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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学观照下的译者道德

2011-04-13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阐释学伽达默尔目的论

尚 宏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8)

阐释学观照下的译者道德

尚 宏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8)

通过对目的论的辩证评价,使用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系列概念对目的论在译者道德建设方面的缺陷加以分析和批评,指出其危害性并尝试对树立译者道德标准问题给出阐释学的建议: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应带有偏执的、不可否定的目的,而应秉着学术精神和文本进行开放性的阐释学对话。

学术精神;目的论;伽达默尔阐释学;译者道德

一、对目的论的辩证评价

(一)贡献

目的论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理论家是汉斯.J.费尔米尔,基本主张是:“作为总的原则,翻译的方法和策略必须由目标文本的既定目的决定。”另外他还提出了目的论的一般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1]。对于目的论的正面评价是相当丰富的,这从大量出现的用目的论研究各种具体翻译问题的学术论文就可见一斑。目的论创新精神的根本之处在哪里?目的论不同于先前翻译理论之处在于:它从更高、更宏观的全新视角去看待翻译问题,从区分“翻译”和“翻译行为”两个不同概念开始,到提出目的是多种翻译策略可行性的原因,目的论跳出了微观的翻译理论研究视角。

(二)批评与回应

理论界对目的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翻译的定义以及源语文本和目标语文本的关系上。诺德和夏弗纳总结了批评的声音,主要包括目的论只适用于非文学类文本,艾斯和费尔米尔的理论不适合结合起来,目的论忽视了源语文本的语言学特征以及微观层面等。费尔米尔对主要批评作了回应:费尔米尔认为从“行为”本身的严格定义来讲,不带目的性的行为是不存在的,“即便是文学作品的创作也包含了有目的的行为”。此外,费尔米尔强调目的论关注的是翻译行为具有目的性的客观事实,目的本身具有多种的可能性,目的论仅仅是申明译者应意识到某种目的的存在,任何一个特定的目的都是许多可能目的中的一个。这样,他就驳斥了目的论以目标语文本和文化为主导的批评。费尔米尔为自己的辩护基本站得住脚,因为批评大多未从目的论深层挖掘,带有苛求色彩,要么否认目的的普遍性,要么以微观对宏观,就好像要求站在山顶的人看清山脚下一朵花的颜色一样不切实际。然而目的论的确存在缺陷,本文试从伽达默尔阐释学的角度来分析和考察它。

二、伽达默尔阐释学的目的论和译者道德

(一)现代阐释学简介

现代阐释学的奠基人是马丁·海德格尔。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是本体论的,它构成了人存在的一部分,提出了“前理解结构”、“解释学循环”等概念。伽达默尔是海德格尔理论的继承发扬者,他将本体论的阐释学发展为哲学的、辩证的阐释学。伽达默尔的阐释学主要内容包括“视野融合”、“有效历史”等观点,主张语言、历史、存在的相互联系、相互融合,反对根植于主观主义的解剖式分析,反对用僵化的主体—客体模式看问题,反对自康德以来的主观化的美学。阐释学和翻译研究的关系历史久远,翻译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阐释,阐释学的知识同样适用于翻译理论的研究。

