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利益结构调整与宏观经济调控
2011-04-03陈维达
陈维达
(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4)
一、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
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中国以其在危机中经济稳定复苏的表现备受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所谓中国模式的讨论,毁誉不一,各见智仁。其实,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了中国特色的问题,后来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关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的理论表达,也明确说明了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的性质。
不同的国家往往会有不同的经济模式。例如学术界曾经把市场经济国家区分为三种模式: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市场经济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几种模式各有特点,又具共性。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的内部经济结构已经发生很多变化,在国际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所谓不同模式的边界已经比较模糊,模式的内容和特征也在不断变化之中,而相互借鉴和学习,强调国家间经济利益的共同性和经济政策选择的协调性也为人们共同理解。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特殊性不容被忽略;同样,中国作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作为一个开放的国家,其经济政策选择和发展模式与国际社会共同的一面同样不容被忽略。因此,从中国发展看社会主义,从全球化看市场经济,是我们理解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中国市场经济模式有什么特点?中国市场经济模式不同于已有的三种模式,因为这三种模式都不是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形成的,没有斯大林主义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且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已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中国不同,中国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真正搞市场经济只有三十多年时间,而且中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不可能摆脱以往制度、习惯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模式是一种转型中的模式。中国模式的特点就在于一个“新”和一个“旧”上。所谓新,是指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根本不同于以往体制的新体制,即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而不再是计划“一竿子插到底”的命令式经济,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所谓旧,是指在这个新体制中,还保留有旧体制的因素和成分,政府作为经济的主导力量,不仅在广泛的经济领域发挥作用,而且还经常有强势的表现。
这个“新”,是针对中国的传统体制而言的,对于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是旧,因为新体制的基本内容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早就实践过了的事物。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机制的激励下,所要追求的目标即工业化城市化以及所走的道路即依靠资本等要素投入实现经济增长的增长方式也是“旧”的,也是作为“过来人”的发达国家经历过的事情。
这个“旧”,是针对中国的新体制而言的,在新体制中,传承了过去体制中的一些东西,例如公有制、国有企业、大政府体制等等。这些东西对于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却是新,因为中国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起来了,不仅西方经济学理论,就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也没有如此论证过。在中国进行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正是这种传承,既体现了一种社会博弈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又体现了一种兼顾左右的路径依赖,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若干特征也由此而表现出来。
经济模式包括社会经济运动的基本方面,即资源的配置、财富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以及这一运动所依赖的制度。经济运动的起点和终点都离不开社会成员的利益和他们之间形成的利益结构。本文仅从利益结构与经济运动的关系方面来对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进行探讨。
二、新利益结构的形成及其特点
从经济现象来观察,凡是经济制度的变迁在实质上都是社会不同成员之间利益的调整和重构。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构成一定的利益结构,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一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决定了社会经济的运行机制或运行原则,因而利益关系和利益结构反过来对经济活动又有多方面影响。人们的利益结构因经济活动而形成,又要在经济活动中寻求平衡,如同宏观经济运行中商品的运动必须保持总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一样,人们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结构也必须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才能够使经济运行保持一种良性的常态。
