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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

2011-04-13邱格屏

关键词:南洋孙中山华侨

邱格屏

过去一个世纪以来,辛亥革命与海外洪门的关系一直被广为探讨,有革命同志的回忆,也有洪门志士的叙述,更有学者们的历史研究和分析。成果中有如稗官野史的各类“揭秘”,也有引经据典的学术讨论;有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回忆录,也有端赖史料文献进行推理的结论。然而,无论是出自谁手的研究或论述,都承认海外洪门对革命的贡献。尽管民国成立后孙中山曾一度与美洲洪门领袖黄三德交恶,但孙中山始终不否认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的贡献。早在1923年孙中山在总结辛亥革命之成功时就说:“其慷慨助饷,多为华侨;热心宣传,多为学界;冲锋破敌,则在军队与会党;踔厉奋发,各尽所能,有此成功,非偶然也。”①孙中山:《中国革命史》(1923年1月29日),《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9-71页。表面上看,孙中山并没有特别提到海外洪门的革命贡献,但众所周知的是,无论在南洋还是美洲,热心革命的都是洪门中人。诚如台湾学者庄政所说:“如果说华侨为革命之母,那末,若谓洪门为革命之元祖,殆非夸饰之词,至少这种推论可用于革命发韧时期。”②庄政:《国父革命与洪门会党》,台北:中正书局,1981年,第232-233页。因此我们可以说,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的贡献是早有定论的。

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的支持与贡献确实不假,然而,笔者在阅读史料文献过程中却发现,众人对海外洪门革命精神的产生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想法:即海外洪门因为本身具有反清复明的革命性,国内革命一旦展开,他们便积极踊跃参与。其实,大谬不然也!

中国国内的会党在早期确实具有反清的革命精神,因为他们在中国大地上的一切活动都遭到清政府的反对和镇压,轻者杀头,重者株连九族。但18世纪中后期随出国华工一道在南洋、美洲、澳洲等地安家的会党,在经历了一百多年之后,早已数典忘祖,不知先人的所作所为。因此,辛亥革命初期,海外洪门不仅没有积极参与,而且还与保皇党,甚至清政府一同对革命大加反对。后来,经过革命者一次次地宣传、动员,并不惜亲自加入洪门组织,海外洪门才总算慢慢地认同了中国的革命者,但要他们出钱出力来支持中国革命,却又花了革命者不少心思和精力。

一、被遗忘的革命宗旨

洪门自18世纪中叶开始活动以来,确实经常与清政府发生冲突,并曾扮演反清主力,然而,海外洪门从其成立目的与行动逻辑来看都没有体现出任何革命性。

早期的华人抛妻别子,来到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孤苦无助。他们既要日夜劳作以求得生存,又要时时小心,防止当地人的歧视和排挤,于是他们建造庙宇以乞求神灵保护;成立宗亲会馆以寄托对祖宗的哀思;组织地缘会馆以抒怀对家乡的思恋。但庙宇、神灵、会馆并不能帮他们达到出洋的真正目的——养家糊口、赚钱发财,他们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保护他们从事商业、手工业、农业劳动。素有互助合作传统的洪门正好适应了广大华人的这一要求。它不仅帮助邻里调解纠纷,安排无依无靠的新客的生活和工作,而且保护华人富商的财产和获得财产的整个过程,解政府所不能解之矛盾,予政府所不能予之保护。加拿大致公堂在其成立宗旨里写着:“欲和睦梓里,遵大道以生财,妥诸同人,效居奇而乐利。”①孙中山:《加拿大致公堂章程》,[加]魏安国等:《从中国到加拿大》,许步曾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40-47页。而美国致公堂的主要任务是对抗当地流氓及警察的欺凌,调解华侨之间的纠纷。

依中国的传统习惯,商品贸易多在熟人之间或有熟人中介的情况下进行,大大小小的生意全凭信用完成,从来无需订合同。而在海外他乡,华人一方面带来了这种贸易方式,一方面又受到当地的社会观念的影响并急于发财致富,交易中就常常出现违约现象,于是,一个强有力、足以保护他们的各项经济活动的组织便显得日益重要,而海外洪门恰好在各方面都符合他们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华人的增加,华人社会的分化不断加剧,帮与帮的划分越来越分明,华人社会内的职业垄断也逐步形成。这时,各帮为了继续保持本帮在某一行业的垄断地位或打破他帮在另一行业上的霸主地位,必须有一个像洪门这样的组织来维护帮的利益,于是,洪门又成了保证他们所属帮派传统经营职业不受外人侵犯的武装。同时,某一帮或某一方要想打入另一帮从事的行业,也必须有洪门撑腰;妓院和酒馆只有在洪门堂口的支持下才能经营下去;苦力掮客要想向家乡来的新客提供并长期保持某种特殊工作,也必须有洪门作后盾。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19世纪40年代以后,华人集中的南洋、美洲等地以商业、种植业、矿业为主的广东人、福建人、潮州人、客家人会在各地都有自己的洪门堂口存在。