(二)伽达默尔阐释学的目的论批评

1.目的与偏见

被目的论赋予重要地位的“目的”可从阐释学的“偏见”概念进一步理解。自启蒙运动以来,“偏见”被赋予负面的含义,其实伽达默尔认为“偏见”只是指“在所有决定一种形势的因素被检验之前所形成的判断”,“偏见”并不一定等于错误的判断[2]。理论界试图把偏见排除出理解之外的主张是多见的,尤其在文学阐释中,许多人认为现实的标准是无权应用在文学作品的理解中的。然而,对阐释学来说,这样的观点是对真实历史性的错误理解,是对理解具有历史性的否认。伽达默尔指出:“远远不是个人的判断,而是个人的偏见构成了他个人存在的历史实在。”[2]这种观点反对了启蒙运动偏执的理性理解,呼吁对传统和权威的正确认识,并告诉我们实际上没有不带偏见的理解,因此也没有所谓绝对正确的理解。这是因为理解总是和现实相关,理解是不可能僵死固定的,任何理解者与作品的互动过程都不可能跳脱时空的范畴,都不可能脱离理解者自己经验和兴趣的视野。翻译任务中包含的目的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偏见,是在决定翻译成果的诸多因素(如源语文本、文化、目标语文化等)被检验前就确定的判断,不论翻译者本身的目的,或是翻译委托人所指派的目的,甚至是被译者“调节修改”了的目的,都将构成最终执行翻译任务的译者在翻译阐释中个人视野的组成部分。目的论关于翻译行为具有目的性的思想是具有合理性的,文本的意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不是文本的僵死的客观属性,译者在翻译文本的过程中总是以自己历史性的视野去审视文本,意义总是为了人而存在。那种认为译者可以完全“中立”地重构原文的想法是幼稚的,事实上,哪怕没有任何委托人的“单纯”的译者从着手翻译某个文本开始,就有了目的论的色彩,因为他一定有这样那样的原因走向这个文本而不是其他。

2.目的论和译者道德

目的论在阐释学的视角里也存在着相当的局限性,这主要从译者道德的层面来看。费尔米尔也意识到了目的论和译者道德的关系。他指出,“现在的翻译行为理论对于译者的任务有了更宽广的概念,包括了道德的问题和译者的责任”,“目的论包含并扩大了译者的责任,因为他的翻译必须具有完成特定目标的功能。这种责任事实上存在于此理论的核心:我们所讨论的其实就是译者的道德”[3]。不言而喻,目的论相比以往各种翻译理论,都赋予译者极大的自由。目的论为译者的翻译策略打开了由目的决定的无限多可能性,而是否忠实于原文不再是衡量翻译成功与否的标准。在翻译的过程中结果为方法开释,完成特定的目标成了译者的第一要务,方法则是为目的而服务的。对于目的论,译者道德或责任的衡量标准不再是传统的“忠实”、“通顺”、“对等”等,而是被锁定在“满足”之上。所谓满足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由遵守目的而形成的源语文本与目标语文本的关系。也就是说目的论的译者道德标准是围绕着翻译任务是否充分满足特定的目标而建构的。这样的译者道德标准从阐释学的角度来看是具有危害性的。

3.偏见的合理性问题

虽然阐释学承认偏见并把偏见看做阐释过程中的客观存在,认为不带有预先假设的理解是不存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阐释学承认偏见的任意性,相反,伽达默尔认为:“偏见合理性的基础是什么?作为批判理性不可否认的任务,是什么区别合理的偏见和其他无数的偏见乃是真正的历史阐释学的根本认识论问题。”[2]目的论最大的缺陷在于其赋予每种目的以合理性,有什么样的翻译目的就相应地使用什么样的翻译策略,不但带着偏见去翻译,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偏见必须体现在翻译的结果中,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充分的满足,翻译行为就被视为是不成功的。这样的观点忽视了对各种不同目的合理性的考察,显而易见地把传递“传统”的源语文本甚至目标语文本都当做了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文本被当做了没有“话语力量”的僵死客体,主观性在目的论的道德观里可以被无限张扬,目的论翻译行为里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带有“操控性”,而这些都是阐释学反对的。伽达默尔认为阐释者不应仅仅带着自己掌握的前理解走向文本,而应该“仔细检查前理解的合理性(即根源和有效性)”[2]。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偏见和目的都能产生意义,并不是所有的期望都能引发真实的阐释学经验。

4.开放性对话——创造性否定——视野融合——真实的阐释学经验

伽达默尔对于经验的理解是建立在黑格尔对经验的辩证认识基础之上的。根据黑格尔的概念,伽达默尔认为,“经验具有意识反向的结构,因此它是一种辩证的运动”[2],也就是说,阐释学的经验不是那种可以无穷重复的“科学”知识,而是一种类似于“智慧”的非客体化的经验,是属于“人的历史特性”的那种经验。这种经验具有“否定”的特征。按照伽达默尔的说法,“任何值得被称为经验的经验都是对期望的挫败”[2],创造性的否定具有教导和改造的作用,这乃是阐释学经验的核心。这种定义暗示了获得真实经验所必须具备的“开放性”,获得新的经验的开放性。人要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所有的前理解、所有的计划目的都不是绝对确定的,在真正的经验过程中,人的欲望所带来的教条和武断必将碰壁,真实经验的真正后果乃是我们认识到什么是不可摧毁的。

