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的角度论汉英翻译中的省略法
2011-04-08李波,胡然
李 波, 胡 然
(1.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合肥 230009;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北京 100024)
从目的论的角度论汉英翻译中的省略法
李 波1, 胡 然2
(1.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合肥 230009;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北京 100024)
省略法是翻译中的常用手段,由于受到传统“等值”翻译观的种种限制,该翻译手段在实际汉英翻译中的作用被大大低估。为了在翻译过程中更灵活地运用省略法,文章以目的论为理论基础,重新探讨实际汉英翻译中省略法的运用规律。收集分析了各种体裁的实例,包括外宣材料,广告、法律或商务文件,以及文学作品等,总结了各种文体下使用省略翻译的原因,其运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和紧扣读者关注点。大量的实例证明:在目的论指导下,省略法在实际翻译中往往能发挥意想不到的恰当作用,因此是可以而且应该被推广的。
目的论;省略法;读者兴趣;预期效果
一、引 言
省略法是指在翻译时略去一些词句、让译文更加通顺的翻译方法,是汉英翻译中常见的翻译手段。但是在传统意义上,“对等”是翻译的构成特征,曾是译者追寻的目标。目标语文本在字词、短语、句子、句法结构等层面上,都期望与源语文本一致,达到形式上的“对等”。因此,传统的等值翻译观对省略法的使用做了很多限制,导致省略法这一对文本进行必要处理的翻译手段在实际翻译中的作用被大大低估。然而,“随着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人们开始质疑‘等值’是否真是翻译的前提和翻译的目标。对等模式过分关注原文的内部结构而忽视现实交际中的语内语外因素,因此对于语言文化方面的个性未作足够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提出对等的相对性”[1]。而德国功能学派的目的论即为其中一种理论主张。
笔者通过对多种体裁的文本及其英译本的对比研究,发现省略法的应用在汉英翻译中频繁出现,很多情形下还是必然选择。如果用目的论加以分析,就会发现在不同文体翻译中,使用省略法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对其加以分析归纳,可以反过来指导翻译实践。同时,过去对省略法的讨论多集中在语言层面,局限于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对比上,本文试图突破语言学的限制,把翻译放到文化背景和跨文化交际中进行探讨。
二、目的论概述
德国翻译功能理论由德国的莱斯(K.Reiss)、费米尔(H.J.Vermeer)、诺德(Christiane Nord)等学者提出,其中以“目的论”(Skopostheorie)最为著名。顾名思义,目的论强调翻译的目的;认为在翻译实践中“目的决定手段”[2]37。目的论视翻译为一种交际行为,符号的转化要满足翻译这一行为的目的。
“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3]在目的论框架下,“对等”这一传统概念受到挑战。译者是源语文本的真正接受者,进而在目标语文化环境下重现源语文本的信息,而信息则是传递给目标语环境下的新读者。可见,目标语读者和源语读者处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他们对文本的理解和接受都不相同,身为中间人的译者自然不能简单地实施语际转化,而要寻找最合适的途径,将源语文本转化成“合适”的目标文本,为目标读者所接受。而“合适”这一概念也是“目的论”针对传统的“对等”理念提出的。总之,翻译目的决定了合适的翻译需要何种形式的对等。成功的译文是“合适”的译文,既不违背源语文本信息,又符合目标语境,合乎翻译任务规定的交际目的[2]45-46。
目的论的另一核心理念是翻译规则。翻译有三个基本规则:目的规则(skopos rule)、连贯规则(intratextual rule or coherence rule)和忠实规则(intertextual rule or fidelity rule),其中目的规则是第一位的,其他两个规则从属于目的规则,忠实规则从属于连贯规则[4]。也就是说,翻译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翻译目的。翻译不再是译者闭门造车的产物,而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需求。
