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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公益精神面临的困境及其培育对策①

2011-04-12卓高生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公益事业慈善公民

卓高生

(温州大学 思政部,浙江 温州 325035)

我国社会公益精神面临的困境及其培育对策①

卓高生

(温州大学 思政部,浙江 温州 325035)

公民公共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匮乏和非理性财富观是导致我国社会公益精神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要把公益精神化为公益行动、被动公益变为主动行善、做到由旁观到参与,需要强化公民教育功效、创新公益行动激励机制、夯实公益文化基础。

公益精神;困境;影响;对策

近年来,我国公益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扶贫、救灾、教育、医疗、环保等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我国公益事业发展总体上看仍然缓慢,且“官方热、民间冷”,政府唱主角,民众参与度不高。当代中国国民慈善意识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公民尚缺乏强烈的慈善意识,尚未形成崇尚社会公益的浓厚氛围,①公益事业的规模和国民参与度都不高。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带来社会公益事业的同步发展。究其原因,当前国民公益精神的缺失、慈善意识的淡薄、志愿者精神的匮乏是重要因素,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本权利观的缺失。现代慈善事业和志愿者行动都内在地包含着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也就是说,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类基金会或公益组织)间接地到达需要救助的人,而接受帮助则是现代社会中困难群体“应得”的基本权利。②刘京:《公益是和谐社会的新动力》,《学会》2005年第6期。这种以公益组织为中介,使捐赠与受赠分离的公益捐赠,免除了感恩与要求回报的心理,改变了传统慈善基于人类的“慈悲”情怀而表达着施予者与受施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超越了施舍与恩赐的传统慈善的狭隘思想,表现为人格平等基础之上的团结互助、互帮友爱、共同进步,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精神和人人平等的理念。

但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公民权利意识还相对淡薄,公民不了解在需要时享有接受国家和社会救助的基本权利。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中,人们往往把对弱者的救助看成是一种对穷人或者弱者的恩赐和施舍,从而形成施舍者与受施者之间地位不平等的关系,给受施者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这种把对穷人和弱者的帮助看成“恩赐”的“施恩论”,实际上是把穷人和弱者置于与实施帮助者不平等的人格地位上,有损于他们的人格尊严,这与现代公益精神倡导的平等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第二,公民公共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匮乏。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可以通过物质和精神上的互助增强受助者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公民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和获得幸福的权利等。因此,公益行动不是私人之间狭隘的恩赐与感恩,而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制度化、社会化的自愿互助行为,“既是社会善意的一种体现,也是一种充满责任感的生活方式”。③高红、窦正斌:《中国社会现代慈善理念的匮乏与培育》,《东方论坛》2007年第6期。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更强调亲戚故旧、街坊邻里等熟人之间的接济与互助,是根据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标准以及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公益原则确定实施慈善的对象,因此缺乏对与己无关的陌生人的人道主义、普世主义的关爱。另外,就慈善行为的动机而言,古人往往把善行与自我身家性命、个人前途、子孙报应等相联系,以求来生修个好名声或好来世。这些都与基于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现代公益事业存在根本上的差异。

第三,非理性的社会财富观。现代公益精神倡导为富者“仁”的价值取向,把用自己创造的财富造福人类看作是最高的价值追求,这是一种理性的财富观。美国的钢铁大王、公益之父卡内基就直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穷人和富人要兄弟般地团结在一起,要建立和谐关系。卡内基的这种财富观揭示了财富的真正品格:拥有更多的财富,就应担当更大的社会责任。当前,“中国社会日益增长的财富和日显贫乏的财富伦理”,使得社会出现“藏富、炫富及仇富”等非理性的社会财富观①吴锡平:《我们需要怎样的财富观》,《东方》2003年第10期。,富人捐赠有限,民众的社会公益精神、慈善意识和国外差距较大。2005年,美国人的慈善捐助达到了2603亿美元,占到当年GDP的2%,人均捐款额高达878美元。在美国,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民众。据统计,有75%的美国人常年为公益事业捐款,平均每个家庭捐出年收入的3%到4%。正是美国民众包括中低收入民众的广泛参与,促进了美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但在我国,目前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富人,10%来自普通百姓,②王宏茹:《“第三次分配”被寄予厚望》,《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第24期。而且这种公益捐赠也表现为“应急性捐助多、主动捐赠少”。