伽达默尔对于经验内涵的批判为从历史效果意识的视角看待理解的问题扫清了道路,而我们对于译者究竟要带给读者什么以及翻译的道德所在的认识也将逐渐清晰。伽达默尔在理解问题上所担忧的是自启蒙运动以来对传统和权威(通过文本和艺术作品等传递)的偏颇态度,比如科学主义的主体—客体的分析模式和文学新批评主义对文本所抱有的主观主义的态度。阐释学认为我们所经验的其实就是传统。当然,传统并不会直接教导我们或是主导我们,而是通过语言。伽达默尔在这个问题上使用了“我—你”的对话关系来说明理解过程中阐释者和传统(本文)的关系,而这样的模式克服了把文本看做是被解剖的僵死客体的误区。在伽达默尔看来,这样的关系有三个层次,而最高的层次就是“以历史效果意识为特征的对传统的开放性”[2],这种开放性即是愿意去倾听,而不是试图去控制,试图从“我”去投射意义。真正的历史意识不把现在当做真理的制高点,而是愿意倾听作品中真理的召唤。阐释学的经验不是更好地理解我们视野内已经懂得的东西,而是得到不同的理解,甚至是认识到我们过去的错误理解。

在阐释学的对话中,“问题—答案”的辩证是开启宝库的钥匙,伽达默尔认为这种结构以及对话正是阐释学现象的“重心之处”。然而,与人的对话不同,文本并不会以“你”的方式对我们说话。阐释者因此必须通过提问的方式。这种提问同样应以创造性否定为特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使我们获得阐释学的真实经验,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让我们立足传统并获得崭新的理解。这里我们回到前面对“偏见”认识的理论准备,任何提问都不可能没有自己期待的视野,关键是不能被看做是绝对和不能改变的。我们需要的是辩证的提问,文本本身也有质询阐释者的权利,阐释者自身的视野也必须接受检验。这既不是阐释者视野的完全否定,也不是阐释者视野的绝对化,这就是伽达默尔的“视野融合”。而这种融合是创造性的融合,它调停了文本和阐释者的对立。真实辩证的提问具有苏格拉底式对话的“开放性”。伽达默尔也指出用对话的模式研究文本阐释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具有对某个“主题”的关注。在这种对话的背后是如此坦荡和具有开放的求知精神,为了从主题中得到指导,没有任何风险是不能尝试的,没有任何思想是不能被检验的。真正的阐释学的理解不再是我们压倒他者去证实自己的观点,而是我们“被改造进入一种融合的关系,在其中我们不再是原来的我们了”[2]。

反过来再看目的论的基本观点,在目的论关于目标的理解中,我们很难看到“创造性否定”的因子,即便目的论提到了在必要的时候,译者可以和客户协商修改目的,但这最终确定的目的也是不可撼动的,因为它变成了衡量翻译成功与否的标杆,被供奉了起来。这种“保守性”在合适的土壤里会演化成译者(或是包括委托人等的整个翻译群体)的霸权,这种霸权既是对源语文本的霸权,同时也是对读者的霸权。这是因为依赖翻译作品的读者要么无法接触到源语文本,要么不懂源语语言,具有天然的弱势地位。虽然我们知道翻译是不可能不带有译者烙印的,但是负责任的译者应该尽力把源语文本中“不可被摧毁的东西”传递给读者。然而,译者如果为了个人一定要实现的目的不去真诚地和源语文本对话,对历史的经验不采取真诚开放的态度,自然不能获得理解的视野融合。而那些源语文本的宝贵财富就难免会受到程度不一的损失,而这些来自源语文本的宝贵财富恰恰是读者成长所需要的。此外,这还没有考虑到译者本身的语言基本功素质,这实际也是组成译者本身视野的一个部分。如果说偏执的目的让译者变得盲目,那么加上糟糕的语言基本功,其盲点更会不断扩大。

