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的实践启示
2011-04-10郭双月
郭双月
(河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河北 石家庄 050081)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一项规模浩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工程区涵盖东经 115°50'~119°15',北纬 39°18'~42°37'范围,包括张家口、承德两市所辖的21个县,张家口市4个市辖区,以及驻张家口、承德两市的省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森林和草原经营单位。自2000年启动以来,河北省通过实施林业、农业、水利等综合措施,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一重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河北省从政策支持、组织管理、工程建设和后续产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一期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后续生态工程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1 坚持政策先行,健全完善生态建设的有利环境
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建设中,河北省在国家《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适时推出了《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退耕还林条例》、《封山育林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围绕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关于家畜禁止放牧实行圈养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地方法规。有关各市、县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形成了依靠政策建设生态、依靠法律保护生态的良好局面。
2 提高行政效能,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责任在政府,工作落实在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这一切都必须以高效的行政推动来实现。在工程建设中省委、省政府主要抓了“三落实”:一是机构落实。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林业、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张、承两市和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的成立,以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二是责任落实。一期工程实施期间,分别以省委、省政府、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联席会议等名义,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突出强调政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每项工作都要确保政策兑现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对一期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三是协作落实。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工程实施中的职责权限,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实行定期报告、通报和评比,在规划研究审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发展后续产业,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在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山场要绿、农民要富的关系,必须坚持建设生态工程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统筹,这样才能调动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建设项目中,各地坚持项目建设与产业化发展、禁牧圈舍建设与农业产业化项目同时谋划,倾力打造一批集基地养殖、产品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借助水源与节水灌溉工程,助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不少地方充分利用本区域特色树种抗旱、耐瘠薄、成活率高的特点,在工程区内发展林果生产基地,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4 结论
(1)林业生态工程公益性、共享性强,事关科学发展的大局,必须以政策和法律赋予其实施的强制性,通过法律、法规对生态建设加以引导和规范,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对生态建设的保护和管理。
(2)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把有关职能部门在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联系与协作固定下来,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
(3)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必须大力培育后续产业,推动林果业、畜牧业、森林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户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内部资料].森林法,1998.
[2]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内部资料].2002-04-23.
[3]河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规划200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