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B与IASB公允价值计量趋同研究
2011-04-13范文红
范文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
FASB与IASB公允价值计量趋同研究
范文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
从IASB与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趋同现状入手,分析公允价值计量发展趋势、双方趋同过程以及理论现实,认为双方有着趋同的基础,前期体现为IASB向FASB学习的单向趋同,后期才体现双方的互动。最后,在借鉴趋同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制定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设想。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趋同;经济后果
巨大利益驱使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积极合作。2002年,双方共同发布“诺沃克协议”(Norwalk Agreement),同意就财务报告问题寻求共同解决方案。2006年2月,IASB与FASB联合发布了一份理解备忘录,确定了双方2006—2008年趋同的路线图,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趋同计划。IASB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文通过对双方“公允价值计量”趋同研究,为我国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提供借鉴。
一、公允价值计量趋同现状
(一)公允价值计量发展趋势
公允价值计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发展呈如下趋势。
1.处理程序:由表外披露到表内确认
早期的公允价值会计运用主要采取表外披露的方式,这体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会计准则中。直到1998年6月FASB发布的FAS33《衍生工具和套期会计处理》,改变了以往只要求进行表外披露的做法,开启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先河,随后的准则沿袭该做法,强化表内确认,兼顾表外披露。
2.范围拓展:从金融工具向其他项目
公允价值会计从金融领域向长期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等领域扩展。公允价值会计并没有仅在金融领域止步。国际上公允价值会计运用领域日益广泛,比如FASB将该计量模式向长期资产和负债等领域扩展,其中退休后福利会计处理(SFAS106)、债权人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SFAS114)和长期资产减值(SFAS121)会计处理分别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IASB(IASC)是公允价值应用的积极推动力量,其运用公允价值会计的项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工具,另一类非金融工具。就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运用来看,各组织基本一致。差异比较的大是在非金融工具项目的运用上,表现在IASB将公允价值会计扩展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投资性房地产”以及“生物资产”等,比美国GAAP应用范围宽泛[1]。
3.计量延伸:从初始计量向后续计量延伸
20世纪90年代以前,公允价值会计主要应用于一些无法获得历史成本记录的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初始计量,主要是一些非金融项目,如接受捐赠的资产。自20世纪90年代后,公允价值会计广泛运用于金融项目,不仅要求在初始计量中,而且要求在后续计量中运用公允价值。此后,这种做法还延伸到那些历史成本严重背离市场价值的非金融项目。其他涉及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也都表现出在后续计量中使用公允价值的趋势。
4.获取方法:逐步统一
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公允价值会计的核心,也是争议最多的。自公允价值会计形成以来,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在探索其合理的确定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认为:在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报价通常是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如果金融工具市场不够活跃,则需对公开标价做出调整,以获得可以可靠计量的公允价值。在其他情况或不能获得标价的情况下,估价技术可用于确定公允价值。在金融市场中已经开发的技术包括: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二)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趋同过程
1.FASB的制定过程
2000年2月FASB发布的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其从概念框架的层次把公允价值作为主要的计量基础,为《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研究提供理论依据。2004年6月23日,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之后根据金融机构及专业机构的评论函进行部分修订,终于在2006年9月15日发布FAS157《公允价值计量》。
随后面对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先后发布针对FAS157的4号工作人员立场公告(FASB Staff Position),调整了公允价值计量使用范围,对非金融资产和负债项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生效日期予以递延,特别是明确了市场不活跃时公允价值的应用问题。这些立场公告构成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南。
2.IASB的制定过程