在某英语学习论坛,老鹰乐队代表作《加州旅店》中的一段歌词被整个翻译成了古汉语诗歌的形式,如:“衣香鬓影佳人意,玉郎终始为君来,放歌纵舞前廊院,香汗淋漓未尽欢,纵使笙歌能醉月,情未忘我怎忘情?”从这一段翻译我们可以看出展示翻译者古汉语造诣成了译者偏执的目的,最终导致了这样一种极度归化的翻译产品,而且由于译者语言基本功的原因,译作本身也并没有准确反映歌词原意,过于浓重的汉语古诗词意象较严重地损害了源语歌词所展示的“加州旅店”丰富的画面感,妨碍了读者对异国文化的了解以及对歌词思想内涵的理解。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译者的这种翻译在该论坛却赢得了一片褒扬之声,而正是我们需要引申出对译者道德问题加以补充的地方。从阐释学的角度我们知道,人的成长是和苦痛相伴相随的,人每一次获得新的经验都伴随着“否定”和“幻灭”的痛苦,这就是人的成长。译者作为文化和文明的传播者,不能够扮演“取悦者”的角色。译者,尤其是文学作品的译者所关注的应该是读者的“阐释学成长”,或者,更本质地说乃是译者自己的“阐释学成长”,因为这一切的基础都是译者本身在理解过程中的那种“开放性”的阐释学求知精神。

然而,我们往往被自己偏执的目的迷蒙了眼睛,从普通的业余翻译者到翻译名家。例如,许渊冲先生的“竞赛论”就打着较深的偏执目的的烙印,应用在翻译实践中具有危害性。“竞赛论”认为,翻译“需要展开竞赛,发挥译语优势,扭转劣势,争取均势”[4]。“竞赛”本身从目的论来看是一种翻译的目的,如果抱有这种偏执的目的去理解源语就难以获得阐释学意义的视野融合,“压倒别人”的心态恰恰是阐释学“开放性”的对立面,虽然“竞赛论”以阐释者处于劣势(阐释者是否具有这样一种劣势本身值得怀疑)为出发点,但在实际翻译过程中真正被冷遇的却是源语文本,源语文本的话语力量被忽视,辩证的阐释学对话变成了一方压倒一方的竞赛,“竞赛论”指导下的翻译阐释似乎成了个人英雄主义的舞台,这样的翻译阐释对译者本身无益,也更将伤害读者的权益,损害读者的成长。

三、结语

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对于翻译理论研究来说是一座宝库,从“为传统的正名”到“视野融合”的概念,我们对译者和文本的关系有了崭新的阐释学认识。目的论打开了我们的视野,为多种可能性的理解提供理论支持,这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因为它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理解的历史性。然而,目的论并没有完成其理论内涵所要求的对于译者道德标准的建构,而是导向错误的一头。但是阐释学在这一点对译者的提醒是明确的,译者不必再为译作留有自己的痕迹而懊恼,因为任何真正的阐释都是文本和译者两个世界的创造性融合,译作读者所面对的只是译者和作品的阐释学交集,相反,阐释学提醒译者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自己与文本的真诚和辩证的开放性对话。从提高自己的语言基本功做起,摒弃一切偏执的不能被否定的偏见和目的,发掘可以和作品分享的新鲜的阐释学体验并把这宝贵经验传递给读者,这才是一个闪耀着学术精神的翻译工作者的操守所在。

[1]Baker,Mona.Routledge Encyclopedina of Translation Studies[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I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Gadamer,Hans-Georg.Truth and Method[M].New York:The Continuum,2000.

[3]Vermeer,Hans J.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M].London:Routledge,2000.

[4]许均.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G11

A

1007-905X(2011)03-0182-03

2011-02-10

2009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9BYY003)

尚宏(1970— ),女,河南郑州人,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译审,主要研究方向:语言学与翻译理论。

责任编辑 宋淑芳

(E-mail:hnskss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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