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经济理论演进中的土地概念辨析

2011-04-12任旭峰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6期
关键词:马歇尔经济学财富

任旭峰

(山东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经济理论演进中的土地概念辨析

任旭峰

(山东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土地作为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为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生息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由于每个时代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和经济实践方式的不同,因此经济学家们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或自身理论建构的需要对土地概念进行了规定,并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发展出相关的经济理论。借鉴已有研究中的科学洞见,辨析土地概念在经济理论演进中的变化,对于当代经济分析和经济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经济理论演进;土地概念;辨析

一、引言

自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来,土地作为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为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生息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料。因为土地与人类的生命和福利休戚相关,成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形成的最基础性条件,所以每一个时代的经济学研究都关注土地在一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每个时代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和经济实践方式的不同,因此经济学家们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或自身理论建构的需要对土地概念进行了规定,并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发展出相关的经济理论。

理查德·希克斯指出,对一个概念,“一些卓越的权威人士由于采用了不同定义而使彼此之间甚至他们自己陷于紊乱。”①参见高敏雪等:《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页。概念是人类逻辑思维最基本的单位和出发点,表达了人类对事物本质认识的开始。在科学概念体系形成、变化、更替的辨证运动过程中,人类建构出关于自身和外在事物认识的科学理论体系,以实现科学“向自身投以更清醒的目光”的努力指向。②阿尔贝·雅贝卡:《自由的遗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一个科学概念的内涵或外延在运动过程中会随着外部环境的不同而经历变化,从而造成不同时代学者对同一概念的不同规定。这种不同,如不仔细甄别和辨析则很难对已有理论体系“进行新的理解,达成新的赞同和一致,以实现对真理的新的认识。”③江怡:《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2页。借鉴已有研究中的科学洞见,辨析土地概念在经济理论演进中的变化,对于当代经济分析和经济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二、古典与古典早期从生产角度对土地概念进行的经济分析

古希腊时期的经济学家色诺芬在其著作中虽没有明确地提出土地概念,但他认为土地是不同于陆地和海洋的概念,指出土地具有播种、提供建筑材料和地下矿藏等功能,这些论述隐含了早期经济研究对于土地概念的朴素规定。④色诺芬:《增加雅典国家收入的方法》,见《早期经济思想: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文献选集》,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9-30页。对后期西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罗马法系则把客观存在的土地界定为一个空间概念,指出其存在范围从地心直至天顶。恰如西方著名法学家F.H.Lawson和B.Den所指出的:“如果土地是二维的,它将毫无用处。农业需要土地的深度,人的活动也需要地面之上的空间。因而,实际上,土地必须具有体积。”⑤转引自黄健:《澳大利亚的土地概念对我们的启示》,http://www.cddc.com.cn。在这种法学认识的基础上,该时期的农业经济学家瓦罗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土地概念,他认为“土地可以用在三种意义上,即普通的、本义的和混合的。普通的土地指包括石头、沙子等其他东西的任何地球上的土地。本义的土地指绝对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的土地。混合的土地指农业上的土地”。①瓦罗:《论农业》,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4页。很明显,瓦罗把土地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指出了土地的自然本质,提出了“本义土地”的概念。但遗憾的是,瓦罗的土地概念没有解释土地在空间的存在形式,因此无法体现罗马法中土地作为空间概念的精神。而且,受历史条件的局限,瓦罗混合意义的土地概念主要规定了农业用途的土地,对其他用途尤其是工业用途的土地则难以考虑到。

人类和土地都是自然界的独立组成部分,土地作为自然独立存在物对人类存在具有什么样的意义,怎样才能建构人类与土地之间的经济学理论解释是古典经济学时期经济学家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解答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古典经济学在辨析价值、财富等基础性概念的前提下讨论了土地对于人类存在的意义,通过人类劳动的媒介作用在人类和土地两个独立存在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地租理论则是这一桥梁坚实的桥墩。但这一时期的理论经济学家对土地概念的理解仍停留在土地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之中,而对土地作为自然独立存在物,即“土地本身”的认识,②“ 土地本身”是屠能提出并解释的概念,其概念所包含的意义是指与人类活动相对立意义上土地在自然力下的存在状态。屠能对土地作为自然存在物的理解比瓦罗更前进了一步,其概念的提出对地租理论的发展具有启示作用。则是由阿瑟·杨、泰尔、屠能等一批农业经济学家进行了深化。