从海外洪门的行动逻辑上看,在其繁盛的一百多年时间里,他们奉行“有奶便是娘”的生存原则,谁给他们经济上的好处,他们就跟谁合作。人家是英雄不问出处,他们则是金钱不问来路,一切行动均以为自身的经济利益服务为目的。海外洪门之间既有过联合,也有过分裂;既曾互帮互助,也曾大动干戈。他们与当地政府之间则时而如恋人,时而如敌人。他们对中国政府的态度也在仇视与依赖中摇摆不定。其实,海外洪门的这种矛盾并不难理解,因为谁能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好处,他们就与谁亲如一家;谁妨碍了他们的经济利益,谁就是他们不共戴天的仇人,政治目标早已成为陌生的幻境。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他们远离清政府的控制,生存空间并没有受到政权的挤压,政治意识已经淡化。孙中山在谈到自己在美国的革命经历时就说:“国内之会党常有与官吏冲突,故犹不忘其与清政府居于反对之地位,而反清复明之口头语尚多了解其义者;而海外之会党多处于他国自由政府之下,其结会之需要,不过为手足患难之联络而已,政治之意味殆全失矣,故反清复明之口语亦多有不知其义。”②《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95页。

20世纪到来之前,海外洪门并没有表现出与晚清政府之间有任何敌对,相反,他们在维护政府统治方面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南洋的诸多洪门大佬都以能与清政府搭上关系为荣,他们中有不少人通过捐赠,具有了清朝的官衔。有资可证的捐官鬻爵者包括郑景贵、陈亚炎、叶致英、叶观盛、许武安、郑智勇等等。郑景贵曾捐得州同衔,并在1884年的中法战争期间,曾向清政府捐献了10万元巨款。③[澳]颜清湟:《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李恩涵译,台湾:联经出版社,1982年,第121页。他不仅给自己,而且给他的祖宗三代都捐了二品官衔。④[澳]颜清湟:《海外华人史研究》,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2年,第25页。霹雳义兴会首领陈亚炎的捐官记录至今未得,但颜清湟先生在南洋发现了他穿着清朝官服、戴着官帽的照片,表明他也曾向清朝政府捐官鬻爵。⑤[澳]颜清湟:《海外华人史研究》,第26页。吉隆坡海山会首领叶致英在1888年广东惠州发生水灾时慷慨解囊,捐款5000元,广东巡抚还特意向中央政府推荐,请求赐予他一面褒奖匾额。叶观盛于1889年山东发生水灾时应邀帮助清政府代表团开展鬻官运动,结果取得很大收获。⑥(新加坡)《叻报》1982年5月24日。据新加坡1889年2月13日《叻报》报载,1888年,中国安徽省发生水灾,清政府即通过驻新加坡领事在南洋发起赈捐,不少洪门领袖都捐巨款赈救中国灾民,从两江总督曾国荃奏请给奖及清政府颁赠匾额予以嘉奖的名单来看,洪门首领郑景贵、叶观盛、叶致英等的捐款额应该不会少。清政府颁赠的匾额计有:郑景贵——“以仁存心”;吉隆坡叶观盛——“造福无涯”、叶致英——“慈祥普被”。因为郑景贵在历次赈灾捐款中都表现出色,清政府还诰封他为“资政大夫赏戴花翎分巡兵补道”。①黄建淳于1989年7月26日在槟榔屿“广州府会馆”“五福书院”内摄得郑(嗣文)景贵的神主牌位。见黄建淳:《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台湾:“中华民国海外华人研究学会”,1993年,第71-72页。除郑景贵外,吉隆坡海山会首领叶亚来也因多次捐献巨款而被诰封为“例授通仪大夫”。②黄建淳1989年7月在吉隆坡“仙师四爷庙”摄得叶亚来的神主牌位。见黄建淳著《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第72页。泰国洪门首领——“二丰哥”郑智勇曾向清朝大批捐赠而受到清政府嘉奖,被封赠“荣禄大夫”的头衔。他将自己在曼谷的中式大宅命名为“大夫第”,该牌匾直到孙中山到泰国动员其支持革命时仍还悬挂着。

海外洪门会员不仅常向清政府示好,而且对同时在海外活动的保皇党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及其门徒纷纷避走海外。他们不仅口头上宣扬要保护大清皇帝,而且成立保救大清皇帝公司,邀请洪门人士入股,无论是在争取洪门会员入会还是在争取洪门会员入股方面都取得了比孙中山更为骄人的成绩。究其原因,保皇党在海外,特别是在美国首先就获得了洪门的支持。梁启超于1899年赴檀香山后,不久便由邓玉钦大佬作主盟人,钟水养(1904年,也是这个钟水养介绍孙中山加入洪门)作介绍人,在国安会馆加入洪门。随后,欧榘甲、徐勤、梁启田等也“先后投身致公堂”。③《中华民国开国前五十年文献》第一编第二册,台北:中正书局,1961年,第388页。保皇会首领康有为是否加入洪门尚无确凿证据,然而,他在美国、加拿大、南洋创立保皇会后,洪门人士之列名其中者,大不乏人,而且经济上也得到了洪门人士的大力支持,孙中山在1903年12月写给黄宗仰的一封信中说:“闻(保皇党)在金山各地已检(敛)财百余万”,④《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0页。旧金山洪门致公堂创办的报纸机关报《大同日报》也由保皇党人欧榘甲主持。

二、革命派动员海外洪门的三个阶段

从现有史料来看,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的支持可以说是被革命党人动员起来的。民国成立前,孙中山从事革命近17年,其中有16年是在海外宣传革命,动员华侨出钱出力,所以,一部华侨革命史就是一部孙中山对华侨的动员史。

