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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军制与晚清政治生态变化研究

2011-04-07朱耀斌颜月英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宗法幕府朝廷

朱耀斌,颜月英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系,湖南娄底417001;2.娄底五中,湖南娄底417001)

晚清的政治危机是晚清政治生态变异的一个重要参数。究其根源,晚清湘军军制在完成镇压太平天国而铸造“同治中兴”的神话后,对于晚清政治生态的变异起了一定的催化作用,开启了近代军阀制度的萌芽。后来的淮军与北洋军都继承了湘军军制的衣钵,形成了独立于朝廷体制外的政治军事集团,进一步改变了晚清的政治格局。本文拟从湘军军制入手,探讨湘军军制对于晚清政治生态变异的影响,以窥晚清中国社会制度转型的历史轨迹。

一、湘军军制与晚清权力结构的变化

在清王朝的权力体系中,兵权、财权和人事权是最重要的权力,其中兵权最为敏感,关系社稷安危与体制结构。遇有征战,统兵将领与所指挥军队大多没有直接私属关系,临时授符,从全国各地抽调兵员,派遣专人负责粮饷,权力分割,难以拥兵自立。即便是动用团练辅助朝廷经制兵,也是战事结束迅即裁撤无遗,遂成祖制。咸丰以前,由于清王朝高度集权,地方督抚表面上拥有综治军事、统辖文武、考核官吏、督理关税、监临乡试、管理漕政等大权,实际上总督的权力很分散。总督主军政,巡抚掌民事,且以提镇武职牵制总督,以布、按两司分割巡抚权力。清王朝入关以后,一直对汉人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军事、行政、财政、司法、人事大权被人为分割,地方大员也互不统属。

曾国藩创办的湘军军制从一开始就与朝廷的世兵制截然不同,以封建宗法为纽带,实行“将必亲选、兵必亲募”的招募原则。湘军的这种军制从一开始就摆脱了团练的制度轨道,旨在建立一支既可防本省也可剿外省的官勇,在不得不依赖湘军担当镇压太平天国的军事任务时,晚清朝廷对于曾国藩编练湘军也采取了默认的政治态度。《清史稿》对此有简明的评述:“侍郎曾国藩以衡、湘团练讨寇,练乡兵为勇营,以兵制部勒之。”[1]曾国藩一改晚清世兵制,规定统兵者必须亲自招募士兵。“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譬如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叶,皆一气所通。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2]。其招募的方法除了要统兵将领亲自招募外,还强调必须在湖南原籍招募,出具保结,形成了以地方宗法关系硬约束的制度惯例。整个湘军体系形成了层层私属性,凡勇皆服原募之人。如果湘军将领战死,原招募的军队必须解散,新的将领自行重新招募,湘军的这一组织特点改变了绿营“胜则相妨,败不相救”的弊端,使湘军官兵“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3]1

湘军集团是一个具有层层隶属性的群体结构,暗含了聚合性与离散性的两种趋势,为日后近代军阀的产生提供了温床,但曾国藩创立的湘军军制只是针对绿营的弊端而设计,说不上制度创新的意义,相反保留和发挥了很多的封建性和封闭性,为晚清的政治走向埋下了制度性祸根,是晚清“外重内轻”政治格局形成的根本原因。湘军特殊的军制使其独立于朝廷经制兵体系之外,养成了只听命于所募长官的传统,破坏了封建政治权威性,使湘军集团成为了晚清政治势力中一股重要的异己力量,引起了清朝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结构的重大变化,改变了满汉官员的比例结构与权力对比。自此,更多的汉族官僚进入了晚清政治权力的中枢,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咸丰时期的朝局,而且对整个晚清政局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据统计,仅湘系集团官至总督、巡抚、尚书、侍郎、提督者即有数十人之多;官至道员、总兵以上者又有100多人;保至武职三品以上者竟多至数万人。此外,仅以1864年计,全国绝大多数督抚已都出自湘淮系,其势力从长江中下游各省扩展至华南、西南及直隶、山东、河南、陕西等北方省份。湘淮势力的崛起,显示了清朝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结构的重要变化,削弱了清王朝的中央集权,使晚清政治出现了外重内轻和“督抚专政”的局面。在咸丰朝以前,无论是八旗还是绿营,其兵权都是直隶于中央的,决非将帅可得而私有。但是,湘淮军则是由将帅自行招募的私家军队。王闿运说:“曾国藩既请练军长沙,奋然以召募易行伍,尽废官兵,使儒生领农民,各自成营。”[3]158故自湘军起,兵归国有的局面便一变而为兵为将有的局面。同时,湘淮军的饷需也由将帅“就地筹划”得来,而非由清廷户部调拨,此种筹饷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兵归将有,各私其军的格局。到光绪末年,朝廷一兵、一卒、一饷、一粮,都不得不仰求于督抚。而为督抚者,都各专其兵,各私其财,唯知自固疆圉,更不知有国家。至同治年间,地方大吏“几尽为湘淮军人物所占据”,出现了“典兵为地方疆吏当然之事,且有随意编练军队之权”[4]的局面。汉人督抚垄断和操纵地方实权,深刻地改变了晚清政局。所以,湘军开启的督抚专政的局面,实开北洋军阀割据纷争之先河。

