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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改制生体能训练现状与改进
——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2011-04-11刘一兵陈永辉周冰倩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教官公安院校体能训练

刘一兵,陈永辉,周冰倩

(湖南警察学院 警体部,湖南 长沙410138)

公安院校改制生体能训练现状与改进
——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刘一兵,陈永辉,周冰倩

(湖南警察学院 警体部,湖南 长沙410138)

改制生是公安教育训练体制改革下培养警察队伍新生力量的主要来源,体能是警察开展公安实战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公安院校有必要加强对他们的体能训练。

公安院校;改制生;体能训练;湖南警察学院

随着2010年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的召开,加强在校公安专业学生实战能力提高训练成了各公安院校培训教育的首要任务。“改制生”是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下的一种新的教育培训方式的产物,学员主要来自地方高校毕业生和部队优秀退伍士官,他们经过入警考试后,到公安院校学习培训两年,然后直接进入各级公安机关工作,成为公安机关的新鲜血液,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着公安队伍的实战能力。因此,这些体制改革下的学员在公安院校如何进行体能训练、充分地转型为人民警察,并有能力适应、胜任公安工作,这是当前公安院校警察体育教育学者、教官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笔者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对该校2010级治安一、二区队、2010级经侦一区队、09级治安一区队的部分学生进行了座谈,通过调查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体能训练的对策,旨在改善改制生体能训练状况,为其他公安院校改制生体能训练改善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材料,以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

一、改制生体能训练现状

(一)改制生体能训练呈现出的特点

改制生体能训练状况呈现出以下特点:1.训练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较强。因为有繁重的公安业务知识要学习,而且时间有限,因此,大部分训练都是以指导员督促为主,利用有限的课余时间进行。改制生的体能训练都是安排在早晨、下午课余时间进行的,由学生大队统一安排,学管工作人员负责和组织学生统一训练,由于有指导员在场,因此训练显得有组织和纪律,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学生纪律作风提高。2.训练形式的单一性和内容的多样性。改制生体能训练通常以跑步为主,兼练擒敌拳、俯卧撑等。从对学生了解信息来看,目前学生大队对改制生的体能训练内容基本上是以围绕目前通用的警标达标内容为主,擒敌拳及其它素质练习是各大队、各区队在跑步完的前提下自行组织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目前改制生体能训练形式相对来说较为单一,训练内容以跑步为主,重点在于提高学生的心肺功能。3.训练自觉性和训练氛围的浓厚性。体能是胜任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身体能力,目前社会环境对在职警察体能需要状况使一部分学生认识到了体能训练的重要性,加上学校的思想灌输、引导,改制生体能训练的自觉性比较高,大部分学员能认真对待体能训练,尽管一些学生不满于单一的训练形式、内容、手段,但基本上能配合学生大队体能训练工作的开展,从表面形式上看,显示出了较为浓厚的训练氛围。

(二)改制生体能训练存在的不足

尽管改制生体能训练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但训练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1.训练内容科学性、全面性、针对性欠缺。警察体能是警察个体身体形态、结构、体力、精力、毅力、反应力、时差适应力在公安工作中的综合体现,[1]不单单是对某一个素质方面的体现,因此改制生体能训练中单一的以跑步为主的训练不足以体现出个体的体能变化,仅仅体现了个体在体力上的一部分变化,而且不同个体身体素质、不同工作岗位对体能的实际需要不同,因此,目前改制生体能训练应针对于个体自身素质情况及公安工作环境特点,既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内容进行训练,训练内容的不科学不利于改制生体能状况改善。2.以体能专职教官为主组织的训练欠缺。我国目前各公安院校中,现有的体能专职教官不多,因此在体能训练课中,往往不能根据实际需要来安排专职教官,体能专职教官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体能训练的有效开展。在改制生体能训练中,负责训练的是主管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员,而不是专门的体能教官,相比之下,他们缺乏相关体育训练知识,不懂训练法,有的也缺少基层实战经验,不了解基层公安工作活动规律和特点,这样的训练很容易流于形式,会进一步影响学生训练积极性的提高。3.训练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欠缺。尽管改制生体能训练氛围浓厚,每周都安排了不同训练次数,具有较大的运动强度和运动量,但缺乏专职教官的组织,训练方法、手段存在一些不科学性,大运动量、运动强度不能代表体能训练效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时往往适得其反。如何安排体能训练内容,采取什么样的训练方法和训练手段,使训练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需要根据目的、任务作出课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学期训练计划以及年度训练计划,这样才能有效掌握、控制学员体能训练变化情况,并及时作出训练调整,进一步有效提高学员的体能。而缺乏体育训练专业知识的指导员和学生干部组织的训练,不利于改制生体能状况的有效改善。

