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呼吁
——药品招标采购应突破唯价格悖论
2011-04-12高军侯玉岭
□本刊记者 高军 侯玉岭
去年的全国两会,众多医药行业的代表委员和十余家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呼吁坚决遏制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采购价格悖论。今年的全国“两会”,部分代表、委员再次“会诊”“唯低价是取”,他们一致呼吁: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了鼓励企业重视质量,为了支持引导药物创新,必须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技术措施,切实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做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超低价药品中标不可取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革新指出,中标药品的超低价已经成为制约医药行业发展的根源之一。比如,有些省的中标品种中,每瓶60 片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仅为0.95 元,低于市场上任何一瓶饮料价格,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药品中标价格明显低于其原料、辅料、包装的合计成本,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的处方和工艺怎么能生产出来?当前国内基本药物的整体产能严重过剩,如果部分药品能以超低价中标,不排除一些企业会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换取市场。
药品招标采购不能一味压价
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认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基本医疗服务的付费者是纳税人,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提供这种服务。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地方政府不给配送费用,还一味地压价,往往排斥了优秀企业提供基本药物的资格。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靠低价中标的药品,既不能保证安全,也不能保证有效。蔡东晨还说,基本药物目录中所有品种的销售额加起来也就450 亿元。如果政府拿不出这笔钱,向制药企业征用也可以,但是规矩一定要定下来,而且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基本药物招标应为施行新版GMP 企业加分
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认为,我国修订和施行新版GMP,对于全国医药行业特别是优秀企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仅仅是一个好消息还不够,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优秀企业早日落实新版GMP,同时也通过推行新版GMP 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保障水平。比如,可以规定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允许落实新版GMP 的企业可以不按照基本药物的统一定价招标,或者优先中标。
通过增加中药检测项目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全国人大代表、葵花药业董事长关彦斌指出,在药品招标采购中一味打压价格一定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关彦斌说,我国目前的中药检验分为定量检测、定性检测和外观检测。由于检测标准不全,很多中药是定量检测少,定性检测多,还有一些成分和项目根本不检测。这就不容易通过检验分清中药质量的优劣。更何况中药讲究的是君臣佐使和配伍,中药材也必须讲究产地、部位和采收季节,这些都直接决定药效,所以不严格检验不行。关彦斌建议,提高中药检验标准,增加检验项目,能定量检验的全部定量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优质优价。
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定价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实验动物中心副主任岳秉飞同样十分关注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的“唯低价是取”问题,他说自己特别想得到这样一组数据:全国各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药品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有多少?占多大比例?中标药品的后续供应怎么样?是不是中标之后,就不提供药品了?岳秉飞建议,我国应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体制,不但应该做到优质优价,而且要能使药品随着物价上涨有一定涨幅,这样才能体现药品的真实价值。
建议提高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技术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辅仁药业董事长朱文臣透露,辅仁药业有170 多个品规被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在全国各省的中标率很高,但中标后的供应压力很大。朱文臣说,药品放到招标采购的平台上,价格就一定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很多人说不以价格为主要标的,也没有其他更好办法。
但是,降低中标药品价格既要有低的道理,还要从其他制约因素上考虑管住药品质量,从投标企业中选出质量更好些的。而现在一些地方在药品招标中施行“双信封”办法时,技术标定的不高,大家都能达到,那就相当于没有技术标准,也起不到对投标企业药品质量把关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提高药品招标采购的技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