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克里普克批判心身同一论的模态论证
2011-04-13付玉成
付 玉 成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
论克里普克批判心身同一论的模态论证
付 玉 成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
克里普克认为包含两个严格指示词的同一陈述是后验必然的,他结合本质主义学说,认为心身同一论试图使用从语言角度来辩护的方案是行不通的。克里普克表明各种类型的同一论都不成立,因为严格指示词理论能够从同一论中推出矛盾,这说明心理状态和物理状态在本体论上并非同一关系。就批判同一论而言,建基于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基础上的可想象性论证并不比之更有效力。
同一论;克里普克法则;模态论证;普型同一论;严格指示词
心身问题是心灵哲学中的本体论问题,20世纪以来的心身问题主要表现为心脑问题。行为主义衰落以后,继之兴起的是心脑同一论(下文简称同一论),同一论的代表人物有费格尔、斯马特和普雷斯等人,他们认为心理属性就是物理属性,心理的状态或进程同一于大脑的状态或进程。同一论作为一种强物理主义学说,一经提出便引来各方的关注与批评,哲学家们构建了多种论证试图驳倒同一论甚至整个物理主义,著名的有普特南的多重可实现论证、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杰克逊(Frank Jackson)的知识论证、列文(Joseph. Levine)的解释间隙论证以及属性二元论论证。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建基于他在《命名与必然性》中提出的名称理论与本质主义学说,以技术性强、论证严谨著称,被认为是对同一论的最有力的反驳,它发表以来在西方学界引起了持久讨论,尤其是近几年查尔莫斯(David J. Chalmers)和帕品纽(David Papineau)等人从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出发,在正反两方面构建了新的论证。反观国内学界对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却鲜有完整的讨论,分析哲学的显著特色是非常注重得出哲学结论的论证方式。
一
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克里普克把对同一论的批判放在了全书的最后部分,这实际上是他在书中所提出的理论的应用,因此有必要简要阐述书中相关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即名称理论中的“严格指示词”概念和与之相关的“后验必然”概念,以及本质主义学说中“本质”概念,它们是理解克里普克批判同一论的模态论证的前提。我们知道,克里普克的名称理论和本质主义学说依赖于他的可能世界理论,对克里普克而言,可能世界不是我们通过望远镜就可以观察到的遥远国度,更不是谜一样的外星世界,而是“由我们赋予它的描述条件来给出的”,即“‘可能世界’全然是‘世界可能会是的各种方式’,或是整个世界的状态或历史”[18]。简单说来,可能世界就是现实世界的可能状态或某种非真实的情形。对此克里普克曾给出一个形象的说明,掷出一个骰子,它总会有1面朝上,而其他5面则具有朝上的可能性。相对于这个骰子而言,它具有6种可能的朝上状态就是6个“可能的世界”。
对于什么是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认为,“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我们就称之为严格指示词,如果不是如此则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1]48。此处“每个可能世界”说的是指示词所指的对象存在的可能世界,这并不表明指示的对象存在于所有的可能世界。在克里普克看来,指称个体对象的专名(proper names)是严格指示词,如“奥巴马”、“长庚星”和“启明星”等。而同样与个体对象相关的定摹状词则一般不是严格指示词,如“第44任美国总统”、“《哈姆雷特》的作者”等就是非严格指示词,它们可以起到固定(fix)指称对象的作用,但不能保证在每个可能世界都能够唯一地指示同一对象。在奥巴马存在的可能世界中,“第44任美国总统”并不一定指称奥巴马本人,比如它也可能指称麦凯恩。一种例外的情形是表达个体对象本质属性的定摹状词也是严格指示词,如“5和11之间的那个素数”与“7”一样,严格指示7。此外,克里普克认为指称自然种类的自然种类词(natural kind terms)也是严格指示词,如“金”、“热”和“水”,它们也能够在所有该自然种类出现的可能世界中唯一指称那个自然种类。简短说来,专名、自然种类词和表达事物本质属性的定摹状词是严格指示词。