辛亥革命前,华侨约有六、七百万人,主要分布在南洋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亚、越南、缅甸、菲律滨等地,其次分布在美洲,其他各地如澳洲、欧洲、非洲等也略有一些,但为数尚少。⑤1907年第10期《东方杂志》记载:当时华侨人数共有8,955,889人,其中,暹罗2,705,000人,安南197,300人,缅甸134,000人,马来半岛1,023,000人,爪哇群岛2,800,000人,菲律宾群岛83,000人,日本17,000人,朝鲜12,200人,俄领亚细亚37,000人,美洲272,829人,澳洲30,000人,非洲7,000人,澳门、香港、台湾共2,638,500.人。因此,从8,955,889人中减去澳门、香港、台湾同胞人数,尚余6,317,389人。而据郁树锟先生考证,在辛亥革命以前,世界各地的华侨大约有五六百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南洋一带。当时马来半岛有华侨915883人(包括新加坡华侨222655人)。(郁树锟:《南洋年鉴》,新加坡:南洋报社有限公司,1951年,第癸58-59页。)当时的海外洪门不仅是海外华人获取庇护与寻求援助的对象,也是海外华人之间的一个重要沟通渠道,时常扮演着仲裁人的角色,因此,华人半数以上是洪门成员,如“海峡殖民地和各个土邦的华人人口60%以上是秘密会党的成员,其余40%也都处在秘密会党的影响之下”,⑥Li Poh Ping,Chinese Society in Nineteenth Century Singapore,Kualu Lumpur,1978,p.48.而美洲华侨约有25万人,参加洪门的不下20万,80%的华侨参加了致公堂,加拿大华侨挂名堂籍者也占全体人数十之八九。动员海外华人,首先就需要动员海外洪门。笔者以为,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兴中会时期,即自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开始,到同盟会建立时结束。在这一阶段里,革命的主要活动地集中在香港、日本和檀香山,尽管孙中山也曾到美洲和欧洲宣传革命,但动员几无所获,绝大多数时候的革命宣传都受到华侨的抵制和嘲笑。吴相湘教授说:“兴中会时期,孙先生并没有得到檀岛或美洲地区洪门会员的资助。”①吴相湘编撰:《孙逸仙先生传》上册,台湾:远东图书公司,1982年,第645页。

1894年6月,在澳门行医多年的孙中山因为对时事及国家前途的关注而上书当时的直隶总督李鸿章,希望清政府实施自上而下的改良,结果并未获接见,其主张也未被理睬。备受打击的孙中山在游历了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之后便返回他生活了多年的檀香山,并于当年11月创立了兴中会,准备以革命的方式来挽救濒临危亡的国家。然而,当他向华侨宣传革命思想时,听闻者或视其为大逆不道,或视其为癫狂,唯恐避之不及。他也曾向致公堂会员极力劝导,促使他们与内地革命党联合,共举大事,然“不图风气未开,人心锢塞,在檀鼓吹数月,应者寥寥”,虽“舌敝唇焦,均难收效”,②冯自由:《革命逸史》(上),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年,第138页。结果,“居檀数月,苦心孤诣,仅得同志数十人。”③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24页。广州起义虽有尤列、谢瓒泰、郑士良、陆皓东、杨衢云、陈少白等号称会党中人参加,但也仅有这几个而已,且至今没有资料证明他们隶属于任何洪门团体。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香港1897年才割让给英国,1895年的香港洪门组织也不能作为海外洪门的一部分。而檀香山的洪门中人,愿意出钱相助的,只有邓荫南与孙中山胞兄孙德彰二人,其余尚有亲友数十人仅仅是对革命不表示反对。

及至广州起义失败,诸多革命党人遭通缉,纷纷避难海外,日本成为革命党人的首选之地。在日本,革命党人想动员旅日华侨支持革命行动,可绝大多数日本华侨均视他们为大逆不道之徒,不愿跟革命扯上关系,但也不愿得罪他们,往往以“有心无力”来敷衍,连孙中山去檀香山的路费也是跟冯镜如和冯紫珊兄弟俩借的。④冯镜如为《革命逸史》作者冯自由的父亲,冯紫珊为冯自由叔父。据冯自由说,当时其父亲及叔父主动赠予孙中山500元路费,但后来孙中山归还了该笔款项。在日本受到打击后,孙中山再返檀岛宣讲革命和筹集革命经费,但情况并不比一年前好。一些原来并不反对革命的华侨闻知广州起义失败,顿时灰心丧气。“居檀多月,诸同志皆无以应之。”⑤冯自由:《华侨革命史话》(上),重庆:重庆海外出版社,1945,第114页。孙中山觉得久留檀岛无大可为,便决计赴美,因为那里的华侨比檀岛多得多。其他同志则继续在日本宣讲革命。

1896年6月,孙中山前往美国旧金山,然后横越大陆,经芝加哥抵纽约。不料,“美洲华侨之风气蔽塞,较檀岛尤甚”。⑥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页。孙中山了解到致公堂在美国华社举足轻重的作用后,更是反复宣讲洪门当初确立的“反清复明”的宗旨,以激发华侨的革命志气,然而,“劝者谆谆,听者终归藐藐”。⑦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第5-6页。他从美国的西岸跑东岸,想组织“兴中会”,可正式加盟愿意和他一道革命的,只找到邝华泰一人;他希望筹募革命经费,却一文未筹到。

之后,经历了伦敦蒙难的孙中山先是在英国潜心研读,然后经加拿大返回日本继续从事革命活动,策划和支持国内的多次起义,但均未获得海外洪门的多少支持。值得深思的是,其间因戊戌变法失败避走日本的保皇党人利用孙中山在日本、檀香山打下的基础,争取到了诸多洪门人士的支持,甚至在南洋和美国这些革命党尚无法立足的地方也相继成立了保皇会,旧金山、纽约、芝加哥、沙加缅度各地参加保皇会的人多属致公堂会员。