公众缺乏公益精神,容易造成人们对自我生存发展能力的迷失,对社会矛盾和公共领域的冷漠,导致人文关怀沉沦、社会问题凸显。

首先,公益精神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意义指向和价值归宿,在捐助、奉献时间、财物、知识等的公益行动中满足人对自我价值实现和超越的需要,最终达到对自身本质的完全占有。而公益精神的缺失将造成人的发展中人文关怀的沉沦。

公益精神的缺失所造成的个体对于公共价值追求的迷失和公共生活的缺乏,将导致社会弱者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甚至被边缘化。此时,个体的自由和责任都成了幻觉,其结局是“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③《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07页。另一方面,面对他者的灾难和痛苦,“普遍旁观者”在“安心与我无关和无能为力的道德责任否认”立场中坚持着道德上的不作为和冷漠,这是一种个体道德意识与行动能力缺乏的表现,也是个体行动能力缺乏引致人的能力发展阻滞和与社会隔绝的后果。“一个富有的社会,如果缺乏对人类充满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如果缺乏对社会批判力量的博大包容,缺乏对物质之外更深远的精神追求,这个社会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④转 引自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志愿北京:2005“志愿服务与人文奥运”国际论坛成果集》,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6页。公益行动是个人的选择和主动的奉献,是高度自我完善的行为,是“与我们的身心健康、社团的生命力、国家繁荣甚至与我们作为自由人来支配自己的能力密切相关”。⑤[美]亚瑟·C.布鲁克斯:《谁会真正关心慈善》,王青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心理学家弗兰克尔相信:捐赠是生命意义的源泉,也是自我启蒙的途径。然而当公益精神、博爱利他的社会关怀消失,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关注成为物的奴隶时,作为一个人是不可能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在基于公共关怀和责任意识的扶贫、救灾、教育、医疗、环保、社区服务等公益行动中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的。

其次,公益精神的缺失对和谐社会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当前我国公益精神缺失表现在各个方面:其一,公益组织人均拥有量不足。发达国家中每万人拥有的非营利组织(NPO)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如法国每万人拥有的非营利组织达110.45个,日本为97.17个,比利时为80.39个,美国为51.79个。而我国每万人拥有的社团为1.45家。⑥王名:《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05页。我国目前公益组织发展缓慢固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政策有关,但公民公益精神的缺乏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其二,公信力(Accountability)危机。由于公益精神缺失,致使公益组织在规章制度制定、公益项目运作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产生公信力危机,如世纪初就发生了不少“公益风波”:胡曼莉事件、付广荣事件、青基会事件。其三,公益主体资格认知不足,公益参与被动。公益精神的缺失使得公益行动少人问津,大家普遍意识不到公民是公益事业发展的真正主体,反而认为政府才是公益慈善事业的主体,或者把公益事业看成是“一批理想主义者、热心人士的选择,因此,大众参与少,缺乏普遍性”。⑦谭建光:《中国广东志愿服务发展报告》,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9页。为数不多的公民公益行动也多属于政府动员性的被动式公益参与而非民间自发性行为。

公民的公益精神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在社会主流力量的影响、舆论导向、典型示范的昭示下逐步形成的。要强化公民的公益精神并转化为公益行动,从被动公益达到主动行善、由旁观到参与,必须强化公民教育功效、创新公益行动激励机制、夯实公益文化基础。

首先,学会关心,这是公民教育的核心理念。“一个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应当是负责任的社会,应该是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公益精神充分张扬的社会。”⑧张怀西:《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公益精神充分张扬的社会》,《民主》2007年第1期。但是,这种理想社会的形成不是自发性的,它需通过加强对公民的爱心、关心教育才能实现。公益精神是公民教育中最重要最核心最根本的内容,也是公益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精神动力。对人有爱心,学会关心,增强服务的观念和能力是公益精神培育的重要路径和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应突出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功能,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感恩意识,养成公益精神,这是当代道德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和途径。第一,家庭应成为公益精神培育的第一课堂。行善就像其他良好的教养一样,儿童是可以通过学习得到的。而乐善好施的家长,是最有可能向孩子们传授慈善理念和公益精神的人。慈善公益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独特的人类美德,所依托的是人类的爱,也是自然的家庭价值观”。①[美]亚瑟·C·布鲁克斯:《谁会真正关心慈善》,王青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78页。因此,一方面,家长们不应该只把注意力放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更应该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在行善的过程中要注意将捐赠、志愿服务等公益慈善理念,通过示范“固化”在孩子的心中。第二,学校应肩负起公益精神培育的重任。各级学校应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实际,采取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形式,如开展以社会公益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征文活动、辩论赛或演讲比赛,举办有关公益活动的图文展览与讲座,组织学生参与公益实践活动等等,营造“人人公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价值理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起学生们的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服务人的价值观。第三,在全社会加强感恩心理教育。对于受助者而言,感恩不应定义为对捐助者直接的资金或情感的回报,而应该是将捐助者、志愿行动者的爱心、关怀进一步延续下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满腔的感恩情怀,以自己的能力所及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一种对社会支持系统的良性反馈。“社会支持不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关怀或帮助,它在多数情形下是一种社会交换。”②丘海雄:《社会支持结构的转变:从一元到多元》,《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3期。因此,突破传统社会支持的由资助者向受助者的单向流动,促进受助者主动参与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才是感恩心理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