康德论证了“先天综合命题”的存在,克里普克则通过界分必然与偶然、先验与后验、分析与综合几组概念的归属,指出存在着“后验必然命题”。克里普克认为含有两个严格指示词的同一陈述就是后验必然真的,即如果含有两个严格指示词的同一陈述如果是真的,则它是必然真的。克里普克将这个原则称为“使用严格指示词同一的必然性法则”,也有学者称之为“克里普克法则(Kripke’s Principle)”,它说的是如果α和β是严格词,并且α=β是真的,则□(α=β)。如“长庚星”和“启明星”这两个专名都是严格指示词,它们在所有金星这个对象存在的可能世界中都唯一指称金星,因此,长庚星是启明星就是一条后验必然真理。如前所述,包含自然种类词“热”、“分子运动”的同一陈述也满足克里普克法则,即热是分子运动虽然不是人类先天具有的知识,仅是近代科学的发现——这说明它是后验的,但“热”和“分子运动”都是严格指示词,它们在所有热现象出现的可能世界中都唯一指称热,因此热是分子运动如果是真的,那么它就是必然真的。
严格指示词理论和本质主义之间具有紧密的关系,正如蒯因所说,“严格指示词不同于其它指示词之处在于它根据其对象的本质属性挑出对象。它在该对象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示那个对象。谈论可能世界是从事本质主义哲学的生动方式,但也仅此而已;它并非是一种阐释。从一个可能世界到另一个就需要本质来识别对象”[2]。所谓事物的本质就是一个事物成其为该事物的东西,或曰“有之必然是,无之必不然”的东西。克里普克对事物本质的探讨沿用了他对个体对象与自然种类的区分,他认为个体对象的本质是它的起源或者构成材料,他写道:“如果一个物质对象来源于某特定物质,那它就不可能来源于任何其他的物质。……除一个对象的起源对它来说是本质的这个法则外,另一个法则表明对象由以制成的物质也是本质的。”[1]114而自然种类的本质便是它的内部结构。如此看来,金的本质是一种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水的本质是H2O。理解克里普克的本质概念应该区分本体论角度和认识论角度,在克里普克看来,事物具有本质是个本体论范畴,而认识到事物本质则属于认识论范畴。事物都是有本质的,即使我们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认识到本质或对事物本质认识有所偏差,这仍然不能改变事物都具有本质这个本体论事实。比如在2000年前,人类认为金的本质是一定量的比重,后来科学发现金的原子序数为79,显然金的原子序数比它的物理比重具有更稳定的内部结构,我们认为这是金的本质,随着科学的发展,可能会发现金的更深层次的内部结构,这只能说明人类以前对金的本质的认识有所偏差。
二
在展开对同一论的批判之前,克里普克首先对该论题作了分型,他认为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同一论题:(1)人与其躯体的同一,(2)特殊的感觉(或者具有这种感觉的状态或事件)与特殊的大脑状态的同一(如约翰在6点钟时的疼痛是他在那时的C-神经刺激),(3)心智状态的普型与相对应物理状态的普型的同一(如疼痛是C-神经刺激)[1]144。第一种同一论是与笛卡儿实体二元论相对立的物质一元论,第二种为“殊型同一论(token-identity theories,也译作“个例同一论”)”,第三种为“普型同一论(type-identity theories,也译作‘类型同一论’)”。需要指出的是,普型同一论对心脑同一的主张显然强于殊型同一论,因此它被称为强物理主义的观点,通常所说的心身同一论也主要指的是普型同一论。殊型同一论作为心灵哲学中的一个理论主张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全面起见,克里普克悉数讨论了这三种类型的同一论,在他看来,虽然不是所有同一论者都赞同以上三种类型的同一论,比如有的人可能只赞成其中一种或两种,即使这样也行不通,因为每一种类型的同一论都很难得到成功辩护。