2005年9月,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列入其工作议程。随后于2005年11月、12月和2006年2月、5月、6月、9月等六次理事会会议讨论项目各方面相关问题。其间,2005年11月,发布《财务会计计量基础——初始计量》讨论稿,其重要结论是“初始计量的首选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当公允价值估计不可靠时,选择公允价值的最佳替代计量基础”,这是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前期准备。2006年11月30日,IASB将其对FAS157主要研究结论与FAS157一同发布,作为《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讨论稿。后来,针对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凸显的问题,适度放宽了对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规定,完善金融工具的披露,尤其是考虑当前非活跃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吸收了FAS157的1—4号工作人员立场公告,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三)理论趋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框架
FAS157及IASB《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框架基本一致,包括公允价值定义、估价前提、估价技术、公允价值层次和披露等内容。通过对其主要理论依据进行分析,我们能够洞悉公允价值计量发展趋势,寻找完善途径。
1.公允价值概念:时态观
(1)计量日观
从 FAS87(1985)中“ 当 前 交 易(current sale/transaction)”到FAS157(2006)“计量日(measurement date)”,甚至IASC的金融工具联合工作组(JWG)《金融工具和类似项目:准则草案和结论基础》(2000)用到的“计量日”,都强调公允价值的时点概念。应该说“计量日”比“当前交易”更准确,如果以“当前交易”为依据,就具有模糊性,而“计量日”无论是初始计量还是后续计量,都意指计量当天,具有明确的时点。
(2)脱手价观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公允价值会计选择“价格”作为其直观计量形式。就交易双方来说,价格有两种表现形式:投入价(entry price)与脱手价(exit price)。Barth、Landsman(1995)指出,只有在完美和完全市场(peffect and complete market)环境下公允价值才能被准确定义,而在现实经济环境中准则制定者需要在投入价、脱手价和使用价值之间做出选择。从“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为转让某项负债将支付的价格”的表述可以看出,FAS157采用了脱手价[2]。IASB的《征求意见》稿亦接受此目标。
(3)市场参与者观
用“市场参与者”作为描述交易性质的基本术语,替代公允价值定义中“熟悉情况、非关联的自愿各方”,并以其作为实现脱手价格目标的必要条件,形成对公允价值逻辑严谨定义的基础,同时,也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市场参与者观是指公允价值计量应依据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各种假设,资产的计量要以市场参与者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负债的计量要考虑“违约风险”问题,这符合“经济人”的假设,力求立足“市场信息”的评价确保计量结果的客观性与可比性。
2.公允价值计量:级次理论
公允价值级次主要是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问题的。2003年FASB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议程,对“公允价值级次”展开进一步研究:《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级次”,工作稿形成“五级次”,修订的工作稿又恢复“三级次”,并建议将披露规定与级次划分结合,最终在正式准则中形成兼顾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三级次理论[3]。级次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参数,一般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分可观察和不可观察两类。定价技术所依据的参数按优先次序划分为三级:一级参数是计量日主体准入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二级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的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参数,三级参数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
3.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处理:分离与结合
(1)区分确认与披露
会计的确认和披露遵循条件的严格程度有差异,一般来说,确认的条件更严格。据此,葛家澍(2009)提出根据计量属性的性质,决定会计信息是确认还是披露,认为凡是初始确认后无须后续确认的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在财务报表内确认比较恰当,对公允价值则只肯定其计量,不赞成表内确认,认为公允价值信息等都以在表外的“财务报告”中披露更为恰当。该观点对指导公允价值信息处理具有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可靠性很差的公允价值。
(2)计量与披露的结合
就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的结合来说,FAS157的披露规定最具特色:一是将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划分为经常性和非经常性两类;经常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在所有期间都进行计量操作(如对交易证券),它们影响大,要重点披露;不经常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在特定情况下才进行计量操作(如减值资产),它们影响小,仅披露计量原因及所属级次。二是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相结合。定量披露在所有期间都要以表格形式列报,清晰明了;定性披露主要针对估值技术,要在年报中描述计量所用估值技术,因为它们可能影响计量结果,如有变更还需阐明其原因。
二、趋同评述:基础与过程
(一)趋同基础:技术与利益
从技术层面讲,双方准则制定思路相似。首先,双方的概念框架相似;其次,有人将IFRS视为“原则导向”,而将GAAP视为“规则导向”,但是,“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虽然一般而言,FASB比IASB提供更为详尽的会计原则应用指南,但是IFRS和GAAP都既包括原则也包括规则,视具体情况而定何者比重更高。在所有的重大技术项目上IASB和FASB都紧密合作。IASB和FASB的准则制定思路相似。
(二)趋同前期:学习
