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山游耕:中越边境瑶族生计方式形成动因与作用探析
2011-04-11胡美术王希辉
胡美术,王希辉
(1.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2.长江师范学院,重庆 408100)
盘瑶是瑶族中人口较多的主干支系,过山瑶、山子瑶、排瑶、尖头瑶、盘古瑶、山瑶等大多都属于盘瑶支系,讲勉语。过山瑶,是盘瑶的一个主要支系,其名称是对瑶族居山游耕生计方式的形象描述,其生计方式在瑶族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而地处中越边境的瑶族,都曾以居山游耕的方式谋取生计。
一、瑶族迁徙历史简述
目前,中越边境的瑶族自东向西主要分布在广西防城港、宁明、凭祥、龙州、靖西、那坡及云南富宁、西畴、麻栗坡、马关、河口、金平、元阳等县市。在越南自东向西分布在谅山、河江、老姐、莱州四省。
历史上,瑶族“漂洋过海”过长江、入洞庭,徙至南北两江的梅山地区,而后南入两广,西进云贵,直至国外。学术界认为,“这部分人(瑶族)和历史上的莫瑶、长沙武陵蛮有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1]在距今1600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莫瑶”的称谓。唐朝至五代时期,梅山为瑶族主要聚居区,当时的瑶族属于梅山蛮的一部分。梅山蛮实力强大,据险而守,据《宋史》载:“梅山峒蛮,旧不与中国通。”[2]为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料如盐、铁等,经常袭扰周边汉族住地及通行商队,成为当时朝廷腹患。
鉴于梅山瑶民拒绝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管辖范围,没有登记,无法实施有效管辖,历代政府都要面对解决梅山“匪患”的问题。北宋时期,梅山蛮势力尤为强大,因此这一时期镇压“匪患”最为坚决。自960年北宋建立以来,统治阶级就需要面对梅山问题,试图对其实现有效地管辖。但由于当时以梅山蛮称呼的瑶族和其他民族势力强大,经常袭扰边境,据《宋史》载:“五峒(梅山峒)之瑶,俗尤狂悍。”[2]并一度袭扰“潭州长沙”等地[3]。数度招降,无果,976年八月,“守素进兵平之”[3]。这是宋朝对梅山的第一次大规模进剿,“苞汉阳战死,瑶人被俘两万,被杀较多”。[3]鉴于此,宋颁布禁令,“禁民毋质(租借)猺(瑶)人以田,夺其业,俾能自养以息边忧。”[2]且“禁不得与汉民交通,其地不得耕牧”的违禁政策实施了长达90多年[2]。自此,部分瑶族迁出梅山,向两广和云贵迁徙。
神宗初年,由于梅山地区经过90多年的休养生息,力量再度强大,宋朝政府一度实施“围禁”政策失效,梅山蛮屡屡冲破宋朝政府的“围禁”圈,侵扰其他边民及商贾,令宋神宗头疼不已。先后派刘策、章惇经营南北两江。梅山地处两江之内,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解决梅山问题解决两江问题的重中之重。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闰七月,时任检正中书部房公事的章惇,被王安石以查访荆湖北路的名义,经略南北江及梅山事[3]。由于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不了解实际情况,导致梅山蛮的殊死抵抗,损失颇重。但经历这一次战斗,梅山蛮的损失也较大,部分瑶族在这一时期之后陆续迁入两广地区。宋末元初,随着中原人口不断南移,大批瑶族开始进入两广腹地,部分瑶族进入云、贵两省。到明代,两广成为瑶族的主要活动中心,部分瑶族经西南地区进入越南,清代,广东瑶族逐渐向广西和云贵迁徙,广西成为瑶族的主要活动中心[1]。部分瑶族自广西、云南两省迁入东南亚,至此,瑶族分布态势基本形成。
二、居山与游耕的内外动因
生计模式即主要的生计方式,是文化人类学以族群或地域为单位来研究一个族群和一定地域内人们的主要谋生手段,是影响文化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居山游耕一直是瑶族主要的生计方式。其生计方式的形成,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六大动因:
(一)居山游耕,历史上的神话选择。瑶族居山游耕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关于瑶族祖先盘瓠记载,据晋干宝《搜神记》载:“盘瓠将女上南山,草木茂盛,无人行迹。于是女解去衣裳,为仆鉴之结,著独立之衣,随盘瓠升山入谷,止于石室之中……衣服褊裢,语言侏离,饮距蹲,好山恶都。”[4]这是最早关于瑶族居山的描述,从开始就将瑶族与山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喜山爱山,主动融入大山。瑶族主要的生活地域及文化也表明,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聚居在比较偏远的深山,“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是其特写。而据宋范晔《后汉书》载:“(瑶人)好入山壑,不乐平旷”[5]的记载也侧印了瑶族融入大山的主动性。纯朴的瑶族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自愿或为自由而迁徙。瑶族入深山、频迁徙固然与外来民族挤占生存空间及中央政府期望纳入有效地管辖范围有关,但瑶族追求平等和自由的精神根深蒂固。在瑶族的发展史上,自神话中的十二姓瑶人中的六男六女到现在的不落夫家习俗、逼着新郎出嫁习俗(入赘婚)等不难看出,瑶族在族内倡导平等和自由的理念,瑶老制及石牌制是具有社会组织意义的保障平等自由的有效机制,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瑶族村寨内一些公共事务的处理上,德高望重的瑶族老人仍旧拥有较高的话语权。至今为止,瑶族地区自信、豪爽、热情的民族传统仍在延续,瑶族聚居区仍然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为了满足对自由的追求,瑶民迁徙到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
(三)北来民族南迁挤占生存空间,迫使辗转迁徙。自南北朝时期起,伴随着北方民族的大量南迁,“侨置州县”的大量出现,经济中心的逐渐南移。统治阶级为了防止内乱和安抚战乱采取的“侨置”政策,客观上使瑶族聚居区开始萎缩,大片瑶族聚居区被分割成零碎小块。至唐朝五代时期,瑶族被挤到现在湘西一带的深山地区即两江地区的梅山,梅山成为当时瑶族主要聚居地,此时瑶族为梅山蛮的一部分。随后逐渐南迁和西进,入两广、云贵等深山。
(四)统治者开疆拓土,“编民入册,化而治之”,强制瑶族迁徙。尽管历代瑶族聚居区都属于王权统治范围,但“生瑶”历来都不缴纳租税,亦不编户入册,成为化外之民,中央无法管束,成为历朝统治者的心病,统治阶级对瑶族地区的“招安与进剿”并举措施从未停过。最著名的莫过于宋代熙宁年间章惇开梅山峒,明代洪武年间镇压大藤峡起义及民国时期的镇压桂北瑶民起义。“化而治之”策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分化瑶民内部,以达到瓦解瑶山整体防御的功能,实现各个击破,从而使瑶民聚居区为政府所管辖,编户入籍,缴纳租税;二是通过建学校和寺庙来实现对民众的教化,是一种同化进程,使瑶民成为顺民,服从中央管辖,减少地方不稳定因素出现。
(五)瑶民为获得山外物品而受到政府力量驱赶。尽管瑶民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如棉花、粮食和蔬菜等能够自给,但对盐、铁等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加上部分奸商利用瑶民封山、政府围禁之机大量榨取瑶民的血汗,据唐兆明著《瑶山散记》记载:“有些狡黠的行脚小商,他们整年的把瑶民的必需品,挑进山内去,出售后,又把瑶民非为自给而生产的农作物运出商外。”“小商人可以尽量实行中间榨取。”[6]瑶民为了获取足够的盐铁等商品,出来劫掠商贾和城池里而政府苦于瑶民彪悍,不服管教,屡袭沿途商贾和周边地区,对其围剿和屠杀成为合符情理和法规的处罚手段,为了逃避处罚,瑶民举家甚至是举族远迁。
(六)文化休克。文化休克是1958年美国人类学家奥博格(kalvero Oberg)提出来的一个概念,是指一个人进入到不熟悉的文化环境时,因为失去自己熟悉的所有社会交流符号与手段而产生的一种迷失、疑惑、排斥甚至恐惧的感觉*创建者:提问重于解问,名称:文化休克,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1013567.htm?fr=ala0_1,2007-08-03。。也就是说,一个长期生活在自己母文化中的人,突然改变或者进入一种与母文化完全相异的文化环境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会出现不适应,如果无法很好处理这种不适应想象,在与异文化的对比中,母文化将更能激起异文化中生活人的依赖性。