利益结构指社会不同成员依据其特定的社会经济地位、职业和身份,通过社会认可的方式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组合状态。考察社会利益结构可以有不同的视角,如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居民财产结构、阶层结构、资源配置结构等都可以表现一定的利益结构。这里的利益也是多方面的。但在经济活动中,不同社会成员最重要的利益主要是两个:一是实际拥有的财产,二是对可用资源的实际支配能力。本文主要从这两方面来分析利益及其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利益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成员的利益本身是由计划安排的,利益结构十分单一,社会成员分为三大阶层(当时叫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知识分子阶层),阶层之间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和阶层内部利益差别都不大。这种利益结构与计划安排生产、流通和消费是相适应的,因为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分配和获取、他们所掌握的财富数量与资源配置都不受市场支配,在计划中不会有太多的分配差距和利益的不平衡,利益格局较为一致和均等。但这种体制的运行实践是形成了长期的低效率和普遍的贫困。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由计划机制转变为市场机制,所有制出现了多元化结构,社会阶层急剧分化,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多个新阶层。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各阶层分配财富和支配资源的方式、途径都离不开市场,这就产生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过的财富分配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形成了一个新利益结构。
这个新利益结构由于是在新旧兼容的新体制中形成的,它既具有一般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又具有中国式的特点。
首先,新利益结构的多元性、差异性、倾斜性表现了一般市场经济的特征。中国经济改革是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承认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并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财富分配和利益调节的基础。不同所有者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出现,使社会成员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占有和分配资源、财富,不同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选择过程中,必然出现利益的差异,出现阶层的分化。因此,改革以来就出现了城乡居民、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资本所有者和工薪劳动者、管理者阶层和普通劳动者阶层、蓝领和白领等等这些利益分化现象,出现了由不同阶层和不同利益主体、不同人群构成的不同的利益集团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利益结构。这种多元性和差异性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利益结构不存在多元和差异。
新利益结构还存在倾斜性,资源和财富会向某些特定的领域倾斜。因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效率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分配机制,按要素分配和按效率分配是以要素所有者的“先赋”条件和生产经营者效率高低为分配依据的。换句话说,谁拥有的要素多,谁的效率高,资源和财富的分配就会向谁倾斜。在工业化时期,市场竞争性强,由于资本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决定了市场经济中财富分配和资源支配的一般规律,或者说,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的机制就是由资本积累的机制决定的。这其实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剩余价值理论时分析过的原理。[1]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正是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处于工业化的早期增长阶段,这时资源和财富的分配都是向资本倾斜,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条件下,资本扩张和资本积累与贫富两极分化相伴而生,形成了这一特定时期中利益结构的主要特征。在我国的新利益结构中,也出现了资源和财富分配向资本看齐的倾斜性,资本所有者在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方面具有绝对优势,两极分化严重,这种现象与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出现过的现象一样,这也是工业化时期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表现。
其次,新利益结构中公有制的模糊性和利益行政化倾向体现了中国模式的特征。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形成的利益结构中包含着比例庞大的公有制经济体。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般基础,我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意是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兼顾公平与效率。但在这种结合的过程中,公有制内部利益分化,在不同层次的公有制经济体中,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例如在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有了不同的利益,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不仅有了相对独立的决策权,而且有了收益权,当这种权益能够从市场机制的运行中得到体现时,各级政府就会有介入市场追求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激励与冲动;而公有制企业内部在改革中已经使要素所有权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重新变为间接结合,劳动者因此而丧失了对公有制企业的控制权。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角度说,公有制内部出现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利益主体是必然的、正常的。问题在于,公有制内部利益分化后,不同的利益主体以产权为核心的权益缺乏清晰的界定,公有制经济的最终所有权主体存在模糊性,人民在公有制经济中的所有者地位不能在法制和具体操作中得到实现,只能在制度设计中为公有制的主体、全体人民的代表——各级人大设立有限的监督权。这样,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就出现了一个不用接受人民实际监督的强势的、以各级地方政府和垄断性国有企业经营者为代表的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这样的利益集团形成后,对利益结构影响最大的就是使财富的分配和资源配置行政化,也就是让市场机制的运作服从行政权力的要求,使特殊集团规避市场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应付成本,在大政府和国有垄断的体制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而当这种公有制内部的利益行政化倾向同市场经济所决定的资本利益最大化结合起来,就构成中国当前利益结构的特殊性,并引发了中国现阶段的特有问题。
