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传统宗教与社会和谐
——以东南亚为例的观察与思考
2011-04-07张禹东
○张禹东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海外华人传统宗教与社会和谐
——以东南亚为例的观察与思考
○张禹东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华人传统宗教信仰的内涵具有混融性;华人传统宗教是华人会馆、宗亲会、宗祠建立和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华人社群关系整合的推进力量;华人传统宗教还是华人居住地种族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促进因素。
华人传统宗教;华人社群关系;社会和谐
宗教信仰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构成了海外华人现实生存状态的重要内容。而传统宗教在华人的宗教生活中以及在居住地社会中都具有重要的位置和影响。本文拟结合近期对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华人宗教文化的考察,对华人传统宗教与社会和谐构建的密切相关性做一初步的讨论。
一 华人传统宗教信仰内涵具有混融性
海外华人的宗教信仰具有多元性。以新加坡为例,华人的宗教信仰涵盖了新加坡人口与宗教普查中界定的7大宗教信仰类别:即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其他宗教和无宗教信仰等。马来西亚华人的宗教信仰也在政府所界定的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印度教、佛教、道教、部落或民间宗教、其他宗教和无神论等8种类别中都有分布。印尼苏哈托政府曾宣布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孔教和印度教为官方承认的宗教,要求每个公民都要信仰一种宗教。①在苏哈托政府后期取消了孔教作为印尼六大宗教之一的合法地位。瓦希德总统上台后在2000年2月亲自参加印尼孔教总会举办的庆祝春节大会,宣布取消已经实施33年的1967年第14号总统令,承认孔教为合法宗教,享有与其他宗教平等的地位。国内外的很多研究者基本上是按照这种分类来进行观察和研究的。
但是,应该注意到,华人宗教生活世界的根本问题是华人与其所处的环境的关系问题,这种环境既包括自然生态、社会和文化的环境,也包括华人与当地其他族群的关系、华人文化与当地文化的关系以及华人内部的关系等等。因此,对于华人及其宗教信仰、文化生态和社会变迁的观察与思考,必须从海外华人的生存实践和信仰生活实际出发。
在海外华人的宗教生活中,佛教与道教是难以分清的,以华人的视角看,它们是混杂一起的,而且华人在其宗教信仰和实践中也是将它们混杂在一起的。所以我们在东南亚随处可以看到华人庙宇里供奉的神明是佛道混杂的;比如,在新加坡的玉皇殿,就不仅供奉着道教系统的玉皇大帝、南斗六星、北斗七星、二十四天将、三元大帝和十二花神等神祗;也祀奉着如来佛、观音菩萨、地藏王、阿弥陀佛等佛教神像;还供奉有地方性神灵,甚至成为相面、测字、卜卦的场所等等。可见,华人信奉的神不仅繁多,且无严格区分,一个华人传统宗教信徒可以同时信奉道教系统、佛教系统以及来自中国原乡的神灵。因此,不仅局外人很难判定他是信仰佛教还是道教或是别的什么传统信仰,就是华人本身对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也不是分得清清楚楚的。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者在一项有关新加坡宗教的调查报告中也曾作过如是分析。[1]24
因此,如果我们硬要将华人的传统信仰搞得界限分明,反而会造成华人的不适和困惑。而且也会对宗教信奉者变动情况的理解有误差。比如,根据新加坡2000年的调查,与1990年相比,佛教徒人数稳步增加,从31.1%增加到42.5%,而道教徒人数则显著下降,从22.4%下降到8.5%,二者的一增一减恰成对照。但就佛道传统宗教总体来看,变化就没有那么明显,从53.5%降到51%,可以说基本保持稳定,因此这种变化只是华人传统宗教信仰内部构成比例的调整,就传统宗教整体而言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
不仅如此,华人信仰中还有很多是从中国的原乡传过去的被称之为“民间信仰”的神明,如妈祖、保生大帝、广泽尊王、清水祖师、大峰祖师、大伯公、水尾圣娘等等,它们都具有明显的地域色彩。在华人那里,这些来自原乡的神明与佛道信仰的界限也很模糊。在宗教调查中,所谓“民间信仰”的信众既可能认为他是属于道教,也可能认为属于佛教。实际上,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调查中是将有关这类信仰归入道教或儒教的。
因此,我们认为,在观察和思考有关华人宗教信仰时,可考虑用华人传统宗教来总括华人的佛教、道教、儒教以及各种来自中国原乡的神明信仰。
此外,关于华人传统宗教的内涵尚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即在东南亚华人社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德教”该如何定位?是宗教还是慈善团体?
