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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问责需机制给力

2011-04-03刘锐

党政干部论坛 2011年12期
关键词:问责机制干部

○刘锐

治庸问责需机制给力

○刘锐

“庸、懒、散、软”是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根源,是精神懈怠、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队伍之所以“庸、懒、散、软”盛行,就是因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干的不如不干的,不干的不如捣蛋的”,这无疑影响了干事的积极性。尽管湖北省“治庸问责”行动已初见成效,但在治庸的长效机制建设上,仍有不少工作要做,譬如,哪类行为是“庸”、治谁的“庸”、谁来“治庸”、以什么程序“治庸”等。俗话说,治病当治根。要从根本上治庸,必须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不愿庸”。各级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一种坚定的态度,坚持“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胜任才是硬道理,要看状态识干部、凭实绩论英雄,每名干部要都有“不努力就淘汰、不认真就下课”的危机感,杜绝“在其位有其权,但不谋其政,不负其责,不尽其力”的现象。全面推进竞争上岗、末位淘汰,无竞争之心者、无竞争之勇者、无竞争之能者“不换状态就换人,干不好工作就下台”。让“饭碗”不再牢不可破,让“干不成事者”日子难混,让“不干事者”腾位让能。建立“赛马”平台,谁有能力就由谁干,谁能胜任就选谁,谁能干好就用谁。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实现劣者汰、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从而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

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绩效考评机制,使官员“不想庸”。政由人执,权由人掌;人优政强,人庸政弱。建立以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为主的绩效考评体系,让庸懒者无以遁形。实施全员考评,增强日常考核的普遍性。建立完善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能力席位标准,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严格量化工作指标,通过干部围绕职责“谋事”、领导根据需要“交事”、群众依据需求“说事”等形式,让干部定岗定责、有职有责、权责一致,让他们“动”起来,“忙”起来,切实解决各项任务“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考核标准,严格倒逼问责,不负责任是失职渎职。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扭转庸官“无责一身轻”的现象。

建立健全“开放式、立体化”的监督机制,使官员“不敢庸”。将党内监督与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将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扩展监督主体,本着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的“三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排查、民主评议、群众举报、新闻曝光等多种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给“庸官”、“懒官”、“散官”戴上“紧箍咒”,拉起“高压线”,筑起“防火墙”,让其无生存之地、藏身之处、喘息之机,实现问责无盲区、无特区、无禁区。坚持既教又诛的原则,抓重点、推典型,动真格、求实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在处理问题上动真格,真正做到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敢于亮剑,敢于亮黄牌、出重拳、下猛药,决不姑息,绝不手软。

建立健全“细化、量化、深化”的约束机制,使官员“不能庸”。俗话说“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把治庸与问责结合起来,对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和处理都要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既要具体列明干部的“有错行为”,也要界定干部“无为行为”,在措施上对查处典型案例不仅要问责当事人,也要问责相关单位领导,从源头清除庸俗之风、懒惰之风、散漫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在方式上要注意“治庸问责”与现有法律法规的对接,让“治庸问责”合情合理更合法,提升持久性、权威性,树立政府及官员的公信力,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坚持治庸问责,亟需建章立制,对症下药,使庸者无处遁形、懒者无地自容、散者失去市场。使干部不想庸、不敢懒、不会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上,用在服务群众上,用在事业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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