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已然成为洪门领袖之一的孙中山也未能取得预期的成功。他与他的追随者在檀香山成立“中华革命军”组织,并发行1元和10元两种军需债券”,⑧《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38页。但只筹到2000元,于是他把目光转向美国本土。1904年4月28号抵达美国的孙中山,在稍事休整后就开始发表公开演说,一边宣讲反清革命,一面向当地侨胞推销其在檀香山印就的革命军需债券。由于响应者甚少,孙中山便向设在旧金山的致公总堂建议,举行全美洪门会员总注册,并表示愿亲往各地对洪门会众进行革命宣传。这一主张得到大佬黄三德赞同,于是孙中山为致公堂重订了新章程,规定所有洪门会员需重新向洪门注册,“各埠堂友当年例捐经费,每人一元”,“现在举行注册,每人收银一元,为开办新章经费”,“各埠自后新进堂友,每人须缴堂底银二元,注册银一元,归入大埠公堂”。孙中山认为,15万多的美洲洪门会员,光注册费和年例也可收到30万以上,此外还可收到一些赞助。

新章程于5月20日修订完毕,孙中山与黄三德5月24日便开始了他们的筹款之旅,二人在美国各地劝导洪门会员注册的同时也宣传洪门反清复明的历史。他们先后造访了沙加缅度(二埠,Sacramento)、尾利允(Marysvill)、柯花(Oroville)、高老砂(Coluse)、裴士那(Fresno今译弗雷斯诺)、北架斐(Bakersfield贝克斯菲尔德)、洛杉矶(Los Angeles)、山爹咕(San Diego,圣地牙哥)、厘化西(Riverside,里沃赛德)、山班连拿(San Bernardino,帕萨迪诺)、力连(Redlands)、斐匿(Phoenix,菲尼克斯,凤凰城)、孖李级巴(Maricopa)、祖笋(Tucson,图森)、纽约、新奥尔良(New Orleans、圣路易斯、匹兹堡、华盛顿、费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Beltimore)、乞佛(Hartford,哈特福德)、波士顿、榄问顿(Providence,普罗维登斯)。①黄三德:《洪门革命史》,1936年印行,第7-10页。“每到一处,总理必集众演说,而黄三德亦必开台拜会。”②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117页。然而,二人历时半年,周游了大半个美国,却一无所获。首先是各地洪门对于会员注册一事毫不热心,往往采取阳奉阴违的策略以应付孙中山和黄三德,愿意捐款支持革命的人就更少,总数不超过10人。万般无奈之下,孙中山想去欧洲,动员那里的华侨支持革命,却连前往欧洲的盘缠都没有,只好开口向邀请他的欧洲华人留学生开口要旅费。由此可见,1905年之前,美洲洪门对革命二字豪无好感,不仅洪门组织对中国革命没兴趣,洪门会员也不愿与革命者走得太近。

第二阶段为同盟会时期。这一阶段以孙中山结识南洋具有革命意识的洪门人士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邓泽如等为标志,在同盟会分裂前的近4年时间里,孙中山将筹款和革命宣传的重心从美洲转到了南洋,在南洋各地建立了同盟会分会,并策划和组织了一系列的起义活动。可以说,没有南洋洪门人士的支持,就没有1907-1908年间西南边陲的6次起义。

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后,尤列、杨衢云等来到南洋活动,经过近10年的经营,却并不成气候,洪门中人只有陈楚楠、林受之、张永福及其外甥林义顺等对革命产生了热情。他们先后组织了几次小小的革命活动,如1901年组织了政治小团体——“小桃源俱乐部”,以聚会讨论国内时局;1903年,《苏报》案发生后,他们又以小桃源俱乐部的名义致电英驻上海领事,请他援引第三国有权保护政治犯的国际条例,拒绝清朝的引渡要求,还集资翻印了邹容的《革命军》2万多册,散发给各界爱国志士;③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见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十九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第118-126页。1904年,他们在新加坡福建街21号办起了革命报纸——《图南日报》,公开宣传以革命推翻清朝。然而,革命并没有得到南洋洪门会员的认同,革命者被视为大逆不道,无父无君、无法无天,一些财雄势大的中上层人物合谋要挤垮陈楚楠、张永福的商行,最后“竟弄到亲戚见诟,朋友绝交”的境地,革命活动难以为继。恰在此时,孙中山从法国马赛乘船离欧东返日本,于1905年6月路过新加坡,尤列便介绍孙中山与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等会见。

经过与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等的交谈,孙中山又看到了革命的曙光。船刚离开新加坡,孙中山便写信给陈楚楠,以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星洲(新加坡旧称——引者)一会,欣慰生平,惜为时匆匆,不能畅叙一切为憾。弟今不停西贡,直往日本,先查探东方机局,以定方针,方针一定,再来南地以招集同志,合成大团,以图早日发动。今日时机已熟,若再不发,恐时不我待,则千古一时之会恐不再来也。”④张永福:《南洋与创立民国》,上海: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印刷,第7页。

到达日本后,孙中山一方面积极推动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科学补习所等革命组织联合起来,组成同盟会,一方面则信守承诺,着手动员在日本留学的南洋华侨,希望他们能说服家人,以配合革命者在南洋的筹款行动。1905年9月30日致函陈楚楠说:“在吾党中之留学生,有比宁(penang,即槟榔屿——引者注)、咥华(此为海峡殖民地某地,具体待考——原注)等地之富家子弟者,今有数人不日拟回南洋商之其父兄,请出大资财以助革命者。此事亦甚有望,如此则革命之举不日可再起矣。”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5页。

