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探析
2011-04-01艾冬梅宋乃枫
艾冬梅 ,李 强 ,,宋乃枫
(1.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21;2.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农业水利局,吉林吉林市 132001)
吉林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探析
艾冬梅1,李 强1,,宋乃枫2
(1.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21;2.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农业水利局,吉林吉林市 132001)
文章在介绍吉林省中小河流暴雨集中、洪水突发性强、森林、河道生态由此遭到破坏的基础上,就其河流防洪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科学规划、合理治理吉林省中小河流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中小河流;治理;吉林省
1 河流现状及特点
吉林省境内中小河流众多,河系发达。全省流域面积在20 km2以上的河流1 648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 000 km2的有第二松花江、二道松花江、辉发河、饮马河、嫩江、洮儿河、霍林河、牡丹江、东辽河、鸭绿江、图们江、嘎呀河等12条;流域面积在10 000~3 000 km2之间的有头道松花江、伊通河、拉林河、卡岔河、浑江、古洞河、西辽河、布尔哈通河、珲春河等9条;流域面积在200~3 000 km2之间的中小河流有186条;流域面积在200 km2以下的较小河流有1 441条。
全省中小河流现有防洪工程主要为堤防工程,多数建设时间比较早,施工时未经统一规划,有些堤防不尽合理,堤防断面单薄,堤高和堤宽都未达到标准。建国以来,由于国家财力有限,中央对防洪工程投资主要集中在大江大河,加之地方财政困难,因此,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现有堤防土方工程投资大部分是地方自筹,受资金限制,堤防标准很低,现有堤防大部分防洪能力不足10年一遇,部分堤防防洪能力低于5年一遇,只有少数城镇段堤防达到20~30年一遇。在中小河流管理方面,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人员工资无保证,管理资金缺乏。
目前,吉林省中小河流主要存在暴雨集中、洪水突发性强和河道生态破坏严重等特点。
1)暴雨集中,洪水突发性强。降雨时间、空间分布不均匀,尤其一些季节性山区河流,河道比降大,汛期洪水峰高、流急、历时短,突发性强,破坏力强,极易形成暴雨型洪灾。枯水季节河道内水流很少,汛期时洪水汇流历时短,洪水暴涨暴落,易发生较大洪水。
2)森林、河道生态遭到破坏。人类活动也加剧了中小河流洪水灾害的频率和严重性,乱砍乱伐,森林遭到破坏,减少涵养水源能力,水土流失加重。此外,人口增加,耕地减少,部分农民上山开荒,砍树为薪,虽然政府每年都严令禁止开荒,但仍有少数人进行破坏行为。天然阔叶林的大面积毁坏,导致涵养水分能力降低,水土流失严重,许多河流秋冬两季出现了断流现象,而到了汛期,洪水携带泥沙倾刻间下泄。近些年,虽实行了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但人工林多为针叶落叶林,枯落物薄,土层薄,林龄低,故对降雨的截留容蓄作用小,很容易满足蓄满产流条件。
2 存在主要问题
1)防洪基础设施薄弱。中小河流的特点是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由于许多中小河流,特别是河流沿岸的县城、重要集镇和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设施少、标准低,甚至很多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常遇洪水就可能造成较大洪涝灾害。一些中小河流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加之不合理的采砂以及拦河设障、向河道倾倒垃圾、违章建筑等侵占河道的现象日渐增多,多年未实施清淤,致使河道萎缩严重,行洪能力逐步降低,对所在地区城乡的防洪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滞后。绝大多数中小河流缺乏系统的规划工作,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明,治理目标和任务不明确,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河流沿岸的城镇规模日益扩大,社会财富日益聚集,重要粮食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都对防洪保安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已有前期工作不能满足河流治理和管理的需要,难以有效指导近期河流的治理和保护。
3)投入严重不足,问题日益突出。长期以来,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资机制和渠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近年来,有关“两工”政策取消,群众投劳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对中小河流的治理(河道清淤和堤防加固等)日趋减少。使中小河流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3 治理措施
3.1 工程措施
对中小河流的综合治理,已迫在眉睫。根据《吉林省江河主要支流、独流入海河流治理专项规划报告》,规划对3 000 km2以上的12条江河主要支流和4条独流入海河流的重点河段进行集中治理。这16条河流涉及流域面积13.81万km2,河流总长3 947 km。
目前中小河流已有堤防大部分未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堤防工程根据地质条件,考虑堤身断面设计满足设计水位下渗流稳定、边坡稳定对现有堤防进行加高培厚达到设计防洪要求,对渗水严重的沙基砂堤险段,根据施工条件和施工造价分别采用干砌石、模袋混凝土及混凝土板块护坡工程防护措施及水平和垂直防渗工程措施。护岸工程设计以不约束水流宽度,不改变原有水流流向,不妨碍航运,根据险工处的河势,地质条件及造价,采用石笼、混凝土板块、模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企口板护岸措施。水下根据地形条件、水流分别采用石笼、软体沉排、抛砂袋固脚等措施。河道整治主要是以清淤、裁弯取直便于行洪的工程措施。
这16条3 000 km2以上的中小河流,规划治理长度2 921.68 km,其中堤防、护岸2 289.27 km、河道整治632.41 km;治理防洪标准为地级市100年、县级城市50年,其余河段依据规划设计防洪标准设防。
3.2 非工程措施
要加强对中小河流的河道管理,按照人水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岸线资源利用与治理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通过对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中小河流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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