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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时期雅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2011-04-12孙晶晶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9期
关键词:夫妻关系雅典生育

孙晶晶

(潍坊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山东潍坊 261061)

古典时期雅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孙晶晶

(潍坊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山东潍坊 261061)

在古典时期,雅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受到城邦性别观念的影响。在雅典人的观念中,男性居于统治和主导地位,而女性则处于被统治和依附的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统治者,夫妻间的关系首先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夫妻间还有合作的伙伴关系,在养育孩子、监管奴隶、物品的储存与分配等家庭事务中,妻子与丈夫的协作对于整个家庭的繁荣和延续都非常重要。不过,这种夫妻合作关系必须以丈夫的掌控为前提。总体来看,古典时期雅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是丈夫掌控下的夫妻合作关系。

古典时期;雅典的家庭;夫妻关系

古希腊社会中的两性关系,特别是女性地位问题,受到古希腊史学家和社会史学家的关注。不过他们的研究侧重于公共生活空间中女性的地位问题。研究两性在家庭中的关系的人较少,并且大都强调丈夫对妻子的统治和妻子在家庭中的低下地位。裔昭印教授发表的《从家庭和私生活看古雅典妇女的地位》中谈到雅典的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但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她要谈论的重点,她认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受到雅典人性别观念的影响,同时,也受到来自妾和妓女的挑战,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为低下。①裔昭印:《从家庭和私生活看古雅典妇女的地位》,《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虽然雅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首先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但是,夫妻间协作也是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因而,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丈夫对妻子的统治、夫妻在家庭中的分工与合作等方面对家庭中的夫妻关系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丈夫对妻子的统治

在古典时期,雅典的性别观念是男尊女卑,人们认为男性应该统治女性。在社会中,女性处于男性统治之下,地位低下。②Demosthenes,LIX,122.在政治上,女性是消极公民,她的一生只能在父亲(或兄弟)、丈夫,甚至是儿子的监护下生活。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无疑会影响家庭中的两性关系。未出嫁前,女性是在父亲或者兄弟的监护下生活;出嫁意味着对她的监护权由父亲转向丈夫,她必须委身于丈夫的监护与保护之下。在结婚后,如果离开丈夫的保护,女性的生活就无法保证。在德摩斯提尼演说中曾提到一个女性,在丈夫不在时,她无力保护家中的财产,甚至无法说服闯入者相信她的儿子不是奴隶。直到一个邻居——一个成年男性公民出面跟他们交涉,告诉他们这个男孩的身份,那些闯入者才肯罢休③Demosthenes,XLVII,61.。阿波罗多洛斯所说的关于女性对于男性的意义的一段话也充分表明了女性从属于男性的地位。在德摩斯提尼的演说中,阿波罗多洛斯说到:“我们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有妾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为我们忠实地料理家务”。社会关系影响到了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在家庭中,女性同样处于被统治和依附地位。

此外,女性的隐居生活和夫妻间的年龄差距,也使得女性在家庭两性关系中处于劣势。妇女在婚前受的教育较少,一直受着约束,尽量少看、少听、少说话。伯里克利在他的演说中提到:“妇女们的最大光荣就是很少被男人谈及,不管是赞扬,还是批评。①Thucydides,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II,45.”也就是说,女子无名便是德。然而,她的丈夫则受到严格的训练,具有广泛的社会经验,因此她的能力和阅历很难与丈夫相匹敌。在刚结婚时,她只懂得怎样把交给她的毛布制成斗篷,只懂得给女仆们分派纺织工作。要成为家庭事务的管理者,她们还需要丈夫的管理和调教。在与克利托布勒斯的对话中,苏格拉底就将妻子比作羊和马,而将丈夫比作牧羊人和驯马师。②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在古希腊,男性和女性的结婚年龄差别较大,女性在出嫁时大约15岁左右,而她的丈夫则已经30岁左右。《经济论》中两个重要的人物(伊斯霍玛霍斯和克利托布勒斯)都承认自己的妻子结婚时还很小,还只是不懂事的孩子。年龄和阅历上的差异使得妻子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同丈夫处于同等的位置。丈夫成为她们的教导者,担任起类似父亲的职责,这很容易导致妻子对丈夫的依赖和顺从。因此伊斯霍玛霍斯的妻子只能卑微地说“可是我怎样能够帮助你呢?我有什么能力?……我的责任就是顺从。”③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伊斯霍玛霍斯与苏格拉底的对话也说明了丈夫要对妻子进行调教,而妻子则要听从丈夫的命令,愿意按照丈夫的安排管理家庭事务:

苏格拉底对伊斯霍玛霍斯说:

“‘那么,伊斯霍玛霍斯,’我说,‘你的妻子愿意听你的话吗?’