1906年,日本政府应清政府的请求驱逐孙中山出境,加之同盟会内讧,孙中山便把未来从事革命的新据点定在了南洋,同年4月便建立了新加坡分会。此后,孙中山和新加坡同盟会的负责人陈楚楠、张永福及其他领导人等奔波于南洋的马来亚、越南、泰国、缅甸、印尼、菲律宾等地,先后在吉隆坡、槟城、怡保、马六甲、太平、英荒、瓜劳、卑那、麻坡、西贡、堤岸、河内、海防、南圻、暹罗建立起同盟会分会和外围组织100多个,为接下来的革命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这个新的革命据点,革命党人干了三件事:一件是筹款,一件是组织国内西南边陲的起义,还有一件是与保皇党论战,而这三件事都得到了南洋洪门下层会员的倾力支持。

筹款始终是革命党人工作的重心。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够筹到足够的款项,革命的事情就解决了。1906年9月26日,孙中山写信给爪哇华侨苏汉忠,信中说:“目前至关重要的是军费,一旦得此,即可随时发动驱除篡夺者的战争。然而军费唯有在爪哇等富庶地区始能筹集。你的工作是高尚的,而我国命运则取决于此工作的成败。请坚决进行,切勿迟疑。”①《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4页。因为孙中山对军费的高度重视,所以他在此期间写给南洋革命者的往来函件多为筹钱。陈楚楠、邓泽如、林义顺、张永福、吴世荣等是孙中山在南洋华社中募捐的中间人,孙中山不在南洋的日子里,由他们执行这项艰巨的任务。据孙中山统计,为东西南边陲的各次起义及采办军械,南洋华侨就捐出了约10万元,这还不包括革命党人来往的活动经费和接待费,其中仅担保河口起义失败后退入越南的600多名义军将士进入新加坡的费用便达8万余元,1908年孙中山家人移居南洋后,每月的生活费也都由南洋革命党人供给。他们不仅代表同盟会向其他华侨筹款,而且以身作则,对革命倾囊相助。陈楚楠因为把家中财产捐给革命,闹到兄弟分家;张永福则因捐助革命几近破产;吴世荣更是为革命变卖家产,散尽钱财,以致晚年在贫困潦倒中去世。

在起义方面,1907年的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及1908年的云南河口起义都是在南洋洪门会员支持下进行的,越南河内甘必达街61号一直是武装起义的总机关。1907年5月22日爆发的潮州黄冈起义,是同盟会建立后孙中山所亲自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也是海外洪门第一次主动参加国内的反清革命行动。南洋洪门会员不仅为起义捐钱出力,而且在起义失败后营救和安置流亡海外的义军将士,前后共为700多名流亡将士安排生计。②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

在论战方面,同盟会成立后,同盟会与保皇会开展了新一轮论战。这次论战主要在东京和南洋两地展开。在东京,同盟会《民报》对阵保皇党的《新民丛报》;在南洋,则是同盟会的《中兴日报》对阵保皇党的《南洋总汇报》。因为《民报》在1908年10月便被日本政府取缔,南洋的《中兴日报》担当起了独自应战的重任。然而,不仅《中兴日报》由南洋洪门会员筹钱创办,而且在《中兴日报》创办两年后出现资金困难时,也是洪门人士以重新招股的办法让其渡过难关,继续让它发挥革命号角的作用。

第三阶段是武昌起义前后,时间大约在1910年至中华民国建立,此阶段支持革命的主要是美洲洪门团体。

随着河口战役的失利,中国西南边陲历时一年多武装起义完全失败。“河口(之役)以后,已决不再为轻举”③黄季陆编:《总理全集》(下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40年印行,第97页。的孙中山却在此时得到“虏家子母相继死亡”的消息,认为“人心必大动,时局可为”,初步估计需起义经费10万元。然而,起义的一次次失败,不仅使诸多捐助革命的南洋华侨灰心丧气,而且也使他们在经济上一筹莫展,“所有之同志前曾屡次尽力,几成强弩之末”。④《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86页。“出钱者因多叹元气之未复,劝捐者亦殊党开口之为难也”,孙中山只得计划赴欧美另辟财源。恰逢此时,有人从法国向孙中山发来电报,说是可以协助孙中山取得法国资本家支持,于是,南洋洪门人士为孙中山凑了些路费就送孙中山启程了。然而,孙中山在法国根本没能见到一位愿意资助他的资本家,他便直接从欧洲去了美洲。虽然孙中山觉得南洋一带已经“无法可设”而“不能不思图远举,欲往运动于欧美之大资本家”。而当时的情况则是,去欧美的经费也难以筹到。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11页。

孙中山在美国活动的近半年时间里,纽约、旧金山、芝加哥、檀香山等地的同盟会相继成立,洪门人士对革命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但愿意参加革命的人依然很少,在筹款方面也没什么进展,总共只筹得8000元,孙中山抱最大希望的旧金山仅募得数十元而已。⑥邵雍:《同盟会时期孙中山与美国致公堂的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孙中山在1910年7月14日的致南洋各埠同盟会员函中写到:“自离此地一年有二月,适绕地球一周,所经五六国,所图之件尚未达最终之目的。”⑦《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66页。于是,孙中山在离开南洋半年之后返回,并提出重新组织起义的新任务。为了能筹到新一轮起义所需的10万元巨款,革命者于1910年11月13日在槟城打铜街120号庄荣裕召开了“槟城会议”。孙中山在会上声泪俱下地呼吁大家给予最后一次支援,同志们都深受感动,再次倾囊捐助,当场便收到叻币8000元。然而,这点钱对起义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孙中山于同年12月再次赴欧美筹款。