可见,“目的论”突破了传统“等值”观的束缚,为翻译实践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支持,各种翻译方法的运用得以合理化,其中当然包括省略法。源语文本不再像过去一样被放在高高在上的位子,而是作为信息提供者呈现在译者面前。目标语读者的感受和预期效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出版商或其他翻译发起人的意愿也被纳入考虑范围;而译者在翻译时享有更大的自由度,其工作的主体性进一步受到强调。反过来,若要决定何种形式的对等能够造就合适的译文、决定何种翻译方法是当前最佳的选择,都要仔细分析源语文本、源语语境和目标语境的异同、翻译所涉及的各方的意愿和预期等等。
三、省略法在不同文体翻译中的应用
相别于过去从词法和句法的层面讨论省略法的运用,本文将从各个文体中寻找实例,分析译者翻译的目的,得出采用省略法的原因,以期为省略法的应用提供合理解释与鼓励。
1.外宣材料
随着跨文化交际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公司、旅游景点等都需要向英语国家推介。这些源于中文版本的介绍,其终极目的是要把信息传递到英语国家,说服目标读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而购买相应的产品等,这就不能生硬直译原文,而要符合英语国家读者的思维习惯和审美要求。当汉语原文“过度修饰、同义反复、华丽溢美”的时候,译者需要避免“译文文字推砌,语义传达失真”,而应当“对原文作适当的修改和删减”[4]。
(1)避免夸大其词 例如:我公司经营各类城市绿化专用树苗几十个品种50万余株,完全能达到随来随购、客户满意的程度。
译文:The company's stocks of dozens of species(a total of 500,000-odd saplings)are sufficient to meet the demand of urban tree planting[5].
这则公司介绍在中国非常典型,虽然部分用语有些夸张,但是在国内完全可以接受,没有人会较真——要求“随来随购”或完全达到“客户满意的程度”。但是考虑到受众群体的习惯,这类不严谨的措辞需谨慎使用,会让公司惹上官司的不当措辞肯定不是“合适”的译文。并且“随来随购”和“客户满意”,有同义反复之嫌,在英译本中可以加以简化。
(2)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例如:红墙黄瓦,画栋雕梁,金碧辉煌。殿宇楼台,高低错落,壮观雄伟。朝暾夕曛中,仿若人间仙境。
译文:It is a magnificent sight,the buildings'glowing yellow roofs against vermilion walls,not to mention their painted ridges and carved beams,all contributing to the sumptuous effect.
这段故宫导游词的原文散韵结合,仿若汉赋;一连六个四字词语,辞藻华丽,颇具气势;这完全符合中文的审美习惯,用来介绍古代宫殿,再合适不过了。可是,如果直接将其引入英文版本,则会造成表达散乱,平白的铺叙毫无美感。英译本的读者或听众是英语国家来华游客,让他们听得懂、乐意听,才是此处翻译的目的。所以,故宫导游词的英译里面,除了殿宇用途和方位的介绍直译外,对于与此例相似的景色赞叹都进行了删减,句法结构上也作了调整,使得译文符合目标语表达习惯,这比保留源语句式更加重要。
(3)吸引目标读者 例如:团结湖北京烤鸭店为全聚德挂炉烤鸭。为保证宾客品尝精美风味,全部现吃现烤。精选纯北京白鸭,以果木挂炉烤制,只需40分钟就能品尝。
译文:Tuanjiehu Beijing Roast Duck Restaurant uses only the finest Beijing Ducks which are only roasted after you place your order.Preparation takes 40minutes after which we will serve you with a delicious,golden red Beijing Duck with crunchy skin[3].
“团结湖”烤鸭的介绍原文,借用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全聚德”之名,起到推广自己品牌的作用。但试想一位外国游客来华品尝北京烤鸭,不一定了解这两个品牌,借名扬名的做法要么让他感到不知所云,要么促使他选择“全聚德”,完全起不到宣传“团结湖”品牌的作用。同时,为了显示配料精美、做法独特,原文对其加以详细介绍,中国读者还有可能在似懂非懂的情况下接收到欲传递的信息,而外国宾客则需要一本百科全书帮助理解,极可能因此产生抗拒心理。况且过多的信息会冲淡主题,把读者的兴趣从品尝食物上引开。所以,译文大胆进行删减,仅突出食品的新鲜度和可口度,以吸引目标读者,达到了以目标读者为本。
(4)增强可读性 例如:满树金花,芳香四溢的金桂;花白如雪,香气扑鼻的银桂;红里透黄,花多味浓的紫砂桂;花色似银,季季有花的四季桂,竞相开放,争艳媲美。进入桂花公园,阵阵桂花花香扑鼻而来。
译文:The park of Sweet Osmanthus is noted for its profusion of osmanthus.Flowers from these trees in different colors are in full bloom,which pervade the whole garden with the fragrance of their blossoms[6].