二、影响改制生体能训练的因素

改制生体能训练存在不足,既与学员自身因素有关,也与外部因素有关,目前,影响改制生体能训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学员因素

改制生个体因素影响训练的有效开展,改制生中有来自于地方不同高校的毕业生,也有来自于部队军人,他们自身的素质高低不一,有的身体素质好,有的身体素质较差,有的在某一方面素质突出,有的素质比较全面。身体素质是个体进行体能训练的基础,而学员身体素质的差异性使得组织者很难顾及每个个体,难以安排合理有效的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法。同时,学员对体能训练认识也各不相同,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学认真主动进行训练,一部分同学消极被动对待训练,训练效果也截然不同。

(二)教员因素

改制生体能状况能否得到一定改善,与教官组训能力有一定关系。有些改制生虽来自于地方高校,但很少进行过专门的身体素质和体能训练,对警察体能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手段缺少认知,因此需要有专门的教官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关于体能训练方面的知识教育与思想灌输。体能训练既包含有学员的练,也包含有教官的训,“训”主要表现在改制生体能训练过程中,教官如何对训练内容的安排、训练方法和训练手段的运用、训练疲劳的恢复、训练损伤预防及处理等方面进行布置和实施,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教官的组训能力,因此,教官要完成某一阶段的体能训练任务,必须根据训练方针、任务,准备好课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以及学期训练计划。而训练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能否调动学员训练激情,需要教官具备较好的综合素养,它涵盖了教官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文化水平等方面素质,教官如何把自己的综合素养体现在训练中,使学员全身心投入训练,这就是教官组训能力的体现。

(三)学校因素

改制生体能训练也离不开学校提供的物质环境条件。诸如场地器材的配套、专职教官的培养和数量配备、教材的使用以及课时计划的安排等等,体能训练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为训练保障条件,在整个训练阶段中,学校提供的物质基础是学员进行体能训练的重要的一环节,也是学员搞好训练的根本保证。这些保障条件能否得到改善,需要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改制生体能训练改进的途径

(一)强化体能训练思想认识

在目前公安院校教育中,部分学员在体能及体能训练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对体能训练课的重要性、必要性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公安工作中体能实际需要与体能达标的不同,这些认识导致一些学员消极对待体能训练,缺乏积极性。体能训练是提升警察软实力的需要。警察软实力集中反映了警察队伍的公共形象,是警察队伍的精神、思想品质、文化素养以及警察体能、技能等实战能力的综合体现,公安机关能力的高低、警力的强弱不仅仅取决于财政投入、警察人数、警用装备等硬实力,也取决于它拥有多大的对公众的吸引力,[2]即公众对警察队伍的形象认可。良好的体能,可使警察以一种健康的身体状态从容面对各种工作环境,适应各种环境下的公安工作,特别是一线民警、特殊警种警察可适应各种恶劣、复杂的一线环境,降低环境变化和繁重工作带来的疲劳,可以提高他们在繁重警务工作中的心理应变能力,有利于减少和避免警察在各种危险情况下的身体损伤及无谓的牺牲。同时,一支拥有良好体能状况的警察队伍,更易于组织经常性的体能训练和各种体育文化活动,有利于这支警察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服务意识及团队精神风貌。当前,提高警察队伍战斗力,一方面要加强警察硬实力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警察软实力建设。为了提升警察软实力,使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积极加强警察软实力建设,毫无疑问,作为培养警察后备力量的公安院校,加强改制生体能训练是提升警察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3]

