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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国 维 境 界 理 论 再 探

2011-04-12谢虹光霍慧玲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王国维境界意境

□谢虹光,霍慧玲

( 1.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3;2.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7)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和《宋元戏曲考》以及其它相关著述中,提出了著名的境界理论。这一理论以中国传统的儒、道哲学思想为基石,融汇西方艺术理论精华,将传统的情景说演绎到极致,开创了现代诗词美学的崭新天地,具有可持续性研究的里程碑意义。

一、王国维境界论的主要内容

王国维诗词研究的核心是境界(亦称为“意境”)。他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他又说:“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为此,他构建了境界说的理论体系,并且从不同的视角来反复构建和完善这一理论体系。

王国维首先阐明了境界的本质特征,即:真实、自然、深刻和空灵。所谓真实,是指人们通过诗词表现出来的真实景物和真实的思想感情。因此他说:“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真实与否,是王国维判定是否有境界的基本标准。他认为其具体表现是:“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元代戏曲史·元剧之文章》)王国维的真实论,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完美融合,是描摹生活与虚构生活的集中统一。

所谓自然,是指作者在真纯的基础之上,无世俗功利目的的描摹与写意状态;王国维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他又说:“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红楼梦评论》);“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笔写情”,“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王国维始终坚持着惟其自然,才是真实;而惟其真实真诚,才能做到自然表达的文艺批评观。

所谓深刻,是指见识独到,非常人能悟得的情趣、理趣等等;它是与真纯相互联系、互为表里的。因此王国维说:大家之作“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百不失一。”诗词创作不仅仅要“其志清峻”,更须“其旨遥深”,方可见出境界。这里所说的深刻,又是与空灵、新颖相互联系的。

其境界理论对于空灵的要求是,作者深刻的思想与独特的情致,应当通过“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影,镜中之象”的艺术形式来加以自然显扬;必须表现为“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意境;从而实现“言外之味,弦外之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完美境界和艺术的独创性。

在规定了上述真实、自然、深刻和空灵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王国维依据历代文论中关于情与景的论述,经过仔细地梳理,阐明了境界说的主体内容。他说:“文学中有二原质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故前者客观的,后者主观的也”。(《文学小言》)他又说:“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不仅充分肯定了文学意境和境界的必要性;而且强调了文艺的最高境界,乃在情感与景物的高度集中统一。王国维所说景与情的表达,必须首先具有真实、自然、深刻和空灵的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他继承发扬了传统情境说的理念,批判地再造出崭新的境界理论。他认为:“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古诗词之佳者无不如是,元曲亦然。”(《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王国维概括道:“元南戏之佳处,亦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申言之,则亦不过一言,曰:有意境而已矣”(《宋元戏曲史·元南戏之文章》)。于此可见,王国维所谓的境界说,其本质特征是真实、自然、深刻和空灵;其主体内容则为情与景、意与境的自然浑成。所以“自然”与“意境”难解难分:概其要略是为“自然”;具体引申之则为“意境”。

王国维借鉴金圣叹小说创作论中“因文生事”与“以文运事”的概念,认为境界的创制方法亦有两种:即“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就在对立统一中阐明了浪漫与现实、虚构与实况之间的差别及其密切联系。

王国维揭示出境界的最佳处在于:一字精确,境界全出;关键一字,力若千钧。他说:“‘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这一描述,形象地说明了传统诗画论中,有关画龙点睛与诗眼、文眼的基本概念;从另一新颖的角度讲清了所谓境界,即情景交融的诗词意境;而所谓诗眼、词眼,即作者内情与外物的高度融汇点,亦即境界的制高点。他还进一步论述说:“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这就为融情于景、借景抒情等传统论述加注了最全面而辩证的合理诠释。非常明显,这是其境界说的又一大创新点。

王国维以“隔与不隔说”补充说明了他的境界理论。他说诗词“妙处唯在不隔。”“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旨在强调:唯真切自然、意蕴深刻而灵动;婉若面前而旨在言外者,是为真境界。以此反对那种“为赋新诗强说愁”的轻浮,以及“隔雾看花”的游诗卖弄。王国维对于传统意境说的重要贡献还在于:他认为对艺术境界的追求不仅仅必然是痛苦的和寂寞的,而且是有阶段性、有层次的;同时又是不易达到其极致的进取过程。他把对人生、事业以及诗词创作最高境界的追求,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孤独寂寞中入门探求;苦思冥想中励志坚守;柳暗花明中融会贯通。他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样的描述充分汲取了传统文论的合理内核,将作人作事业与诗词创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于相互照应之间,说明了真实而崇高的境界,乃在人生和自我心性的痛苦修炼与不断完善的实践过程之中;常人虽难企及,但不断修炼即可取得相对的正果。所以,王国维又进一步补充说:对于上述三个阶段,“未有不阅第一第二阶级,而能遽跻第三阶级者。文学亦然,此有文学上之天才者,所以又需莫大之修养也。”“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文学小言》)从先秦至当代,对道德与文章、人品与诗品、人格与词格等重大问题,除王国维之外,还没有谁能够作如此精辟而富于艺术感染力的描述。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