由上述过程可知,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上起步晚,将其列入与FASB“趋同路线图”计划时,FASB已基本完成了该准则的制定工作[4],所以在前期制定中,IASB基本上是向FASB学习。2005年11月,IASB举行会议专门学习FASB《公允价值计量》工作稿,并请其该项目经理Linda Macdonald做讲解;其后IASB密切关注FASB“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动态,注重研究其主要理论和方法对IFRSs的适用性,就是发布的讨论稿也包括FAS157。以FASB该项目研究为基础,IASB起点比较高。但是,由于FAS157面对的是美国的单一环境,经济发达、市场完善[4],这就要求IASB根据准则实施环境的差异进行创新。
(三)趋同后期:互动
由于会计的“经济后果”特性,在金融危机引发公允价值计量之争的背景下,IASB与FASB加强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互动。2009年3月17日,FASB发布FSP157-4《确定市场是否活跃和交易是否为抛售》和FAS115-2和FAS124-2《非暂时性减值的确认和列报》两项工作人员立场公告的征求意见稿后,IASB根据双方约定发布《观点征求函》表明了其不同的立场,并指出这两份征求意见稿将可能影响双方的趋同,这对FASB形成一定的压力。最终FASB对征求意见稿做出重大修订,特别是对FAS157的FSP4的修订,最终被IASB纳入《征求意见稿》。
三、对制定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启示
(一)制定依据
2006年2月我国发布《企业会计准则》(2006),亮点之一是将公允价值列为基本计量属性并在具体准则中应用[5]。但是,要求直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中,仅《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提供了比较详细的、与FAS157类似的“公允价值级次”计量指南,但级次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前者将销售协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首选,而后者将活跃市场报价作为首选[3]。这表明我国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规定不统一,在准则执行中,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这势必影响报表的可比性。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s实质性趋同,要保持持续趋同,就要跟踪I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动态,及早着手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定义和计量指南。
(二)准则构想
1.公允价值定义
公允价值定义决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和方向[4],是“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制定的关键。目前国际最新动态的公允价值定义将脱手价确定为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使公允价值内涵和外延明确化,有利于实务操作,我们可以借鉴。《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明确规定了使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时,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这与脱手价的内涵一致。
2.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计量是财务会计的核心,公允价值运用中争议最多的也是计量方法。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适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多数不存在活跃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是少数,而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可靠确定公允价值很困难。我们应根据资产或负债特性及其基础数据的可靠程度,划分参数的层级,根据参数的层级确定公允价值的可靠程度,同时提供关于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标准及应用指南。
3.计量与披露结合的披露规范
对于按照以非市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准则中应当强化披露要求,特别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管理层的假设、是否引入了外部评估师的估价,以及如果某些重要变量发生与原来假设不同的变化,可能会引起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发生何种变化的敏感性分析等方面的信息。遵循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依据所用参数划分的可靠程度不同的级次原则,级次高(一级)的计量披露的内容少,级次低(三级)的计量披露的内容多,目的是通过增加披露的方式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存在的可靠性差缺陷。
4.公允价值信息的鉴证
我们应发挥中介的作用,一方面注重与评估界的合作,独立资产评估机构不受主体利益取向的影响,其评估结果与真实公允价值的差异一般是由技术误差造成的。因此,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由于运用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验证性比较差,需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对公允价值信息的鉴证,尤其要做好公允价值信息生成程序的内部控制审核,保证公允价值信息“公允性”。同时我们要意识到,对于外部审计、评级机构及监管机构来说,证实通过模型获得的公允价值是否可靠将极其富有挑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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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5X(2011)03-0136-03
2011-01-20
范文红(1972— ),女,河南焦作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姚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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