(二)切实遵循服务公安工作需要原则

改制生进行体能训练要切实遵循服务公安工作需要的原则。服务公安工作需要原则凸显的是实战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公安工作方针和特点,调整体能训练原则,由以往侧重于较为复杂的技巧性训练,向更为全面的素质性训练转换,以适应现代社会新形势下对警察体能的多方面需求。社会转型时期,我国警察更应注重接近公安实战需要的身体综合能力的训练。遵循服务公安工作需要原则需要警察建立一种果断性的逆向思维。所谓“果断性”就是由既定目标决定和设计现实的行为,是一种由“果”求“因”的过程优化,[4]要求突出训练的实用性和实战性,训练科目、内容的设置,方法、手段的使用都要求讲究实用和实战价值。改制生体能训练要为公安工作需要服务,在训练中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体现出服务公安工作需要原则:1.训练全面性。体能训练内容要体现出全面性,警察个体从事公安工作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身体素质,身体素质的全面是警察进行职业体能训练的基础,有利于警察职业体能提高,特别是对一些身体素质较差的改制生,在训练初期更要进行全面的身体素质训练,不可以只针对提高某一方面身体素质而进行训练,这样的话不利于以后的警察职业体能训练。2.训练针对性。训练内容和方法手段针对性要强,改制生所从事警察工作岗位各不相同,因此安排什么训练内容,采取什么训练方法和手段要根据训练对象、目的、任务来合理选择,通常训练内容和方法手段都要针对公安工作性质和环境来选择,不能全都流于一般的身体素质训练形式,要留出更多时间安排专业化体能训练,突出警察职业性特点。

(三)合理选择体能训练路径

警察体能训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警察长期坚持,而单一训练路径容易使个体产生厌倦感。在公安院校,我们要尽可能利用学校各种训练路径,为学员体能训练服务。公安院校改制生体能训练开展的路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教官组织的体能训练课。体能训练课体现了专业性和职业性,开展体能训练课,不论在时间安排、教官配备、教材使用、训练阶段划分、训练内容在不同阶段布置和实施等,都要形成一个稳定模式,需要教官在内容、方法、手段运用上的引导,使学员在训练中有针对性,能感受公安实战氛围,对以后的公安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能有准备。2.学生大队组织的例行练习。例行练习是学员体能训练已初步成型的基础上,由指导员或学员干部监督、组织开展的常规训练,主要安排在早晨和下午,训练内容通常是一些常规性的素质练习,如警标达标测试内容。例行练习目的是提高学员身体素质,培养学员纪律作风,训练负荷相对要小。例行练习是体能训练课的补充,一定程度上可以延续体能训练课产生的体能效应。3.擒拿格斗课中穿插的身体素质练习。擒拿格斗是警察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公安业务技能,擒拿格斗技能掌握和运用离不开良好的体能,而擒拿格斗动作练习也可以作为体能训练的练习手段,因此,擒拿格斗课中适当穿插一些身体素质练习可以互相促进发展。4.校园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是提高身体素质的另一种有效形式,体育竞赛活动可以培养学员的运动、协作、竞争等生存能力,运动、协作、竞争是展示个体综合能力的主要因素,与体能状况息息相关,体能状况跟不上工作节奏,个体在工作行动、协作配合、竞争方面就会处于呆滞状态,进而影响工作开展,因此,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可以从另一方面促进学员体能状况改善。5.学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的养成。学员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也是提高学员体能的有效路径,学员对某一体育运动项目的爱好和长期参与,可以在长期练习中不断积累某一方面甚至多方面身体素质。改制生在体能训练中,要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各种训练路径,不能疏忽任何一种路径。