从历史看,德教产生于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中国潮汕地区,是作为一种民间宗教组织。二战后流传到香港和东南亚,特别是在东南亚,德教获得了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展。经过60多年的发展,德教的组织形式——德教会遍布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的城市和乡村。据不完全统计,在马来西亚,德教会遍布全马12个州,总数有130多个德教会阁,其中加入马来西亚德教联合总会的有120多个;在泰国,72府的大部分都建立德教会组织,加入泰国德教慈善总会的会阁有88个;在新加坡有9个德教会组织。此外,在印尼有3个德教会阁,在老挝也有5个德教会阁,在缅甸、文莱,甚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也都有德教会组织。德教会所兴办的教育、慈善福利机构众多,德友遍布各地,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积极的影响。
但在对德教的定位问题上还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东南亚的德教在教义、仪式、修持、经卷诸方面仍沿袭了中国民间宗教的传统,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2]105;有的认为德教是一种新兴的民间宗教[3]57。也有华人学者认为德教只是一种慈善团体。而从现实看,德教会在不同国家地区也有不同的情况,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德教会一般被视为慈善团体;在泰国,德教会基本上也被定位为慈善组织,如泰国德教慈善总会就被认为是慈善团体①在泰国,德教会阁大多是在内务部注册的,但也有少数以“佛学社”之名,在宗教厅注册的,如紫峰佛学社,紫景佛学社等。。而在印尼,德教会则是被定位为宗教组织的。
我们认为,可以将德教纳入华人传统宗教的范畴来加以观察和研究。“德教”倡导的是一种融合性的理念,它不仅供奉所有为华族信仰的神祗,而且提倡“五教”(即儒教、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源同宗,其教义融合了儒教、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基本思想,即儒教的忠恕、道教的崇德、佛教的慈悲、基督教的博爱、伊斯兰教的慈恕。其核心理念是“德”,从其宗旨、纲领和教条看,实质上是一种以中国传统宗教思想为核心的吸收、融合其他宗教文化的传统宗教。德教在东南亚华人社会的流行和发展是华人传统宗教为适应华人社会的变迁而作出的反应,是华人传统宗教在东南亚特定环境中为适应生存空间变化所作出的调整,也是华人传统宗教当地化的重要表现。[4]98-108
二 华人传统宗教是华人社会维系和族群凝聚的重要纽带
在华人社会,有众多的各式各样的社团组织,参加社团活动已成为华人的日常生活方式。这些社团具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功能,其中占主要地位、发挥主要作用的有五缘性社团,即亲缘、地缘、文缘、商缘和神缘性社团。②关于五缘有不同的提法,如林其锬的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提法,(参见林其锬.五缘文化的承传与变异[M]∥林文豪.海内外学人论妈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51)。本文采用的苏东水教授的提法。不同社团之间又是互相关联的,构成了庞杂的华人社会网络。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经把华人网络比作电脑互联网,说:“那是很隐形的、复杂微妙的网络,华人家族企业其实就是宗亲和同乡之网,许许多多小网交织成一大面铺盖全球的网络。”[5]13而传统宗教在华人社会网络的形成和发展中,在华人社会关系的维系和整合中则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首先,华人传统宗教是华人会馆、宗祠、宗亲会的建立和运作的重要基础。
在华侨移民社会发挥重要联结和纽带作用主要有三种形式:会馆、宗亲会和庙堂,这些也都成为早期华侨移民集会、议事、交易的重要场所,至于跨地域、宗族、方言、信仰的联系和协调组织如商会等则是后来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这些早期的网络组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满足了华侨移民在异国他乡的定居、谋职、互助等要求。而这些会馆、宗亲会都与神缘密切结合。在东南亚华人社会中,历史较为悠久的社团、宗亲会都是发端于义冢或义山、宗祠、神庙等宗教性结社。比如:
新加坡的天福宫也是福建会馆的前身,在相当一段时期是整个新加坡华社的宗教活动中心,在早期阶段还成为事实上的华人甲必丹衙署。1860年新加坡福建会馆建立时就称为“天福宫福建会馆”,天福宫也成为当时闽籍华人聚会和议事的机构,一直到1937年福建会馆依公司条例注册,正名为“福建会馆”,而直到1955年福建会馆大楼落成后,会馆才从天福宫迁出。
新加坡的琼州会馆天后宫与会馆则是同时创建于1857年,是二而一的会馆、庙宇复合体,直到1932年政府明令划分神庙及宗教团体与需注册的社团后,才分为“天后宫”和“琼州会馆”两个组织。1964年天后宫注册为非盈利的慈善事业有限公司,而于1963年落成的琼州大厦内分“琼州会馆”和后进的“天后宫”。[6]422如此,“天后宫”则演变成为会馆的附属,也反映了神庙与会馆之间一种新的关系的形成。
其次,传统宗教信仰是华人社群关系整合的重要推动力量。
早期华侨移民主要是通过血缘、地缘纽带的牵引下到海外谋生创业,并定居繁衍,而绝大多数又是来自方言众多的闽粤两省,彼此难以沟通,因此就自然形成了以地缘和方言认同为基础的群体组织,即所谓的语系集团,俗称“帮”或“乡帮”。在东南亚华人中主要的乡帮有广东帮、福建帮、潮州帮、客家帮、海南帮等五大帮群。在这些帮群内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同乡会、宗亲会等组织,它们构成了早期华人网络的社会基础。
在华人社群、帮群关系的整合中,传统宗教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来自原乡的共同神明的信仰和祭拜,既缩短了华侨移民与故乡的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增进了华侨移民之间情感,同时也对华侨移民行为进行道德上的约束和规范,从而促进华侨移民之间的团结和华侨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共同的神明祭拜可以对同一帮群内部关系进行协调和整合。比如,马来西亚槟城客家社群嘉应、增龙、惠州、大埔和永定五属会馆对大伯公的祭拜就既体现了各自会馆的差异性,又体现了整个客家社群的共同性。客家五属各自在会馆以外都另外拥有专为祭祀大伯公而成立的神缘组织:嘉德社、大安社、永安社、惠福社等,它们各自的创立年代以及章程结构都不同,祭拜大伯公的日子也互有差别。但五属客家人之间最大的例常年度联合活动,就是在各自择期拜祭大伯公之外,举行联合拜祭大伯公。由这五个客家乡会组织共同控制的“海珠屿大伯公庙董事会”,每年会一连三天全员共同活动,由2月14日晚子时请炉,15日上午11时,五属人士齐集大伯公街大伯公庙拜祀,12时正恭迎福德正神,16日中午12时举行酬神庆祝典礼,一连三夜演剧助兴,17日上午8时恭迎圣驾返回市区大伯公庙。如果说前者的差异性强化的是对原乡的地缘认同感,那么后者的共同性则是深化了客家社群的整体认同感。①资料来自马来西亚槟城华人学者王琛发博士的介绍以及对槟城海珠屿大伯公庙的考察。
不仅如此,不同帮群的关系维系和凝聚,也是通过共同的传统宗教信仰来加以调整和整合的。比如,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的华人有五大社群:福建人、潮州人、广肇人、海南人和客家人。五个社群都有自己的神明:福建人奉祀洪仙大帝,潮州人奉祀元天上帝,广肇人奉祀华光大帝,海南人奉祀赵大元帅,客家人奉祀感天大帝,主神为元天上帝。五大社群的神明都安放在柔佛古庙里,逢年过节华人都去古庙祭拜,碰到一些重大问题,不同社群领袖会一起到古庙求签问卜,由诸位神明决定。柔佛古庙是新山五帮华人共同膜拜的寺庙,是早期华社力量凝聚的核心组织,如后期的华侨公所和目前的中华公会,是新山华裔的最高领导机构。②资料来自马来西亚新山中华公会编印的《柔佛古庙简介》以及对柔佛古庙的考察。实际上,对柔佛古庙神明的祭祀已经成为当地华人族群的精神象征,对当地华人族群产生了巨大的凝聚力。
还有,马来西亚马六甲青云亭是马来西亚新加坡两地历史最悠久的古庙,供奉主神观音大士,也是祀奉祖先的祖庙,还是社会福利慈善机构,是福建籍华侨华人的社会活动中心,一度还成为一个以宗教信仰为纽带的华侨华人自治团体。青云亭曾是葡萄牙、荷兰统治马六甲时代华人社会政治、行政、法庭、宗教及精神信仰中心。当时任何有关华人的事务都由华人甲必丹处理,因此葡、荷统治者委任的甲必丹历来都在青云亭设立官署。每当华人遇有难以解决的纠纷诉讼案件,都告到青云亭,由甲必丹秉公审判。在英国人废除甲必丹制度后,华人以亭主取代甲必丹的领导地位,继续以青云亭为华社活动中心。③资料来自马六甲青云亭编印的《青云亭》介绍以及对青云亭的考察了解。其亭主的选任也具有浓厚的宗族色彩。而在宗祠建立以前,许多帮派的守护神都供奉在族中长老家中。为了祖宗,为了共同的信仰,大家可以暂时忘记一切宿怨,团结起来。