如1951年11月,剿匪胜利后,百色专属在专区首届各组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将居住在大石山的少数民族移民到土山区德议案,议案得到了各族代表的肯定和支持,最后得到了大会的审议通过[7]。这一议案最终得以实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土山区的瑶族后又陆续迁回原住地,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返山”。“不适应新的生活、生产方式;生产生活困难,缺医少药;土地水利纠纷多;移民工作队干部思想准备不做,工作责任心不强”四个方面的原因被认为是导致移民“返山”的原因。[7]笔者认为,仅从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分析瑶族“出山”移民的“返山”原因是不够的,从文化、心理、生态等多学科知识剖析返山原因才能够完整地勾勒出其真正原因。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人需要某种东西时,便把缺少的东西视为必需的东西。”[8]瑶族出山后,在狭小的陌生的环境中生存,除了要适应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外,最重要的是无法满足内心的诉求。如自己长期居住的地方长眠着自己的祖先和最近亲的人,他们无法禁锢自己对他们的思念,而对于节日祭祀这一无法或缺的传统习俗来说,人们生活在母文化与异文化两种文化中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不同。相对于年长的老人来说,年轻人的这种心理诉求要小得多,因为他们与年长的人受母文化的影响在程度和时间上都有所不同。随着年老的“返山”数量不断增多,为了照顾老人等,年轻的瑶民要大量“返山”。
在瑶族的发展史上,迁徙成为常态,居山与游耕成为瑶族主要的生计方式,其存在和变迁历史都与瑶族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生存所处的自然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三、居山游耕:边境瑶族生计方式作用分析
瑶族的居山游耕生计策略,客观上促进了西南地区开发、加速了西南地区民族融合、稳定了边境社会、保护传承了民族文化等。
(一)促进了西南地区开发
1.改造瘴气遍地自然环境。据《辞海》记载:瘴气,指南方山林间湿热蒸郁致人疾病的气,多为热带原始森林里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毒气。就其迁徙的路线来看,越往南方,其山越险,环境愈恶。自宋初梅山被第一次进剿以后,瑶族南迁至两广等地,而两广之地是瘴气遍地。汉朝时远征南蛮之地的汉军屡屡受挫,不止是因为遇到了骁勇善战的南蛮武装,更重要的是遇到了南方的瘴气,大多病亡。
据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岭外毒瘴,不必深广之地……昭州与湖南、静江接境,士夫指以为大法场,言杀人之多也。若深广之地,如横、邕、钦、贵,其瘴殆与昭等,独不知小法场之名在何州。当谓瘴重之州,率水土毒尔,非天时也。昭州有恭城,江水并城而出,其色暗惨,江石皆黑……大概水毒之地必深广。广东以新洲为大法场,英州为小法场,应倂存之。”[9]南方瘴气之地以法场来论,分为大法场和小法场,可见因瘴气死人很多,而两广地区大法场与小法场并存,今横县、南宁、钦州等地与当时的昭州同为大法场,就连今天平地瑶的主要聚居区恭城境内所流江中石头皆被毒气浸黑,可见毒气之大,之深。“南方凡病,皆谓之瘴”[9]。可见,南方的瘴病无处不在。而瑶族迁徙要经过及迁徙后要居住的环境就是这样瘴气遍地,险象环生的恶劣环境。
在瑶族迁徙史上,“居的山”大多瘴气横生,而瑶族所“过的山”已经具备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这是居山游耕生计方式开发所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2.开发非适宜人类生存的石山。与山的不解之缘始终伴随着瑶族的迁徙进程,除平地瑶等少数支系居住在山下“坝子”外,其他的支系大多聚居在山上。民间谚语有云:“高山瑶,半山苗,汉人住平地,壮侗住山糟(槽)。”[10]在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和元阳县大坪坡太阳寨的蓝靛瑶就居住在海拔800-1200米左右的山顶。史料中也有大量关于瑶族为“山民”的记载。如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瑶僮》载:“莫瑶者,自荆南五溪而来居岭海间,号曰山民。”而过山瑶、山瑶、山子瑶等他称更是将瑶族与山紧密联系在一起。明朝时期,从南美洲传入的玉米等高山作物为山地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生存保证。即便如此,在这些山中,其他民族对其望而却步的山上,瑶族却坚韧地生存下来。