(四)创新传统训练手段

警察体能训练不同于一般的身体运动训练,更不是简单地为警标达标测试而训练某一体能达标内容。在训练中,应针对实际所需安排训练方法和训练内容。内容安排要尽可能接近工作实际,训练手段上要结合传统与现代,传统的田径训练手段对于发展一般身体素质和竞技体育专项身体素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能为警察进行职业体能训练时提供手段选择,有利于警察职业体能训练与提高,但是,不能盲目移植田径训练手段,[5]毕竟警察职业体能不同于竞技体育专项体能,它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身体机能能力,而是使身体机能充分适应环境。因此,要针对公安工作环境,在传统体能训练手段上进行创新,多设置障碍跑、越野跑、攀爬、游泳项目以及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警械操作项目练习。充分利用学校场地器材,进行室内和室外相结合,体能、技能、战术相结合的综合练习。对于体能训练来说,训练手段一般只是包含了“体能建设”所需要的部分的“改建信息”,而不可能是全部“信息”,因此,体能训练手段应该具体,也应随着体能状况的发展而预见地作出相应的改变,[6]对于改制生不同的体能训练任务,要选择适宜的训练方法、手段和合理的训练负荷量度,在训练任务改变时,内容、训练手段、负荷量度也要相应的改变。如发展长期工作状态下的有氧耐力时,可采取持续训练法,重复训练法,循环训练法等方法,训练手段上可以采取3000m跑,越野跑,100米障碍跑等,而在发展长期工作状态下的肌肉耐力时,可采取间歇训练法,重复训练法等方法,手段上可采取组合动作练习,如俯卧撑(20个)+蹲跳(20个)+收腹两头起(20个)2-3组、引体向上(15个)+仰卧起坐(40个)+俯卧撑(20个)+1分钟拳腿组合+过背摔皮人(5次)4组等。

(五)辅以学员运动训练常识学习

警察体能要保持一个良好状态或得到一定提高,需要常年坚持训练,不仅仅与教官训练水平有关,而且与警察自身对训练知识掌握有关。警察在工作生活中保持良好的体能状态,主要还得靠自己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训练,能真正集中起来进行训练的时间还是有限的,因此,为了自己能有效地开展训练,警察自身必须掌握一些常用的训练知识。改制生在学习培训中,学会怎么进行训练,怎么监督自己训练状况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需要引起警察体育教育训练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教官既要组织好学员训练,也要告诉学员怎么样根据自身身体素质来安排训练内容,采取什么样的训练手段,告诉学员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训练计划,告诉学员如何在训练阶段中调整训练量度,使自己能最快的由疲劳恢复常态,不因疲劳而影响工作,告诉学员如何预防训练中有可能出现的损伤及如何处理损伤等训练常识。在有限的学习培训时间中,合理安排训练理论课时很有必要,我们要让学员在以下六个方面有一些了解:1.基本的训练方法和手段。如重复训练法、间歇训练法、持续训练法、变换训练法、比赛训练法、循环训练法等训练方法的特点与应用,常用的徒手练习手段、器械练习手段等。2.运动量、运动强度的有关知识。如运动负荷的定义、构成、分类,负荷安排的基本原则等。3.训练计划的制定。如训练计划制定的依据、训练计划类型、训练计划制定的内容等。4.训练质量监控。如训练质量特点、训练质量监控分类、训练质量监控要点等。5.疲劳产生与恢复。如疲劳产生的原理、负荷训练到恢复训练的规律、恢复训练的基本方法和手段等。6.训练损伤的预防及损伤处理。如训练前的准备活动、常见的冷敷、热敷、按摩等损伤处理方法。