这一次,孙中山首先将筹款的目的地放在了加拿大。因此,在美国过完中国新年后,孙中山便到了温哥华,不久就在那里组建了洪门筹饷局。随后,孙中山又先后去了域多利(Victoria,今译维多利亚)、锦碌(Kamloops,又称金仑巴)、乃磨(Nanaimo)、面巴仑埠(cumberland)、企龙拿(Kelowila)、利维士笃(Revelstoke)、纽威士缅士打(New Westminster,华侨俗称二埠)、卡加利(calgary)、云尼辟(Winnipeg)、杜郎度(Toronto,即多伦多)和满地可(Montreal,今译蒙特利尔)等地。在加拿大,孙中山受到了洪门的热情欢迎,洪门致公堂不仅妥善安排其食宿,而且临行也赠予旅费,更重要的是还为黄花岗起义筹到了几万元费用,尽管离孙中山的期望值相去甚远,①孙中山在南洋时预计,在美洲筹到10万元是不成问题的。1910年12月10日他在写给邓泽如的信中说:“预计南洋之款恐难足十万,有误大举之期,故顺此赶速赴美,向华侨筹足此数,以应需要。此行想可达目的,因近半年来美之华侨开通颇众,而所筹之款为数不多,当易集事也。”(《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04页。)而据孙中山在加拿大维多利亚的中国戏院举行华侨大会时的演讲内容来看,他是希望筹到30万元的。(参见邵雍:《1911年春孙中山加拿大之行述略》,《近代中国》第十四辑。)但同年5月5日在芝加哥同盟会分会举行会议时,就所需款项的数量问题,孙中山说:“须款多少,难以预定,暂以一百万美元为目标,想一可行方法进行。”(《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17-518页。)但聊胜于无,这笔钱占到了黄花岗起义费用的一半。此外,经过这次游说动员,加拿大洪门对革命的态度发生了彻底改变,这为武昌起义以后的筹款打下了基础。

离开加拿大之后,孙中山立即前往纽约,并着手把在加拿大的募款经验——成立洪门筹饷局和抵押洪门产业筹款应用到美国洪门之中。

在美国,孙中山先去了已有革命基础的芝加哥、波士顿、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等地,并在旧金山成立了洪门筹饷局,随后与洪门筹饷局的其他三人组成演说团,兵分两路分别往美国北部和南部筹饷。这次美国之行虽然动作较大——不仅成立了革命公司,而且同盟会全体加入了致公堂,但筹饷一事依然无着。在芝加哥,当地同盟会会长梅乔林提议组织革命公司(后改名为“中华公司”),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革命股票,一旦革命成功后加倍偿还。股票发行分10元、100元、1000元三种面值,认购对象为海外华侨,因认股者甚少,不了了之;在加利福尼亚,负责劝募的朱卓文与崔通约因效果很不理想,责怪美洲致公堂之革命人物努力不够,几至酿成武斗。对此段美国筹饷,孙中山在1911年7月18日致南洋邓泽如等人的信中给出了自己的总结:“金山致公总堂,虽系洪门,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然向多老朽顽锢,向无进取之气,故尝与吾党之少年勇进之辈积不相宁,数月之前犹大反对同盟会之筹饷。美国华侨十居八九为洪门之徒,致公总堂一反对筹饷,则虽热心革命者亦不敢前;故以美国华侨之数,所集不过万余港银,远不及加拿大少数华侨之捐款”。②《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26页。

令人高兴的是,不久就传来了武昌起义胜利的消息。革命的胜利给洪门带来了极大的鼓舞,捐赠者顿时踊跃,仅1月时间里,美国洪门筹饷局便购买了6架飞机,还花1万美元请了飞机师。美洲洪门筹饷局自成立到结束,共3个月,筹得14万4千多美元。③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6页。

三、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

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回顾洪门历史及宣传爱国主义激发海外洪门的革命热情,一是通过利益许诺调动海外洪门捐款的积极性。孙中山及其他革命者在海外集会演说时无不提到洪门的历史及华侨在海外受到的欺凌;而在筹款活动中,自1894年第一次在檀香山筹款活动开始到辛亥革命胜利后洪门筹饷局发行债券结束,每次都附带利益许诺。

许多洪门会员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点反清情绪,因为不少华人是在清政府统治下无以为生才被迫出洋的,而且在出洋后,早期的满清政府拒绝保护他们,后期的满清政府又无力保护他们,使他们受尽了寄人篱下、任人欺凌的痛苦。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才使得革命得到海外洪门的大力支持。革命派坚持“种族”的革命,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认为清廷统治阶层己经腐朽不堪、中国己经岌岌可危,所以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同时他们也希望利用会党的革命民族主义情结,为革命争取更多的力量。正如唐德刚先生所说:“孙文这个‘驱除鞑虏’的口号是叫对了,因为它主题鲜明。在这个主题之下,把大清帝国之内一切罪恶,都派给鞑虏去承担,打击面缩小,抵抗力也减少。在一般人心目中,一旦鞑虏驱除,中华恢复,则其他一切枝节问题似乎均可迎刃而解。这一响当当的口号,在那时真是既可服人之口,又可服人之心。”①唐德刚:《晚清七十年》(五),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134页。“所以从实力上说,孙中山比起洪秀全来,相差不知几万里了,而偌大的清帝国不亡于洪、杨,却被孙文的几个口号叫垮了,何哉?主题使然也。”②唐德刚:《晚清七十年》(五),第133页。