三 华人传统宗教是华人居住地社会和谐的重要促进因素
当今世界,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在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种族和睦和宗教和谐是一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而宗教和谐对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宗教和种族多元化的东南亚国家,特别重视对宗教和谐的倡导,对不和谐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在这方面,新加坡的做法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总体上,新加坡政府对宗教的态度是,承认多元宗教的存在是基本国情,肯定宗教的积极作用。1989年发布《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明确表明,“在新加坡社会,宗教起着积报的作用。宗教团体一直对国家做出重大的贡献。新加坡人从他们的宗教信仰中得到精神上的力量和道德上的指引”。同时,政府对多元宗教并存的潜在威胁,对宗教政治化倾向的增长一直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和高度的警惕,并不断通过一些政策、法令,迅速果断地把宗教纷争、宗教对政治的干预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维持宗教和谐、种族和睦、社会稳定。在政府提出“白皮书”后不久,国会很快就在1990年1月通过了《维持宗教和谐法案》。以立法形式进一步确立各宗教团体和信徒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强化政府对破坏宗教和谐的权利和手段,建立了协调和预警机制,避免由宗教摩擦、冲突引起种族冲突进而引起政治动乱。这既表明了宗教和谐问题的严重性、重要性和迫切性,也显示了国会和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和努力。
2003年7月20日,新加坡政府发布《宗教和谐声明》,鼓励国民在每年种族和谐日(7月21日)的一周内朗诵该声明①我们同为新加坡人民,谨此声明:宗教和谐是确保我国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之和平、进步与繁荣的要素。我们决心通过互相容忍、信任、尊重和了解,强化宗教和谐。我们将始终如一,确认国家的世俗性,提升社会的凝聚力,尊重各人的信仰自由,既增广共同空间也尊重彼此差异,促进宗教间的沟通。从而确保在新加坡宗教不会被滥用来制造冲突与不和。。声明肯定了宗教和谐的重要性,确认宗教和谐是维护国家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之和平、进步与繁荣的要素,强调通过相互容忍、信任、尊重与了解来强化宗教和谐。为促进准则的实行,拟定此声明的所有宗教群体的代表们还组成了跨宗教和谐圈(TRHC)。
从另一方面,政府积极鼓励宗教之间的宽容忍让精神。政府在“白皮书”中强调,在多元的新加坡社会,实行宗教宽容和节制,实行政教分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这是新加坡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明确指出:“维持多元宗教之间的和谐必须具备二个条件,第一,不同宗教徒必须互相谦让和容忍,避免引起宗教间的敌视和仇恨;第二,宗教和政治必须严格区分”。
而华人传统宗教的宽容性一直得到官方的高度肯定和赞赏。由于各宗教内在特质不同,其宽容程度亦有所差异。对此,李光耀先生曾有过评述,他认为:“回教、基督教和兴都教、佛教之间,却有不同的地方,回教和基督教各自信奉一位上帝、尊唯一的真主,兴都教认为通往真理之路不只一条,而佛教教人通过本身不断的努力,实践八正道就可以成佛。从这个程度上看来,兴都教和佛教是比较宽容的宗教。”[7]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12月,新加坡道教总会举办了成立20周年庆典大会,该庆典大会同时也是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联欢晚会,26个宗教团体的领袖和代表共2500人出席。据新加坡道教总会陈添来会长介绍,这是新加坡历史上的第一次此类活动,因此政府对此也非常重视,李显龙总理和十二位内阁部长莅临并做重要演讲。