(六)构建与完善体能训练保障体系

体能训练工作能否得到有效持续地开展,与学校能否提供系列保障措施有很大关系,学校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保障体系中:1.体能专职教官的培养与配备。警察专职体能教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要熟悉公安一线和基层工作实际,了解警务实战特点和规律,具有较好的业务专长和专业研究能力,二要懂得相关体育学科知识,善于把相关体育学科知识运用到公安实战训练中去。我们要根据需要,在公安院校体育教员、体育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基层民警中选拔优秀人才,构建、充实体能教官队伍,同时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进修、实习、调研,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实战素养和实践能力。2.职业体能训练教材的配套。警察体能属于职业体能,虽要遵循一般的运动训练原则,但更需要根据职业性特点体现出公安工作需要原则,因此从职业性来讲,我们更应该采取一些具有职业特点的有针对性的训练内容、方法、手段,而警察职业体能教材结合了一般运动训练学知识和警察职业特征,它们的融合使体能训练更具职业化和专业化特性,警察职业体能教材可以为警察体能教官、在职警察、改制生在训练内容、方法、手段选择上提供帮助和指导,有利于训练开展。3.训练课时的安排与工作量的认定。改制生要提高体能,必须有足够的训练课时作保障,不论公安业务知识多么繁重,每周都要安排一定比例时间进行训练,要把早晨和下午训练纳入到教学计划中,训练时间要作为课时纳入到教学训练管理中。4.体能档案的构建。改制生学习两年后直接进入公安机关工作,体能状况如何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状态,构建体能档案可以为改制生积极参与训练提供动力,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他们体能状况改善。我们要根据改制生训练情况为每个改制生建立一个体能档案,详细记载改制生在训练过程中的态度、行为表现,记录他们在不同阶段的考试成绩及警标达标成绩和训练达标成绩,注明他们的综合成绩及进步程度,并作为结业、在校评先评优依据以及在单位中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5.后勤保障的提供。后勤保障与体能训练状况改善息息相关,后勤保障包括训练场地、辅助训练器材以及一些用来检测体能体质的检测设备的提供,也包括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保障的提供。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后勤保障建设,尽可能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诸如构建障碍场、泅渡池、模拟训练场等。

(七)构建与完善体能考核评价体系

公安院校一直重视学员体能达标,但达标考评时通常以现行的《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中的体能测试项目为考核内容,以其达标标准为评分依据,现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在测试项目的完整、评分方法的客观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没有充分顾及不同警种之间的体能要求差异,[7]反映不出训练效果,这种考评方法与对照标准陈旧、单一、不全面,不完全具备公安专业化和职业化特点,不利于学员训练积极性的提高,构建与完善警察体能考核评价体系是促进改制生体能训练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要突破原有的警察达标内容和标准,重视实际训练行为和训练成绩,针对不同警种构建专业化的体能训练达标标准,与现行的警标达标标准区分开来,把现行的警标达标作为身体素质考核的标准,把训练达标作为专业体能训练考核标准,同时结合起来,既要测试改制生身体素质,又要测试改制生的训练效果,既要看警标达标测试成绩、也要看训练达标成绩。第二方面,要突破原有只看成绩不看过程的评价方法,要把训练测试成绩和训练过程结合起来,既要看训练测试成绩,也要结合过程,针对学员在训练中的态度、行为表现,给予综合评价。体能训练不只是为了提高学员体能,更重要的还要培养学员的作风与精神面貌,因此不能忽视学员的训练过程表现。第三,要突破原有的只注重对学生训练成绩的评价,不注重对教官组训水平的评价。体能训练状况提升与学员、教官都有关系,因此,体能考核评价既要针对学员,也要针对教官,教官的组训能力是促进学员体能提高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评价教官组训水平时,要结合学员的达标率和教官的态度、行为,把学员达标通过率作为一个客观依据,同时还要参照教官在组织训练中的态度、责任心、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等主观表现,综合评价教官的组训能力,并以此作为教官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依据,这样可以提高教官体能训练工作开展的积极性。

[1]陈永辉,潘春娥,曹超.警察体能及其训练的科学认识[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101-104.

[2]刘淇.论软警力[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7(3):21-26.

[3]陈永辉,尹双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现状与改进研究[J].公安教育,2011(5):35-39.

[4]周勇智.警察体能训练中如何贯彻“三从一大”训练原则[J].山东体育科技,2009(3):41-42.

[5]朱家勇,张良力.公安院校体能训练特点及问题研究[G]//中国警察体育,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229-234.

[6]茅鹏.运动训练新思路[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4:156.

[7]陈博.《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分析[G].中国警察体育,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36-148.

D631

A

1673―2391(2011)06―0122―04

2011—06—12

刘一兵(1957—),男,北京人,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部教授,研究方向:警察体育教育。

2009年度湖南省公安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9年度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责任编校:周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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