为了让海外洪门支持“驱除鞑虏”这一主题,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如温雄飞、陶成章、冯自由首先在天地会创立于何时的问题上大做文章,把海外洪门的开山鼻祖说成是反满功臣,只不过是两百多年过去,他的后代们忘记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已。无论是在南洋还是美洲,孙中山面对洪门会员演讲时都不忘提醒听众“洪门为中国提倡排满革命之元祖”。在越南,洪门势力比较大,1905年秋孙中山到越南西贡、堤岸两次召集知名华侨及洪门会党的头领人物,向他们宣传洪门的宗旨在反清复明,声明革命就是要推翻清朝,希望洪门兄弟同心同德,支持革命。他说:“洪门本来就是反清廷的明朝遗老组织起来的,今天应当恢复原来反清宗旨,为反清建立民国事业作出贡献。经过革命党人孙中山的多次宣传教育,西贡、堤岸两地的20多个洪门堂口联成一气,成为同盟会在西贡、堤岸进行革命活动的外围组织。在美洲,1904年,孙中山在为致公堂重订新章时再次提出洪门的革命历史,《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说:“原夫致公堂之设,由来已久。本爱国保种之心,立兴汉复仇之志,联盟结义,声应气求,民族主义赖之而昌,秘密社会因之日盛。早已遍布于十八省与及五洲各国,凡华人所到之地,莫不有之,而尤以美国为隆盛。盖居于自由平等之域,共和民政之邦,结会联盟,皆无所禁,此洪门之发达固其宜矣。”③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114-115页。

革命派动员海外洪门的第二件事就是向他们宣传清政府的腐败无能。19世纪末,国势日衰的晚清政府为了得到华侨的支持,先后派大员到欧美、南洋各地宣慰华侨,这给革命派的动员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为了消除清朝官员的影响,革命党人把揭露清政府的恶行当成革命动员工作的重心之一。他们动员华侨说,我们大家抛妻别子、背井离乡到他乡异域谋生,经受种种困苦、苛责与侮辱,这些都是因为清政府不让我们在家乡过好日子造成的。如今,我们既无国家保护,更要受人苛待,只有实行革命,废灭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民族的国家,我们才有希望。清政府现在虽然对华侨采取拉拢政策,他们只不过是想利用华侨而已。因此,“我们一定要在非满族的中国人中间发扬民族主义精神,这是我毕生的职责。这种精神一经唤起,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们的力量奋起并将永远推翻满清王朝。”④《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7页。

十数年的革命动员虽然让海外洪门会员接受了革命的概念,但要他们出钱出力支持革命派的各种活动却不是件容易的事。考虑到许多华侨出洋的目的,革命派在筹款过程中一直非常注意给与捐助者利益许诺。

孙中山1894年11月24日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时要求每个入会会员必须交纳“底银”5元、“股银”10元。但同时声明,这不仅仅是大家出钱支持革命,其实也是“股友生财之捷径”,因为兴中会章程规定的回报率甚高,“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真是利莫大焉。这次募款之后,革命党人在此后近10年间都没有举行大的起义活动,加之当时孙中山的哥哥孙德彰的农场经营得不错,孙中山这段时间的革命经费大多数都是从他哥哥那里拿的,所以募款行动甚少。而当孙中山伦敦蒙难返回日本之后,他又决定大干一场,起义经费的募集立刻成为革命党人的首要任务。

1905年7月,孙中山返日本后,便开始劝募工作。雄心勃勃的他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募款的艰难,初订计划准备筹足200万元。孙中山之所以对募集巨款满怀信心,一是因为他认为南洋多富商巨贾,家资数千万者大有人在;二则是他为捐款者设计了丰厚的利益回报。去南洋之前,他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在横滨印制了2000张债券。票面为1000元的债券,实际收款只有250元,债券持有者可由在西贡成立的“广东募债总局”获得担保,待革命成功,以5年为期,连本带利还给1000元,即分五期在每年底以五分之一的本金加利息摊还。当时孙中山对革命充满信心,认为不久即可取得胜利,所以自认为这样的高额回报一定会得到南洋资本家的认同。仔细想想,如果革命能在三年内成功,那回报率可就是每年100%,当今中国被称为暴利行业的房地产业和PE行业也完全不可能达到,当时的南洋还能有做什么比这更赚钱的事呢?难怪孙中山写信给陈楚楠说“此亦觅大利之一道也,望足下图之。”①《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5页。而实际情况也不太坏,因为6年后就成功了,回报率为每年50%,如果那时真有人购买1000张,6年后就成了千万富翁。可是,那时的富商不仅不相信八字没一撇的革命能取得成功,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认为革命党人跟匪徒没什么区别,因此,革命债券的销售业绩不佳就是可以想见的了。孙中山及南洋革命党人先后动员了一年多,竟无甚收获,唯一得到的捐助仍然来自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林受之、吴世荣、邓泽如等几个不图回报的革命党人。