这个被反复引用的典型例子出自将近二十年前上海桂花节的介绍,闵大勇等在文章《旅游翻译初探》中提供了英语译本。汉语原文罗列种种桂花名称,让游客不禁慨叹品种繁多;而介绍型语句文采飞扬,与眼前美景相映成趣。但是对普通的外籍游客来说,如果把这段介绍直译为英文,繁杂的介绍恐怕会让他们失去游玩的兴致。对他们来说,花朵芬芳美丽远比花名属种更为重要。
当时译者对于不得不删改内容的做法相当谨慎,在文中提到“是否恰当,尚待研究”。如今读来,还是应当赞叹译文恰当、优美,满足了增强可读性这一翻译目的。可见,如果用目的论加以解释和指导,可以让翻译实践更有理有据,让译者更能放开手脚。
2.法律文本
“科学语言在精准的前提下以精炼为上乘,法律科学亦然”[7],法律文本采用正式文体,多用严谨的长句表达,避免误解或歧义。尽管汉语法律文本大多极为简练,但是考虑到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有些时候还是要用到省略译法。
例如:预售合同签订生效后,房屋购买人应向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译文:The vendee shall,after the contract of forward sale has been concluded and come into effect,register with the Shanghai Real Estate Registry[7].
“登记处”一词中“处”在汉语中属于范畴词,没有实质含义,翻译成英文时要避免“registration office”这样不伦不类的表达。“办理登记手续”即“登记(v.)”之意,所以译为“register”即可。时刻谨记两种语言的差异、充分考虑目标语,可以帮助译者克服不伦不类的翻译腔。
再如,很常见的一个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简化为“if necessary”,如此处理后行文更简洁,也更符合英文法律文本表达习惯。
3.新闻报道
英文新闻报道大多客观记述发生的事件,语言简练、表达精准、信息量大,避免不必要的修饰成分。在新闻翻译中,信息传递是最主要的目的。
例如:6月15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和赛伯世纪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三届电子商务国际论坛(中国·天津)”在天宇大酒店举行。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吕新奎、外经贸部副部长陈新华、中国机电产品商会会长李慧芬、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级顾问刘国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及天津市领导出席论坛。
译文:On June 15-16,the Third China International E-commerce Forum(Tianjin,China)was held at Tianyu Hotel.The forum was jointly sponsored by Tianjin municipal government,Glob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ommission and the Cyber Century Forum.Present at the forum were officials and researchers from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ianjin Municipality[8].
罗列出席官员的姓名和官职是中文新闻的习惯,却不是英语读者的关注点,而且这种“中国式”的表达方法可能会招致英语受众反感。当提供信息的原文掺杂了不能为目标语读者所接受的内容时,译者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使之能够为目标语读者所理解。同时,如果把这些内容逐一翻译成英语,又会冲淡“电子商务国际论坛”这个主题。所以,简化成“officials and researchers from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ianjin Municipality”是明智的选择。此处的“合适”译文能够准确地传递信息,并且帮助目标读者在第一时间内抓住主要信息。
4.广告宣传
广告可以分为两大类: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两者各有特征,又存在相似之处。
首先,商业广告要在较短时间和较广范围内为读者传递有关商品或品牌的信息,语言需简练生动、琅琅上口,能够吸引读者注意,并激发潜在消费群体的购买欲望。
例如:上海中华铅笔:品质优良,书写润滑,美观大方。
译文:Beautiful hand writing comes out of Zhonghua pencils[9].
原文从品质、书写和效果三方面强调中华铅笔的高品质,是生产商的承诺;三个四字词语的叠用给读者留下鲜明印象。但是,如果直译成英文,则显杂乱,失去了原文语言的美感。现在的译文着重强调书写效果,以读者感受为出发点,更能激发目标读者的购买欲望。此例中,省略法的应用是由突出产品最佳卖点、达到广告预期效果决定的。
再者,公益广告通过对某种观念的传达,呼吁公众关注某一社会问题,进而支持或倡导某种社会事业或社会风尚。其翻译目的是以精简的语言激发读者的认同。
例如: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译文:Better City,Better Life.
