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灌区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1-04-01张焕跃高广庆
张焕跃,高广庆
(黑龙江省依兰县水务局 ,黑龙江 依兰 154800)
依兰县灌区现状及发展对策
张焕跃,高广庆
(黑龙江省依兰县水务局 ,黑龙江 依兰 154800)
由于灌区现状管理粗放,用水性质不明确,水价还在执行1997年的标准。国家要求农业供水价格要按补偿成本定价,实际上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农业供水价格远远低于供水成本。灌区要长足的发展,必须加大工程投资力度,加大量测水的能力,按方收费,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认可水是商品,以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业水费收取办法和合理的水费征收价格。
灌区现状;发展对策;依兰县
1 基本情况
依兰县有一个2.13万hm2的大型灌区和5个666.67 hm2以上的中型灌区。管区内辖100多村屯,控制面积8.66万hm2,设计灌溉面积3.33多万hm2,实际灌溉面积只有1.333万hm2,合计收费金额只有300多万元,管区管理人员417人。
1.1 工程概况
依兰县灌区除巴兰河灌区是伪满时期修建,其余大部分都是建国初期修建的灌区工程。当时国家百废待兴,虽然对水利非常重视,但由于资金不足,绝大多数只能因陋就简,而且很多工程未能全部完成,配套设施差,加之运行几十年,缺乏正常的维护,在运行中老化失修严重。每年耗费资金数万之多,各灌区的支渠闸破损严重,完好率不到半数,支渠及以下工程由于一事一议体制的形成,大多数得不到管理与维护,导致末及工程无人管理的现象。
1.2 灌溉水资源情况
依兰县水资源丰富,为发展水利建设,灌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和基础。全县河流纵横,库、泡分布全县各地,地下水埋深不大,开采条件较好。依兰县水资源多分布于平原和平原的边缘,这些水只用很少的工程,即可达到灌溉的目的,即使工程配套不好也能很方便灌溉,节省水量。
全县有永发、新立、安兴3个中型水库灌区,设计总库容6 800万m3,总兴利库容4 700万m3,设计灌溉面积1.133万hm2,达到0.554万hm2。其中永发水库是个半截子工程,多年带病运行,是依兰县重点险库。
依兰县地下水储量较为丰富,约72亿m3,可开采量为3亿m3。依兰县自1982年以来就开始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打井种稻。截至目前,全县有水田灌溉井5 000余眼,灌溉水田0.533万hm2,有水田补水井300余眼,补水面积0.133万hm2。倭肯河灌区地下水可开采量4 702.31万m3,已开采2 022.4万m3。在桃山水库二期工程上马的的影响下,打补水井80眼,分布于中下游干渠两侧,确保2008年农田灌溉用水。
2 制约灌区发展的问题
2.1 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持续进行,骨干工程建设逐年完善。但由于年投入不足,渠道改造任务重,仅解决了一部分“卡脖子”工程,而大部分渠道工程渗漏、散漫等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费税改革取消“两工”以后,灌区末级渠系呈现出管理主体缺位,有人用无人管的局面,导致渠道输水不畅,渠系利用系数一直得不到提高,水源无形浪费严重。
2.2 人员管理体制
依兰县各灌区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在90年代大量的吸收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解决职工子女就业,导致人员迅速膨胀,工资及管理费用飞速上升,从而使水产品成本快速增加。
2.3 用水性质不明确
长期以来,水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源,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水利工程被当成是一种公益事业,取水用水被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情。以至于乱打井,乱取滥用水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近些年水作为资源已被大多数人接受,但长期受陈旧观念的影响,还没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交电费、交税是理所应当,交水费却要推三阻四。收费人员也不能像电业部门那样,不交钱不给水,这样还会引起农户上访,各级政府对涉农问题很敏感,不能为水利部门的水费收缴撑腰,法律部门也不喜欢受理这样的案子,怕事情办不好还会惹一身骚。收费人员也不想经过司法机关,事情办不好对以后的收费工作会起负面影响。
2.4 农业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国家要求农业供水价格要按补偿成本定价,实际上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农业供水价格远远低于供水成本。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一些地方的干部与群众思想认识上有误解,以为水费更应该减免,没有把水定性为商品。2007年巴兰河新水价开始实施,这本来是对管区事业的一个推动,新水价才是适应灌区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新定价。但由于水稻价格低,市场低迷不起,还有当时用水协会的职能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宣传也没有到位,导致2007年水费收缴异常困难。
3 加快灌区发展的措施
3.1 灌区机构改革的定位
大型灌区和部分中型灌区的专管机构是在政府扶持引导下,依法建立的,不以赢利为目的,拥有独立资产,自主从事灌溉供水服务与灌溉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现代管理体制特征的灌区专管机构,虽然性质所属事业单位,但也与传统的事业单位有根本区别。集中表现在有科学、准确的定性、定位,明确的宗旨,有事业法人的地位和自主的经营管理权。灌区是非盈利组织,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讲究经济效益。
3.2 改革灌区人事管理制度
灌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让灌区拥有用人自主权,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岗位,确定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灌区干部考核、晋升、奖励、惩罚和辞退制度;建立和完善能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劳动分配制度;解决干部职工失业、医疗、退休养老保障体系。
3.3 灌区水费征收的建议
1)加大水费征收的宣传力度,从理论和政策上为水费征收提供有力支撑。首先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统一认识,水费是生产建设性投资,是用于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配套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对用水户来讲,要明确水与种子、肥一样,是生产的重要物资,水费是必须的生产性支出。用水交费是用水户应尽的义务,并非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供水时需要成本的,水费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行为。纠正对农业水费收缴的曲解和错误认识,进一步提高用水缴费的自觉性。
2)加大用水服务热情,用真情感化用水户。春季用水时,渠道管理员要跟水服务进行现场办公、现场调水,摸清用水性质 (自流和井灌结合的灌区)。渠道管理员要有行水日记,哪块地什么时候泡田,什么时候起井都必须要有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3)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形成合理水价。在水价改革中,要依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有偿服务,按供水成本计收水费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的基础上,建立起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收缴体系。逐渐将目前的按亩收费改为两部水价。
4)加强科技带头举措,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提高灌区效益。灌区目前大部分采用地面灌溉技术,灌溉水浪费相当普遍,大水漫灌现象在上游仍不少见。
5)将灌区水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灌水,依法收费。对拖欠水费行为进行处理,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对拖欠水费不交的用水户,运用法律武器制裁,对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的用水户,供水单位何以限制直至停止供水。
S27
B
1002-0624(2011)06-0058-02
20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