克里普克对物质一元论批判主要依赖的是专名是严格指示词这一主张。与物质一元论相对立的是笛卡儿式的实体二元论,后者认为由于心灵可以在没有躯体时存在,则心灵必定不同于躯体,它是躯体之外的另一个实体。物质一元论者承认心灵可以在没有躯体时存在,但不能由此得出某个心灵(或人)不同于他的躯体这一结论。物质一元论认为躯体和心灵之间的关系是同一的,这种同一类似于美国首任邮政部长和双光眼镜的发明者之间的同一,是偶然的同一。克里普克认为这种类比是能成立的,这是因为“美国首任邮政部长”和“双光眼镜的发明者”都是非严格指示词,它们之间的同一只能是偶然的同一。而一个人和其躯体之间的同一则不是如此,假设我们用“笛卡儿”来指称某个人,让“B”来指称其躯体,由于专名都是严格指示词,因此,如果笛卡儿和B之间是同一的,则这种同一性就是后验必然的。物质一元论者承认笛卡儿和B的之间的同一,由此就必须承认这种同一是必然的,这说明心灵不可能在没有躯体的情况下存在,这与物质一元论承认心灵可以在没有躯体时存在的观点相矛盾。所以物质一元论试图将心身同一性类比于美国首任邮政部长与双光眼镜的发明者之间同一的策略是行不通的。
克里普克对殊型同一论的批判建立在专名是严格指示词以及对个体本质肯定的基础之上。他说,我们用“A”命名一种特殊的痛觉,以“B”命名一种与A对应或相同一的大脑状态。假设这样的情境:在t时刻,某人没有疼痛感觉A,而他的大脑恰好在那时处于了B状态,即是说大脑恰好在t时刻处于B状态这一点是可以想象的。这种假设的情形几乎是当代所有心灵哲学家(包括二元论者和物理主义者)都承认的。克里普克论证说,殊型同一论者承认这一点,他们就不可能保持其理论的一贯性与自洽性,这是因为“一致性和使用严格指示词的必然同一法则不允许有任何这样情况”[1]146。具体说来,殊型同一论者承认了B在没有A的情境下存在,运用“克里普克法则”就会使殊型同一论者退缩到这样一种境地,即他们必须否认是一种疼痛是A的必然属性,而只能承认这是A的偶然属性,因为如果是一种疼痛是A的必然属性,那么“是一种疼痛”就是表达A的本质属性的定摹状词,如前所述,它也是严格指示词,需要遵守“克里普克法则”。因此,克里普克认为这种方案也行不通,他反问道:“除了是一种疼痛是每一种疼痛的必然属性这个事实外,还有比这更加明显的本质事例吗?”[1]146
三
克里普克批判的重心在于普型同一论,它的代表人物斯马特认为,“感觉是大脑进程”中的“是”是指的一种“严格的”同一性,它与闪电和电量释放之间关系相同,即这种同一满足莱布尼兹的同一物不可分辨法则。在斯马特看来,心理学词汇所描述的现象与物理学和神经科学所描述的现象之间是同一的,人们最终会发现只有物理学和神经科学才能揭示心理现象的本质。他还认为心理状态和物理状态之间的同一是类型的同一,而且这种同一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3]。
对于把感觉与大脑进程之间的同一和闪电与电量释放之间的同一画等号的做法,克里普克认为,如果普型同一论者承认所谓的“笛卡儿直觉”,那么坚持这种严格的同一就站不住脚,类比同样不能成立。笛卡儿直觉说的是疼痛可以在没有任何物理类现象的情形下存在。在克里普克看来,“疼痛”和“C-神经刺激”同样是严格指示词,它们能够在所有疼痛现象和C-神经刺激出现的可能世界都指称这类现象。如果普型同一论者坚持疼痛与C-神经刺激之间是同一关系,那这种同一就是后验必然的,由此他们必须承认:不可能有一种不是疼痛的C-神经刺激,也不可能有一种不是C-神经刺激的疼痛。而这显然是和笛卡儿直觉是相冲突的,结果只能表明普型同一论中具有根本的理论矛盾。
克里普克在分析热是分子运动时,区分了热现象本身和固定热的指称所使用的热感觉S。“S”和“热”是严格指示词,但是我们可以想象有S出现而没有热现象出现的情形,也可以想象只有热现象出现而没有S出现的情形,这表明热现象和S本来就是不同的事物,它们之间不可能是同一的关系。在疼痛和C-神经刺激之间则找不到一种类似于“S”的固定指称的中介物,“因此疼痛和热不同,它不仅为‘疼痛’这个严格指示词所严格指示,而且这个严格指示词也是由指称对象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1]152-153。克里普克进一步说,“如果说C-神经刺激能够在没有疼痛的情况下存在,那是因为它本身就可以在没有疼痛的情况下自行存在,因为对于C-神经来说,在没有被感觉为疼痛的情况下存在也就是它在不是任何疼痛下存在”[1]151。这里克里普克用十分拗口的方式传递出这样的意思:就疼痛与C-神经刺激而言,如果说它们之间是同一的关系会导致矛盾,那就说明同一是不成立的,也就是疼痛与C-神经刺激在本体论上本来就是两种事物。英国学者麦克唐纳德认为“(克里普克)这种反驳的基础因而是从根本上揭示关于疼痛本质的形而上学观点,即作为一类现象,疼痛通过一种有感知的生物被感觉到或经验到,这是疼痛的唯一本质”[4]。
克里普克还给了一个非常形象的说明,他说上帝要想使得热和分子运动之间同一,他不必费心地造出热和分子运动,而只需要造出热现象来就可以了,因为它就是分子运动本身。而疼痛和C-神经刺激则不同,上帝除了要创造出具有并能接受到适当的物理刺激的生物之外,还需要多做一些工作,使得这种生物能够把C-神经刺激感觉为疼痛。这说明疼痛与C-神经刺激在本体论上就是不同的事物,它们之间不可能是同一的关系。
四