按照伦理哲学的价值理论,对人类存在而言,物之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如果一个事物本身就是追求或者试图拥有的,则该事物就具有内在价值,而如果对一个事物的追求或者拥有是为了获得其他事物,则该事物具有外在价值。③林火旺:《伦理学入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经济研究中把趋乐避苦当作人类的本能,快乐和幸福因为是人类直接追求之物,因而具有内在价值。对西方经济学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则认为,只有快乐本身才是善、才有内在价值,其他称为善的东西因帮助人类实现快乐和幸福而具有外在价值。

一国的财富因为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因而具有外在价值。④土 地的自然存在不仅为人类的幸福和快乐提供条件,实际上它是人类生命存在的基础条件。马克思重视土地对人类存在的意义,门格尔则在对生命和福利欲望满足进行区分的基础上说明了土地的作用。色诺芬认为,“财富是一个人能够从中得到利益的东西”,“凡是有利的东西都是财富,而有害的东西就不是财富”。⑤色诺芬:《经济论:雅典的收入》,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页。显然,色诺芬的财富概念是建立于“东西”的使用价值,但这种财富概念没有界定财富的来源和性质,因此导致重商学派货币即财富的观点。重农学派在批判重商学派财富概念的基础上,指出真正的财富是那些具有使用价值而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自身。布阿吉尔贝尔认为,财富“包括人们全部的享受,不仅是生活必需品,也包括非必需品以及能够满足人们身体官能快乐的一切物品。”⑥布阿吉尔贝尔:《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53页。魁奈则指出,“为了维持国家,必须要有真实的财富,这里所说的真实的财富,就是不断更新的财富,为了满足生活上的欲望,取得方便,获得享乐,是人们经常需要、经常能够以一定的代价取得的财富”。⑦转引自李宗正、姚开建、于同申:《西方农业经济思想》,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页。重农学派的财富概念清晰地说明了作为财富的物自身对人的“享受”、“享乐”、“方便”而具有的意义。这些早期的经济研究都把土地本身排除在一国财富之外,土地是独立于财富之外的自然存在物,土地和财富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对土地在一国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和地位的科学认识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着力点。自魁奈《谷物论》出版以来,古典经济学家“为简单起见用谷物来代表一切农产品”,而谷物主要来自土地。⑧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351页。马歇尔的这一总结对于古典经济学研究中对土地概念的范围规定是精确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土地概念,但在其地租理论论述中则隐含了在瓦罗“混合土地”意义上对土地的概念界定,把土地简化为生产谷物的手段,明确提出“一国的实际财富,即该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⑨亚当·斯密:《国富论》,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按照这一定义,土地本身不是一国财富的内容,而是人类生产实践过程中实现财富的一种手段。与斯密的研究重点不同,李嘉图认为,政治经济学的首要问题是要研究“所有土地产出——通过综合运用劳动、机器和资本从土地上获得的一切产品——要在三个社会阶级之间进行分配”①按照李嘉图的解释,三个阶级即土地所有者、耕种所必须的牲畜和资本所有者、从事耕种的产业工人。的“支配法则”,②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版,第3页。并把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引向分配领域。但是,李嘉图没有进一步发展土地概念的内涵,而是在生产意义上遵循了斯密关于土地概念的隐含论述,只是把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即把土地产出分配作为影响财富增长的因素。作为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综合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认为,“生产财富,从物质世界索取人类生存和享受的手段,显然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而是有其必要条件的”,③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3、180、23页。其中土地就是必要条件之中的自然因素。穆勒认为土地这一名词可以表示为“在数量或生产力方面容易感到不足的的自然要素”,“从狭义上说,土地是农产品的主要源泉,如果我们扩大这个词的含义,把矿山和渔场也包括在内,即不仅包括土地表面生长和喂养的东西,而且还包括地下或水中存在的东西,那么,它就把我们现在所关心的一切都包括进去了。”④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3、180、23页。显然,穆勒从生产限制条件方面考虑区分没有约束的空气和阳光等自然条件和有约束的数量有限的土地自然要素,认为数量有限的土地对一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另外,他的土地概念超越了前期经济学家的朴素认识,提出土地是人类“贫乏的物质财富”的土地财富观,⑤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3、180、23页。把土地归入一国财富的组成,扩大并丰富了土地概念的内涵。但总体意义上,穆勒并没有放弃从生产角度规定土地概念的古典经济学传统。