3.有效利用了山地自然资源。伴随瑶族迁入,先进生产工具的引入,西南地区大片的原始森林被开发出来用于种植。如蓝靛作为瑶族常用的一种染料,在边境瑶族地区大量种植,除了满足本族群靛染服装的需要。在清朝直至20世纪80年代左右,云南的蓝靛仍然是当地瑶族重要的经济产品。在工业染料大力推广以前,瑶族的蓝靛一度出口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瑶医药和瑶山矿产的开发也是瑶族居山游耕生计方式的成果之一。
(二)加速了西南地区民族融合
尽管瑶族喜欢聚居,好族类通婚。但在不断的迁徙过程中,与周边民族包括汉族、壮族等其他民族的通婚时有出现。部分瑶族更是迁到山下,与其他民族杂居,其“平地瑶”的称谓由此而来。另外,瑶族社会的包容也使一些在政治或者其他方面受到迫害的群体或个人融入到瑶族的族群中来。宋朝瑶族的聚居区梅山就曾经是一个政治的避乱的地方。总之,在以居山游耕为主要生计方式阶段的瑶族,部分群体被融入进其他族群的群体中,同时也吸收进了其他族群的成员。
(三)维护了边境社会的稳定
中国西南地区的瑶族主要聚居在中越和中老(老挝)边境,而以中越边境最多。中越边界线长1347公里[11]。在边境线上,曾经历了100多年的战乱,勤劳勇敢的瑶族人用信念和双手修复了屡屡被战火毁坏的创伤,用贸易与婚姻等维系着边境的和平。
1.自1873年刘永福受越南政府的邀请,援越抗法战争开始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对越自卫还击战结束,中越边境100多年的硝烟才算散尽,期间经历了两次援越抗法、一次援越抗美和一次中越战争共四次大规模的战争。1882年2月刘永福率领黑旗军取得的纸桥大捷和1885年3月与越南人民军配合取得的临洮大捷部队中,有大量广西和云南边境瑶族的子弟兵*创建者:leo1234,名称:黑旗军,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63352.htm?fr=ala01,2010-03-08。。1950年的第二次援越抗法、1965年至1975年长达10年的援越抗美及1979年至1984年的对越自卫还击战中,中越边境瑶族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保卫领土和主权不被侵犯,除了做好大量的战备后勤工作,还拿起武器直接参加战斗。
2.无法割裂的经济网络。在邻近中国广西和云南两省的越南谅山、河江、老街、莱州北边四省都有瑶族迁入。根据1999年人口与房屋总调查的资料显示,越南瑶族共有620538人,其中男性311429人,女性309109人,在越南各民族中排第九位。他们分布在越南北方山区和丘陵的各个省市,其中河江省的瑶族人口最多。据2008年统计数据显示,老街省有瑶族10万人,分布在8个市县的466个村寨,是越南瑶族分布较多的省份[12]。与中国广西、云南交接的边境省,瑶族人口最集中,占当地人口总数比例大。据了解,老街和河江两省是越南一边中越边境瑶族相对较多的省份。
河江省与中国云南的富宁、文山、马关等县相邻,而老街与中国云南德河口、金平两县相邻。在中越边境相邻的瑶族村寨里,日常的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受到国界的影响较小,作为同种同语言的瑶族村寨,沟通和交流没有任何障碍。时至今日,在2009年10月于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调研时,仍见有越南边民过海关而是直接越界过来赶圩。在云南瑶族地区的圩场上,常有越南边民过来出售自家的农产品或者购买家庭所需的日用品及农业生产用具。
另外,人力资源利用方面也多有共享,如在云南河口瑶山中越边境就常有越南瑶族边民白天越过边界,来中国边境背香蕉赚钱,而到晚上又回到越南家中,这样的情况在中越边境的村寨特别是同语言的瑶族村寨中更是屡见不鲜。据调查,越界越南边民和中国一方瑶族村名并不认为这有不正常。相反,越南边民为可以获得比国内更高的工资,而中国边境村民可以支付相对国内较低的工资而合作愉悦。在中越和平相处的今天,翻过一个作为边界的山坡或跨国一条小河来参加中国边境农田的劳动,对越南边民来说,并没有和在自己的田地里劳作有何区别。当笔者通过当地瑶族翻译向越南越界过来背香蕉赚钱的越南瑶族边民时,他们表示,中越边界管理相对还是较宽松,只要能赚钱,不关心其他的问题。边界是远离他们生活虚无缥缈的界限,他们也不想关心。