二、王国维“境界”说的基本类型

王国维将境界划分为 “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两者区别是:“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各自的美学特征为前者“宏壮”后者“优美”。

(一)王国维的“有我之境”说

王国维以北宋欧阳修词《蝶恋花》(或云冯延巳《鹊踏枝》)和秦观词《踏莎行》为例说:“‘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有我之境,首先体现为我的形象鲜明;富含对生存环境的对立、不满与矛盾冲突。这就具有 “宏壮”或曰“壮美”的美学特征。

正如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所说:“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王国维还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一文中说:“由一对象之形式,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大不利于吾人,而又觉其非人力所能抗,于是吾人保存自己之本能,遂超越乎利害之观念,外而达观其对象之形式,如自然中之高山、大川、烈风、雷雨,艺术中伟大之宫室、悲惨之雕刻像、历史画、戏曲小说等皆是也。”因而进一步指出:“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什么是“于由动之静时”呢?即作者在与自然、人生的诸多矛盾冲突中无力加以解决,情感压抑之时只好静观默想,求索于自身自性。在这种状态下便创作出诗词的有我之境。有我之境,是指“主观诗”,即作者反映了政治、历史、自然的剧烈变动在心中引发的矛盾冲突,是一种与客观存在不和谐的产物。作为其鲜明特征的“宏壮”,往往是与悲剧或悲愤的情绪相联系的。诸如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等等,均可视为有我之境。因而王国维肯定地说:“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

王国维有我之境的思想基础是接受中国老庄哲学与西方康德、叔本华哲学的影响。认为:“人之大患,在我有身。”“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红楼梦评论》)凡有现实功利目的和人生欲求的人,将其矛盾与不平艺术地反映在诗中,即成为“有我之境”。

(二)王国维的“无我之境”说

王国维认为境界的两大类型中,相对完美的是“无我之境”。原因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他引用东晋陶渊明诗《饮酒》(之五)和金代元好问诗《颖亭留别》为例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烟淡淡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无我之境有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是物我平等,物我合一,同化自然;其次是平心静气,无欲无求,真正进入纯然审美状态。

王国维的“无我之境”是与“优美”相对应的审美概念。凡具有优美特征的诗词,即属“无我之境”。所谓优美的艺术特征即:“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红楼梦评论》)他还说:“优美之形式,使人心和平”(《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对于“无我之境”的确切定义即:一方面,创作者对于其所表现的客观事物,坚持平等的视角;与之和谐相处,不傲视也不俯就;其极致是实现物我两忘。另一方面,创作者必须保持一种静穆平和的态度,无欲不争;善于客观地观察与表现外物,善于虚静审美、创造和谐;其极致在于顿悟与意会。

王国维的审美极致和诗词创作极致,导源于老庄哲学中天人合一,物我和谐,法则于天,最终趋近于物我两忘的理想艺术境界。他认为,只有在这种境界下创作的作品,才是真正“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具有概观天地,笼罩万物而与其同化的永久魅力。诸如李白“相看两不厌,只有静亭山”(《独坐静亭山》);柳宗元“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渔翁》)等诗作,可算是“无我之境”了。

(三)王国维境界论中“有我”与“无我”的辩证关系

王国维认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区别在或“宏壮”或“优美”。原因在于:前者由于欲念难偿,痛苦愤懑难却,所以作品中功利的“我”时时出现,主观情绪非常显扬,因此显现“宏壮”与激切的画面情景。而后者得益于物我利害两忘,无争无欲,虚静以观,身心愉悦,因而作品就会静谧恬淡,纯然天籁之音,是为自然美。我们可以看出王国维明显偏好后者,而又绝不否定前者。它们二者都是有境界的作品。王国维强调说:“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观也。出于观我者,意余于境。而出于观物者,境多于意。然非物无以见我,而观我之时,又自有我在。故二者常互相错综,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废也。(《人间词话附录》)。 “有我”与“无我”,是同属于艺术境界中相互对立而又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王国维认为:“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因此,在文学史上,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陶渊明,也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去”的李白,也有“相看两不厌,只有静亭山”的李白;有“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的辛弃疾,亦有“一枝风露湿,花重入疏櫺”的辛弃疾。他们的诗词都有境界,而境界与境界不同;他们的作品都气骨意趣非凡,但有我无我各异。文学史证明,大手笔们无论怎样做诗,都会使人观赏到或崇高、或雅致的宇宙人生万物,启迪人心去和谐于自然万物与社会人类,净化灵魂而免除于无谓争斗和算计;其中所蕴涵的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本质都是一致的。而这正是王国维境界论的真实主旨和最高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国维.王国维文学论著三种[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1.

[2]王国维.静庵文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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