其次,行动激励是公益精神强化的机制保障。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公益精神的培育单靠道德说教是难以持久的,需要通过制度和规范来进行激励和调动。具体来说,我们认为至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物质激励。尽管公益精神培育应侧重精神激励,但是也不能忽视物质激励。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慈善行为都予以免税的政策,使捐献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在这方面,国内的政策缺失很多,很不完善,极不利于调动企业和公民个人从事公益慈善行为的积极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激励人们乐于从事公益事业的制度创新。第二,社会荣誉激励机制。各类公益组织和社区机构在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中,努力给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慈善者以各种荣誉称号,通过给予各种精神褒奖,使公益行动者感受到服务的价值并产生从事公益行动的自豪感,倡导、积累一种行善的社会精神。当前,我们尤其需要设置灵活多样又富有人性的荣誉奖项,让获奖的公益行动者感受到“圈内人”的尊重、敬佩,感受到社会民众对公益行动的赞许,从而吸引更多的公益旁观者参与到主动公益行动中来。第三,社会回报激励机制。利他主义是公益行动与公益精神的本质,然而多数社会民众的公益行动都存有一定的互惠性动机。因此,在大公无私的纯粹利他型公益精神的引领下,更应尊重大众普通互惠利他的“互惠”性,各公益组织应考虑如何实现并保障公益行动者的社会回报。当前我国已经开始探索各种社会回报的激励机制,在社区的志愿服务和慈善捐赠中形成“志愿服务银行”、“互助服务”等多种模式。社会回报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公益精神的广泛传播,有利于社会“人文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和谐的发展。当前,公益社会回报激励应注重同媒体的合作,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参与者的公众形象,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再次,公益文化建设是公益精神最深厚的基础。只有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公益文化,才能强化民众的慈善意识、公益精神。为此,应加强对公益事业的宣传教育,比如大力宣传“乐善好施”的精神与典范;大力宣传企业对公益事业的参与和支持,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激发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通过宣传、教育来引起各级领导、企业界及社会各界对公益事业的功能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知。第一,将公益文化列入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议程,弘扬公益精神,倡导公益行动,建设“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社会。将公益文化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之中,从中小学就开始培养他们对公益事业的情感。将公益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减免税款、鼓励创办民间公益组织,严格监督公益捐赠款的去向及使用等。第二,注重民众的日常小额募捐,发挥社会公众人物从事公益行动的社会效应。小额募捐是普通人募捐的主要方式。经常性小额捐款的意义不仅在于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而且在于通过这种捐助活动调动社会成员的怜悯心、责任心,唤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引导社会对贫弱人群的关注,从而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促进公益精神的普及。在公益精神的培养及公益募捐与志愿服务中,社会公众人物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主角,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可以使公益事业逐步扩大。第三,广泛利用多种媒体,把公益文化作为倡导社会文明之风和谐之景的重要主题、重要题材来策划宣传。在现代社会里,新闻媒体在公益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要使公益事业成为全社会每一位有责任心的公民都热心参与的事业,就必须充分发挥媒体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公益的目标是发动一场社会运动,把感动转化为行动以解决一个个社会问题。如果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都以倡导“公益中国”、“公益城市”、“公益公民”为己任,为社会搭建更多展示“公益形象”的平台,就会有更多的企业和更多的公民在这个舞台展示他们的公益人生。中国现在已经是一个经济大国,明天的中国也必将成为一个“公益大国。”

(责任编辑:周文升wszhou66@126.com)

C913.7

A

1003-4145[2011]03-0167—03

许琳、张晖:《关于我国公民慈善意识的调查》,《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2010-12-15

卓高生,温州大学思政部讲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人的全面发展,公益理论与实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0CKS025)、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Y200906756)、温州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课题(WSK10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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