3.棒打不散的跨境婚姻。中越边境长期保持着跨境婚姻的事实,中法战争前,中越边境无明显的边境线。因此,双方人民混居杂处,通婚自由。中法战争失败后,与法国签订了《中法界务条约》,中越边界第一次进行详细地勘察和界定,但尽管如此,中越边界的边民通婚依然无法阻止。据文献记载:“桂(广西)越边界,虽划分清楚,但双方边民,互通婚姻如昔。唯因主权不同的缘故,双方交涉周折费时,奸徒遂利用此种弱点,拐带妇女,至对方贩卖,误娶得本属无过,被拐的实属被欺,纠纷时生,督办署为使减少双方居民因婚姻发生纠纷,并杜绝卖人口期间,特于民国二十九年春,与驻龙州的法领交涉,商得越南当局同意,规定以后双方边民通婚,需到双方汛署登记。否则,如有纠纷,不予受理,此种办法,自属至善,但边民多不明白此旨,遵照登记者极少。”[1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大多数时间是越南妇女嫁到中国边境村庄,文革时期一段时间内,也有部分中国妇女嫁到越南或举家迁往越南的情况出现。早在1995年就有学者撰文说,“在广西段约有1.2万人次”为中越边民的跨国婚姻[14]。而随着中国1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基础设施、生活条件等条件的进一步改善,越北边民更多越过边界嫁到中越边境的村寨,而中越相邻的瑶族村寨更是如此。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对非正常渠道跨境婚姻管理较为严格,致使中越战争以后越界通婚的越南妇女无法登记户口,多数小孩也无法登记入户。但重视传统文化的瑶族宗族观念较为浓厚,这对边境的长期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4.瑶族社会的礼制严格。瑶族是一个豁达而又温和的民族,从瑶族传统文化中的成年礼即度戒中的十诫戒律就可以看得出。但在瑶族社会,传统礼仪及传统尊卑方面的教育尤其严格。唐兆明在《瑶山散记》一书“关于瑶族的优良特性”中写道:“没有密切地与瑶民接触过的人们,总以为瑶民既是落后的部族,他们的习性一定是愚蛮和狅悍,顽梗和贪狠。其实,一般的瑶民,却也有好些优良的性格,值得我们称赞的。”[6]他列举了瑶族包括“忍苦耐劳、重信约、团结和勇敢善战”四个优良性格[6]。因此,在瑶族聚居的范围内,即使是有纠纷,也可以通过族长或者是头人来协调解决。在瑶族社会中,对婚姻家庭的保障措施尤为严格。据《罗香七村石牌》记载:“夫妻不合意离婚,未有条件,男不要女,赔补六十双禾田,约重五百斤,随着养命过世,然后退还原夫子孙。”[15]意思是说,如果离婚时,是男的不要女的,那么男的就要给女的补偿一块能产500斤谷子的天地,如离婚女方未重新嫁人,这块地直到女方过世后才能还给原夫和其子孙。各支系不同的严格的礼制,有效地维护了瑶族社会的安定。而迁及国外的瑶族在与国内依国界而居时,一直保持着较为和谐的关系,对于边境附近的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保护和传承了传统的民族文化
瑶族是一支发源于中原的“东方吉普赛”族群,自黄河中下游往南过长江、渡洞庭、越五岭至两广、云贵直至东南亚等国外。其文化源自中原,而传至西南,特别是生产和生活工具的沿袭、生活习惯的继承等对中原文化在西南地区的传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袭自中原文化而含蓄了西南周边民族文化精华的瑶族在进一步的迁徙中,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了优秀的传统文化。由于交通、历代封建王朝的不同政策,致使部分瑶族迁徙时惟恐林不密、山不深,与外界的交流很少,从而使当地传承和沿袭下来的传统文化得到了良好的传承。如中原和其他族群较少保留的纺织文化、成年礼文化、传统的道教文化等等。
总之,中越相邻而居的跨境瑶族,自迁徙此地,无论是边界模糊的时期,抑或是硝烟弥漫的战争期间,跨境而居的瑶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包括劳动力流动、商贸往来、跨界联姻、民间传统互动等方面的交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边界对跨界而居的同根同语言的瑶族村寨的影响甚微,这里依然是一个祥和的大的村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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