李显龙总理在这个盛大场合演讲时强调,本地宗教领袖能扮演缓和紧张关系的关键作用,因为信徒把他们视为榜样,他们如何引导信众将对本地的宗教关系起着重要影响。去年道教总会是九大宗教理事会年度轮值主席机构,陈会长出任联谊会主席。为了确保晚会的成功,陈会长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走访了26个宗教团体,邀请他们的领袖或代表参加,以便互相认识和促进交流。李显龙总理特别赞扬了道教总会特别是陈添来会长为促进各宗教团体之间的交流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吁请道教徒继续发挥影响力,协助维护宗教和谐。这表明官方对于道教在促进宗教和谐方面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8]
可见,华人传统宗教本身就具有比较包容、忍让的精神特质,传统宗教信仰蕴涵的道德理想、行为准则不仅对于华人族群融入社会并发挥作用有积极意义,而且符合华人居住国政府倡导的宗教和谐、种族和睦的理念。因此,推动宗教和谐、种族和睦和社会和谐应是华人传统宗教义不容辞的责任,它既是华人传统宗教生存发展之必需,也是华人族群融入当地社会的要求,更是顺应当今世界多元文化和谐共存之必然。
[1]Eddie C Y Kuo,Jon S T.Quah and Tong Chee Kiong:Religion and Religious Revivalism in Singapore[R].Report prepared forMinistry of CommunityDevelopment,Singapore,1988.
[2]濮文起.德教在东南亚[J].天津社会科学,1995,(1).
[3]华方田.流传于东南亚华人中的新兴宗教[J].世界宗教文化,2002,(2).
[4]张禹东.东南亚华人传统宗教的构成、特性与发展趋势[J].世界宗教研究,2005,(1).
[5][美]约翰·奈斯比特.亚洲大趋势[M].北京:外文出版社,1996.
[6]苏庆华.大马半岛与新加坡的妈祖崇祀:过去与现在[M]∥李元瑾.新马华人:传统与现代的对话.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华语言文化中心,2002.
[7]李光耀.在新加坡佛教总会举行的传授在家五戒、菩萨戒开戒典礼上的讲话[N].新加坡:联合早报,1988-12-14.
[8]联合早报.捍卫宗教和谐的“常态”[N].新加坡:联合早报,2010-12-06.
The Traditional Religion and Social Harmony in Chinese Overseas——Taking the Chinese Overseas in the South and East Asia as an Example
ZHANG Yu-dong
(College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Huaqiao Univ.,Xiamen,361021,China)
The traditional religion of Chinese overseas,though their belief of religion is of turbidity,is important basis of building the Chinese guild-hall,the clan relatives association and the ancestral temple,and also a driving power of facilitating friendly relations in Chinese community,and an great promotion factor of harmonious society in Chinese community.
traditional religion of Chinese overseas;relationship of Chinese community;social har mony
B91
A
1006-1398(2011)03-0008-06
2011-07-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ZJ025);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2008B067)
张禹东(1953-)男,福建惠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宗教学理论、华人宗教文化等研究。
【责任编辑 龚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