综上分析,在古典经济学时期,经济学家们的研究方法是把土地作为生产财富的手段,使用价值、财富等是这个时期的概念范畴,他们运用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和地租理论相对完整的构建出人类劳动和土地作为自然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图式。需要指出的是,古典经济学时期,主流经济学家从人类主动施加作用(劳动)于土地而获得回报方面讨论土地概念和建立理论体系的同时,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具有简化“土地本身”或“本义土地”复杂性的倾向。土地本身的研究主要由该时期部分农业经济学家来完成。另外,马尔萨斯等学者虽然已经注意到了土地存在物对人类生命和福利的限制,但是当时农业还没有进入石油农业生产时代,人类与土地之间的交换尚符合能量守恒规律,所以人类施加于土地之上的劳动这一过程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没有引起古典经济理论的充分关注。

三、新古典时期从人类欲望满足和价值决定角度对土地概念进行的考察

与古典时期经济学家强调客观劳动价值论不同,新古典时期经济学家把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从国民财富的生产和分配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强调主观效用价值论。奥地利学派的创始人门格尔接受“一切事物都受因果规律的支配”的逻辑,提出“一切财货的价值,都不过是这些财货在我们欲望满足上和我们生命与福利的保持上所具有的意义的显现”,⑥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58、79、91-92页。“为人类生命攸关的欲望满足,对人类具有最高的意义;为人类的福利所依存的欲望满足,则仅具次要意义”。⑦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58、79、91-92页。显然,满足人类生命攸关欲望的衣食住资料的富足与土地息息相关。门格尔的理论体系虽然没有对土地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他明确把土地归入了财货范围,并对土地的财货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土地在一切财货中,并未占有特殊的地位。它若被用于享乐的目的(例如公园和跑马场等),就是一级财货;若用以生产其他财货,则为高级财货,这都与其他财货完全相同。所以,它的价值和它的利用价值之决定,也完全依从于价值决定的一般规律。同时,因为它具有高级财货的性质,所以也特别适用上面所阐发的关于高级财货价值的规律。”⑧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58、79、91-92页。从门格尔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区分了土地本身和土地利用两个概念,指出土地本身和土地利用的价值决定问题统摄于一般财货价值决定规律,即在主观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消费理论框架内给出了对土地本身和土地利用的新认识,使穆勒关于土地本身是物质财富而不仅仅是生产财富手段的土地概念内涵得以发展,开拓了新古典时期理论研究对土地本身和土地利用的研究视野。

1890年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发表《经济学原理》,综合主观、客观价值论建立了新古典微观均衡经济分析框架,标志着经济学研究范式从古典经济学时期正式进入新古典经济学期,经济学也在学说史上完成了继穆勒之后的第二次综合。马歇尔把土地当做生产的四个要素之一,利用边际理论详细论述了土地肥力、土地报酬递减、土地价值、地租等经济学规律,指出“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土地、房屋和牲畜都是头等重要的三种财富形态”。⑨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121、126、126页。对于土地,马歇尔认为“土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和有助于人类在陆地、海洋、空气、光和热各方面的物质及力量”,①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121、126、126页。“如果我们研究了土地与我们看作是土地产物的那些有形物质的区别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土地的基本属性其实就是广袤性。使用一块土地的权利就是对一定空间——地面的某一部分——的支配权”。②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121、126、126页。马歇尔的土地概念所包括的范围显然超过了穆勒,把穆勒认为的对土地利用没有限制的自然条件也列入了土地范围。另外,根据休谟对广袤性的研究,该词主要用于距离的描述。③休谟:《人性论》,北京出版社2007版,第11-24页。按照中文的意思,广袤是指土地的长度和宽度,东西长度为广,南北长度为袤。因此,在马歇尔的土地概念中隐含了土地是一个平面概念的意指,即“地球面积是固定的,地球上任何一部分的与其他部分的几何关系也是固定的”。④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121、126、126页。但是,在其他部分的论述中马歇尔又突破了这一隐含意指,认为“地球表面某些地方有助于生产,这主要是对航海者提供的服务;而某些地方却主要对开矿者具有价值;还有一些地方——虽然这种选择是人类而不是大自然作出的——主要对建筑者具有价值”,“一定面积的土地是维持一定数量的植物生命——也许最终是动物生命——的手段。为了这个目的,土壤必须具有某些机械性质和化学性质。”⑤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中文版,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页。土地如果仅仅是一定的平面而没有一定的空间显然不承载上述用途的功能,而且土地定义中的“空气、光和热等物质或力量”,如果不具备空间条件,也不可能在平面中单独存在。因此,马歇尔对土地的空间存在形式的规定是模糊的。