“‘当然,苏格拉底,’他大声说,‘她当时告诉我说:如果我认为叮嘱她必须照管我们的东西是给予她的一项困难的任务,那我就错了……”。④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由此看来,受到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的影响,在家庭中,丈夫是统治者,妻子则是被统治者,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明显地表现为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二、丈夫与妻子的合作与分工

然而,在古典时期雅典的家庭中,统治关系不是夫妻关系的全部,夫妻关系中还存在着合作的伙伴关系。亚里士多德就曾宣称,在oikos(希腊的家庭)中,结婚了的男人和女人是伙伴关系或koinonia(团队关系),它区别于家庭中的其它基本关系,例如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和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主人对于奴隶的统治是专制统治;父亲对子女的统治是君主式的,因为年龄的关系,父亲既凭借着爱又凭借着尊敬而实施他的统治,体现某种君主式的权威。君主在本性上优越于他的臣民,但应当和他们是同一群体,这种关系也是长幼关系和父子关系。丈夫对妻子的统治则是共和制的统治,大多共和制的城邦中公民轮番为治,公民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的,但是一旦有人统治人,而另外的人被人统治,人们便会竭力使得外表、语言以及受尊重的方式有所不同,男女之间的关系永远都是这种关系。⑤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26页。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不免有点过于乐观了,从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夫妻关系中,妻子轮到统治地位的机会几乎是没有的。但是,从他的观点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在家庭中,夫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统治关系——亦统治亦合作的关系,并且他们之间的合作对于家庭的意义不逊于统治关系。

夫妻之间的这种合作关系首先表现在为家庭生育合法的子嗣。在家庭生活中,男性与女性的关系主要包括丈夫与妻子的关系、男主人与妾的关系、男主人与女奴隶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的差别在于两性结合的方式,妻子、妾和女奴隶中,妻子的身份最高,她通过合法婚姻与男性结合在一起,而妾与奴隶则没有合法婚姻作保护。在雅典,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家庭和城邦生育合法的后代,合法的婚姻是后代合法性的保证,妻子对于家庭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她的丈夫生育合法的后代。在家庭中妻子的主要职责也是为家庭生育合法的后代,确保家庭的延续。苏格拉底曾对他的儿子说过:“我们寻找妻子,她将为我们生育最好的孩子,并使他们结婚供养家庭。”⑥Xenophon,Memorabilia,II,4.由此可见,妻子在生育孩子方面,对于丈夫和整个家庭都很重要。在孩子的养育方面,妻子是丈夫重要的合作者,正如伊斯霍玛霍斯对妻子所说:

神把男性和女性结合在一起,主要就是为了使他们结合成完美的合作关系,互相帮助。因为各种生物要传宗接代,他们就结成婚姻,好生儿育女。

法律也认可这些责任,因为它把男人和女人结合在一起。神使男人和女人成为他们养儿育女的合作者,所以法律也指定他们为家庭的合作者。⑦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对于雅典城邦、家庭和夫妻个人而言,共同生育和培养后代都是必需的。二者的合作不仅仅是能够为城邦提供合法的公民后代、为家庭延续香火,也能给他们自己带来好处,在他们年老时能够得到最好的帮手和最好的赡养。因此,一对夫妻在组成家庭之后,丈夫首先要教给新婚妻子如何与自己合作,把孩子养育好。孩子(特别是儿子)是夫妻合作的产物,也是维系和调解夫妻关系的纽带。公元4世纪的尤菲利托斯在法庭上曾说:“雅典人,当决定结婚,并将一位妻子带进我家时,在一段时间内,我不去打扰她,但她也不至于自由地为所欲为,我以一种合理的态度尽可能去观察她。但当我的儿子出生时,我便开始信任她了”①Lysias,I,6.。尤非利托斯因儿子的出生而开始信任妻子,孩子将夫妻二人紧密联系起来。一个古典时期雅典的瓶画上,描绘着一个父亲看着他的年轻的妻子鼓励他们幼小的儿子爬行的情景。②A.Powell,Athens and Sparta,p.364.德摩斯提尼演说中也曾提到,一对夫妻会为了孩子而放弃他们之间的纷争。③Demosthenes,XL,29.

