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村 学 前 教 育 现 状 与 对 策 研 究
2011-04-12□张蓉
□张 蓉
(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7)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学前教育却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尤其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还基本停留在空白或粗放型阶段。主要表现在:
一、入园普及率低
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教育中普及率最低的阶段,有研究数据显示,全国近6000万3—6岁的儿童,只有2179万人入园就读,入园率仅为36.3%,而入园空白则多来自于农村的适龄儿童。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持续重视支持,这一现象在逐步改变,但这是一个持续发展,彻底改变现状还需一个过程。
二、管理水平低,办学条件差
由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财政拨款,因此农村基层领导把农村学前教育放在次要的位置,没有明确目标,忽视幼教事业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同时也很少安排专门的幼教经费,幼儿园主要靠社会力量,自筹资金办学,因此,办园的基础设施十分简陋,据相关研究,在县、乡范围内未开展过达标活动的占85. 71%,同时42. 86%的幼儿园没有课桌椅,缺少最起码的卫生设施,玩、教具和大型户外游戏器械及幼儿读物奇缺,各种游戏活动难以展开。更有一些幼儿园往往就是几间房、几个桌子、几个板凳拼凑而成,离国家规定的相关功能室(活动室、卫生间、教具、隔离室、保健室、值班室等)相差甚远。
三、师资力量薄弱,不能真正启蒙
自然条件的恶劣,经济和文化的落后,使农村幼儿教育起步晚,发展缓慢,幼儿教师师资队伍总体水平也偏低,主要表现为学历低,缺乏基本幼儿教育的技能技巧。
在农村,从事幼教的教师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大专文化程度、中师文化程度、幼师文化程度、职高幼师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以下,而真正幼师毕业的只占14.0%,即使包括职高幼师毕业,也只占23%。多数教师为高中以下学历,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而学历合格的教师也有相当的比例属于二次进修或培训获得的学历,其教学业务和能力还不能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
另外,农村幼儿教师的聘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属于公办教师的,收入较高也较为稳定;另一种是属于代课性质,收入较低,每月只有200元左右,而且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在两种教师中公办教师都是兼职,属于代课性质的却都是专职。收入上巨大的差距,严重影响着代课教师从教的积极性,而公办教师是兼职,上学前班的课大都是采取应付的态度,不讲究教学教法,结果直接影响上课的质量,影响农村学前教育的深入发展。
四、教育评价单一化、小学化
学前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但在我国广大农村,无论从家长还是教育部门对幼儿的评价都呈现出单一化、小学化的倾向。家长认为幼儿只要考试得“一百”分,学期结束,每个孩子一个奖状,就是好幼儿园,而幼儿园也一味迎合家长的心态,只对孩子进行认知教育。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缺乏专门的幼儿园,农村幼儿班基本上都附设在小学里。没有专门的教养员、保育员,作息制度基本上按照小学的做法。在教学方法上普遍采取教师讲,幼儿听;教师念,幼儿读;教师做,幼儿看的“注入式”或死记硬背的方式。一周上课时数多在18节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4节,每节课长达45分钟,而且教学内容偏重于读与算,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被大量挤占。这一做法,在严重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利于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同时,也阻碍着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以上对农村学前教育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快推进农村三年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主要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的政府保障措施
树立学前教育也是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思想理念。首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其次,扩大非营利性、事业性质的公立幼儿园的比例,实现对市场价格的控制,保持学前教育的教育性和公益性。再次,建立和完善对城乡困难弱势群体的扶助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畴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社会公平,发挥学前教育的教育补偿功能。第四,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依法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功能、发展方针、政府责任等,促进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
在具体实施中,农村应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建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层次结构、师生比例合理的幼儿教育体系,以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应提高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质量。另外,应增加经费投入,以改善幼儿教育条件。最主要的是要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确保农村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增长,依法规范和保证财政性农村幼儿园经费的增长,对农村幼儿教育经费单独列项,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当然,也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和学前班的收费标准。
二、大力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核心在教师。对于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建立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建议教职员工依据国家编制标准配备,争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纳入公办中小学教师核岗定编总体规划,具体核定工作与中小学教师核定工作同步进行,逐步形成根据幼儿园人数核定教职工人数的动态平衡机制。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当保持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数量。
其次,依法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农村幼儿园新进教师应当从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校的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争取实施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骨干教师。就目前而言可以从中小学富余教师中挑选学历合格人员,通过转岗培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以后,充实到幼儿园任教,其性质和待遇不变。此外,要积极鼓励幼儿园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进行自我提高,对已在农村幼儿园任教,但学历及素质不达标的,应限期达标。限期内不能达标的,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以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也应当具有相关的岗位资质。
再次,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幼儿园教职工提供劳动服务的情况,依法确定教职工薪酬。要确保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在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也应向农村幼儿教师倾斜。
第四,提高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序列,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岗前和岗后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计划。要建立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逐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乡中心幼儿园,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教师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任职,使其成为乡村幼儿教师互相学习、观摩、交流经验的培训基地,成为乡村教师在幼儿工作中疑难问题的咨询点,从而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三、提升学前教育理念,加强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
在我国人口中,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科学的教养方法和超前的教育意识,这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政府、学校、社会有必要对农村幼儿家长给予培训和指导,开设家长学校,专门优先解决0~6岁幼儿家长由于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滞后所面临的问题。具体做法可以将家长学校设在幼儿园,也可通过社区普教形式进行。由专门培训过的、拥有丰富幼儿教育经验的教师担任辅导员,教学内容和方法可针对当地实际和家长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进行。通过在家长学校或普教中的学习,力求使家长了解幼儿园(班)的教学内容、方法、目的,以便更好地与幼儿园(班)教师合作,支持幼教工作,共同促进农村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导评估,保证教学质量
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把学前教育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建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特别是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形成运用督导评估手段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用正确的教育观指导学前教育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先进学前教育理念。其次,幼儿园要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强调寓教于乐,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要积极探索学前教育的新方法,注重幼儿早期身心发展和个性发展,做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再次,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教学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幼儿教师用书推荐制度,定期对幼儿教师用书进行审查是规范农村幼儿园教学的基本。另外,鼓励幼儿教师利用乡土自然资源,开发地方和园本课程,将制作教、玩具及活动器械与农村生活资源相联系,协同幼儿及家庭参与教育活动,突出地方特色,为农村幼儿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五、整合资源,优化教育
由于农村地区的政府投资很少,在农村地区除了加强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之外,更应该积极鼓励各方面的社会力量来办幼儿园,比如: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采取联办、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农村幼儿园;鼓励村民自治组织举办村级幼儿园等。当然,在多种资源整合的同时,我们还要从政策和督导方面扶持和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运行。
在政策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的政策规定和支持;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等。
在督导方面:政府要推进民办幼儿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民办幼儿园必须符合当地幼儿园建设规划,达到基本办园条件(要完善幼儿园的食宿等基本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农村各乡镇,教育部门应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这些幼儿园在农村的示范指导作用,面向本社区内的幼儿园,做好科研、教师培训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以带动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相关教育教学督导部门要切实做好督导工作,保证正常的业务教学开展等。
另外,全面推行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在乡村幼儿园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为散居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倡导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也是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可行之路。
农村学前教育事业是我们目前关注的焦点,也是中国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农村庞大的学龄前人口基数和教育现状,大力提高幼儿教育的入园率,为更多的适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是目前最为迫切的任务,而教育质量的提升则是当前幼儿教育发展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相信在以政府为主体的基础上,注入外部力量的支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一定能发展起来,并且能走出一条具有农村特色的学前教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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