二、湘军军制与地方主义的滋生

地方士绅是帝国王权制度与社会宗法制度相互联系的中枢。士绅社会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与邻里关系之中。湘军的崛起使地方士绅的封建宗法力量在与朝廷的政治博弈中取得了非对称优势,使地方非正式制度逐步成为地方的正式制度。湘军军制正是依托地方士绅,使这种地缘色彩孕育出地方主义的胚胎,催发了晚清专制政治的结构性危机,最终造成了近代政治权威缺失条件下的“传统断裂”与“制度失范”。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秩序实质上是依托传统地方士绅阶层的非正式权威来进行治理的。地方主义的滋生以地方督抚权力的全面扩张为标志。湘军地方督抚与晚清朝廷在政治权力上的博弈,湘军幕府功能的全面扩张造成了地方主义的具体形态。

首先,湘军集团从创建湘军初就开始了与晚清朝廷的政治权力博弈。在湘军军制造成朝廷的军事重心不断下移后,财政权、行政权也发生了同步下移。当曾国藩以客军羁江西且长期处于“非官非绅”的地位而不得不向朝廷伸手要权以完成镇压太平天国的历史重任时,曾国藩的理由是:“第一不能干预民事,有剥民之权,无泽民之位,满腹诚心无处施展;第二不能接见官员,凡省中文武官僚晋接有稽,语言有察;第三不能联络绅士,凡绅士与我营款惬,则或因醋而获咎。”[5]他后来再次奉旨领兵而向朝廷上奏的《沥陈办理艰难仍吁在籍守制折扣》陈述了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虽居兵部堂官之位,而事权反不如提镇”;二是客军虚悬,宾主歧视,虞筹饷、劝捐、抽厘极为不便;三是关防屡经更换,往往被疑为伪造,朝廷的各项指令,亦由廷寄而非明谕。显然,曾国藩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因为朝廷的猜疑与防范而一直受到朝廷满族当权派的多方掣肘,使湘军难以维护自身的利益。无奈之下,曾国藩不得不向朝廷要挟索权:“细察今日局势,非位任巡抚,有察吏之权者,决不能以治军;纵能治军,决不能兼及筹饷。”[6]事实上,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湘军地方督抚权力的扩张是在一个特殊历史情境下的产物。继湘军军制造成朝廷军事重心下移后,湘军在筹饷过程中开辟的厘金制度以及将原本属于中央财政收入的地丁、漕粮、协饷、关税等赋税变作湘军军费,破坏了朝廷财政权力的统一性,使朝廷对全国政治的调控能力大为降低。一旦湘军集团全面掌握地方一揽子行政权力,中央皇权的削弱便成为现实。

其次,湘军幕府功能的全面扩张是造成晚清地方主义泛滥的根本原因。晚清幕府适逢太平天国运动而再度兴盛,与传统的官僚体制并存且渐次取而代之。作为湘军幕府,从法理上而言毕竟不可能纳入官方的正式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了侵蚀传统正式体制的体制外力量。为了笼络人心,曾国藩一改前习,大肆保举和提升湘军幕府的幕僚。位至巡抚、督抚者或官至道、府、州、县者不胜枚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湘军幕府的幕僚一旦被保荐担任地方实缺官职,湘军不但凭此掌控了地方实权,方便湘军筹款和干预地方政务,而且其行动宗旨与湘军保持高度一致,显示出离心朝廷的一面。所以,凡是因为战功需要保举的湘军将领一旦上奏朝廷,朝廷基本会准奏,加之收复地区的地方行政官员严重短缺,湘军幕府的幕僚大多被举荐为掌握地方实权的行政官僚,使湘军幕府与地方行政系统犬牙交错。“其后湘军日强,巡抚亦日发舒,体日益专,至庭见提、镇,易置两司,兵饷皆自专。”[3]。本来,布政使、按察使两司由朝廷直管,与督抚并肩而立,共治地方,现在却贬为督抚属员,随便更换,行省政事遂悉归督抚所有,造成督抚专权的局面。在国家政治舞台上,湘军集团人物与闻国事,渐惯立论,“遂使国家的兴作常常由疆吏的奏请发端,并经疆吏的群议而演为朝廷之策。”事实上,地方府督抚成为了朝廷政治权力的中枢。引人深思的是,地方官吏如按察使、布政使本有自身的职责边界与身份属性,难以与湘军幕府幕僚等同齐观,曾国藩却置朝廷政律于不顾,每每向朝廷奏调地方大员大吏进入湘军幕府,襄办军务,破坏了朝廷政治的地方根基。因此,湘军幕府权力的全面扩张本质上是对朝廷专制政治权威的消解和腐蚀,开削夺中央专制权力之先河,为地方主义的沉渣泛起准备了制度条件,造成了晚清深重的政治生态危机。