后来,革命党人在劝捐时改变了策略:不仅许诺高额利润,而且同意给捐款者各种利源、商业优先权利、实业优先权,甚至特权。“凡捐资助款者,计期必厚利偿还,从丰报酬;其助饷尤巨者,并于国中开浚各种利源时优给以权利。”②《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46-347页。1908年春,广西云南等地起义在即,可军费无着,为了筹到足够的经费,孙中山要求南洋革命党人在劝募时要跟资本家说清楚:“凡出资助饷者,军政(府)成立之后,一年期内四倍偿还,即万元还四万元也,并给以国内各等路矿商业优先利权,及列为为国立功者,与战士勋劳一体表彰。”同时还表示以后向各地殷商劝募,“皆可以此为则”。“若更有大财力者,愿得他种之特别利权,弟亦有权可以允许订约。”③《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64-366页。不久,云南义师起,筹款之事更急如星火,加上起义前线不断来函催付十万大款,孙中山无计可施,认为“惟此十万大款,将从何得?其能为力者,舍弼翁(即陆佑,其字为弼臣。——引者注),实无其人。”希望邓泽如和黄心持能去劝说当时吉隆坡的首富陆佑。④陆佑约从190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止,承办赌马、烟马、酒马和当马10多年,估计他在这方面至少赚到三四千万元。连同他历年开矿和其他事业的收益,他的财产应该在9000万左右,约合1000万英磅。当时由陆佑管理的大小赌场共有七八十家。陆佑在雪兰莪、淡江还置有广大胶园,许多地方开了店号;仅吉隆坡茨厂街全街的店铺都是他个人所有。邓泽如在参加革命前是陆佑的账房先生,陆佑对他信任有加,黄心持也是陆佑的朋友,因此孙中山希望他们二人能通过私人情谊说动陆佑,故告诫他们“先当动之以大义”,如果不行,那就“动之以大利”。这所谓的大利可不是几倍的回报,而是“云南全省之矿权专利十年也”。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68-369页。陆佑是开矿起家的,对当时云南全省铜矿的价值非常了解,因为云南在清代一直以铜脉丰富而著称。10万元即可换得云南全省矿业10年开采权,这样的回报当是每年数十倍。但陆佑不看好革命的前途,认为革命党人纯粹不务正业,还劝孙中山要先办矿业挣钱,然后再革命,以至于孙中山后来还在越南办了个矿务公司,只是大家忙于革命,没人经营而已。河口之役失败后,同盟会革命党人元气大伤,以后的两年内都没有起义行动。

及至辛亥前夕,革命党人在美洲筹款,高额利润、商业与实业优先权、特权依然是他们募款的法宝。但此时的革命形势与当初在南洋募款时已有天壤之别,革命成功的希望更大,因此债券利息亦曾随之减少。1911年5月,孙中山在芝加哥发起中华实业公司,欲筹资百万元。此公司每股百元,以一万股为限,将来革命成功后,专承办开矿,专利十年。可惜认股者寥寥,公司也无果而终。1911年7月,孙中山与旧金山洪门人士成立美洲洪门筹饷局(又称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对外亦称国民救济局),由洪门内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大佬黄三德、李是男等人负责。孙中山代订了《致公堂筹饷章程》、《革命军筹饷约章》两个文件,广为刊发。其中均规定:“其捐数五元以上者,发给双倍‘中华民国金币’券为执,民国成立之日,作为国宝通用,缴纳课税,兑换实银;捐助十元的,可列名为‘优先国民’,他日革命成功,概免军政府条约之约束,而入国籍;捐资百元者,每一百元记功一次;捐资千元者大功一次,民国成立之日,照为国立功之条例,与军士一体论功行赏;捐资千元者还拥有向民国政府请领一切实业优先利权等等。”⑥《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第一编第十二册,台北:中正书局,1964年,第482页。

从革命债券的发行利息我们就可以看出,革命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革命成功的希望就是债券利息高低的标杆,从最初檀香山的10倍利息,到后来南洋的4倍或3倍利息,再到1911年武昌起义前夕美洲的1倍利息,革命正在一步步走向成功。

综观前文我们可以看出,革命党人在南洋活动近5年,一些洪门会员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支助革命,他们为起义捐款的总额一点也不比美洲洪门轰轰烈烈甚至以洪门楼堂作抵押筹集到的款项少,但南洋洪门从未以组织的形式参加过任何革命活动。不仅如此,南洋洪门大佬居然没有一个愿意为革命出钱出力,虽然19世纪初南洋的洪门势力因为政府的镇压政策而大大削弱,老一辈洪门大佬也相继离世,但像邱天德之子邱汉阳、郑景贵之子郑大平等依然在当地华人社会中居霸主地位。而美洲洪门却恰恰相反,革命初期革命党人进行了艰苦的个人动员,但几无收获,革命后期由洪门大佬出面,以组织的名义向会员筹款,很快就募集到十几万美元。这是南洋洪门与美洲洪门对革命态度的差别之所在,也是美洲洪门在革命历史上的地位广为人知,而南洋洪门对革命的贡献却鲜有提及的主要原因。

毫无疑问,海外洪门对于祖国的感情是复杂的。笼统地讲,他们希望有一个富强的中国,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对晚清官员的笼络、保皇会的拉拢及革命派的贴近等都来者不拒的主要原因。而从细处看,每个华侨都有自己对于“祖国”二字的不同体验。对于生活在社会上层的华侨来说,因为生活的优越,他们或者对祖国的概念模糊,或者希望挤入中国的上流社会;而对于惯受歧视的底层华侨来说,民族主义情感是蕴藏在心底的一座火山,一旦时机来临,必然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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