在上述土地定义和性质认识的基础上,受培根“人类在进行工作想时只能归拢或分开自然物,其余的一切都要在自然物内进行”思想的影响,马歇尔认为“人类没有创造物质的力量,只是把东西变为有用形态而创造效用的能力”。进一步的,马歇尔指出土地效用的供给是“人类所不能控制的”,是“由大自然以固定的数量供给的,因此就没有供给价格”。这样,马歇尔在理论上把土地、土地效用、供给价格进行了理论上的区分并进一步指出,“使用地球表面的一定面积,是人能做任何事情的基本条件;这种使用使人有了自己活动的空间,享受大自然赐予此地的热和光、空气和雨水,并决定了人与其他东西和其他人的关系。我们将会知道,土地的这一特性虽然还没有得到十分重视,但却是所有经济学家对于土地和其他东西不得不进行区别的最后原因”。马歇尔还强调,“我们要区分清楚土地从大自然中获得的原来的或固有的特性和土地由于人类活动而造成的人为特性之间的区别,条件是我们要记住以下一点:前一种特性包括所指的地方的空间关系,还有大自然每年给予它的日光、空气和水。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东西是土地固有特性中的主要特性。而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意义和地租理论的特殊重要性,主要从这一切中得到。”在此分析的基础上,马歇尔对土地的原始价值(内在价值)、公有价值和私有价值进行了科学的区分,在经济学分析中第一次定义了土地的公有价值概念,⑥灌木林地由于附近工业人口的增长而可能立刻就具有很好的价值,虽然此地的所有者把它原封未动的搁在一边。这种非因所有者努力而获得的价值年增值,马歇尔称之为土地的公有价值。这种分析在经济学说史上具有创造性。该概念的提出对于分析土地不同用途之间的均衡具有基础性作用。创造性的用特殊位置价值和地基价值等概念延伸土地公有价值概念,并用上述概念对城市土地、工农业不同用途土地的微观均衡进行详细的理论分析,对现代经济分析中土地以及土地利用具有重要的先导意义。

马歇尔承认土地报酬递减对经济社会发展会施加强约束,但只是认为“大自然在生产上所起的作用表现为报酬递减的倾向,而人类所起的作用则表现为报酬递增的倾向”,“劳动和资本的增加导致了组织的改进,而组织的改进又提高了劳动和资本的使用效率”,“所以,在那些从事非农产品生产的产业里,劳动和资本的增加一般使报酬会有超比例的增加;而且这种组织的改进其减少程度甚至超过大自然对农产品产量的提高所产生的任何阻力。”基于上述理论认识,马歇尔遵循门格尔的分析,重视组织即知识和技术进步在一国国民财富增长中的作用,认为由于组织的进步使人类的经济行为具有报酬递增倾向,这种递增在比例上超过土地报酬递减引起的下降比例,从而引起一国的长期国民财富增长。由此,马歇尔关于国民财富增长理论的研究重点转向了对技术进步作用的研究,而这种理论认识又直接导致了后来经济学家在研究一国国民财富增长理论时,过分关注组织进步而忽视土地以及土地利用对财富形成和增长作用的流弊。

需要说明的是,在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伴随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学理论的演进,农业经济思想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受早期农业经济学家理论的影响,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化学家李必希提出了农业土地肥力补偿理论,并且观察到伴随西方国家经济增长,土地出现日趋枯竭的事实,坚决反对采用粗暴方式掠夺土地,大力提倡使用人造肥料促进土地肥力。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布林科曼和艾瑞保德吸收新古典经济理论研究成果,分别创立了农业集约度与位置配置理论和农业经营有机体理论,为现代农业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①参阅李宗正、姚开建、于同申:《西方农业经济思想》,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版,第351-421页。特别是位置配置理论对于区域经济学和克鲁格曼新经济地理学的创立和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四、现代经济研究对土地概念从忽视到重新审视的过程