最后,新利益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严重失衡和不可持续,这体现了当前中国利益结构的过渡性。利益结构的严重失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出现的利益结构失衡,主要是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从居民个人收入分配来看,表现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在进入新世纪时就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之后一直扩大,目前为0.47~0.48,中国已经是世界上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城乡居民之间、城乡居民内部之间、行业之间、同行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与普通职工之间、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之间都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从集团分配来看,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在上升,而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所占比重一直在下降。2001-2008年,中国财政收入以每年平均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远远超过这一时期GDP平均10.2%的增长速度。2009年中国财政收入达到68477亿元规模,占当年GDP的20.42%,相当于3.99亿城镇居民的年可支配收入和9.3亿农村居民的年纯收入。②这说明社会不同成员、不同群体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利益差距。二是资源实际支配的利益结构失衡,表现为资源配置机制被扭曲。主要是资源配置出现向大资本看齐、出现资本集中和垄断。竞争、集团博弈、政府调节是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但在我国大政府体制下,政府往往成为投资人,政府和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大企业是大资本的所有者,当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资本权力交融起来时,资源配置就只能向强势集团倾斜,财富的积累机制转变为资本的集中机制,政府和大企业就拥有更多的资源实际支配能力。尤其在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土地、矿产、劳动、技术等资源都会按照资本集中的原则,形成特定的配置方向和规模,由此又形成一定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
这种利益结构为什么不可持续?因为利益结构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矛盾,不仅支撑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低端制造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且产生了日益尖锐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这种冲突和矛盾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还在深化。由利益结构失衡所引起的投资过度消费不足的问题、因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导致的民生问题、因劳动报酬比重过低引发的劳资冲突问题、因利益行政化造成资源配置中的不公平而通过圈地、拆迁剥夺城乡居民利益的问题、因缺乏监督滋生腐败的问题,都成为当前社会经济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热点问题,并且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了若干消极影响。这就使得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利益结构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当前的利益结构具有过渡性,它并不表示中国的经济模式已经成熟,也不表示中国的改革可以告一段落。
三、利益结构失衡与宏观经济运行
2008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急剧动荡,经济从过热转为下滑,GDP增长速度从2007年11.4%的高峰转而向下,出现了2008年9%、2009年8.7%的一个衰退期。虽然中国经济下滑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产生的,但根本源头却在于中国经济运行的内在矛盾。中国国内经济长期存在投资过度、消费疲软的矛盾,投资膨胀使供给增加,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在内需不足的条件下,只有依赖国际市场的消化,所以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投资和出口来拉动。这种格局与利益结构是什么关系呢?
利益结构出现失衡,意味着财富和资本的集中程度提高,财富和资本的集中不仅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多方面影响,而且会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因为在业已形成的财富分配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的作用下,既得利益集团会通过不同的途径影响政府的政策取向和行为选择。同时,财富转化为资本、资本引导资源配置,这一过程中的某些非市场因素改变着市场竞争的格局,使经济因素的作用发生变化,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的效应。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财富和资本的集中使各级政府的投资机制得到强化,投资膨胀的原因难以消除,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加大。
为什么会出现投资过度?因为我国的投资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具有投资的激励和不断扩大投资的条件。政府主导投资表现在:(1)庞大的财政投资引导和刺激着资本的流动和集中,(2)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往往影响着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3)各级政府搭建各种融资平台不断放大投资规模。投资主导是以政府对资源的实际支配权为基础的,如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并不拥有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却可以随意经营土地、经营资源,当这些资源能够转化为资本和收入时,几乎没有人能够阻止投资的增长。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目标使各级政府都把急功近利作为一种特殊的强烈的路径依赖,不断扩大的投资规模维持了经济增长的高速度,但这是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基础上来实现的。在我国投资结构中,各地投资重点一类是出口导向型的加工贸易产业,它在外贸中占据了半壁江山,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产品;另一类是资源性的重化工业,它具有高投入、高产值的特点。这两类都具有地区的资源禀赋优势和比较利益,上马快、见效快;但同时具有技术性和结构性弱点,长期竞争力不高,在金融危机中表现出了多方面问题。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既要保增长速度,又要调经济结构;保速度就得增加投资,然而增加的投资并不一定有利于调结构,反而可能成为维持原来结构的因素。原因就在于掌握了资源实际支配能力的各级政府具有保速度增加投资的积极性,缺乏转变增长方式调结构的积极性。
