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拉结钢筋胶粘剂的使用
2011-03-31
填充墙拉结钢筋胶粘剂的使用
胶粘剂具有一定的时效性,随着时间推移,它的一些化学性能会发生变化,不像混凝土有着良好的稳定性。在施工中,如果只通过拉拔试验检测法检测所植的填充墙拉结筋抗拔力是否达到要求,而忽略建筑工程在使用几十年后胶粘剂变化的影响,显然是不行的。
将HPB235级钢筋用胶粘剂植人框架柱或剪力墙中作为填充墙拉结筋的施工方法与现行的《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不符。其中第2.1.10条对植筋规定:以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锚固于基材混凝土中。本规范第12.1.4条规定,植筋所用的钢筋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该规范规定的带肋钢筋。且该规范仅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因为加固工程的设计基准期与新建工程的设计基准期截然不同。所以新建的框架或剪力墙结构的建筑工程填充墙拉结筋,采用将加强235级钢筋用胶粘剂植入框架柱或剪力墙中的施工方法不可取,更没有国家施工规范、标准的依据。
按照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一.2004)第2.1.5条规定:化学植筋法是以化学胶粘剂将带肋钢筋及长向螺杆等胶结固定于混凝土基材锚孔中的一种后锚固生根钢筋。如果给HPB 235级钢筋用胶粘剂植入框架柱或剪力墙中作为填充墙拉结筋的做法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只有将上述做法中的HPB 235级钢筋改为带肋钢筋,才能合乎施工技术规程要求。即在框架或剪力墙结构中将适合于锚孔直径的带肋钢筋用胶粘剂植入框架柱或剪力墙中作为填充墙拉结筋,仅仅是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的规定,与现行的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不符。现行的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9.3.4条明文规定,填充墙砌体的拉结钢筋或网片要留置,只有正确留置填充墙砌体的拉结钢筋或网片,才能保证填充墙砌体与相邻的承重构件有可靠的连接。
(摘自:《建筑工人》)