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以建基于三大心理倾向之上的收入决定理论为核心发起经济学研究的“凯恩斯范式革命”,把经济学研究引入新的时期。哈罗德、多马、索罗、斯旺、希克斯、萨缪尔森等一大批杰出的经济学家致力于凯恩斯理论体系的长期化、动态化以及微观基础方面的研究,借助动态优化、最优控制等数学方法,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在数学建模方面获得长足的进步,已成为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基石。

但是,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无论是早期简单的哈罗德-多马模型、索罗-斯旺新古典增长模型,还是晚近的干中学模型、世代交叠模型以及包含人力资本、研发等因素在内的各种复杂内生经济增长模型,都普遍重视科学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即不同于古典经济学时期对生产要素进行的土地、劳动、资本三分法,也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时期马歇尔对生产要素进行的土地、劳动、资本、组织四分法,在分析影响经济增长尤其是选择生产函数的自变量时,把目光锁定于资本、劳动两个要素。早期研究经济增长理论的经济学家哈罗德在选择动态经济增长理论模型经济变量时明确指出,“在一个进步经济的基本决定因素中,我计划抛弃来自土地的报酬规律。……我之所以抛弃它(土地)仅仅是因为在我们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下,土地的影响在数量上已无足轻重。”②转引自郭剑雄:《农业发展:三部门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而作为现代经济增长最基本的“索罗增长模型”则直接把土地、矿藏当做资本来处理,③罗伯特·M·索罗:《经济增长因素分析》,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页。完全忽视了早期经济学理论关于土地和资本所作的理论区分。乔根森、丹尼森的经济增长因素分析理论,虽然涉及到了土地利用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对于一国经济增长中的土地利用因素贡献,尤其在生产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的非住宅土地进行了简单化处理,在整个测算期间把它假定为外生的保持不变的变量,实际上与哈罗德、索罗的理论一样,注重资本、劳动和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忽视了土地对经济增长的限制。伴随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演进,为解释经济增长的国别差异,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问题的发展经济学兴起。早期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如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强调农业部门以劳动和产品剩余支持资本积累、工业发展,才能打破落后国家在经济增长中走出纳克斯贫困恶性循环,实现罗斯托意义上的经济起飞。舒尔茨早期虽然认识到经济理增长理论研究中关于土地地位一直处于下降状态,但他把原因归结为“在英国、美国及其他许多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已经摆脱了原先由土地施加的桎梏。”④西奥多·W·舒尔茨:《报酬递增的源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速水佑次郎的引致创新模型则强调技术和制度创新投资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中起到核心作用,认为不能把土地等自然禀赋状况的限制看成是一国经济增长无法逾越的障碍。20世纪60年代以后,鉴于发展中国工业化道路中部门不平衡增长出现的问题,发展经济学家开始反思二元经济增长模型,如舒尔茨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必须以农业部门相当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乔根森强调农业部门的发展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必要充分条件,库兹涅茨则强调农业部门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产品、市场、要素和外汇等四个方面的贡献。这些理论恢复了经济学研究重视土地在经济增长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传统,理论上证明了土地要素在发展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主导性作用。总体来看,在该时期的经济研究框架内,对土地概念的分析已经淡出了主流经济学研究的视野。