丈夫与妻子的合作除了生育与和培养后代之外,还表现在对家庭利益的关注以及对家庭经济事务的管理。夫妻在结婚后建立其共同的家庭,新建立的家庭的经济基础是二者共同建立起来的,妻子给新家庭的投资是嫁妆。嫁妆是新娘父亲给她的一笔财产,它一般是财物或货币。嫁妆占她父亲财产一定的比例,德摩斯提尼曾提到她的妹妹得到父亲2塔兰特的嫁妆,占其父亲财产总数的14.2%。④Demosthenes,XXVII,5.而根据利杜斯的统计,嫁妆占支付者财产总额的最大的比例是27.8%,最小的是3.3%。⑤C .Leduc,‘Marriage in Ancient Greece’,in Stella Georgoudi,Georges Duby and Michelle Perrot eds.A History of Women in the West,vol.I,p.280.在结婚后,嫁妆与丈夫的财产一起构成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因此,我们可以说,实际上,家庭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故而二者在家庭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妻子愿意照管她自己的财产,丈夫也应该与妻子合作,让她参与家庭经济事务的管理。前文提到的尤菲利托斯在妻子生了儿子之后把他所有的财产交给她掌管,并认为这是与妻子亲近的最好证明。⑥Lysias,I,6.在德摩斯提尼演说中,演说者将妻子称作是“家里东西的可信赖的监管者”。⑦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色诺芬认为妻子在家庭管理中是必不可少的。他所关注的家政问题的重点就是讨论让妻子参与管理家庭事务,他强调丈夫与妻子共同协作,管理家庭经济事务,使财产得到增加并被有效的利用,对整个家庭经济和利益来说,能否获得妻子有效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我们共同享有我们这个家庭。因为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放到我们共有的财产里,而你也把你带来的一切都加了进去。我们并不要计算我们谁实际拿出来的更多,……对于家庭而言,谁能证明自己是更好的合作者,谁的贡献就更重要。⑧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有些人得到妻子的合作,因而增加了财产,另一些人却由于他们对待妻子的行为完全破坏了他们的家庭,我认为妻子如果在家庭中是一个好配偶,她对于家庭幸福的贡献和她的丈夫是完全一样的。⑨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在家庭中,夫妻有合作也有分工。实际上,以性别为基础的家庭自然分工早在原始时代就已经确立。在古典时期的雅典人看来,最好的分工方式是男主外、女主内。因为女性的特征适于室内工作,而男人的性情适于室外工作。正如伊斯霍玛霍斯对妻子说的:

神使男人的身心更能耐寒耐热,能够忍受旅途和远征的跋涉,所以让他们做室外的工作。而女人,由于他使她们的身体对于这种事情的忍耐力较差,所以,我认为,他就让她们做室内的工作。⑩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因而妻子的责任就是在家庭中照顾孩子和管理家庭事务:

而且神已经给女人创造了养育婴儿的任务,并使她们担负这一任务,所以他分给女人的对于初生婴儿的爱要比男人更多些。⑪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她应该:

呆在家里,打发那些应该在外面工作的仆人出去工作,监督那些在家里工作的人;收受我们得到的东西,分配其中必须花费出去的部分,照管其中应该储存起来的部分;要注意不要在一个月内花掉留作一年使用的东西。有些专属于你的任务,做起来是很愉快的。使你高兴的事情是:教初来时不会纺织的女仆学会纺织,使她对于你有双倍的用处;照管不懂得管家和做事的女孩子,在教育她使她可靠和能够

做事之后,发现她很有些用处;你有权力奖励家里小心谨慎和有用的人,惩罚那些变坏的人。①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从这些对话中可以看出,妻子对家庭事务的管理首先是存储和管理粮食、衣物等家庭财产,主要是“把东西仔细地放在适当的地方”,因为在苏格拉底看来,“这也是财产管理的一部分”;其次,她还要适当地储存生产和生活用品;最后就是管理家中的男女佣人,监管和安排他们的日常工作。