第二,财富和资本的集中使中央政府拉动消费的努力难以达到目的,内需增长缓慢。
为什么会出现消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分配制度出现问题,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二是资本集中不利于增加就业。资本集中会引起需求不足,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提出的原理。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条件下,资本越是集中于少数人或少数企业,相对过剩人口增加,劳动者的有效需求越是不足。[1]因此人均收入的增长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下没有太多意义。从消费的角度说,高收入家庭的恩格尔系数总是低于低收入家庭,其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大大小于低收入家庭。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中,占人口总数10%的最高收入家庭,其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1.9%,而占人口总数10%的最低收入家庭,其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4%。③这说明财富和资产的集中并不会相应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结果往往相反。同时,随着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进行医疗、住房、教育等改革,公共产品急剧减少,使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增加,从而减少即期消费、增加储蓄。因此我国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就容易使宏观经济的社会总供求关系出现失衡,导致经济波动。
经济增长、财富增长,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而我国政府财政还没有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化,财政在维持收入公平和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方面的作用还欠充分,因此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够及时转化为消费需求的增长。
第三,财富和资本的集中不断抬高资产价格,推动金融资产不断创新和金融资产结构变化,货币政策有被引导的风险。
在政府投资体制的主导下,中央政府如果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地方政府会跟进和放大投资乘数效应,扩大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如果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紧缩,地方政府已经形成的投资规模并不会立即收缩,各种项目吸纳的信贷资金也不能立即回收,地方政府会借用地方负债如搭建地方融资平台来维持投资规模。中央政府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往往可以抑制银行信贷,却很难抑制地方投资,因为在宏观资金运用总量中,信贷在金融资产中已不占主要比重,地方政府有多种融资渠道。2003年至2008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资金所占比重从20.5%下降到14.5%,而自筹和其他资金则从70.5%上升到78.3%。[2]目前庞大的地方债务就是一个潜在的风险,由于它容易脱离中央政府的监管视线,实际放大的货币供给是很难通过常规渠道回笼的,它如果流向资产市场,就会抬高资产价格,增加通胀压力。
2009年末,我国广义货币(M2)供应量余额为60.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7.7%;狭义货币(M1)供应量余额为22.0万亿元,增长32.4%,说明2009年货币增加幅度较大。增加货币的主要流向是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又以电力、铁路、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其次是为基础设施提供产品的制造业以及化工制造、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加工、通用设备制造等制造业,再者是房地产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中,中长期大型项目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政府项目,不仅短期不能收回投资,还需要一段时间连续投资。追加投资主要不是靠财政收入,而是依靠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银行和融资机构融资规模的扩大意味着产业运行成本和风险的增加,大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会主动寻求资本出路和规避风险。在我国现有投资体制和资本积累机制条件下,资本的出路有两个:一是资本涌进资本市场,通过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套现或通过股市、债市分散风险;二是向易于控制资源实际支配权的行业如房地产业扩张,形成行业垄断,通过垄断价格谋求垄断利润。前者需要充裕的流动性,货币扩张、外贸顺差产生的巨额外汇储备以及财富积累机制为其创造了条件;后者由于现有资本集中机制的作用,通过利益集团之间的契约(显性或隐性契约)也可以做到。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的货币政策可能出现“被引导”,即跟着垄断集团所搅动的货币供应量变化,而忽略一些更长远、更重要的战略目标。正如有学者指出(曾康霖,2009),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货币供应量的增多可能会推动金融机构信贷的非良性循环,因为随着货币进入资本市场,资产价格提高使资产价值增加,在泡沫破裂前,增值的资产又成为新的贷款抵押品,推动信贷扩张,信贷又进一步吹胀泡沫。[3]并且,宽松的货币政策表现为对积极财政政策的一种填补,因为积极财政政策并未减轻税负、直补收入,而主要是增大投资,投资最终还是靠银行资金来保障。正是由于利益结构对经济运行有多方面影响,所以,把货币政策目标仅仅放在货币现象或金融经济的变化上是不够的,很难达到宏观调控的战略目标。
四、利益结构调整与宏观经济调控