20世纪70年代,针对人类工业化道路上出现的全球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等著作陆续发表,引起经济学家对人类经济行为方式特别是经济增长方式的反思,逐步形成了全球共识的可持续发展增长观,土地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经济学研究分支获得长足发展,美国土地经济学家伊利认为,“经济学家所使用的土地这个词,指的是自然的各种力量,或自然资源……经济学上的土地是侧重于大自然所赋予的东西”,对土地概念进行了现代意义上的总结。在上述背景下,为形成国际范规范,1972年10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荷兰瓦格宁根召开国际专家会议,对土地概念、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评价方法与诊断指标等达成协议,其会议文件《土地与景观的概念及定义》明确提出了土地概念,认为“土地包括地球特定区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及基础地质、水文和植物。它还包括这一区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他们对目前和未来人类利用土地所施加的影响”。1976年该组织发表的《土地评价纲要》则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土地概念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指出土地是“地表的一个区域,其特点包括该区域垂直向上和向下的生物圈的全部合理稳定的或可预测的周期性属性,包括大气、土壤和下伏地质、生物圈、植物界和动物界的属性,以及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的结果,考虑这些属性和结果的原则是,他们对于人类、对于土地目前和未来的利用施加重要的影响”。这一土地概念在国际范围内为众多学者所接受。根据国内学者陈百明等人的解读,FAO组织的土地概念明确指出了土地是一个自然和历史综合体,在空间范围内表现为一个垂直系统,并认为土地包括陆地水面即江河、湖泊、书库等,但是海洋不在上述土地概念的范围之内,同时认为土地和土地资源是不同的概念,土地资源是“在土地总量中,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直接为人类利用,用以创造财富产生经济价值的这部分。”①陈百明等:《土地资源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3-4页。经济学家开始重新认识到无论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土地在一国经济增长中都应当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综合近年来经济学相关的研究成果,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学家戴维·罗默在2006年把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写进了现代宏观经济增长数量模型,明确提出“土地的固定供给可能对我们的生产能力是一种严格约束,或者,永久增长的产出会产生永久增加的污染量,这将会使增长停止”,并认为“尽管在过去的几个世纪内,技术已经能够超越资源与土地的限制,但它仍表明,那些限制必定最终成为我们生产能力的严格约束。”②戴维·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第三版),中文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30页。至此,长期被忽视的土地概念又重新回到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视野。

五、结语

当今时代,后工业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演进过程中,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还没有创造出人类离开土地而存在的条件,反而随人口增加而出现了人地关系紧张的局面。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指出,“经济状况在不断变化着,每一代人都以自己的方式看待自己的问题”,“每当社会情况发生变化时,就需要经济学说有新的发展。”③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中文版,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9页。当代经济研究和既往经济学家们的研究一样,仍然需要面对土地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因此,进一步对土地概念进行科学和明晰的界定是历史赋予当代经济学人的使命。笔者认为,当下对土地概念进行科学界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马克思从定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土地应该理解为各种自然物体本身”,“经济学上所说的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④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6页。马克思的上述认识受到穆勒的影响,为土地概念的理解提供了方向。科学的土地概念的建构所面对的对象应当是瓦罗意义上的“本义土地”或屠能所说的“土地本身”,即只有从物自在的状态出发,从人的角度去“对话”,方能科学地进行土地概念界定。

第二,马歇尔与FAO的土地概念所包括的范围过于宽泛,与此相较,穆勒的土地概念似乎更简洁。特别是,穆勒关于土地和土地生产限制条件的区分对于当代对经济理论的构建具有启发意义。即,可以把土地概念所包括的范围缩小,并且把马歇尔、FAO所考虑的因素归入土地生产条件之中,更进一步地把这些条件分为有限制性的条件和无限制性的条件。这种界定对于理解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更清晰。

第三,遵从土地为空间的罗马法传统,现代权威的《元照英美法词典》对土地的法学定义规定为“土地是指由地表、地表上空以及地表下部所组成的一个立体的空间以及在其中生长和永久附着的东西”。显然,西方的法律传统上是把土地规定为一个立体的空间存在形态。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关于土地的明确定义,《土地管理法》只是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出发把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对土地的空间权利没有明确的规定,且1997施行的《矿产资源法》把矿产资源排除在土地范围之外。因此,我国对土地存在空间形式的法律规定是模糊的。这也是研究我国土地问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四,门格尔的财货理论在人的欲望满足意义上对土地所作的一级财货和高级财货的区分,以及马歇尔对土地价值所作的原始价值、私有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区分,都反映了人与土地之间关系的现代图式,对于当代经济研究中构建土地利用微观均衡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F015

A

1003-4145[2011]06-0096-06

2011-0-0

任旭峰(1975—),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栾晓平E-mail:luanxiaoping@163.com)

猜你喜欢

马歇尔经济学财富
移民与健康经济学
简明经济学
好奇心是一生的财富
如何应对第三轮财富洗牌?
经济学
经济学的优雅
“火红财富”的拥有人
借题发挥
马歇尔的“小黑皮本”
吃苦也是一种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