丈夫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家庭外部的事务,主要包括照料谷物和树林、在田间监督奴隶工作、训练战马、到市镇上进行贸易等。总之,收入大部分是丈夫勤劳的结果,而储存与支出则大半是妻子管理。两个人共同合作,各尽自己的本分,对家庭来说是最好的。

在生育和培养孩子方面,妻子对城邦、家庭和丈夫都很重要;在家庭经济方面,妻子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家庭经济事务管理中,妻子对仆人的监管,对粮食、衣物等家庭财产的管理对于丈夫和家庭来说都非常重要。只从家庭分工和家庭事务的管理来看,妻子在家庭管理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三、丈夫掌控之下的合作

在生育子嗣和家庭经济事务管理中,存在着妻子与丈夫的合作,丈夫在家庭管理中几乎离不开妻子的合作,不过,事实上,无论是生育合法的孩子,还是在家庭经济事务的管理中,夫妻的合作关系始终不会改变丈夫与妻子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在妻子与丈夫的合作关系中,妻子都是丈夫被动的合作者,也就是说,她成为丈夫的合作者是因为丈夫的需要,而不是她主动的参与。夫妻间的合作关系始终以丈夫对妻子的统治关系为前提。

在生育合法后代时,妻子作为合作者往往被描述成一个被动接受这种生育义务的角色。在雅典的订婚仪式中,新娘的父亲要将女儿交给新郎,目的是让她为新郎生育合法的孩子。而丈夫选择与妻子的合作也并非是出于对妻子的亲密与爱。因此,在古典时代的雅典家庭生活中,夫妻的亲密与爱情并不是它的主旋律。虽然也不能否认夫妻间存在真挚的感情,但这却不是雅典人所倡导的。在许多文献中,对妻子表示太多感情,与她过于亲密被认为是低级趣味的,这种行为可能引来非议,别人可能认为这个妇女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一个妓女。②saeus,III,13 -14.克利托布勒斯虽然将家庭事务交给妻子管理,但是妻子却几乎是他讲话最少的人。③色诺芬:《经济论》,张伯健、陆大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与此相比,伊斯霍玛霍斯与妻子的关系似乎和谐得多,但是我们也没有发现夫妻间直接的爱的表达,而更多的是一个温顺的妻子对父亲般的丈夫的顺从。④Isaeus,VI,65.丈夫与妻子之间存在的只有服从和责任,如果说顺从是妻子对丈夫最主要的美德的话,丈夫所给予妻子的则是责任。他要保护妻子,在妻子死后还要埋葬她,这是丈夫的义务。我们甚至可以说,男性对女性在生育合法子嗣过程中的合作或多或少是出于一种无奈,在男性为主导的雅典文化中,他们也曾企图避开女性强大的生殖能力,将她们排除在生育后代的行为之外。在雅典娜诞生的故事中,宙斯因害怕即将出生的孩子比自己更强大,设法把雅典娜的母亲墨提斯吞进了自己肚里,于是便从他的头里生出了雅典娜⑤Hesiod,Theogony,886-926.。雅典娜为宙斯所生,这样一来,妇女专司的生育职能也被剥夺了。

同时,妻子在生育合法子嗣中的重要性给她们带来的是更多的限制和监控。妻子作为家庭合法继承人的生育者被单方面地要求保持对丈夫的性忠诚,她们的性对象只能是丈夫。如果她们有与人通奸的行为,就会被逐出丈夫的家门,不能在宗教庆典等重要场合露面。而她们的丈夫则不同,婚约无法束缚他们,他们不必对妻子保持对等的性忠诚。在家庭中,在男人身边的除了妻子之外,还有妾和女奴,在家庭外还有妓女,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中写到,大街上能够满足男人性欲的妓院很多,⑥Xenophon,Memory,II,24.此外,男孩也可以成为成年男子的性伴侣。