上述分析说明,利益结构失衡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调控都会产生影响,而利益结构失衡实际上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还存在若干缺陷。在未解决深层次的制度矛盾的条件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往往不一定达到政策制定者预想的结果,而可能被各级地方政府演化为或部分演化为体现地方利益的工具。我国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但地方政府有一点行为共同性,即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框架下争取地方最大利益。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容易出现双面效应。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目标一致,政策的积极效应明显,宏观调控目标顺利达到。例如这次金融危机后,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反危机举措,以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以达到保增长速度的目的,这与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的投资倾向和扩张倾向是相吻合的,因此政策效应在保增长方面很明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演化政策为我所用,中央和地方的利益目标出现不一致,政策的积极效应不明显甚至出现消极效应。最典型的案例要数房地产市场价格了。2003年以后,中央政府曾经多次出台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投资总额和市场价格,但几乎是每次调控政策出台后,最后都以投资膨胀和价格飙升为结果。房地产市场很典型地表现了中国经济模式的特征:大政府体制,政府控制资源及市场,政府经营与垄断集团的结合,利益行政化倾向等。在财富积累机制和资本积累机制的作用下,土地、资本、规划、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供应、市场交易等等环节都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在这个链条上始终是一些强势的垄断利益集团领导着市场,操控着市场价格和利润,以至于所谓房价调控不过是成了垄断集团的游戏而已。
金融危机为中国提供了一个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机会,但能否抓住这个机会,还取决于失衡的利益结构能否调整到基本平衡的状态上来。而要调整利益结构,就必须从深化体制改革的角度做文章,以改革促调整、以改革把调整利益结构与完善宏观调控联系起来。
第一,清晰界定公有制经济各个层次经济主体的产权,明确公有制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职能。产权是利益的基础。2003年,中央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但在公有制经济的产权界定方面至今还存在缺陷,主要是公有制经济产权主体存在模糊性,不同层次的政府和国有企业最终产权主体不明晰,缺乏可操作的监督程序和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和企业在经济运行和利益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会出现被扭曲的现象。比如,政府是否对属地自然资源拥有所有权?如果有,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又该怎么规范政府对资源的支配和使用,限制政府行为?国有企业归国资委管理就完成产权界定了吗?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在经济中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什么?其利润是属于谁的?应由谁来决定分配?在国有企业中,职工究竟有无产权地位?职工的权益构成与私营企业能不能、或应不应该有不同?这些权益没有清晰界定,政府和国企就会在市场上作为强势主体站在其他市场主体的对面,与民争利。尤其是界定了政府产权,才能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职责,促进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产权界定不清,政府权利就会泛化,出现政府行为不规范。[4]界定政府产权,就是明确人民和政府各自的权利范围,以保证人民能够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政府产权明确了,才能够分清政企界限和职责,进而界定公有制经济各层次主体的职能,一方面有效发展公有制经济,一方面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全社会福利水平的真正提高。
政府保持较多的财力,拥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支配权,对于一个发展中大国是必要的,在社会处于特殊情景(如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等)之中时可以表现出极大的优越性。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大政府体制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条件,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而产生世界强国影响的原因(梅宁华,2009),[5]但这不等于政府在产权模糊的条件下获取更多收入是合理的。中国人均GDP即将达到4000美元,意味着中国即将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在利益结构安排上,应当不失时机地调整利益行政化所带来的利益失衡,摆正政府和国企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的位置,让公有制经济收入和政府财政收入有效地为调整经济结构、增加消费、拉动内需服务。
第二,合理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中国社会利益结构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关系,历来为国家领导所重视。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现利益分享,地方政府有了较独立的利益,从而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但有的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中扮演垄断经营者的角色,拥有资源实际支配能力,通过对土地、资本等要素的经营,拼命扩张以谋求集团利益,又成为宏观经济失衡、结构难调的根源。占全社会投资将近2/3的投资活动处于中央政府实际管理范围之外,国有投资的2/3以上是由地方政府决策的(张汉亚,张欣宁,2005)。[6]“土地财政”、地方赤字财政、以及各地众多的“涉政企业”、“涉政项目”都潜藏着金融风险。这种状况与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有关。2008年,在我国财政总收入61330亿元中,中央政府约占53.29%,地方政府约占46.71%。但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总额28650亿元中,却有近38%来自主体税种以外的非税收入如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共计10789多亿元。[2]这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政府脱离法定税另谋财源的现象。应当在合理分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的基础上,保证地方政府有能力为本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应增加地方政府的法定税收益,减少税外收益;通过税收合理分配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利益上取得“体制性”平衡,既能够调动地方政府统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又能够抑制地方政府的资本扩张、监督地方政府行为符合经济社会全局目标。