如前所述,这个论证的成立依赖于克里普克提出的严格指示词理论和本质主义学说等理论装置,并且从根本上需要其可能世界理论作为该论证的理论支撑,这就是把该论证称为“模态论证”的原因。学界有的学者认为,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是从现象特性的角度对同一论作出的最有力反驳,这主要是因为该论证从本体论上表明了心理的现象属性能够不被世界中的物理事实所蕴涵。针对有学者经常将这个论证误认为是知识论的论证,哲学家塞尔指出“这个论证的要旨是本体论的而非知识论的。论证的要旨是关于世界中真实存在的特征,而不是(除了派生地)我们如何知道这些特征”[5]。塞尔清楚地界定了模态论证的属性,并认为同一论的物理主义所坚持的心理状态还原为物理状态的主张断然不可能成功。
模态论证驳倒了心身同一论,那么克里普克本人是如何认识心身之间的关系呢?我想下述说法能代表他的态度:“对同一论题的拒斥并不暗示我接受了笛卡儿的二元论。……无论如何,因为休谟对笛卡儿的自我概念提出批评,笛卡儿的观念看来已值得怀疑了。我认为心身问题是一个开放的而且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1]155这也印证了心灵哲学家金在权(Jaegwon Kim)的论述,他说:“当大脑状态理论失败后,哲学家们并没有返回笛卡儿主义或二元论的其它严格形式中。在这场争论中的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留在了物理主义的框架中,甚至那些在斯马特-费格尔唯物论的终结中起到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的人都继续忠于物理主义世界观。”[6]毫无疑问克里普克是这些人种的一员。
查尔莫斯认为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存在着诸如使用同一理论的术语、依赖后验必然性和严格指示词等理论装置和本质主义预设等问题[7]。于是他给出了新的模态论证。查尔莫斯认为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性概念无法担负起模态论证应有的重担,而应该引入二维语义学框架。他沿用了克里普克的认识论领域和本体论(模态)领域的划分,但认为克里普克的区分造成了割裂,他以二维语义学框架为纽带,重构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此相关,查尔莫斯区分了分别依赖于首内涵和次内涵的认识论的可能性和形而上学可能性,认识论的可能性就是他所宣称的“可想象性”。查尔莫斯承认水不是H2O在认识论是可以想象的,而在本体论则是形而上学不可能的,他的论证成为“可想象性论证”。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主要针对的是心身同一论,而查尔莫斯的可想象论证则是批判物理主义。查尔莫斯批评克里普克的论证使用了过多在先的理论装置和概念,而他的论证又何尝不是如此?就反驳心身同一论的效力而言,可想象性论证并不强于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
[1]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M].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2]W. V. Quine.Theories and things[M].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30.
[3]J. J. C. Smart.Sensations and Brain Processes[J].Vol.68,No.2.(1959):144.
[4]Cynthia Macdonald.Mind-Body Identity Theories[M].London;New York:Routledge,1989:30.
[5]John R Searle.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177.
[6]金在权.50年后的心身问题[J].郁锋,译.世界哲学,2007(1):41.
[7]David J. Chalmers.The Conscious Mind: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147.
[责任编辑张家鹿]
B089
A
1000-2359(2011)06-0006-04
付玉成(1982-),男,河北海兴人,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ZX061)
20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