婚姻以生育合法后代为目的,加上夫妻间不对等的性忠诚,会导致丈夫与妻子之间性生活的缺乏。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雅典法律中得到验证。法律规定公民必须每月三次与妻子同房。虽然,法律保护妻子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由此也不难看出,实际上,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性生活并不和谐,丈夫对妻子的漠视甚至引起立法家的关注。因此,可以说在这种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中,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性生活可能成为一种只为了生育而进行的义务行为。而妻子在生育合法子嗣的行为中,只是一块被动地等待耕作的土地,而丈夫在其中则是一个耕作者和掌控者。

在家庭经济方面,妻子带来的嫁妆是她给新家庭的一笔投资,但这种投资在丈夫的家庭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嫁妆的数量有可能只占丈夫财富的10%—20%,也有的少于这个比例,甚至有的少得不能维持她自己的日常开销。①Sue Blundell,Women in Ancient Greece,p.115.无疑,嫁妆能够为妇女带来好处,它作为新娘对新家的投资,可能会提高新娘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嫁妆越多,她在新家中的经济地位就可能越高,而没有嫁妆的妇女在家庭中很容易成为一个被人奴役的囚徒。但是,实际上,妇女并非是嫁妆真正的主人。在结婚后,她的嫁妆一般由丈夫管理和使用,因为投资等经济事务要在公共领域中进行,而妻子的活动领域主要在家中,所以无法经营自己的嫁妆。经营嫁妆带来的收益能否为妻子所用,决定权在丈夫手中。塞奥夫拉图斯的妻子给他带来1塔兰特的嫁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但他不愿意用嫁妆带来的收益维持妻子的生活,只给她几个硬币,她在节日里只能用冷水洗澡。②Sue Blundell,Women in Ancient Greece,p.115.

在家庭事务的管理中妻子的协作很重要,但是,这种合作处于丈夫的掌控之下。妻子在家庭事务的管理中是按照丈夫的教导和吩咐做事的角色,而丈夫则是教导者和掌控者,为了让妻子更好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丈夫应该首先教导妻子她应该管理哪些家庭事务,如何管理好它们:

我决定先把我们房子里可以放东西的地方指点给她看。……例如储藏室由于它的位置安全,应该存放最贵重的毯子和用具;几间干燥的屋子存放谷物;凉爽的屋子存酒;光线好的屋子存放需要亮光的艺术品和器具。……也要让她看到女佣人的住处已经用一扇上了锁的门同男佣人的住处隔开了,所以所有不应当搬动的东西都不会被人拿走,而仆人们没有我们的许可也不会养孩子。

丈夫掌控加上夫妻合作才有利于家庭事务的管理,对家庭也更有利。色诺芬给出两个例子,克里托布勒斯和伊斯霍玛霍斯都将家庭事务交给妻子管理,但是结果却大相径庭,克利托布勒斯遭遇到经济问题,而伊斯霍玛霍斯的家庭却很繁盛。究其原因,克利托布勒斯只是将家庭交给妻子管理,而没有对其进行调教,不告诉她如何管理他的财产,同时他也放弃了对家庭事务的掌控。而伊斯霍玛霍斯的家庭管理模式则是丈夫教导妻子如何进行管理,然后再交给她管理,并且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二个家庭管理模式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而产生这种结果最关键的因素是丈夫是否对妻子参与管理家庭事务进行了掌控。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男女通过婚姻组建的家庭具有组织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功能、人口再生产的功能、满足性需要的功能和感情交流等诸多功能。③吴增寿等主编:《现代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7-141页。从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古典时代的雅典家庭中,丈夫与妻子的合作更多的表现出社会性和功利性,妻子的合作更多的是为了完成家庭的后代繁衍和生产消费的任务,而夫妻之间更加私密、更加自然的性需求和感情交流则被搁置一旁。基于这一点,虽然在为家庭生育合法继承人和家庭经济事务管理的行为中,夫妻之间有合作和分工,强调了妻子对丈夫的合作及其对家庭的贡献。但是,实际上,在家庭中,妇女只是为了完成家庭的任务而被拉进夫妻合作关系中的,她始终是一个被动的合作者。同时她所做的一切都必须以丈夫的掌控为前提,丈夫的统治与掌控之下的夫妻分工和合作才是古典时期雅典家庭中夫妻关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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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1]09-0093-05

2011-07-20

孙晶晶(1978—),女,历史学博士,潍坊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陆影luyinga12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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