第三,加大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力度。收入分配不公是导致我国经济消费疲软、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二是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政策;三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7]世界各国调节收入分配的普遍做法是通过财政税收手段。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建议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也有人建议开征财产税等税种。从发展的角度这都势在必行。不过要让税收真正对收入分配不公起调节作用,还必须构建公共财政制度,保证财政收入能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弱势阶层。
同时,增加消费、拉动内需不仅是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还涉及整个“民生工程”。因此一方面要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另一方面要重新审视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和文化体育事业的改革,矫正改革偏差。笔者认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须建立以满足全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的分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通过公有制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对基础医疗、基础教育、基本住房和基本文化体育等的基本需求,公共服务体系在这个层次上提供的产品就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一性质不容歪曲。而以私有制和股份制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则可以向社会部分中高收入成员提供收费服务,这一层次的产品是私有物品。这实际上是利益结构调整的一次“还利于民”,公共财政的职能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而绝不是成为少数人侵占多数人利益的工具。
第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利益结构调整机制。利益结构调整只有在一个良性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才可能顺利进行,并且利益结构调整需要一个合理透明的长效机制。应当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去探讨构建利益结构调整机制。在利益结构的形成过程中,财富积累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从这两方面加以改进。
在市场经济中,居民的收入一般有三个来源:劳动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性收入,前二者也属于要素收入。由于市场分配机制的倾斜性,高收入阶层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财产性收入,而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性收入。要提高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除提高他们的劳动收入外,必须让他们拥有财产性收入并能够不断提高财产性收入比重。低收入阶层往往没有或少有财产,因此,改进居民财富积累机制的重点是要增加低收入阶层居民的财产,并为他们开辟获取财产性收入的通道。这里的财产不是指居民用于个人消费的住房、生活设施和其他消费品,而是具有收入资本化效应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土地、可抵押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增加居民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有效途径有二个。一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主要经济体,中小企业越发展,劳动者收入增长越快,拥有财产的可能性越大。二是在进一步界定劳动者私人产权的基础上,鼓励劳动者拥有的生产要素资本化。例如在企业中鼓励劳动者以技术、土地、房屋、资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要素入股持股,在资本市场上一定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机制由竞争、集团博弈、政府调控三个维度构成。利益结构调整一是通过市场自发进行,而要使这种调整具有合理性,就要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原则。二是集团协商签订契约,如劳资协商,关键是构建平等协商机制、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当前应当尤其重视保护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如言论、集会、结社的权力,支持劳动者组织起来以获取平等的谈判和协商地位。三是政府调控。在市场竞争失灵、集团博弈失衡的情况下,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有效调节,平衡各方利益。政府主要是通过财政税收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同时要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通过必要干预使利益结构趋于平衡。当前要保护公平竞争、抑制垄断和财富资本的过度集中、反对强取伤民,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不开的。从构建合理透明的利益结构调整机制来说,最终取决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只有政府完成了从资源的垄断者、经营者的角色向市场经济中的公益人、服务员的角色转换,我国特有的政府投资体制才能转变,合理的财富积累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才能形成,利益结构才会趋于平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合理的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宏观调控目标才能达到。
注 释:
①据陆学艺等人研究,中国社会形成了十大阶层。参见陆学艺等.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②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9)》以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2月25日)。
③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计算。这里最高收入户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3613.75元,为调查数据,疑与实际相比偏低。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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