三、湘军军制与晚清军营风气的变异

军营风气是社会风尚的一个特殊写照,属于社会心理意识层面。从专制政治的视角来看,社会心理层面的军营风气的转变凸现了晚清政治生态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军营内部的封建宗法文化色彩对传统的道统文化形成了侵蚀。晚清宗法文化是分析湘军与近代军阀制度渊源的凭借和镜像,凸现了近代军事历史变迁的文化用语和深刻内涵,有利于深入揭示晚清中国政治生态变化的历史关联与文化逻辑。

湘军军制具有鲜明的宗法文化色彩,在人员的招募与任用上非常注重血缘、地缘和业缘。楚军的创始人江忠源与曾国藩相交颇深,以师礼事曾国藩。“湘军之父”罗泽南与曾国藩既是同乡,又是儿女亲家,应曾国藩之邀,罗泽南及其弟子相从以出,一起开始了那些“朝出尘兵,暮归讲道”的戎马生涯。湘军的高级幕僚郭嵩焘、刘蓉以及湘军的另一统帅胡林翼跟曾国藩都有儿女亲家或同乡关系,而李鸿章、彭玉麟等都以曾国藩为师,形成了政治上的利益共同体,使湘军内部形成了同声共气的行为特征,以致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能收“败能相救”的凝聚力极强的军事集团之效,又能在湘军大部裁撤后仍然能形成共进退的政治集团,确保了整个湘军集团的政治利益。这种以血缘关系为根基和核心,不断延展到地缘和业缘的宗法文化固然增强了湘军内部的凝聚力,有利于提高湘军的战斗力。从本质上看,湘军军制并不是一种制度创新,充其量是为业已衰微而难堪大用的传统世兵制找到了一个临时性的替代方案,甲午战争期间湘军体系在外来侵略面前的土崩瓦解正式宣告这种制度本身难以跟上世界军事近代化的步伐,却反而为晚清的政治生态危机预设了许多伏笔。

湘军集团的崛起一方面是地方士绅实施的一次道德自救,但又在另一方面造成了传统政治文化式微。湘军军制的设立使得湘军内部形成了唯我独尊的军营风气,湘军士兵和将领只知对湘军统帅的“忠诚”,对于朝廷的政治危机和变故并未真正放在湘军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后来李鸿章的淮军取代湘军后,李鸿章的幕府集团实际上已经成为了“第二朝廷”而把持了朝廷的政治话语权。正如北洋军首领袁世凯一样,在其军队里形成了“其心里中不知有朝廷,而唯知有项城耳”的军营风气。所以,一旦面临重要的战事与政局变动,湘军统帅总是把湘军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曾国藩曾言:“盖楚军向来和衷之道,重在函商,不重在奏请也。”[7]曾国藩多次抗拒朝廷旨意与征调令的行为逻辑显然不符合晚清朝廷的政治目标函数,暴露出整个湘军体系对于传统体制的离散性。

宗法文化具有血缘性、差序性和地域性。宗法秩序与王权的政治运行方式存在区别,一旦脱离政治权力的控制,宗法秩序便会形成对政治权威的冲击。湘军军营风气属于晚清社会风尚的特殊形态,是传统宗族文化的自然延伸,虽没有突破旧的轨迹,却造成了传统政治权威的丧失与政治体制的某些松动,是近代军阀制度形成的初始文化心理形态。曾国藩创建湘军集团,使军人集团在社会转型初期获得了优先发展,倾覆了晚清道统文化,改变了社会文化的价值取向,疏离了中央政权的意识形态价值符号,滋生出离心与独立倾向,削弱了传统社会的整合机制。

注释:

[1]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3949.

[2]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奏稿:卷28[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1343.

[3]王闿运.湘军志[M].长沙:岳麓书社,1983.

[4]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388-1389.

[5]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一[M].长沙:岳麓书社,1985:360.

[6]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奏稿一[M].长沙:岳麓书社,1987:863-866.

[7]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18[M].长沙:传忠书局,光绪二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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