这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宣传语出自“2010年上海世博会”,在选择英文版本时,译者弃整句、用短语——句式上,两个名词短语并列;与“2008北京奥运会”的宣传口号“One World,One Dream”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中,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两者并重,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译文比“Cities can make our life better”或“Cities can improve our life”更符合英语口号的句式习惯。另外,“better”一词叠用,起到强调的作用。
5.文学作品
中国文学与中国历史紧密相连,很多成语和习语都与历史故事相关。这样的表达可以用寥寥数语表达丰富的内涵。但是,在翻译成英语时,需要考虑到目标读者对中国历史知识的缺乏。如果译文主旨不是推介中国文化,或者目标读者对背景知识不感兴趣时,可以采用省略法来避免理解上的困难。
例如: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差一点大意失荆州!
译文:One can learn more from the talk of a wise person than from ten years'reading!Otherwise I may lose her through oversight.
“大意失荆州”这个表达出自《三国演义》中的典故,如果要解释这个典故需要花费几个段落的篇幅。译文略去历史典故不提,直接把意思表达出来,方便英语读者更顺畅地了解篇章内容。当然,如果译文想要让英语读者借助文学作品来了解中国历史文化,可以直译原文,并附上注释加以说明。所以,省略法的应用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
四、结束语
目的论强调读者预期和翻译效果,传统“对等”翻译标准下所强调的“原文第一位”有所改变,译者获得更大的自由来选择包括省略法在内的多种翻译方法,来获取最合适的译文。在翻译外宣材料时,译者可以根据英语读者习惯,省去过于夸大的表达、四字词语和无关的背景知识等;翻译法律文本时,必要的省略可以使译文更简洁明了;翻译新闻报道时,省去违背英语读者阅读习惯或引发对中国误解的表达;翻译广告时,常常因为难以找到对等词语以实现同等效果,而采用省略法;翻译文学作品时,则为整体篇章考虑而采用省略法。
不管译者准备翻译何种文体的材料,都要先分析翻译目的,依据目的论做出取舍,选择包括省略法在内的合适翻译方法,以完成合适的译文。
[1]胡淑琴.翻译标准目的论——对等论的突破与发展[J].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07,(3):59-62.
[2]Nord C.译有所为——功能翻译理论阐释[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3]陈小慰.翻译功能理论的启示──对某些翻译方法的新思考[J].中国翻译,2000,(4):9-12.
[4]周觉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述评[J].求索,2006,(1):193-194.
[5]张基佩.外宣英译的原文要适当删减[J].上海科技翻译,2001,(3):21-24.
[6]《中国翻译》编辑部.旅游翻译初探[C]//中译英技巧文集.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188.
[7]陈中绳.法律译文要力求精练[J].上海科技翻译,1995,(1):16-20.
[8]李 欣.外宣翻译中的“译前处理”——天津电视台国际部《中国·天津》的个案分析[J].上海科技翻译,2001,(1):18-21.
[9]许秀玲.汉英广告翻译的措词标准[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63-66.
On Omissions in Chinese-English Translation Based on Skopostheorie
LI Bo1, HU Ran2
(1.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efei 230009,China;2.School of English Language,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Beijing 100024,China)
The omission is a common technique used in translation.Being restricted by the traditional standard of equivalency,the omission is often undervalued in Chinese-English translation.In order to bring this technique into full pla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omission in Chinese-English translation based on Skopostheorie.Typical examples are studied in fields of introductions,advertisements,law texts,business texts and literature.The various reasons for applying the omission in all examples are concluded,with the principal ones being to meet readers'interests and to realize expected effects.The conclusion is drawn that under the guidance of Skopostheorie,the omission sometimes produces an unexpected appropriate effect and it can and should be encouraged in translation.
Skopostheorie;omission;reader's interest;expected effect
H315.9
A
1008-3634(2011)05-0099-05
2010-10-0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010HGXJ0942)
李 波(1980-),女,浙江宁波人,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郭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