缅甸等,清军常有败绩。内忧外患,都预示着更严重的社会危机正在酝酿之中。在社会矛盾还未全面爆发时,广森看到了潜藏的危机,主张统治者应通过“行权”的手段,积极灵活地加以应对,应当加以肯定。至于龚自珍、魏源、康有为等晚清的《公羊》学者提出激进的变革主张,那是在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以后,民族危机深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的条件下产生的,不能以此反推乾嘉学者。
四、对“灾异”“祥瑞”学说持保留态度
《公羊传》中记载了不少奇异的自然现象。董仲舒、何休等汉代今文学家都对此加以神秘化的解释,将其附会为与政治紧密联系的“灾异”和“祥瑞”。对这种神秘性内容持何种态度,是历代《公羊》学者难以回避的话题。
孔广森面对“灾异”学说,有时保持何休等人的说法,并不多加阐释。例如,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经文下,孔氏直接照搬了何休《解诂》的说法,认为是“时僖公得立,欣喜不恤众”的报应[4]65,仍属于“灾异”式的解释。更多的时候,孔广森剥离前人附加在《公羊传》上的超自然因素,对“灾异”学说持保留、否定态度。例如,针对庄公二十九年“秋,有蜚”经文,《公羊传》不过说是“记异也”,何休却认为“蜚者,臭恶之虫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将其解释为象征政治腐败的“灾异”。孔氏则从《周礼》出发,认为自然界在西周时有官员管理,怪异动植物大量出现不过是春秋时期“尽物性之官扰”,是政治制度废弛的客观反映,根据经典间接否定了“灾异”学说[4](P55)。孔广森对“祥瑞”学说更是深恶痛绝。例如在《通义叙》中指出,何休《解诂》称“西狩获麟,是庶姓刘季之瑞,圣人应符为汉制作”之类的“祥瑞”学说,不过是东汉“博士弟子因端献谀”,“绝不见本传”,属于“重诬其师”[4]180,直接否定了“祥瑞”学说。
可以认为,孔广森对“灾异”学说直接引用、不加阐释时,主要是为了保留汉人师说,并不代表他认同此类学说;而他对此类学说加以驳斥时,则反映了他内心的保留态度。他试图分辨《公羊传》本文与何休《解诂》附加的超自然内容的方法,启发了后来的学者。皖派后学王引之推进了这一工作。王氏在《经义述闻》卷二十四“公羊灾异”条目中,应用穷举法考察了《公羊传》与“灾异”学说的关系,发现《公羊传》虽“记灾异者数矣”,但“巡检传文,唯宣十五年冬蝯生,有‘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之语,其余则皆不言致此之由,亦不以为祸乱之兆……其他记灾记异者,不可枚举,而皆无一语及于感应”,并总结道,“乃知《公羊》之学,唯据人事以明法戒,不侈天道以涉讠寿张”,指责董仲舒、何休等人,“迹其多方揣测,言人人殊,言其推广传文则可,谓之传之本指,则未见其然也”[7],彻底剥离了附加在《公羊传》上神秘主义色彩。
孔广森等皖派学者对“灾异”“祥瑞”学说所持的保留、批判态度,既有恢复经典原貌的文献学价值,又有“疾虚妄”,反对将儒家学说神秘化的思想史价值,反映了乾嘉学者的朴实学风,应当肯定。有学者认为否定何休等人充满“灾异”“祥瑞”学说的“微言大义”“非常异义可怪之论”,是“抽掉了《公羊》学说阐释历史进化的哲理内涵和活力,使之庸俗化”[8],有失之偏颇之嫌。
孔广森作为乾嘉学者,其《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擅长于训诂、考证,未必说明其短于义理之学。而《通义》中的思想,例如对“灾异”“祥瑞”等学说持保留态度,与晚清今文学者不同,也并不等于没有独特的思想价值。在表面上埋头故纸堆、繁琐考订的背后,孔广森并没有忽视对现实问题的关注,还在“人情”等问题上,对当时的官学——程朱理学,提出了迂回的挑战,具有不可抹杀的进步意义。葛兆光指出:“(乾嘉时期)那些处在政治意识形态中感到压抑的考据家,总是不甘心停留在具体历史问题的考订中,也总是尝试用自己的考据知识对思想史的合法性进行重新审查。”[9]孔广森又何尝不是如此?将乾嘉考据学与《公羊》学义理对立起来,或者将“灾异”“祥瑞”学说与《公羊》学的思想性挂钩,以此贬低《通义》的思想价值,都是比较武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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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钞件为衍圣公听任孔继汾等主持祖庇庙户干碍地方应革职事,录存乾隆三十六年驾幸阙里有关档册(六)(五一四六)之十三[A].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册[C].济南:齐鲁书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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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其泰.公羊家法与清代今文学复兴之统绪[J].齐鲁学刊,2007(4).
[9]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2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